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员工任命的原则是逐级提名,隔级批准,人力资源部进行档案审查和组织考核。
2.本程序中直接上级、隔级上级是相对于被任命人而言。
3.任命部门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和高级职员,人力资源部须行文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