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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四个姑娘

一、小提琴:再见素衣

我和素衣有几年交情。当初我认识她时,她刚从外院毕业。那时候她看起来还是个孩子:圆圆的小脸儿上撒下虚蓬蓬的刘海儿,两鬓的头发抄到脑后用一枚玉色发卡别住。夏天永远是柔白的衬衫和软软飘飘的素色长裙。偶一移动,像席卷起一地宝石蓝碎花。后来她去了外企,我到了清贫的报馆。但那时我们对未来同样充满信心。当时她好像还感伤地说过:或许哪一天我们会偶然遇见,在某个吵吵闹闹的红绿灯下。

五年后她的话果然应验。那天我在回家的路上等小公共,忽听“吱”的一声急刹车,一辆豪华标致骤然停下,车门洞开,迈出一条纤长玉腿。接下去给我的印象,是一头迎风飘飞的卷曲长发—让人联想起“威挪宝”广告里的开场片段。这种名车美女我已见得太多,但我不得不承认她的光彩着实令人炫目。我不由得眯缝着眼睛用一种成熟男人的目光作略约审视:还好,脸倒没变,只是,她长大了。

素衣轻描淡写地解释:这是我们公司上下班的班车。并且她补充说,到今年年底,我想努力挣钱自己买辆车。我自我解嘲地想:这不过又是一个爱慕虚荣的靓姐儿而已。

晚饭地点自然是素衣选择的。她熟门熟路地绕到京城大厦的一座价格十分不菲的青翠沙拉吧,说自己累了的时候时常来此歇歇。那里的服务小姐看似与她十分熟络。令我欣慰的是,素衣倒不似那一班披着镀金外衣的没文化的公司小姐,或者少数小家子气的暴发户—对服务小姐指手画脚趾高气扬。她举手投足谦和温婉,在服务小姐拉椅子、倒茶时知道颔首微笑说“谢谢”,透出良好的教养。

素衣说她经常一个人来这儿,素衣说多吃蔬菜水果和买漂亮衣裳一样可使女孩子光彩亮丽。素衣说她也常和朋友去三里屯一带泡泡酒吧,但她比较喜欢一个人行动,比如去日坛体育馆健身,或去“21世纪”游泳,或去康乐宫打壁球。她甚至一度参加过一个顺义县跑马场的赛马队。但她的动力与一般唧唧喳喳叫嚣着减肥的女子不同,她认真地说,我要使自己看起来无比结实。这是我的幸福方式。

我逐渐感到面对的不再是我想的那样简单的女孩,而是一个充满生命活力的人。我知道素衣正从容地照料着自己,并且有滋有味地生活。

但是我还是觉得她不该是一个人,于是谈到婚恋。她说,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好处,当然也有它的麻烦。然后她委婉地解释,可以交男朋友嘛。别人告诉你结婚是一张纸,但并没有人传授给你幸福的方式。

她总谈起幸福的方式。当时我对她的话并不懂,也不知她创造出何种适于自己的幸福方式。后来她盛情邀请我去她的公寓。她说,很少有朋友来的,因为你是老朋友。

那是一套洁净的两居室。素衣租住一间,她们公司另一个女孩子租住另一间。两人互不干扰,相处默契。素衣的房间十分女性化:四壁钉上了一种淡蓝的花布,窗帘亦是同色,让我想起五年前她的素色裙子。

我见桌上有一幅木质镜框,我原以为是她自己的相片—自恋的女孩子多是如此—细一看原来是个很英气的男子。好奇使我翻转相片,背面果然写有两行字:远处火车的鸣叫,悠悠地传来/你的笑容如同缥缈的目光,遥远地穿透我的窗帘……

素衣对此并不避讳。她说,他还愿意满世界折腾呢,所以我必须习惯寂寞。但是,素衣说,我们迟早会建立一个家。

我认为她的等待有点古典有点浪漫有点过时和不切实际,总之在这样一个急功近利的时代显得有点傻。这不像个现代人。而素衣生硬地打断我:现代人怎么了?现代人并不意味着麻木和没有真实情感。她说,这不符合我的审美(生活已使我忘了审美,而她居然还记得)。

幸福是主观的,各人有各人的幸福方式吧—我只能用这样的理论来诠释。但是不管怎么说,素衣这样顽强而丰富地生活,这样坚定地等待一个心爱的人,在这样一个泛情时代多少有些中流砥柱的意思。当然我也相信,像她这样一个聪明人会用相应的方式补偿自己。我感到,五年以前我们在同一起跑线上,但现在她比我多跑了一大截子路。在急剧变动的生活渐渐把我们消磨的时候,素衣仍充满激情与信念,并且享受着自己发明的那种新时代的幸福方式。

二、钢琴:生日的玫瑰

四十出头的著名作家冉钢到西郊宾馆开会,忽然服务员送来一封厚厚来信。信的开头是:“你,素昧平生的你—”这封“陌生女人”的来信把满心惊疑的他带回到16年以前。

那时年轻潇洒的冉钢刚到北京发展,租住北海附近一个筒子楼。13岁的邻家女孩尚云云从他到来的第一天始就爱上了他。她趁没人时抚摸他的书、从门口的钥匙孔窥视他的行踪、吻他摸过的门把手、拾起他丢掉的烟头。她以一个孩子全部的炽热沉浸在秘密的爱里。

在尚云云16岁这年,她母亲再嫁了一个上海商人。在搬离北京的最后一晚,尚云云忍不住想对冉钢倾诉她的感情,却意外地发现他深夜带回一个女人,这使她改变了主意。

尚云云在上海的日子里,拒绝和一切男孩交往,心里无时无刻不在惦念冉钢。在她18岁这年,终于在一个秋日重返北京。

她在北海那所老房子的附近寻了一家服装专卖店打工,每晚站在他窗前仰视他的灯光。但他总是与她擦肩而过。终于有一天,冉钢注意了这个“陌生女人”。他以一种勾引人的、撩人魂魄的、紧盯不放的眼光看她,邀请她吃饭,然后带她回住处—那个她儿时就十分熟悉的房间。她第一次被一个男人触摸,并把自己献身给他。冉钢当然没认出他的小邻居。

三天以后,小有名气的冉钢要到外地参加笔会。走时答应写信给她。但生性风流的他很快就忘了她。这期间尚云云意外地发现自己怀孕了。但她因深知冉钢喜欢自由自在、飘乎不定的生活而并未告诉他,坚忍地自己把孩子生了下来。

为了生活和养活孩子,她什么都干—餐厅服务员、歌厅陪酒小姐,最后她终于成了许多大款的情人,一个高级妓女。10年过去了,她从一个腼腆的姑娘变成了一个丰腴的妇人,她拒绝了几个大款的求婚,仍然一如既往地爱着他,每年他生日都给他送白玫瑰。

碰巧一天晚上,尚云云跟着她当时的情人和几个朋友,开车到三里屯一家酒吧,看见了冉钢,而冉钢也隔着桌子注意到了她。但他并没有认出她,只是认为她是个“小姐”。他用一种灼热的、引诱的目光看她,示意她去门口。她撇下她的朋友,再次跟他回到那个她无比熟悉的他的住处,看见了自己送给他的白玫瑰。

他们度过了风流一夜。第二天吃早餐时,冉钢告诉尚云云他要出国几个月访问讲学。尚云云试图唤醒他认出她,但最终失望。相反,冉钢把她当做妓女,付钱给她。只是在她出门时,他们的邻居老头认出了她。

之后不久,尚云云的孩子就得了白血病不治身亡。而尚也因吸毒过量和命运沉浮一病不起,奄奄一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给他写了这封信诉说真相。

冉钢放下信,模糊想起,有这么一个邻居女孩、街头认识的姑娘、酒吧的妓女。他回头看看他的花瓶,今年他生日没有人给他送玫瑰花。

三、中提琴:我和父亲的战争

我在上初中的那年,家住在市中心的小区里。火柴盒似的楼房一座挨着一座,全部是灰蒙蒙的。仅有绿意是楼前的草坪。草坪上总有打羽毛球的男孩子。其中那个高个儿的蹲过班。他其实比她还小半岁呢,每次她路上遇见他时,他总是没腔没调地吹两声口哨儿。有一次,在我放学经过的窄胡同里,他就那么僵直地站在那儿。两边的高楼无限止地高,头顶上是缓缓的鸽哨。她向前走,暗红的围墙就缓缓地移动。她小心翼翼地绕过他,就像绕过一座温暖的火炉子。走过了很久,那种温烤还隐隐地存在。

那时候我的父亲是一个暴躁严厉的人,他常常愿意把他的意志强加于人。父亲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大人说得不对,你就不听了吗?”他总是居高临下,呵斥我做一些她不愿意做的事情。在他面前,我总是双手放在背后,局促不安地站着,不知道自己又做错了什么事。

那天我刚刚放学。她穿着那种白底子黑圆点的无袖小衫,白的短裙子,两条腿纤瘦细长,因为总去游泳晒得特别黑。她一蹦一跳地刚进家门,正撞见父亲的怒目注视。我低着头,感到自己笼罩黑色的注视下。

父亲问:“单元门口那个男生是谁?”

我知道他指的是谁。她完全可以告诉他,那不是一个坏孩子,我从来没有跟他说过话,他在那儿待着只是因为愿意。但是在她父亲面前,这些话却不能出口。我用沉默的姿态抵抗着,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坚硬的冷气。有时候她知道完全是自己的敌对姿态惹来事端,但这种情形绝不是一天两天了,每次她简直忍不住。

她父亲一字一顿地说:“以后我再看见他,就打断他的腿。”

其实只不过是一句话,然而这句话的分量是一颗高傲自尊而稚嫩的心灵所承受不住的。多少次了,每当这个时候,我的心就会沉下去,沉下去,仿佛一扇窗子“吱嘎”一声缓缓地关上了,屋里顿时全是黑暗。

那天我的小屋的桌子上放着一面圆镜子,里面映出我小窄条的脸,眼睛里除了感伤还有倔强。她总愿意把自己想象成白雪公主,总有一天,一个王子的出现会改变我的生活。然而看看镜子里自己恨恨的神情,倒像是白雪公主的后母。

我的妈妈轻轻地坐在她边上,很小心地拈掉我衣领上的一根头发,说:“你爸爸的脾气是不好,可他心里是为你好。父母没有不爱孩子的,等你大了你就懂了。”

可是我心里梦呓似的重复着:“感情是一回事,懂事是另一回事。等我懂事了,我怕已经没有感情了。”她手里拿着一颗西瓜子在桌布上一道一道划着,拨弄来拨弄去它就滑脱了。

镜子的脸渐渐地模糊下去,再清晰的时候已是10年以后。10年后的今天,我已有了自己独立的生活,她父亲白发苍苍,渐渐老去。时间化解了她和父亲之间的战争。但我和父亲说话仍然不多。有时候她看着他的白发,就常常想起她妈妈的话:“父母没有不爱孩子的。”同时也一次又一次地想,在一个家庭里,什么才是更智慧、宽容、仁慈的爱?或许每一件事都是上天的授意,他指示上一辈人用一种近乎磨难的方式告诉我们爱的真谛,再由我们把它传递给下一辈人。

五月的阳光下,我站立在街道的尽头,看着自己的影子想,如果有一天,我有了自己的女儿,我会努力使她的童年记忆中布满了阳光、雨中海棠和丁香花丛。我会以我的“战争”经验启迪她爱的智慧。

四、萨克斯:再见有情人

北京圣诞节。

京郊一个热热闹闹的私人别墅。一群年轻朋友骂骂咧咧、觥筹交错、笑语喧哗。门外是汽车引擎熄火的声音和女人的笑浪。主人莎莎是一个看不出年龄的有夫之妇,丈夫长期生活在国外。此时她拿着一封厚厚的红色圣诞卡匆匆找人,李松涛呢?

莎莎的背影,婀娜地倚靠在一个房间的门框上。房里没有开灯,只传出她和房间里黑暗中的李松涛轻佻而娴熟的打情骂俏。她说,我拆了啊!看你又勾搭了谁了。但信里却掉出一张黑白照片。是一个小男孩的黑白头像照片。莎莎好奇地抽出贺卡里的信读起来:

你当然不记得我是谁了,但是我记得你—岂止记得!你改变了我的生活、我的一生……

李松涛和莎莎着实被幼稚、动情的措辞逗笑了。莎莎仰头伸直手臂举起照片。照片旁侧,李松涛微笑的脸从黑暗中慢慢凸现。李40多岁,是一个腰缠万贯、百无聊赖的刚刚回国的商人。

那照片上的孩子和他长得真太像了。他的思绪回转到20年以前。

“文革”后期的一个深秋,北京某部队大院,阳光灿烂。

一座楼房二层的阳台上,几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唧唧喳喳,其中那个秀丽灵巧的女孩十分压抑。阳台下面有一角围墙,棕黄的落叶堆积老高。领头的男孩阳阳逞能道,敢不敢跳?说罢试探性地翻出阳台,往下一扑。另几个男孩女孩也陆续翻下。他们在下面拍拍身上的树叶,起哄道:王小玲,胆小鬼,你爸是吃卫生球长大的!

那个叫王小玲的胆小女孩脸涨得通红,紧张地试探,一条腿跨出来……然后她陷在一堆棕黄里,恍恍惚惚。忽听阳阳在外面喊,有人来了!然后是孩子们跑远的脚步声。王小玲越慌张越在树叶堆里挣扎不出。忽然有人攥住了她细瘦的脚腕子,把她横着拎出来。

那人的头挡住了阳光。王小玲低着头,看到他很肥的蓝色军裤和绿胶鞋。那人忽地蹲下,他穿着军装,一张很黑很瘦的脸正对着她。戏谑笑道,你可真笨!边伸手摘去她头上的一片叶子。那人又问,你多大了?王小玲没有回答,阳阳跑过来,拉起王小玲跑了。这年李松涛20岁。

李松涛那帮人每天傍晚在篮球场上打球,王每天都恍恍惚惚跑去看。她的眼神已不大像孩子。一天傍晚,篮球场外的铁栏杆旁,王小玲朝里,阳阳朝外。她的眼睛一直盯着球场。风吹起她的头发帘,她把眼光藏在头发丝后边。球场上不时有叫嚷声传来。他们朝左跑,她也朝左移步疾走,他们朝右跑,她也朝右。阳阳被动地跟着,使劲说着讨好的话。

忽然李松涛跑过来捡球。阳阳大叫,李叔叔!李松涛隔着栏杆摸摸他的头。这时李发现了王小玲,似乎认出她来。她很好看。她的头发根根油润乌亮,尖下巴,眼睛黑白分明,很像白雪公主。他神使鬼差地伸手抬起她下颌。她面无表情一偏头,闪开了,那大人般的冷冷的表情倒像是白雪公主的后母。然后她把那只织得歪歪扭扭的红绒线小兔子递过去。李松涛笑着接过来看看,揣在裤兜里,拍着球跑了。但它掉在地上。

王小玲的父亲去世,她要搬到外地亲戚家。这天下午,她在球场便拿着被李丢掉了的她心爱的玩具,想找机会给他。但他那天恰巧没来。没有人知道她少女时代的创伤和梦想。

10年以后的一个夏天傍晚。改革开放以后的80年代中期,破旧的篮球场旁。王小玲已长成了一个动人的姑娘,光滑的手臂上端是袖口的奶白花边,垂着的辫梢油润乌亮。她高中毕业后回到北京托阳阳找工作。王小玲的脸贴着两根铁栏杆之间,背对着阳阳问,那些人呢?我说那些总打篮球的。

阳阳说,亏你还记得。李松涛现在可发达了。开了个娱乐城。

娱乐城的一位客人、莎莎的司机无意间说起了李与莎的消息—李找到了当年的旧情人莎莎,她因丈夫在国外而与李过着同居的生活。王小玲暗中记下了莎莎的地址。她打算找到李松涛,告诉他这一切。

在世纪末即将来临的时候,王小玲身体越来越虚弱。她狂乱地摔打东西时,忽然一样东西滚了出来,居然是她儿时的那个心爱的红绒线小兔子。王小玲听见自己的哭声简直像一个老妇人,镜子里的自己像一个魔鬼。她万念俱灰。她深夜打开纸张,写下一生中最长的也是最后的一封信。寄出后服用了大量的安眠药。

李松涛读完这封信,惊愕万分,几近疯狂。在莎莎和朋友们惊异的目光下,开车疾驰而去。

远处传来世纪末稀稀落落的鞭炮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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