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9—1873)
朱凤标,字建霞,号桐轩,萧山人。道光十二年(1832年)进士,授编修。十九年(1839年)人直上书房,继而督湖北学政。二十一年(1841年)
授国子监司生,迁侍讲庶子,继擢侍读学士迁内阁学士,历任兵部户部侍郎。
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奉命与耆英赴山东查办盐政,疏陈清除陋规,杜塞走私。咸丰元年(1852年)擢左都御史,先后署理工部、刑部、户部尚书,咸丰三年(1854年)太平军北伐,力主派重兵阻击,后历任刑部、兵部、户部尚书,咸丰八年(1859年)任顺天乡试考官,继任大理寺少卿、通政使等。
英法联军进犯北京后,复擢兵部尚书,次年充上书房总师傅。同治七年(1868年)以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复拜体仁阁大学士。卒追赠太子太保,谥文端。
相关链接“圣旨碑”朱凤标墓在萧山所前镇沈村境内的越王峥西麓。墓前竖有一块同治皇帝谕旨的“圣旨”碑。
圣旨碑总高2米,宽0.80米。碑额中央有“圣旨”二字,周边有水云、蟠龙等饰纹。碑前首刻:“同治十二年闰六月丙戌内阁奉”字样。正文为偷旨,首先褒奖了大学士朱凤标“老成端谨、学文优长”,并由翰林院侍讲学士衔到入直上书房总师傅的官职均能:“恪恭将事,克称厥(其)职”。
接着陈述朱凤标因身患疾病,在同治十一年夏以老病乞休,赏赐“食全俸”,予以“调养就痊,遐龄永享”。不幸的是却“遽闻溘逝,悼惜殊深”,并加思追赠太子太保衔,赏给:“陀罗经被”,派肃亲王带侍卫十员,即日前往故里安葬。
在谕旨中要求一路上地方官“妥为照料”。并赏给其子朱其煊由主事升擢为工部郎中,其孙朱有基由监生赏给举人,以示“眷念耆臣至意”。最后为:
“钦此”二字。末款为:“元孙朱家潘重录”字样。
骆照(约1845年前后在世)
骆照,字叙清,山阴(今绍兴)人,祖籍诸暨。道光十五年(1835年)
赴河北保定学习刑法,学成后,长期在今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一带以幕为业,以幕为生,办案仔细慎重又干练利索。同治中(1868年左右),客直隶皋司幕府,时直隶督署积案五百余件,搁达八、九年之久,制军刘荫渠多托骆清理,骆殚精竭虑,只五个月时间,就将全部积案清理完毕。同时将同治三年以前所积之案作为归案,一概免扣审限,奉旨允张,并勒令各省照办。与此,骆还拟订“清理积案规条”十则,在后来曾国藩任畿辅的时候,清理积案也沿用此法。
相关链接““骆大师爷”断案”有“骆大师爷”之誉的骆照,任刑名师爷期间,任劳任怨,慎重办案,从不马虎。道光十五年(1835年),骆照赴保定学习名法之道,后入直隶臬司幕府。在游幕赵州途中,得悉一民妇因家道贫寒厌世,将砒霜放入饼里。准备自尽。不料其夫先食致死。此案经骆照反复审理,认为其夫系误食毒饼而亡,妇人并无其他隐情,应从轻定罪,未判死刑。
咸丰、同治年间,直隶督署积案500余件之多,搁压已达七、八年,制军刘荫渠聘请骆照入幕,委托清理,骆照殚精竭虑,仅5个月就全部清理完毕,并总结制订了《清理积案规条十则》,颇受清延赏识,命令各省照此办理。曾国藩任职畿辅时,清理积案也多效法于此。
“题河北保定绍兴会馆戏台”同治四年(1865年),骆照在保定为绍兴会馆戏台题词:
别馆接莲池,谱来杨柳双声,古乐府翻新乐府;
故乡忆梅市,听到鹧鸪一声,燕王台作越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