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与家庭构成
(一)说媒程序
东乡族传统上一般实行早婚,子女7岁至8岁时,父母就替他们作主订婚,如父母早亡,由家族的叔伯或兄长作主,先由媒人到男女家说亲,若对方应允后,男方就要送“订茶”,订茶一般是几斤绿茶、几件衣物。之后便履行正式的订婚手续。彩礼的多少视家庭经济条件而定,一般要5件衣料,8、9块银元(现在为1千至1万元人民币不等),以及耳环、手镯等首饰,此外还要给女方的家伍(家族)成员专门带礼。在订婚时男方由父亲、叔伯、媒人、女婿及陪客一同前往,陪客一般是与女婿年龄相仿的堂兄弟允任。在订婚和结婚时,陪客所受的礼遇与女婿一样。进餐之前,先举行“告毕”仪式,告毕是请家伍中的长辈或是推选家伍中能说会道的长辈讲话,内容一般是贺词之类,之后女方请男方入席就餐。一旦订立婚约,双方不能反悔。至于青年男女本人,是没有多少婚姻自由的。订亲后,男方家长每年斋月派儿子到岳家开斋,去时带一只活鸡、茶叶等礼物,这也是男方在婚前惟一有幸见到未婚妻的机会,否则直到进了洞房,还不知妻子长的是什么模样。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订婚程序没有多少变化,但男女双方选择对象的自由有所增加,除传统的包办婚姻外,自由恋爱、自由婚姻现象逐渐增多,即便是包办婚姻,父母也须征求子女的意见。若子女不同意,那婚姻很难有结果,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
由于东乡族全民信奉伊斯兰教,因而伊斯兰教的婚姻观、婚姻制度对东乡族的影响是很大的,尤其是在过去,影响更甚。《古兰经》中规定穆斯林男子可以娶4个妻,条件是必须是对4个妻子一视同仁,必须有足够的经济条件供养妻子。因此,在解放前,富裕人家娶两个以上妻子的状况较为普遍,但更多的贫困户和一般农户都是一夫一妻,而且因贫困娶不到妻子的农户也大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法律不允许娶两个以上的妻子,因而,多妻现象锐减乃至绝迹。
(二)婚礼
新婚时,男方娶亲队伍(主要有女婿、陪客、叔伯和家伍成员代表及媒人一同前往)乘马、骡(现在已被汽车、拖拉机取代)前往女方家娶亲,进了女方家后,先举行“告毕”仪式,由男女双方各出一名代表预祝婚姻美满,喜结亲家等,之后设宴款待娶亲人员,茶足饭饱后,给新人念“尼卡哈”,尼卡哈意即合婚经,须请阿訇念,念过尼卡哈后,婚姻才被东乡族社会所承认,否则便是“哈拉目”(haram)意即非法。念经时男女双方(有时只有新郎)及双方家长(男方家长由叔伯代替)跪在阿訇面前,阿訇先询问新郎新娘的姓名,之后询问男女双方是否同意结婚,如新郎新娘不能应答,双方家长可以代为应答,但当一方贸然说出“不同意”时,阿訇不能强行念尼卡哈,婚约即行无效。之后双方家长根据男方经济条件,讨价还价,定聘金数量,称为“哈卡毕尼”,聘金经双方评定后,由阿訇决定;这笔聘金作为将来夫妻关系不好而离婚时,男方给女方的赔偿费。念完尼卡后,阿訇将摆在桌子上的枣和核桃撒向院子,围观的人都争抢象征吉祥的“尼卡枣”。之后,女方家族成员须请娶亲队伍到家里坐客,并设宴款待。之后便娶亲回家,出门时给女方一些“柜子费”(过去妇女的嫁妆多为两个大红木箱,内放一些衣服、鞋帽等)。在迎亲路上,若沿路有亲朋好友,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路边设茶宴,招待迎亲队伍,茶宴上摆设的食品多为油炸食品及一些干果、茶等,迎亲队伍快到家门,新郎和陪客先行一步通报,并给所有的亲朋好友、客人道“色俩目”问安,而亲朋好友则给新郎和陪客身上挂“红绿”(多为2米见长的红布,现在多为丝绸被面),以示吉祥。之后,迎接新娘入洞房,新娘入洞房时,须由1名男子将其抱入或抬人,新娘的脚不能沾土。随后男女开始招待送亲人员和贺喜人员。在新婚之夜,全村青少年及亲友都来闹新房,砸枕头。砸枕头时,陪送新娘的姑妈以及前来参加婚宴的妇女们,在炕上护围新娘,而闹新房的男人则千方百计寻找缝隙,用枕头砸新娘;现在,这种现象有所减少,而汉族地区的一些风俗诸如“旱地拔草”(即男女双方用嘴夹出插在瓶子里的筷子)、“吃苹果”等习俗渐趋增多,尤其在与汉族地区接壤的一些地方更为普遍。闹到半夜后,闹房人员退出洞房,至此婚礼便算结束。
(三)生育习俗
东乡族的生育观受汉族影响较大,一般喜多生孩子,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婴儿出生以后,在尚未吃奶以前将阿訇请来给孩子取经名,经名是从《古兰经》中选取的名字,取名时,随便翻开《古兰经》中的任何一页,从所翻到的页数的第一行起开始诵读,先念到那一位先知的名字,便以这个先知的名字命名。由于《古兰经》中先知的人数有限,因而在经名中,重名的人很多,有的一个家庭里出现3至4个重名的也不乏其数。因此阿訇取完名后,家人据习惯、好恶将孩子的名字拆开或在名字后面加一些前缀、后缀等。如将穆罕麦德一名可以叫为“马麦德”、“马哈麦”、“马哈麦德”、“哈麦”、“麦德果”等,将“伊布拉黑麦”一名可以叫为“伊布拉”、“伊布拉黑麦”、“伊布拉果”等等,以此减少重名现象带来的影响。孩子到了上学年龄时,则给孩子起官名。官名一般由家长起名,但由于东乡族文化程度普遍低,家长起名时随意性、盲目性较大。因此在一个村子里出现10个重名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四)家庭一夫一妻家庭构成与特点
东乡族称家庭为gi,gi东乡语即房子的意思。东乡族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
家庭通常由妻子儿女组成,但三四代同堂的也不乏其例,三世同堂或四世同堂的家庭,祖父母住“富个格”(即上房),父母亲和年龄尚小的女儿住“乔檐格”(厢房),已成婚的儿子住尕房(即单间小房)。
东乡族原来实行早婚,男15岁左右,女13岁左右便结婚,儿子结婚五六年以后,便另打庄窠(院)与父母分居,儿子要分居时,父母要给儿子划分土地财产牲畜。最小的儿子一直留在父母身边,并为父母养老送终。父母亡故时的殡葬费用由儿子们共同负担。幼子的继承权比其它儿子优厚一点,父母或者祖父母居住的老庄窠或是上房归幼子继承,这已成为东乡人不成文的规定,历来遵行不悖。祖父则倚重长孙,在财产分配方面,长孙的地位几乎与儿子们一样,可分得与儿子们一样的一份财产。在几代同堂的家庭成员中,翁媳之间、兄与弟媳之间均须回避,不常见面也不多交谈,以示尊重。过去,东乡族女子的权利较低,无财产继承权,姑娘一旦出嫁以后,便成了“泼出去的水”,娘家再也无权过问了。
东乡族对离异观念持慎重态度,尽管过去的传统上,只要丈夫向妻子连说三声“我不要你了”,就算离异了。可说这话时得有证人,且言者承认自己出于本愿并不反悔,才能算数,妻子离异临走时,要带走陪嫁的东西及个人用品和“哈卡毕尼”。
伊斯兰教对东乡族的婚姻制,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东乡族男女成婚时,须经阿訇念“尼卡哈”,这是男女结为夫妻的合婚经,经过阿訇证婚后,婚姻才被社会承认。
(五)再婚
在社会观念上,离异了的男女双方都可再婚,丧偶者亦可再婚,寡妇也可以改嫁,亦可转房。寡妇转房,一般限于同辈兄弟、堂兄弟之间,但一定征得寡妇本人的同意。寡妇改嫁,婆婆一般不能干涉。旧社会因妇女地位低下,寡妇不被重视,曾出现过抢寡妇的现象。若寡妇被别村的男人看上了,先得给寡妇所在村的长老送礼疏通关系,然后夜间来抢,但她所在村的男子也要娶她时,两家往往会发生械斗,甚至闹出人命案子。寡妇改嫁时,一般幼儿不让带走。由丈夫本家抚养成人。寡妇可带婴儿再婚后去抚养,直到成婚年龄送回本家,继父家不再管了。
(六)礼尚往来方式
尊老爱幼被视为天职,是晚辈做人的起码品德,并认为“前檐的水咋流,后檐的水咋淌”,俗有“孝敬父母,是半个依玛尼”(信仰)之说。
晚辈出门归来,即在当日,见老人须说“赛俩目”问安。朋友相见,一般说赛俩目时还要握手,握手须双手相握,抱至胸前,双手大拇指并齐与友人的双手大拇指接触,恭敬有加,口中同时念颂“安拉胡麦算俩尔俩”,意即真主襄助之意。握手礼,一般不握则已,握便按这个程序,不能改换其它方式。老人与青年同行进门出门时,一定得请老人先进先出,晚辈与长辈同向而行,如有急事赶前,须打招呼,说明原委,方能超越。平时,晚辈见长辈老人走来,坐着的要起立。
待客礼规。每逢节日、喜庆日或其它原因来客,主人要在门外迎接。若是穆斯林客人,见面先说“赛俩目”问安,然后按辈份和年龄,依次让进大门。客人上炕须脱鞋,主客居中,以示首位,其余按辈份或按年龄分坐两侧。就餐时,主人再道“赛俩目”,让主客先动口,鸡尖须由主客享用。主人要站立炕沿边,不陪坐,不陪吃,吃“陪客”。对客人无论添茶、送饭都要双手呈送,女客一般不与男客同屋吃喝。
扶贫济危。东乡族路遇困境和灾荒上门求乞者,必以食品接济,以示同情,绝不歧视,更不戏笑取乐,恶语中伤。对村内鳏、寡、孤、独都自愿资助,邻里更是经常相帮。同村人即使平日有宿怨,对方如遇天灾人祸,即化怨为亲,挺身相助,不准幸灾乐祸。
注重信誉。东乡族说话一定算数。俗有“落地的石头出口的话”的谚语。把那些反复无常,言而无信者称之为“卡拉古当赤”,意即老撒谎者。毫无诚实可言的人是最不受人欢迎的。
排难解纷。东乡族称那些为别人排难解纷的调解者为“乡老”。“乡老”受人尊敬是因为既要苦口婆心,按传统公理办事,辛苦又担风险,又不要报酬。“乡老”有自愿、自发担任的,也有当事人双方聘请的,一般多以中、老年人为多,他们积极为结下冤仇的人说和,受到人们的称誉。
交友。东乡族人喜交朋友,如果彼此肝胆相照,则要结为挚友。结交挚友,东乡语称“多斯他尼”。“多斯他尼”须举行一个结义的仪式,请来阿訇和至亲作证,互抱《古兰经》起誓,毕后宰羊宰鸡,炸油香款待大家。结义过后的多斯(朋友)则亲如兄弟一般,双方家庭的婚丧之事,乃至念亥亭做“斯大哈”等纪念亡人的祭司,都必须请多斯参加,平时互相像亲戚一样时常拜望,如发生急难,则义不容辞地相互帮助。
东乡族男子爱吃平伙。吃平伙多在阴雨天和雪天的农闲时节,约上那么十来个情投意合的邻友,看谁家有肥肥的大站羊,就在羊主家里,或是从邻友中另选一个茶饭做得好的人家,把羊宰了,肉一下锅,把肝脏杂碎剁成碎碎的小碴儿,拌上清油调料,蒸在笼里,这叫“发子”,吃“平伙”的人就坐在炕上,刮碗子喝茶,吃油饼。“发子”熟了,一人一小碗,尔后,又在肉汤里下面片子,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完了,东家把煮熟的羊捞出来,按羊的全身部位,分别剁成份子,有多少人就剁成多少份,每堆里都有羊全身每一部位的肉,一人一堆,等于每个人都吃了,全羊。饭饱肉足,东家摊了钱,过后送来,也可拿什物和粮食折价顶替。吃“平伙”,不但在于“吃”,而且还在于“说”上。当东家的,从头到尾一道道地服侍到底。吃平伙的人坐在炕上,海阔天空,边吃边聊,确也不乏其乐融融的趣味。据传,这是东乡人的先民在古代狩猎时,平分猎物的一套路数,流传下来,相沿成习,在东乡各个村庄,经久不衰。
二、喜庆、娱乐方式
(一)歌
东乡族歌谣的种类较多,大致可分为劳动生产歌、“花儿”、“宴席曲”、儿歌等。其中劳动歌中有夯歌、梿枷歌、碾场歌、收麦歌、扬场歌。东乡族劳动歌谣的基本特点是歌曲一般固定不变,简单易记,节奏舒缓,曲调悠扬,句子短小,多用一人领唱众人随和的形式,歌词多即兴而填。
“哈利”是东乡族的婚礼歌,是专在婚礼仪式上唱的歌,唱时由一民间艺人领唱,前来贺喜的亲友伴和,歌词也都是关于庆贺和机智的即兴之作,可长可短,每一段的第一句必须唱“哈利姆”三个字,并按节拍击掌、拍手臂,带有舞蹈动作,载歌载舞。
儿歌较为丰富,其趣味性、知识性、逻辑性、哲理性较强,押韵情况普遍,对仗工整,押韵谐调,吟唱时词语流畅,琅琅上口,易记易懂易吟易唱,唱词多为母语——东乡语。目前流行的儿歌有“真扎诺”、“胡拉哈胡勒”等。以“真扎诺”为例:
房顶上是什么人呀?
是真扎诺。
为什么不下来?
下来怕狗咬。
“花儿”是东乡族人民最喜闻乐见的一种民歌,东乡语称为“端”,可以说花儿是已经深深扎根于东乡族人民心中的表达自己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的精神食粮,正如一首东乡族花儿中所唱的“花儿本是心上的话,不唱是由不得自家;刀刀拿来者头割下,不死时就这个唱法”。唱花儿时多用汉语演唱,这是由于东乡族地区没有专门唱花儿的场所——花儿会,因而花儿歌手不得不去周围汉族、回族地区的花儿会上去演唱,交流新歌。但在东乡县本地也有数量很少的用东乡语演唱的花儿。在过去的东乡族传统花儿(1949年以前)中以苦歌、悲歌和情歌为多,唱出了对旧社会悲惨生活的控诉,表达了青年男女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反抗及追求忠贞爱情的愿望。建国后歌唱新生活,歌颂共产党的花儿增多。东乡族花儿属河湟花儿,基本上四句一段,前两句为比兴,后两句为本意。主要曲令有东乡一令、东乡二令、东乡三令、东乡四令、河州六令、直令、绕三绕令等。花儿的演唱地多在荒郊野外及外县的花儿会上,一般禁止在村子里或家中演,因而称之为“野曲”。
“宴席曲”是在喜庆(如乔迁)日子演唱的一种民歌,多用汉语演唱,曲调舒缓悠长,歌词内容多为祝贺、庆贺及劝人为善、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等,因其曲调悠缓,内容健康向上,因而称其为“家曲”(与花儿相比较而言),比较流行的词曲有“十劝人心”等。
“叙事歌”是用东乡语演唱或吟诵的民间叙事长诗。至今流行的有《米拉尕黑》、《战黑那姆》、《和者阿姑》等。其中《米拉尕黑》是东乡族数百年来口耳相传、妇孺皆知、经久不衰、有很深影响的叙事长诗,可唱可吟,形式比较自由,由两段曲调交替不断反复,旋律不甚定型,曲调悠缓、低沉,有较强的伊斯兰教“诵经”调子的特色。
(二)舞
东乡族是一个不善跳舞的民族,除在婚礼中由民间艺人象征性的拍掌、拍臂、曲脚等简约轻快的舞蹈动作外,没有什么复杂的传统舞蹈语言。
(三)节庆
东乡族的节庆主要以宗教节日为主,也有个别生产性节日。在个别受汉族文化较深的地区)也有过汉族节日,如春节。
1.宗教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