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原理:是美国学者劳伦斯·彼得在对组织中人员晋升的相关现象研究后得出的一个结论;在各种组织中,由于习惯于对在某个等级上称职的人员进行晋升提拔,因而雇员总是趋向于晋升到其不称职的地位。彼得原理有时也被称为“向上爬”原理。
“人摆错了地方就是垃圾”,对个人而言,虽然我们每个人都期待着不停地升职,但不要将往上爬作为自己的唯一动力。
与帕金森定理类似,彼得原理描述了组织中随处可见的各种可笑事情。小魏在一家IT公司从事技术开发工作。由于他工作努力,肯钻研,为人和气又乐于助人,深受上司赏识和同事好评。小魏的性格非常适合他的岗位:可以试验各种创新,以工作为乐,与世无争。他在不久前被公司提拔为项目主管。小魏非常感激上司对自己的知遇之恩,决心以更好的业绩来回报上司。他更加埋头苦干,想更多的点子,下属有什么难处他总是一揽子全包了。但上任不久,小魏却发现自己困难重重:一是自己在从事技术工作之余,必须要以更大的精力来管理好这个项目小组,琐碎的事情让他忙得焦头烂额,根本无暇顾及更多技术的事。二是工作进程很不顺利,经常要加班到很晚还不能按时完成进度,同事怨言很大。三是小组中资历比自己老的很多技术人员对自己不服气,自己又不好意思说什么。结果,上司、同事、自己都很不满意,小魏从优秀的技术专家变成了不称职的项目主管。
彼得原理道破了所有阶层制度之谜。凡一切层级制度组织,如商业、工业、政治、行政、军事、宗教、教育各界,都受彼得原理控制。最明显的莫过于现行的人事制度。公务员制度中明确指出,提升到某一级别的职位必须在下一级(或半级)职位中任职达到一定年限,逐层向上提升,并将选拔范围放到最小的圈子,最后的结果正如彼得原理所推导:大部分的领导职位是由不能胜任的人所担任。
由于企业实行的也是层级制度,也存在同样的隐患。
由此可以解释:为什么效率不高?做领导的不做事,做具体事情的不是领导;有些企业为什么办不好?企业套用现在的行政级别制度;为什么官僚在每一个社会中都存在?等等。
如果简单地将企业的人分成两类,那么将存在两类人。第一类:能胜任现在的工作,但基本已“定型”,不具备自我提升的素质,永远只能做好现职工作,再向上升一级就是错误;第二类:不但能胜任现在的工作,也具备自我学习、自我总结、自我提高的素质和能力,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从而胜任所有的职位。
由此可见,企业的用人之道可简单地概括为:发现并培养第二种人。由此推导的结论是:必须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并有效运作,发现(包括招聘和在企业内部发展)并培养企业每一职位的接班人,在人力资源上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提升是将一名员工从前任职位调到需要负责更多职能、担负更大责任的职位上去。一般,随之而来的是更高的地位和更多的工资。提升的动因可能是对过去工作表现突出的报偿,也可能是企业为了更好地使用个人的才能和能力。
根据彼得原理,管理人员有时会被提升到他们所不能胜任的层次。特别是有这样的情况,管理人员在其职位上取得了成就,从而使他提升到较高的职位,但这一职位所需要的才能却常常是他所不具备的。这样的提升会使该管理人员无法胜任工作。这种现象在由销售、财务、生产等部门经理中选拔总经理时表现得最为突出。
由于表现出色的员工被从原岗位上不断地提升,直到他们不能胜任为止,但这个过程往往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也就是说,很少被提升者会回到原来他所胜任的岗位上去。因此,这样的“提升”最终的结果是企业中绝大部分职位都由不胜任的人担任。这个推断听来似乎有些可笑,但绝非危言耸听,甚至不少企业中的实际情况确实如此。这样的现象还会产生另外一种后遗症,就是不胜任的领导可能反而会阻塞了可能的胜任者提升的途径,其危害之大可见一斑。
彼得原理说明提拔职员或干部一定要着眼于潜力,重视人与岗的匹配,目前的成绩并不能作为提升的理由,而要看到他是否能在更高的层次上发挥能力。
尽管我们必须重视管理人员成长可能性并通过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等手段来激发他们的潜能,但彼得原理可以作为一种告诫:不要轻易地进行选拔和提拔。解决这个问题最主要的措施有三个:第一,提升的标准更需要重视潜力而不仅仅是绩效。应当以能否胜任未来的岗位为标准,而非仅仅在现在岗位上是否出色。第二,能上能下绝不能只是一句空话,要在企业中真正形成这样的良性机制。一个不胜任经理的人,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管,只有通过这种机制找到每个人最胜任的角色,挖掘出每个人的最大潜力,企业才能“人尽其才”。第三,为了慎重地考察一个人能否胜任更高的职位,最好采用临时性和非正式性“提拔”的方法来观察他的能力和表现,以尽量避免降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设立经理助理的职位,在委员会或项目小组这类组织中赋予更大的职责,特殊情况下先让他担任代理职位等等。
成功企业的用人之道包括:1.适当引进外来人才,好处就是用现成的人才,避开“彼得原理”所涉及的后果;2.在企业内部逐步提升,重视潜力,重要的职位大多数由所能胜任的人才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