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的春节前夕,弟弟打来电话,说他要娶媳妇了。我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非常高兴,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有一种终于熬到一九四九年的感觉。当然,弟弟给我打电话不仅仅是报喜,最重要的还是要钱。我承认我还不是大款,更不是富爷,基本还在温饱线上挣扎,但是在这个关键时刻,出点血还是责无旁贷的。
我问弟弟要多少钱,弟弟毫不客气地说两千。两千就两千吧,第二天我就凑了两千元给弟弟寄去了。
弟弟已经二十五岁了,这年龄在城里来说谈婚论嫁为时尚早,但在家乡已经到了危险年龄。家乡经过几代人的实践与总结,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一个男孩子,如果在18至19岁时不结婚,就相当于犯盗窃罪;在20至21岁不结婚,就相当于犯杀人罪;在22至23岁不结婚,就相当于犯强奸罪。弟弟二十五岁还没有结婚,应该是三罪并罚了。
弟弟过了二十三岁还没有结婚,压力最大的就是父母。父老乡亲们会因此对父母兴师问罪,把这件事情作为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谈资,父母也因此而成为过街老鼠,活在别人的唾沫之中卫生眼球射程之内。
弟弟娶不上媳妇,自然和弟弟本人有关,黄金和钻石自然不会被聪明的女人抛弃。然而弟弟把这一罪过都归咎于父母,说父母没本事没能耐。父母也知道不能给儿子娶媳妇是一种失职行为,所以一边忍气吞声一边还得求爷爷告奶奶地托媒人。
农村的媳妇价格是昂贵的,如果娶到家里,没有每市斤四百元的价格是拿不下来的。然而,在年均收入一千元左右的家乡,四万元是什么一个概念,就可想而知了。
仅比弟弟大两岁的我,也为这件事处心积虑,担心弟弟,因为他不是坚强的人,更担心父母,无形的压力会把他们瘦弱的身躯压垮的。我是从家乡出来的,那种感觉我能体会得到。
给弟弟寄出两千块钱,我轻松多了,说实在话,有那么一点花钱免灾的感觉。我并不希望未来的弟媳多么优秀多么完美,只要是个女人不傻不笨四肢健全好使就行了。这样说好像有点儿过分跌份,但如果弟弟真的娶了个天姿国色的那种女人,才是真正的麻烦。
剩下的时间我就默默地为弟弟祈祷和祝福了,希望他早日结婚早日生子早日离开光棍协会,别再当那个千人看不起万人瞧不上的光棍协会常务理事了,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去吧。
九八年春节我没有回家,对弟弟的婚事也没有彻底地了解,但弟弟没有结婚,我那颗悬在心头的石头就不会落地。哥哥的责任与义务,像一块沉重的石碑压在我这并不宽厚的背上。
九九年年末,弟弟又打来电话。弟弟平时是不会给我打电话的,打电话就是向我要钱。这是近几年我总结出来的规律,对于弟弟这样,我还是能理解的,打电话要花钱的嘛。
弟弟说他还要相亲。我闻言诧然,九八春节不是相了一个吗,怎么还相呢?弟弟说那位早就另谋高就了。不过弟弟坦然地说:“没关系,天下何处无芳草,好汉哪里不娶妻,我又找了一个,比那位更年轻更漂亮。哥,你就给我拿五千块钱,弟弟一辈子娶不了几个媳妇,就这么一次。”听弟弟的口气,就像总经理对他的会计下达命令似的。
我认为弟弟说得对,的确,弟弟一辈子也就结一次婚,如果因为我这五千元钱没有到位,而让弟媳花落他家,致使弟弟一辈子摘不掉贫困的帽子,我可是千古罪人。
我是工薪阶层,偶尔有一点稿费也只够买几个咸鸭蛋的,五千元可不是一个小数,我几个月不吃不喝才能攒下来。可是,哥哥的使命又让我痛下决心。弟弟的机会不多,说不定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五千块钱虽然也令我心痛,但是还可以赚嘛。
我犹豫了两天,最终还是一咬牙一跺脚寄出了五千元钱,并附信一封,再三叮嘱弟弟说这可是人生大事,不可儿戏,这年头,钱难赚,屎难吃,千千万万不能让哥哥的血汗钱打了水漂。
说是在北京工作,挺能唬人的,但我充其量也只不过是变相地在北京讨饭。北京不仅米贵、房贵,定居哪仅仅是不易,简直是太难了。工资光看数字不低,但再看看开销,也剩不下几个子。房租、水电、交通、吃喝拉撒一分也不能少。外地人在北京可以挣到钱,但你绝对拿不走钱。北京就是这样一座可爱又可恨的城市。
我来北京几年了,拼命地工作,葛郎台式地攒钱,几乎到了虐待自己的程度。房子里,除了书、行李,什么东西都是房东的,八十年代初木壳的老牡丹彩电,夏热冬凉的人造革自制沙发,一台几乎绝种的老式486电脑……将就再将就,凑合再凑合,花一分钱就像滴一滴血,对自己苛刻几乎到了无法容忍的程度。
我不是不会生活,更渴望享受生活,可是我更知道一个只拿着八十元钱闯北京的人应该做什么,怎样去做。一无资金,二无背景,三无关系的人想在北京有立足之地,谈何容易?我不能对生活奢求太多,如果抱怨,就只能抱怨自己为什么是穷人家的孩子吧。
就是这样,为了弟弟的媳妇,我轻轻地抛出了自己半年的血汗钱。如果这一次不出意外,我也心甘情愿了。弟弟娶妻生子,做父母的,做哥哥的也了却一桩心事,操心牵挂的事情也应该船到码头车到站了。
我还是频频地打电话给弟弟,询问相亲的结果。弟弟告诉我一切顺利,弟媳对他很好,对父母也好,是一个典型的贤妻良母,是一个天上难寻地上难找的好女人。他叫我把心放在肚子里,耐心地等着喝喜酒吧。
于是我真的等着喝喜酒了。弟媳如果真的像弟弟说的那样,如果她能踏实地与弟弟结婚过日子,我不仅能为合出七千元钱心甘情愿,还得抽空去雍和宫白云观烧一炷香。
当然我还要算账的,弟弟说他的老丈人以八折优惠价把闺女送给他的,这是因为看在我们家比较困难和父母诚挚的讨价还价。就是这样,还要折合人民币两万五千元整,还不包括酒席包车等费用。
两万五千元,对于我们家来说,是个天文数字,如果现在结婚,足以让我们倾家荡产。我私下盘算,如果两年以后结婚,弟弟用这两年的时间赚一万块,然后家里再凑合万八千的,我再拿出一点,这件事也就圆满了。
给弟弟拿钱,妻子自然不会高兴,但也没说什么,只是表情有些让人难以接受。妻子的确不是个事妈儿,也不是太计较的人。她不高兴,我表示非常理解,就想办法哄她开心。妻子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虽然一位是哥哥一位是弟弟,但哥哥与弟弟只差两岁,早出生两年就一定要尽这个义务吗?
当哥哥的尽点义务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最起码也不能看笑话。平常连一个电话也不打,更不要说什么沟通,什么时候都在要钱的时候,才想起这个哥哥。听了妻子的话我无言以对,总是用“就这么一次,等他结婚以后咱什么也不管”来搪塞。
为了这件事我和妻子吵过架,闹得很不愉快,甚至还提出了离婚。可是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对家里讲,因为家里已经够乱的了。
两千年春节我回家了,准备参加弟弟的婚礼。到家一看,弟弟像狗一样地在床上躺着,父母在一边唉声叹气,仿佛到了世界末日。一打听,原来被弟弟称赞有加的准弟媳又看上别人了,提出退亲。
我说退就退吧,人家姑娘不愿意,咱们也不能去抢去逼啊,只要把钱如数地退回来也就算了。众人闻言不语,默不作声,我再仔细询问,原来是二人在认识第三天就同居了。只要那姑娘来我家,就和弟弟对婚姻进行无照非法经营。我对此特别生气,咱们穷人家的孩子,怎么能这样不守规矩呢?可母亲说这是现在家乡新流行的时尚,家家如此。
说实话,对弟弟这桩婚姻,我是寄予了很大的希望的,没想到却是这样的结果。钱呢,一万元钱人民币呢?是她们违约在先,不退一万退八千总可以吧。弟弟说,都把人家肚子搞大一次了,没点表示不好。
我的脸都气绿了。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五千元钱,就换来了这么一个结果。我当场发誓,说弟弟以后愿意怎么着就怎么着,没钱找谁都行,千万别找我,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