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字县官
有个县官不大识字。一天坐堂审案,师爷递给他的状子上有三个人的名字:原告郁工来,被告齐卞丢,证人新釜。县官看了“郁工来”的名字,喊道:“都上来!”三个人听了,急忙跑到堂前听候发落。县官生气地说:“我喊原告,干啥一齐来?”
接着,他看了“齐卞丢”的名字,又喊道:“齐下去!”三人听了,又急忙退到堂下。县官更恼火了,说:“喊被告,为啥一齐下去?!”
师爷见状不敢直说,便打圆场道:“原告名字另有一种念法叫郁工来,不叫‘都上来’;被告名字也另有念法,叫齐卞丢,不叫‘齐下去’。”
县官问:“那证人的名字,另一种念法叫啥?”答道:“新釜。”
县官说:“我估计他是有另一种念法了,要不然我要喊他‘亲爹’了。”
小脚一双,眼泪一缸
清人方绚写出了关于女子小脚的“专著”《香莲品藻》。此书说女子小脚有“五式”、“十八种”、“三贵”。女子缠足,要蒙受极大的痛苦,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据记载,女子缠足约从四五岁开始,讲究的人家挑八月廿四日这天给女儿裹小脚。缠时先将脚拇指以外的四指屈于足底,用白棉布条裹紧,等脚型固定后,穿上“尖头鞋”,白天家人架着女儿行走,以活动其血液;夜间将裹脚布用线密缝,防止松脱。到了七八岁时,再将指骨弯曲,用裹脚布捆牢密缝,以后日复一日地加紧束缚,使脚变形,最后只靠指端的大拇指行走。要缠到“小瘦尖弯香软正”才算大功告成。
以今日来看,这不仅是身体的畸形,而且是心理的畸形。可是,当时的妇女不论多么痛苦,还是咬着牙、流着泪地甘于忍受这种畸形,这就是一种习俗的力量。当时普遍认为,女子小脚是高贵的象征,是素质高的表现。清人《鼓儿词》中就有这种说法:“小姐下楼格登登,丫头下楼扑通通。同是一般裙衩女,为何脚步两样声?”也说明了缠足是女子尊贵的象征。河南安阳的歌谣云:“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为了使女儿长大后能够攀龙附凤找个好婆家,父母都狠心地、不顾女儿痛苦地硬是给她缠小脚。
“长椿寺前打粥妇”
在清代,天灾频发,老百姓常是流离失所,衣食无依。每当此际,清廷就会开粥厂赈灾,以保全百姓生命。
康熙四十三年直隶河间府水灾,灾民饥寒交迫,巡抚李光地动用库存和借支银两十余万购买粮食,一面平粜,一面设置粥厂煮粥散给饥民。《文贞公年谱》记载:“贫民依赖这点救济聊度灾荒,所以虽然当年灾情严重,但很少见饿死路旁的。”
嘉庆九年浙西水害,巡抚阮元实行平粜、赈济、借种子等办法度荒。第二年春蚕不收,于是施行工赈纪事粥赈法,在十五个州县设立三十四个粥厂,每二三十里就有一个。每个厂聘请诚实绅士管理钱谷和煮赈事务,不许官吏插手银米,只让他们维持秩序。他们制订煮赈散筹各项章程,按章行事。规定煮的粥要保持浓度,插的筷子不能倒斜,用布巾包裹不渗水,阮元也吃这样的稀饭,以保证它的质量。
道光初年,直隶先是久旱,而后大雨成灾,受灾州县多达一百二十个,总督蒋攸铦请出帑银一百八十万,实行以工代赈的办法,修治永定河,同时在水灾最重的地方,设立粥厂赈灾。
光绪十六年,直隶地区发生了最为严重的水灾。当时京中“无舍不漏,无墙不倾”,人们都打着伞睡觉。市面上食品价格奇高,又非常地短缺。这时工部尚书潘祖荫和顺天府尹陈彝主持赈务,择地添设粥厂,以便附近灾民就食。八月,饥民更多,而且天气马上将转为寒冷,饥民生路更窘,于是再次添设粥厂,开棚赈济。光绪皇帝拨给地方大量京仓米石和内帑银两作为经费。为此,严修等顺天府属的京官于六月十八日入宫叩谢。
然而事实上,京中粥厂施粥的情形,并没有那样美好,道咸同三朝大学士、管理工部尚书事务的祁寯藻有《打粥妇》诗,有所描述。所谓打粥,是贫民到粥厂领粥。他写的是一个19岁的少妇,怀抱奄奄待毙的六个月大的婴儿,打粥以延性命的惨状:
长椿寺前打粥妇,儿生六月娘十九。
官家施粥但计口,有口不论年长幼。
儿食娘乳娘食粥,一日两盂免枵腹。
朝风餐,夕露宿
儿在变,儿亡独,儿病断乳娘泪续。
儿且勿死,为娘今日趁一粥,掩怀拭泪不敢哭。
烈女
清代重礼教,不仅仕林雅士如此,就连老百姓也很受毒害。《清史稿》中就记载了几则有关节妇烈女的故事:
林守仁的妻子姓王,福建侯官人。林守仁去京城赶考,没想到竟然客死在北京。林守仁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叫做汗哥,是前妻生养的。等到办完林守仁的丧事,有一天王氏给汗哥做了一双鞋子,边做边感叹:“活一天就要做一天的事啊。”她把汗哥叫到跟前说,“孩子,母亲有事要走了,你不要怕。记着长大后过年的时节给母亲准备一杯酒,我就会回来看你,到那时你不要怕我,我不会吓你的。”带孩子吃完午饭,王氏就回到卧室自尽了。害怕自己死后尸气薰到了孩子,她在自己的袖子里藏了一包香屑,来化解尸气。
福清有个渔夫名叫胡二,家境贫寒借住在别人家。胡二有一个老母亲,年老多病,但是胡二的哥哥却不肯赡养老人,老人就一直跟着胡二。胡二的妻子是一个非常贤惠的人,不仅悉心照顾,而且经常给老人买一些可口的好一些的饭菜。他对胡二说:“我们两个少吃几口,就有母亲的了,假使是母亲养育我们的话她自然会全力地爱护,又怎么会去跟别人计较呢?”母亲死后夫妇二人借了一块地安葬了老人。谁知第二年胡二竟然得了不治之症,他的妻子到处求医问药也不见好转,反而病得越来越厉害了。妇人说:“我听有的人说如果病人的大便是苦的,那么就还有救,如果有甜味就必死无疑了。说完竟然真的去尝胡二的大便。然而胡二最终还是死了。两个人没有孩子,为丈夫服完丧,妇人就自尽在丈夫的灵柩旁。县里的人们被她的孝敬贤惠和节烈所感动,纷纷捐赠款物,将她和胡二安葬在一起。
长沙人兆农的妻子姓王。兆农是个樵夫,一次上山砍柴遇到大风,被连根拔起的大树砸死了。王氏遗腹生子,她的娘家人可怜她贫困艰苦,屡屡劝她改嫁。王氏无奈,一天跪倒在婆婆的面前哭着说:“孩儿不孝,恐怕要劳累老人照顾这还不知道世事的孩子了!”话没说完就痛哭起来。婆婆知道她是想死,晚上就来陪她。深夜时分,婆婆稍稍打了个盹,醒来之后王氏已经死在了床头。她右手握拳,指甲都陷进了肉里,左手却直直的指着床上熟睡的婴儿。
郝某,相貌奇丑,个子矮矮的,一只眼瞎,腿跛,而且不会说话。平时推一个小车靠着走路。因此人们给他取外号叫:“小车”。但“小车”却有一个貌美的妻子,姓单,永宁人。有一次,邻家妇人聊天的时候说到这些,可怜她的处境,单氏打断她说:“我怎么能嫌弃自己的丈夫呢?这是我的命,请你不要再说了。”单氏靠纺纱织布养活着一家,还生育了一个儿子。公婆死后,她卖掉了房子安葬老人,以后日子更加窘困,她常常是几天几天地不吃饭。同族的人可怜她,送给她几斗荞麦,她却舍不得吃,做成饼卖掉,换一些更便宜的东西回来食用。
乾隆十五年,天灾连连,到处闹饥荒,单氏就依靠给乡亲们做些针线活换粮食来养活丈夫和儿子。第二年闹瘟疫,郝某和孩子都得病去世了。单氏裂席裹尸用木锹挖土埋葬亲人。木锹断了就用手挖土。等埋葬好了丈夫和儿子,十指的鲜血已经洇红了土地。她跪在坟前大哭道:“我的事情已经做完了,老天呀,你为什么还要让我活着!”回到居住的破窑中,就一直端端正正地坐在那里,不饮不食,五天之后饥饿而死。
道光二十五年,震泽人孙氏嫁给丁采琴作妻子。半年以后,丁采琴就病了,公婆说孙氏命凶克夫,经常地打骂她。孙氏怕被丁采琴看到,总是在底下偷偷地哭泣。她卖掉自己的首饰,买来各种汤药给丈夫治病,但丁采琴的病却越来越厉害,有一天他把孙氏叫到跟前说:“你娘家已经没什么人可依靠了,这里又容不下你。我就要死了,让我死不瞑目的就是对不起你呀。”孙氏哭着说:“我早已经想好了,原本不想让你伤心,所以一直不敢说。人都要死的,贵在死得其所。与其等你去世了为你殉葬,还不如先到地下等你。”丁采琴听后伤心的无法自持,孙氏趁机自尽了。丁采琴挣扎着从床上下来,对着孙氏的遗体行跪拜礼。当天夜里,丁采琴也离开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