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金属用具批发店需要招聘一名杂工在贮藏室工作。有个外表寒酸的人前来应征。
经理问他谁能证明他的品行,这人回答说警察局长和裁判官能证明。
经理打电话给警察局长和裁判官,两人都回答不认识前来应征的人。
“你列举的两位证明人都说不认识你呀!”经理说。
“是啊,”那人道:“我住在这儿几十年,这两位官员都不认识我,难道还不能证明我的品行吗?”
在这个各种竞争都愈来愈激烈的社会中,想要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从而发挥出自己的价值来,有时还真得动点脑筋,费点功夫。你说你自己能胜任某种工作,可是空口无凭,人家凭什么相信你呢?所以,你必须拿出点证据来证明一下。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被接纳。
许多人在显露自己的本领时犯了一些不该犯的错误,以致与难得的机会擦肩而过;倒霉者甚至因此而终生都被埋没。
看来,表现自己也是要有一定技巧的。
首先,你进行盲目的自我吹嘘是绝对不行的,这不但没有任何说服力,相反还会招致对方的反感;当然,用一些过硬的外在条件来证明也可以,比如文凭、职业证书等等,但这些东西又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拥有的。况且,在一些不需要这些条件的场合,显然还得另想妙法。
上面那个故事中的求职者,他的做法就很有一套。他用两个看似与他完全无关的人——警察局长和裁判官,来反证自己的品行,这不但别出心裁,而且也十分有效。如果那位经理真的会用人,他就不应该把这位精明的人仅仅当杂工来使用。要知道,像这种既老实本分又不失精明的人,无论是做人还是办事,都会令人放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