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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故乡的故事

我时常在梦里醒来,是因为故乡。离乡二十年方知乡愁竟是那一份梦醒时久久不去的惆怅。

关于故乡我有很多故事,它们是我悲伤的源头。我写下它们,只为了纪念那沉淀在心底,让人窒息而又挥之不去的记忆。

我的故乡只是个有三四十户人家的村子。村子的东西各有一条不算太宽的河流过。

记忆中的村子,大人们总是清晨排着队在队长的吆喝声中,顺着那窄得只能一人通过的长长的独木桥,扛着锄头去种地。傍晚太阳下山的时候又懒洋洋地结伴而回。

我喜欢躺在床上听布谷鸟远远的鸣叫,也爱在满地金黄油菜花开的时节,走在田埂上,闻那青青的香味。一片馨香,一色的原野和心底里莫名的悸动。我知道这是上苍对生命的祝福。

不知什么时候,村头的小路边多了几间新盖的草房。

一队打着红旗,背着行军被的大人们在这里住了下来。

从此,这个从前安静得连狗叫都很少听到的村子一下子热闹了起来。

我们总是喜欢在大人的夹缝里钻来钻去,看他们舞红旗,翻跟头,说快板,唱戏。村里几个半大的小伙子和丫头们也加入其中。

马老师也来了。他竟会拉那听起来激昂高亢的板胡,就是远远地在村外都可以听到声音的那种。后来,听说马老师能拉小提琴,那些人又从城里借来了小提琴。马老师会拉所有的歌。他还会拉洗衣歌,听起来柔柔的那种。还有很多我们听不懂的歌。我们也常常围着他,听他拉小提琴,问他问题。特别是那些丫头们,整天围着要马老师教她们。

马老师是村上三个老师里唯一一个从外面来的。我们不知道他从哪儿来,只知道他就一个人,住在村头三间教室的顶头。马老师上课和说话都是笑着的。不像丁阿姨,总用一根长长的竹条,梆梆地敲在书桌上,骂我们上课说话做小动作。而马老师总是教好语文,又教算术,教了一半又教班上不同年级的另一半,然后再夹着书本到另一个教室去。

我们常进到他住的地方。一张床,一张靠床的小桌子和一顶似乎补过不少地方的蚊帐。他的衣服总是压在枕头底下,因此穿起来是皱皱巴巴的。队长怕他一个人不好生活,要他需要时可以挨家挨户地去吃饭。记得有一次,他很早来到我们家。妈妈匆匆请人买来一斤猪肉。可是一碗烧好的红烧肉放上来,很快就被我们几个孩子瓜分殆尽。马老师摇着筷子,在碗里转几圈,见没有什么东西,就又取回来,慢慢地吃他的白米饭。听他和妈妈唠家常,似乎他也是从小受苦的那种人。

也不知什么时候,马老师不再来我们常聚集的地方。上课的马老师也没了往昔的微笑。脸色苍白的他总是匆匆上完课又匆匆回到他自己的小地方。丁阿姨则用窃窃的私语和所有来访的大人们谈话。我们预感一定会有什么不寻常的事发生。

终于在马老师消失几天后的一个早晨,我被外面的喧闹吵醒。大家一起涌到东面的河岸。街头常和马老师聊天的王大爷和队长已在一条小船上用竹篙在河里捞着什么。船至桥墩的时候,王大爷突然叫“有东西”,队长便急急地钻入水中。捞上来的是一具硬邦邦的死尸。“马老师,你怎么就这样走了呢?”是王大爷一声长叹,接着他就趴在船头上哭泣起来。

马老师走了,我们知道那消失了很久的小提琴是不会再回来的。工作组的人则告诉我们,一场可能发生的“资本主义复辟”,人头落地的危险消失了。

很久以后听大人们说,马老师还是一个什么歌舞团的第一把小提琴,“反右”的时候就是“右派”,后来查出他还是什么中统特务。他在我们这儿躲了好几年。上面找到他的下落,要带他回去,他不敢回去,因此便在晚上关押他的地方,把围墙的竹竿拔掉,溜到河边选择了自杀。我的一个年长的朋友后来告诉我,是因为工作组的组长不喜欢他,所以把他的问题告到了上面。

马老师年近四十,没有结婚。在他的钱夹里有一张黄黄的女孩子的相片,听说是他所在歌舞团的舞蹈演员。我的朋友是村里唯一看到过这张照片的人。他说马老师当时眼睛红红的。

来年的夏天,往昔那满是戏水孩子的河边冷清了许多。

村里常常会有死人的事发生,的确,马老师的死因此也很快就被人们忘记了。

工作组的人不知什么时候都已离去,却又来了不少年轻人住进那空了一阵的草棚里。听大人说那是城里来的知青,有男的也有女的。

乡村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安宁。每天清晨,又是队长那洪钟般的嗓音,挨家挨户地传过去。

不知什么时候,来的知青也走了不少。听说是城里招工,公社里的社办厂也去了几个。那几撮草棚里就留下了一男二女三个人。队长怕他们独居,就把他们分到几户较宽敞的人家里去住。

阿芳是留下来的一个。阿芳不是他们中间最漂亮的,可她有一头黑黑长长的头发,说起话来脸上总能泛起红晕,煞是好看。她的脸也是白白的有点光亮,不像我们村里女孩子的脸总是给风吹得粗粗糙糙的。

阿芳的爹有时来看她,每次来的时候会提一网兜吃的东西。听说阿芳早死了妈,她的后妈又给家里带来两个孩子,家里很挤。所以,阿芳不像其他的知青常回城里去。

阿芳住在一家五保户的侧屋。因为离得近,每次她去河边淘米的时候,我们会跟着她,或者去拉她的手。而她也总是笑嘻嘻地和我们说话。

不知什么时候,阿芳开始不怎么爱说话了,而且脸色也是黄黄的。

我想起不久前,和村里的狗蛋儿一起玩,我们又去阿芳的住处,搭人梯从后面一个小小的窗户往里看。这次狗蛋儿刚爬上去,就尖叫一声,急匆匆地从伙伴的肩上滚了下来。狗蛋儿撒开腿,没命地跑出村外。当我们气喘吁吁地追上他,问他看到了什么,他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看到队长光着身子,正趴在阿芳的身上啃阿芳呢。

这之后,队长的家里似乎也不安宁,时常会有砸碗盘和女人的哭声。妈妈也会被找过去,往往半夜才回来。

一个日光很好的午后,大姑妈来找妈妈。两个女人嘀咕一阵后,匆匆地走了出去。我们跟着来到河边,看到一个草席裹住的一个小包,哇!小包里露出来的竟是一条小腿和小脚丫。两个女人几乎同时脱下身上的衣服,小心地将包裹抱了回来。

大姑妈和妈妈回到家,解开包裹,用水冲去小鼻、小嘴和小手上的泥痕,再用一块干净的布包好。“她看上去多秀气。把她埋到外公的坟头吧,他在世的时候最喜欢大眼睛的小女孩呢。”妈妈这样说。从此,外公的坟前多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小土丘。

阿芳也离开了村子,再也没有回来。

后来,听大姑妈和别人说,队长和阿芳请了一个郎中一起上船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可是不知为什么这河水又把孩子给带了回来。

唉!不管多大的孩子都是有灵的,她一定是想家了吧,所以自己就又找了回来。大姑妈这样解释说。

然而,队长的家也就从此没了安宁。

终于有一天,来了一队背着长枪的民兵把队长给带走了。

从那天起,村里的二虎子当上了队长。村里的人都说不喜欢他,都知道他是村里最赖的人。可当着他的面也还是丁队长丁队长地叫他,跟他近点的人就叫他虎子队长。

可妈妈说就是他到城里串通着阿芳的爹去告了队长,所以队长才被带走的。

带走的队长不久又被放了回来,只是不再做队长了。村里的人也再不像从前那样围着他。从那时起,我再没有见他笑过。有一次他来我们家和妈妈说话,我听他说他才三十多岁,不想就这样下去。他想离开这儿,只是牵挂家里的三个小孩,特别是那个还有点傻的女儿。

队长的女儿是三个孩子里唯一的女儿,因为是春天生的所以叫春姑。听说她生出来的时候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小女孩。三岁的时候发了一次高烧,以后就变得傻傻的了。印象中,她并不和别的孩子一起玩,大多数时候都是怔怔地站在自家的门口,一站就是大半天。因此,村里的小孩子们常常躲在房角,偷偷地向她扔泥巴,她也没什么反应。

只知道队长放回来后,曾为了她,拿了锄头把村口丁大爷家的房顶给刨了。直到队长的女人又哭又叫的,才把队长给拉了回去。后来听说是因为丁大爷家那未娶上媳妇的儿子把春姑带去他家待过很久。

唉,这孩子出脱的是个大姑娘的样子,该给她找个婆家才是啊。妈妈叹息着。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妈妈对我说:

“春姑没啦。”

“没啦?去哪儿啦?”我问妈妈。

“春姑死啦,去火车头挖猪草,不小心掉在河里淹死的。”

“火车头?她怎么会去那个地方?”火车头,是我们常听人说有鬼怪出没的地方。

春姑死啦,我的心也被深深刺痛。记得有一次,她的弟弟为了保护她和别人打了一架,队长回来要揍她弟弟,是她又哭又叫用身体挡住了队长,嘴里还一直说不要不要。她是傻,可她心里似乎知道不少东西。她至少知道谁对她好。

“也许是队长他怕累赘也不定呢。有人看到最后队长和她在一起的呢。”大姑妈这样说。

“人都死了,你还说这话,也不怕掉舌头。”妈妈恼恨地回应着。

民兵连长说,是河里的水猴子把春姑给拉下去的。因此,民兵连长拿了炸药要去给春姑报仇。我们跟着去,远远地躲在岸边。几声炮响过后,河里漂上一片震死的鱼,并不见水猴子。民兵连长说,这次让它跑了,下次还来炸。于是,大家便抢到河边,拣那震死的鱼。

这天晚上,几乎家家户户都吃上了鲜美的清蒸鱼。

队长也从此离开了家,再没有回来。有人说他去了新疆,也有人说他在山西。但他没有再回来看他的女人和他的两个儿子。

这是我记忆里三条逝去的生命,为此我曾悲歌欲泣。

尽管死亡是你我的必经之路,然而,我想生命是应该得到尊重的,不管是富人、穷人,聪明人、愚昧人,大人还是孩童。如果生命得不到尊重,那么荣辱更算不了什么。我们所追求的尊严和人权何在?

然而,在我这视生命如草芥的故乡,生命是那样的一种无奈和苍白!

阔别二十年,我回到故乡,沿着河滩走上桥头。黄昏下,那装满了我童年梦幻的大河已被今天这膨胀的村庄挤压得如一根纤细的麻线。弯曲的脊背有如暮色下画过的一个巨大的问号。这条养育了我的祖辈和我,又吞噬了我熟悉的三条生命的河,有我一生的爱和恨,也藏匿我一生的疑惑。

我珍惜这故乡的经历,它让我知道活着的不易,让我时时感谢,也催我发愤。当我再次远游他乡,我问自己,二十年以后的故乡,又会告诉人们怎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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