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社会发展而言,作为社会发展之主体,有无明确而科学的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事关重大。这是因为明确而科学的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一方面可以规定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保证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时空秩序,避免社会各因素间以及发展过程前后阶段间的矛盾、摩擦和不必要的内耗;另一方面,可使社会发展主体因受目标的鼓舞而兴奋,处于积极状态,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内在的潜能,以实现社会发展的高效率。因此,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确定,是制定社会发展战略的首要一环。作为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两代历史伟人,毛泽东和邓小平都深知确定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对于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所以,他们都对这一至关重要的战略抉择给予极大关注。从毛泽东到邓小平都认同现代化这一近代以来日益凸显的中国历史的主题,据此,毛泽东为中国社会的发展确定了“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邓小平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承并发展毛泽东的有关思想,将现代化诠释为富强、民主、文明三位一体的目标构想。为了实现现代化这一战略目标,在战略步骤的设计上还经历了从“两步走”到“三步走”的历史嬗变。
同类推荐
党建工作实务丛书:依法治国(上)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和观点的总称。它包括人们对法律的基本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各种法律和人们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以及人们关于法律的知识和修养等。法律意识一般由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两部分构成。前者是法律意识的低级的、感性认识的阶段;后者是其高级的、理性认识的阶段。二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法律意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阶级有不同的法律意识。在一个国家里,一般有两种根本对立的法律意识,即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法律意识,以及不占统治地位的被统治阶级法律意识。任何国家的统治阶级都十分重视向全民灌输自己的法律意识,力图把本阶级的法律意识上升为法律,用其指导现行法的实施。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