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考虑分家的时候,自己必须具备一定的实力,如果分开后,不能独立生存下来,那还是要稳妥一些,忍让一下,坚持到彼此的实力再强大一些,再分开单干不迟。
在创业开始,我们选择的合作者一般都是我们信得过的人,比如是我们的亲戚朋友,或者是志同道合彼此信赖的人,一些人为了一个共同的利益目标走到一起,出发点都是不用怀疑的,但是,经营的中途出现变化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人与人之间的想法是不一样的。
世界上任何合作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问题就出现在利益的取向上。利益纷争的问题往往也是最棘手、最难缠的。合作者之间在各自付出与回报上,在各自的利益分配上都会存在和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彼此之间的出现矛盾和分歧。利益的取向决定一个人的行动,任何对公司发展不负责的行动都会给公司带来麻烦。
合作者之间,因为性格、心态、见识、胆识、能力、经营理念、爱好、特长上存在差异,必然会导致合作者之间在面对同样一件事情时,会出现截然不同的分歧。当然,对于彼此之间一些小的分歧,自于利益相关,大多数的合伙人都能够秉承合作的态度,尽量弥合。如果这种分歧是关系到企业大战略的分歧,那就很难达到思想上的统一。
我们一心想把事业做大,而合作者与我们想法相反,处处不配合我们,那么该怎么办呢?让我们看一看石油大王洛克菲勒是怎么做的。
1855年,洛克菲勒中学毕业了,他毅然放弃升学,决心投入商界大干一场。洛克菲勒先是在一家谷物商行当会计员,在工作中,他不断地锻炼自己对数字的运算能力,同时还不断地向商行老板提出各种建议。有一次,他的一个小小的建议竟然使商行赚了30000美元。从此,商行老板对洛克菲勒另眼相看:当即就给他提了工资。
洛克菲勒在这个商行干了三年,这时他的年薪已经提高到了650美元。但是,他对此并不满足,要求老板把自己的年薪提到900美元,结果被老板拒绝了。洛克菲勒因此断然离开了这家商行,决心出来自己做一番事业。
不久,他就与克拉克合伙开办了一家经营肉类与谷物的公司,这一年,洛克菲勒刚刚十九岁。经过数年的经营,他们的公司逐渐发展起来。这时候,美国东部地区掀起了石油开采的狂潮,由于盲目的开采,使得石油价格暴跌。在原油价格持续走低之际,洛克菲勒却决定向石油生产和加工领域进军。
他和克拉克与另外一个英国商人合伙开办了一家炼油厂,取名为安德鲁斯——克拉克公司。由于采用了当时最先进的炼油技术,这家炼油厂的效益非常好。牛刀小试之后,洛克菲勒决定在石油行业大干一场。
就在这时,他的合伙人克拉克却开始犹豫不决起来。由于亲眼看到过去三年中,许多人在石油暴跌之后的惨状,他不愿意把公司的主要精力投资在石油这样高风险的行业上。因此,在公司的长远战略和具体经营的决策上,克拉克开始不断地与洛克菲勒出现分歧。
当时的洛克菲勒经过仔细分析,认准了现在正是公司投资石油加工的最佳时机,如果再犹豫不决,就会错失良机。因此,极力主张迅速加大在石油加工上的投入。这一点无疑与克拉克存在着巨大的分歧。
无论是克拉克,还是洛克菲勒,双方对加大石油项目上的投资力度,谁也说服不了谁。但是,一直僵持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于是,在经过最后一次谈判未果的情况下,双方只好各奔东西。当然,两人知道那家炼油厂的价值。于是在拍卖公司产权时,双方都不肯放弃自己在安德鲁斯——克拉克公司的股权。于是,两人从600美元开始叫起,竞价交替上升,一路飙升到5万美元。当竞价叫到6万美元时,双方都知道这已经远远地超出了这家炼油厂的实际价值。但是竞价还在不断地上涨,6.5万美元,7万美元……当克拉克最后一次叫出了7.2万美元时,洛克菲勒毫不犹豫地叫出了7.25万美元的价格。这时候,克拉克彻底服输了,他无奈地握了握洛克菲勒的手说:“我不再抬价了,老弟,这股权归你了。”接着扬长而去。
这一次胜利对于洛克菲勒一生来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这一年,洛克菲勒才26岁。接下来,洛克菲勒把公司名称改为“洛克菲勒——安德鲁斯公司”,并且迅速购置了全新的炼油设备,使日产量达到了600桶,成为当地技术最先进、规模最大的新型炼油厂。就在这一年销量达到了100万美元!洛克菲勒一跃而成为克利夫兰远近闻名的少年富豪。
假如当时洛克菲勒顾及到与克拉克之间的情面,没有断然地与之分手。那么随着经营规模的继续扩大,洛克菲勒必然要在石油领域加大投资的力度,这就必然会导致在经营中与克拉克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最终还是难免要分手。但是真到了那时候,双方的投资都已经很多了,财产分割起来将会更加地复杂。无论对谁来说,无论怎么样分配,谁都会觉得不公。更何况不愉快的合作必然事倍而功半,必然会耗费双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还不一定会取得良好的效果。
合伙创业就像结婚过日子。两个人走到一起是一个缘分。如果能够好好地过下去,共享人生百年,当然非常好。但是如果两个人的性情志趣实在相去甚远,那又何必耗在一起呢,所以,能合则合,不能合则散。来去自如,谁也不耽误谁,岂不更好,具体到洛克菲勒与克拉克的分歧上,既然双方在石油的投资问题上始终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就不如选择理智地分开,这样也有利于自己放开手脚,向着自己认准的方向大干一场。
至于有人会顾及与合伙人多年的交情,不愿意为了各自分歧而分道扬镳,那就更无此必要了。在商场上,交情归交情,利益是利益,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更何况是为了利益而走到一起的合伙人,更是要以利益为第一出发点。所以,这时候,当合伙双方的分歧不能通过内部协调解决的时候,就应该理智地选择分手,不能拖泥带水。
在现实中,很多合伙人在面对内部之间的分歧时,总是从大局出发,忍让退步。这当然有利于大家的精诚合作?共同创业。但是,当面临一些根本性的分歧时,当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一些关键问题上,彼此之间怎么退让,要知道,双方都是为了利益走到一起来的,所以在利益性的问题上基本是没有任何回旋余地的。而作为投资合伙人,每个人理所当然有按照自己的想法经营的权利。这些东西都不是一步两步之间的妥协退让能够达到的。
因此,当合伙双方的分歧不能协调的时候,与其拴在一起大家都非常难受,还不如果断地分开,这样的话,不但可以避免在事业上相互耽误,而且有利于彼此放开手脚,自由地发挥,大干一场。当然,我们在分开之前,必须具备一定的实力!如果自己分开来,不能独立生存下来,那还是要稳妥一些,忍让一下,坚持到彼此的实力再强大一些,再分开单干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