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是指时机(或机会)的有效性。环境给公司带来机会,是公司求之不得的好事,是公司发展的机遇。公司必须及时抓住机会,才能战胜对手,求得发展。“机不可失,时不再来”,错过时机,公司就可能在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甚至陷入困境。公司树立时效观念,要建立环境预测系统,及时、准确地预测机会;要提高办事效率,及时把机会变为公司效益。
9、市场观念
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场所,同时也是组织有序的商品交换的基本机制。市场反映了两个方面,即消费者的需求和公司的供给。消费者通过市场了解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公司则通过市场得知消费者需要什么产品或服务,需要多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公司的一切行为必须围绕市场进行,根据市场的供给、需求情况组织生产或提供相应的服务。市场观念要求公司必须认识市场,认真研究市场。市场的主体是用户,公司必须牢固树立为用户服务的观念,了解用户的需要,千方百计地满足用户的需要和要求。只有找到了市场,找到了用户,并及时地为市场、用户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或服务,公司才能生存和发展。
10、竞争观念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市场经济给公司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舞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市场竞争遵循自然竞争的法则,即优胜劣汰。任何公司,包括目前处于完全垄断地位的公司或行业的老大,都必须树立竞争观念,清醒地看清形势,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能力,才能在无情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竞争讲求策略,主张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公司应居安思危,坚持不懈地提高公司素质,增强公司实力,提高竞争能力。
公司治理的结构
现代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特点,必然要求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的机制,依靠这套机制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这套机制被称为公司治理结构,又称为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有关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人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利分配和制衡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表现为明确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职责和功能的一种公司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组织形式
公司治理的组织制度坚持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离的原则,由此形成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存的组织框架,如下图所示。
公司治理结构的组织形式示意图
公司组织机构通常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组成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
1、决策机构
股东大会及其选出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
2、监督机构
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对董事会及其经理人员的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
3、执行机构
总经理与执行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
执行者与所有者分离的组织制度既赋予经营者充分的自主权,又切实保障所有者的权益,同时又能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因此,它是现代公司治理制度不可缺少的内容。
二、公司治理结构中各机构的权责界定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设置股东大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表现为:第一,为解决股东大会以外的公司机构,如董事会、监事会所不能解决的事项;第二,使各股东明了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2、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大会所选出的一定数目的董事所组成的,法定的、常设的、集体的、对内进行经营管理及决定股东大会权限以外事项的机构。
董事会的组成,按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不得少于3人,且最多不超过13人;股份有限公司最少要5人,最多不超过19人。一般来说,董事会的组成人员需单数,以便董事会投票表决能顺利得出结果。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由董事长负责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其指定的副董事长或某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董事除以董事会成员身份参加董事会会议、就讨论事项进行表决外,还可依董事会的决定,负责具体实施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处理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事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从事一切对外活动。董事长是公司的最高负责人,其本身即代表公司。董事长是从具有董事资格的人员中选任,在董事会上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的。
3、总经理
总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具体管理公司事务,对外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理公司进行商业活动,是法定必要的公司业务执行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总经理之所以成为公司必要的常设业务执行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是因为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分子即董事,不一定是由管理专家、技术专家担任,而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活动却要求公司必须有精通管理、技术的人才能处理。公司设置总经理正是出于其业务经营的需要。
但是总经理与董事会、董事长不能相提并论,他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首先,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的,必须服从董事会的有关决议,总经理所作出的各种决定均不能与董事会的有关决议相抵触,董事会可以改变总经理所作的决定。
其次,从工作的性质上看,董事会偏重于对公司各项业务工作进行讨论决策,总经理偏重于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再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拥有公司的对外代表权,公司的各种对外文件上必须签署董事长的名字,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而总经理则是负责公司日常业务活动的执行机构的领导,对内在其职权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威,对外则无代表权,其对外所进行的各项业务活动最终要取得董事长的认可,以董事长的名义对外发布才生效。
(1)总经理的职权。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辅助董事会执行公司业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其职权具体包括:
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⑦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行使其职权主要通过以总经理为首的行政工作系统来实现,具体体现为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领导下的日常行政管理体系一般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副手,通常情况下,协助总经理总揽公司业务工作,在总经理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代行总经理职务;各部门经理是主管一个部门的工作或某项业务的负责人。而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和总工程师是协助总经理分管整个公司的总体效益、财务、技术等方面的负责人。
(2)总经理的义务与责任。
总经理的义务。作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总负责人,总经理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应依照与公司订立的聘任协议的有关要求,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实现公司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不以权谋私,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遵守法律、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在处理业务时,选择对公司最有利的可行方案,诚实而正当地行使所授权限。
当因为个人失职给公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时,根据公司法章程等,应向公司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总经理的责任。作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总负责人,总经理也必须同时承担以下责任:
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
总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4、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必设的组织管理机构之一,是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考核的常设机构。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设置监事会的意义在于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制止董事、经理人员等握有公司经营管理权力的人员滥用职权、违法—失职、损害公司利益,保证公司良好的管理与运行。它能约束董事会、经理人员的行为,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建立起权力制衡关系。
公司制度及其特征
现代公司制度是指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规范和完善的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基本特征,以专家为中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保证,以公司为主要形态的公司制度。
一、公司制度
我国的现代公司制度,是为适应国有公司制度创新的需要而提出来的特定概念,是公司制度的现代形式。它有以下含义:
①现代公司制度是公司制度的现代形式。
②现代公司制度是由若干具体制度相互联系而构成的系统。
③公司法人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础。
④产权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
⑤现代公司制度以公司制度为主要组织形式。
二、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内容
①规范和完善的公司法人制度。
②严格而清晰的有限责任制度。
③科学的公司组织制度。
④科学的公司管理制度。
⑤运行环境是市场经济体制。
⑥生产技术条件是社会化大生产。
三、公司制度的特征
1、公司制度的基本特征
(1)产权清晰。
产权清晰主要是指产权关系与责任的清晰。完整意义上的产权关系是多层次的,它表明财产最终归谁所有、由谁实际占有、谁来使用、谁享受收益、归谁处置等产权中的一系列关系。
(2)权责明确。
即用法律来界定出资者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从而形成各生产要素之间的、科学的、行之有效的、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3)政企分开。
这主要是针对国有公司而言的,是指必须把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司经营管理职能分开,取消公司与政府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
(4)管理科学。
管理科学即现代公司必须形成一套严格、科学、系统的管理制度。
2、公司制度的一般特征
(1)公司的组织形式。
现代公司制度的公司形式主要有四种类型——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的产权特征。
建立在现代公司制度基础上的公司,其产权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出资者所有权,二是法人财产权。现代公司制度基础上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是分立的。股东拥有出资者所有权,可以参加股东大会、收取股息、出让股票等;公司法人则拥有法人财产权,直接掌握公司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可以在市场经济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3)有限责任的公司制度。
现代公司制度基础上的公司主体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方面,公司的资产是公司经营的基础,是出资者投资依法成立的,所以,出资者所投资本不能抽回,只能转让,出资者以其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利,包括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公司经营者等,但是不直接干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当公司亏损时,所有出资者都按投入的资本额的多少承受损失,即使资不抵债依法破产时,也以投入的资本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现代公司制度下,产权关系集中体现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上。公司是一个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和监事会构成的“三会四权”分权制衡的组织制度与运行机制组成的法人治理机构来统治和管理的,形成了公司内部互相统一又互相制约的关系。
(5)公司的发展。
从公司管理方式上看,公司立足长远的发展,在经营目标方面虽然仍以利润为经营目标,但越来越重视社会目标、生态目标。
(6)公司与政府的关系。
现代公司制度是政企职责分开的公司制度,政府和公司的关系体现为法律关系。政府依靠政策法规和经济手段等宏观措施调控市场,引导公司经营活动,不直接干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
公司制度的形式
我国现有的公司制度形式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法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由50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④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⑤有公司住所。
2、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
①公司名称和住所。
②公司经营范围。
③公司注册资本。
④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⑤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⑥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⑦公司法定代表人。
⑧股东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3、组织机构
(1)股东会可以依法行使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