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442500000036

第36章 刑法(7)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奸淫妇女,或者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其中,犯罪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时,不管幼女是否同意,也不管是否采用了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只要和幼女实施了性交行为,都构成强奸罪。如果对象是14周岁以上的少女或成年妇女,只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和妇女发行性交的,才能构成强奸罪。

犯罪主体是14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在单独犯罪的情况下,本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

主观方面是故意。违背妇女意志与妇女发生性交时,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故意;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并且幼女自愿和行为人发生性交时,行为人主观上只有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时才能构成强奸罪。

(3)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情节恶劣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5.抢夺罪

(1)抢夺罪的概念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校园内抢夺罪的案发地点与抢劫罪相似。

(2)抢夺罪的特征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

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3)处罚

根据《刑法》第267条1款规定,犯抢夺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抢夺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夺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6.侮辱罪

(1)侮辱罪的概念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罪是校园内较常见的侵犯他人人身权的犯罪。

(2)侮辱罪的特征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以暴力侮辱人身,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人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处罚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诽谤罪

(1)诽谤罪的概念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与侮辱罪同属于校园内较常见的侵犯他人人身权的犯罪。

(2)诽谤罪的特征

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3)处罚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寻衅滋事罪

(1)寻衅滋事罪的概念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校园内此罪主要是指对校园秩序的破坏扰乱。

(2)寻衅滋事罪的特征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具体规定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3)处罚

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9.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概念

非法侵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本罪是大学校园内的高智商犯罪。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特征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计算机知识、技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口令或者许可证明后冒充合法使用者进人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有的甚至将自己的计算机与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体往往具有相当高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和娴熟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会产生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危害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侵入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实施本罪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出于好奇,有的是为了泄愤报复,有的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才能,等等。这些对构成犯罪均无影响。

(3)处罚根据《刑法》第285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0.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概念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后果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大学校园内的高智商犯罪。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特征

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对象为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根据本条规定,包括下列3种情况:

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③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因操作疏忽大意或者技术不熟练或失误而致使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应用程序遭受破坏,则不构成本罪。至于其动机,有的是显示自己在计算机方面的高超才能,有的是想泄愤报复,有的是想窃取秘密,有的是想谋取利益,等等,但无论动机如何,都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3)处罚

根据《刑法》第28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思考题

1.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2.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有什么不同?

3.什么是刑罚?其种类有哪些?

4.我国刑法规定了哪几类犯罪?

5.请同学们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谈一谈如何有效预防校园犯罪?

引例简析

1.在本案中,被告人吴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吴某将刘某衣袋内的整整84张新版百元大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2.许某在主观上存在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故意。对自己编造“非典”疫情可能会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结果是明知的,也是能够预测的。对可能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结果采取了放任态度。许某在客观上实施了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而且造成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后果。许某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和《刑法》第291条之一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3.杨某先后犯有抢劫罪和盗窃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杨某具有自首情节,应依法从轻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杨某被羁押后,主动供出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抢劫犯罪,并且供出了同案犯,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对其所犯的抢劫罪应当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4.周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因为其为成年人,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其主观上具有抢劫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抢劫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犯罪;周某构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因其属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故涉嫌的罪名是该种犯罪中的抢劫罪。

同类推荐
  • 金融市场典型案例法律研究

    金融市场典型案例法律研究

    本书选取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四大金融市场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及其法院的判决进行介绍,从法律的层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减轻农民负担法律法规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减轻农民负担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 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本书浓缩了日常生活中离不开的法律小知识。涵盖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投资创业、经济生活、人身权益等领域。
  • 工伤保险与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与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 国际商法

    国际商法

    本书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对上述内容的学习,让读者对国际商事法律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尤其是在本课程的引导下,就世界上主要国家的国内法、国际公约和国际贸易惯例对相关商事问题的规定作一个简单的比对,了解各主要国家的国内法、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对同一个商事问题的不同规定,初步养成用差异性思维和法律的视角考虑国际商事问题的习惯,为从事国际经济、贸易及相关行业的工作奠定基础,也为从事商事法律研究提供思路。
热门推荐
  • TFBOYS:爱在那年盛夏

    TFBOYS:爱在那年盛夏

    【连载中】他是虎牙少年,他是呆货少年,他是高冷少年,她是二货少女,她是快乐少女,她是冷酷少女。这几个人相遇会发生什么化学反应?
  • 弑皇之浮屠一梦

    弑皇之浮屠一梦

    他天生善良,可偏偏是魔族之后。她是高高在上一尘不染的无情仙子,明知他为魔族之后,而她却偏偏收他为徒。他喜欢她,可是碍于师徒伦理,他不敢,他怕天下耻笑她她爱他,她为救他,被迫强嫁别人,喝下忘情水,修炼绝情绝,只为忘他她那日十里红妆时,他心魔由发为她屠尽所有人,包括她。他为救她,被人利用。弑魔台上,她对他万剑穿心,而他却只为救她为救天下苍生,他成魔,只为她而战。终尽他为她,挽救天下苍生,而他终离去。一夜白发,仰天倾城。泪只为他。
  • TFBOYS之剩夏的约定

    TFBOYS之剩夏的约定

    是剩下的凄惨约定,还是盛夏的梦幻约定。不知道他们相见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
  • 寒临九州

    寒临九州

    天泽履,《易经》第十卦。有解:武人得此卦者,若为至强,可取天下。……南宫寒穿越到王莽新朝,阴差阳错下成为一个卫戍边疆的小卒,非凡的箭技让他渐渐声名鹊起……这里有致力改革的王莽,一心复汉的刘秀,还有绿林始祖王匡,如今多了南宫寒,历史会改变吗?这里有端庄秀丽的阴丽华,废后善终的郭圣通,智勇坚毅的刘伯姬,她们的命运是否又会不同?云台二十八将,各路割据势力,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却也是个群魔乱舞的年代。而星象的预言,真的会应验在他身上吗?“什么,秦始皇焚书坑儒是魔门所为?!”“什么,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儒家报复?!”“什么,王匡就是魔门门主?!”……乱世中披荆斩棘,只为生存。
  • 谁的青春不彷徨

    谁的青春不彷徨

    爱是一种卑微的生长,而我们的青春,却在这卑微的生长里,开出绚丽的花朵来。春歌是网络著名小说家,与他一起齐名并且更加有才情的是一个叫新月的男人,他们把各自的故事融合在小说里。他们是要好的朋友,却从未见面,各自发生着不同的故事,遭遇着迥异的人们,直到春歌喜欢的女人莫北突然消失,而消失的背后,竟然是自己的好友四夕的谎言,一场无法参破的情感,就此拉开序幕。这是一次荒凉的青春,荒凉得让人心疼,让人无以复加。如果天还可以再黑,人还可以闭眼,那么,那些单薄的青春轮廓,会不会在你我的世界里,飘然轮回?新余,一个不起眼的城市,一个荒靡的城市。
  • 邪冰校草淑女太难追

    邪冰校草淑女太难追

    三个国民校草,男神,明星抢着做校花的专属贴身保镖。
  • 异世修尘路

    异世修尘路

    神舟浩荡,千年来,没有一个神尊的出现。可是,他却创造了奇迹,在欧亚大陆独霸一方,成为震撼三界的冰羽神尊。成为世界新的主角。他!就是从地球穿越到异世的龙—朔—逸!
  • 愿时光不老去

    愿时光不老去

    与你携手,共同踏进未来的大门此后我们的人生,都会有彼此的存在前方未知的苦难、甜蜜,让我们共同见证,共同度过。愿这满载着我们青春记忆的时光在我们心中,永不老去,永不泛黄。
  • 我的调皮拽妃

    我的调皮拽妃

    玉灵心被妹妹玉冰叫去酒吧喝酒,不小心走进了一个四面都是镜子的包厢,晕倒在里面,再次醒来竟然穿越了,还成了当朝太子妃,哇咔咔,好像威风一下,但是这个倾雪泪虽然美貌倾城,可性格刁蛮任性,得罪了太子最宠爱的侧妃美淑,遭到所有的侧妃和小妾诬陷,让本来就不喜欢她的太子变得讨厌她,连个宫女都敢欺负她,哼,她雨沫在现代可是黑白两道里的高手“蓝魅残羽”敢欺负她,没门。
  • 快穿:感谢曾经遇见你

    快穿:感谢曾经遇见你

    “溪,等等我~”某妖孽说,“不许叫我溪!”某只小狐狸答道。被系统吸入,开始白莲花女配之路,却被某妖孽缠上。相遇是缘,感谢曾经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