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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刑法》的裁定和量刑(2)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1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1次减刑不得超过2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3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一般可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

在缓期2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15的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缓刑的法律后果

缓刑的法律后果有3种:

(1)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2)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判决,把前后两罪的刑期总和计算,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刑罚执行期限;

(3)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察期间内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对原判刑期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但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被判拘役的相应缩短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不能少于2个月,被判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短不能少于1年。

被宣告缓刑的,原判的附加刑不适用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附加刑同时执行。

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或者因在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查出有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漏罪未作判决而收监执行数罪并罚的,原执行的缓刑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之内。

刑事案件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相关数据

一、盗窃罪

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3年以下至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2千元(3次为多次)[最高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3.17)]。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年至10年,并处罚金 2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10年到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10万元。

具有本条中规定的二种情形之一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诈骗罪

数额较大的3年以下至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个人:2千元。

单位:10万元[最高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年至10年,并处罚金个人:3万元;单位:30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10年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个人:20万元。

三、抢夺罪

数额较大的3年以下至管制,并处或单罚金2千元,参照盗窃罪。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年至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10年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10万元。

携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

四、侵占罪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二年以下、拘役或罚金2万。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二至五年,并处罚金10万。

五、职务侵占罪

数额较大的五年以下至拘役5千至2万。[最高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是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1995.12.25)]。

数额巨大的五年以上,或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六、挪用资金罪

挪用数额较大,或进行非法活动挪用5000元至2万元以上三年以下至拘罚非法活动;

其他:1万至3万[最高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是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

挪用数额巨大的或挪用数额较大不退还的3年至10年。

七、敲诈勒索罪

数额较大的3年以下至管制3千元,最高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八、故意毁坏财物罪

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年以下,拘役或罚金;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三年至七年。

九、贪污罪(受贿罪)

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二年以下至拘役; 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一年至七年;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情节严重的七年至十年;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五年以上,或并处没收财产; 五万元以上满十万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十万以上的十年至无期徒刑,或并处没收财产; 十万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十、挪用公款罪

犯本罪的五年以下至拘役非法活动:5千~1万元; 其他:1万~3万元,最高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5.9);情节严重的五年以上,非法活动:5~10万元,其他:15~20万元;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十年至无期徒刑。

十一、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数额较大的五年以下至拘役5千至2万元,见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五年以上,可并处没收财产 10万元。

十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数额较大的三年以下至拘役,参照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数额巨大的三年至十年,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规定处罚。

十三、伪造货币罪

一般情节三年至十年,并处5万元至50万罚金,币值:500~15000元;币量:50~1500张,最高院《关于办理伪造国家货币、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走私伪造的货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4.9.8):首要分子,数额特别巨大,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币值:15000元以上;币量:1500张以上;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数额较大的三年以下至拘役,并处2万至50万罚金币值:1000~30000元;币量:100张~3000张;数额巨大的三年至十年,并处5万50万罚金,币值:30000元;币量:3000张;数额特别巨大的十年至无期徒刑,并处5罚金或没收财产

十四、变造货币罪

数额较大的三年以下至拘役,并处或单处1万至10万罚金,币值:500~15000元;币量:50~1500张,参照伪造货币罪;数额巨大的三年至十年,并处2万至20万罚金,币值:15000元;币量:1500张。

十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

①制造1支,买卖、运输2支;②制造散件1套,买卖、运输2套;③制造零部件50件,买卖,运输100件;④制造子弹500发,买卖、运输1000发三年至十年;最高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非军用枪支、弹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1995.9.20)以上标准5倍以上(情节严重)十年至死刑。

十六、持有使用假币罪

数额较大,三年以下至拘役,并(单)处1万~10万罚金币值:2000~30000元;币量:100张~3000张,参照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数额巨大三年至十年,并处2万~20万罚金,币值:30000元~10万元;币量:3000张~1万张;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并处5万~50万罚金或没收财产,币值:10万以上;币量:1万张。

数罪并罚的情况

(1)判决宣告以前1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果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事上诉状

一、刑事上诉状的结构

刑事上诉状的格式,包括标题、上诉人的基本情况、辩护人、上诉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受文机关、上诉人签名盖章、日期、附项等部分。

二、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辩护人:××县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字第号事判决(或裁定),现提起上诉。

上述的理由和请求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盖章)

××年××月××日

附:

1.上诉状副本份;

2.证物件;

3.书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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