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609700000002

第2章 功利原则

1.痛苦和快乐宰制着人类

大自然将人类置于两位君王――快乐和痛苦――的宰制之下。惟有他们,才能指明我们所应为、决定我们所将为。是与非的判断标准,因与果的演化系列,无不取决于这两位君王。是他们,宰制着我们的一切言行和思想,――我们试图摆脱其支配的任何努力,都只能展示和确证这一真理。一个人可能口头上自称摆脱了它们的王权,而实际上却将始终受其支配。功利原则承认这种对苦乐的服从,并视之为社会制度的基础,而这种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在理性和法则的掌控之下,建构起幸福的社会组织。凡试图怀疑这一原则的制度,则必定奠基于现象而非实质;奠基于狂想而非理性;奠基于蒙昧而非智慧。

然而,伦理学领域的比喻和雄辩之术已然足够多了,而诉诸此类手段并不能完善道德科学。

2.何谓功利原则

功利原则乃本书的理论基础。因此,本书伊始便给出关于“何谓功利原则”的明确解说,这将是恰当的。所谓功利原则,就是根据任何行为对于利益攸关者的幸福看起来必将产生的增减倾向而决定赞成与否的原则;或者用结果相同的话来说,就是根据任何行为对于这种幸福是促进或阻碍而决定赞成与否的原则。我说的是“任何行为”,因而不仅包括个人的每一个行为,而且包括政府的每一项举措。

3.何谓功利

所谓功利,指的是任何客体的属性,客体因这一属性而有助于为利益攸关者带来利益、优势、快乐、好处或幸福(所有这一切在这里的结果相同),或(结果仍然相同)防止发生损害、痛苦、灾难或不幸。利益攸关者若是一般的共同体,这里所说的就是该共同体的幸福;若是特定的个人,则是该特定个人的幸福。

4.何谓共同体利益

共同体利益是道德术语中可能出现的最具普遍性的用语之一,因而常常抓不住其意义也就不奇怪了。当它具有某种意义时,其意义犹如下述:共同体是个虚构体,由那些被认为可以说是作为其成员的单个人所组成。那么,共同体利益是什么呢?它就是组成共同体的不同成员的利益的总和。

5.不懂得什么是个人利益

而谈论共同体利益是没有意义的。当某事物有助于增加一个人的快乐总量时,该事物就可以说是促进或为了该人的利益;或者当有助于减少他的痛苦总量时,结果也是如此。

6.何谓符合功利原则的行为

当某项行为所具有的增大共同体幸福的倾向大于其减少共同体幸福的任何倾向时,该行为便可以说是符合功利原则的,或简而言之,是符合功利的(就整个共同体而言)。

7.何谓符合功利原则的政府举措

同样地,当某项政府举措(此乃由特殊人员实施的特殊行为)所具有的增大共同体幸福的倾向大于其减少共同体幸福的任何倾向时,该政府举措便可以说是符合于或受支配于功利原则的。

8.何谓功利法令或命令

倘若某项行为,特别是某项政府举措,被人设定为符合于功利原则的,那么,为了论述的方便,则可设想一种称之为功利法令或功利命令的法令或命令,而把这里讨论的行为说成是符合于此类法令或命令的。

9.谁为功利原则的信奉者

倘若某人对任何行为或举措的赞成与否取决于(并成比例地对应于)他所认为的该行为或举措增进或减少共同体幸福的倾向,或者换言之,取决于该行为或举措是否符合功利法令或命令,那么,该人就可以说是功利原则的信奉者。

10.如何理解应当与不应当、对与错等等

对于一项符合功利原则的行为,人们总可以说它是应当做的行为,至少可以说它不是不应当做的行为。人们还可以说做出这个行为是对的,至少可以说做出这个行为不是错的,――它是正确的行为,至少不是错误的行为。若照此解释,应当、对(正确)与错(错误)以及诸如此类的用语就是有意义的,否则便毫无意义了。

11.功利原则正确性之证明既无必要也不可能

功利原则的正确性是否受到过正式的批驳?它似乎受到过那些不知自己意图为何的人们的批驳。它能否得到任何直接的证明?似乎不能,因为用来证明其他一切事物的东西,其本身是不可能加以证明的,――一连串的证明必定有其发端之处。要提供这样的证明,既无必要也不可能。

12.但该原则迄今很少被始终一贯地遵行

没有也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活人,不论他多么愚蠢或反常,在其一生的许多、也许是大多数时段都不遵从功利原则。由于人体的天性和素质,一般人在其生命的大多数时段,总是无意识地信奉这一原则,其目的如果不是用以命令自己的行为,就是用以评判自己的和其他人的行为。与此同时,也没有多少人,或许连最聪明的人当中也没有多少人,会一直倾向于完全地、无保留地信奉该原则。更没有什么人从未在任何时候,或者由于自己并非总能懂得如何加以应用,或者由于自己害怕加以审查的或难以抛弃的某种偏见,而责难该原则。人生来就是这样子的:无论在原则上还是在实践中,无论在正确的还是错误的行为和思想路线上,人的所有品质中最罕见的是始终一贯性。

13.绝对无法始终一贯地反对该原则

当有人试图反对功利原则时,其理由恰恰来自于该原则本身,而他对此却浑然无知。如果说他的论据证明了什么的话,那么,它们所证明的并非这一原则是错误的;而按照他所设想的对该原则的应用,它们所证明的是:该原则被误用了。一个人有可能移动地球吗?有可能的,但他首先要找到可供其站立的另一个地球。

14.为消除对该原则的偏见而实施的步骤

要通过论证来反驳功利原则的正当性是不可能的。但基于前述理由,或基于某种对该原则的错误的或片面的看法,有人会倾向于不喜欢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认为值得费神对自己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加以清理的话,那么,就让他依下述步骤逐一去做,也许最终他会逐渐服从这一原则。

(1)让他自己弄清自己是否想完全摈弃这一原则。如果是的话,让他考虑他的所有论证(特别是有关政治生活的)会导致什么结果。

(2)如果他想完全摈弃这一原则,让他弄清自己是否不使用任何原则也能评价和行动,或者是否有什么其他原则为他的评价和行为提供根据。

(3)如果有其他原则的话,让他查清并且使自己确信下述问题的答案:他认为自己发现的原则是否确为独立的、可理解的原则?它是否并非一项单纯的口头原则、一套空话?这套空话所表达的实际上仅仅是对他自己虚幻情感的论断,也就是放在别人身上他也许会称之为狂想的东西。

(4)如果他倾向于认为自己在毫不顾及行为结果的情况下对行为持有的赞成与否的观念,为他提供了评价和行动的充分依据;那么,让他自我追问:他的情感能否作为对所有其他人进行是非判断的标准?是否每个人的情感都有成为自身标准的同样的特权。

(5)在第一种情况下,让他自我追问:他的原则是不是专制主义的?是不是对其他所有人都抱有敌意的?

(6)在第二种情况下,他的原则是不是无政府主义的?照此情形,岂不是有多少人就要有多少不同的是非标准了?甚至对于同一个人,同样的事,是否今天是正确的,明天就不可能(其性质毫无变化)是错的呢?同时同地同样的事,是否不可能既对又错?在每一种情况下,是否整个论辩都不在乎结果?如果两个人分别说“我喜欢这个”和“我不喜欢它”,他们是否都会(根据这种原则)有更多的话要说?

(7)如果他要对自己回答说“不”,因为他所提出的作为标准的情感必定是以理性思考为基础的;那么,让他说说要思考哪些细节。如果要思考有关行为功利的细节,那就让他说明,这是不是抛弃了他自己的原则而借助于他以自己的原则与之对抗的那条原则呢?如果不思考这些细节,那么思考别的什么细节呢?

(8)如果他赞成合成法,也就是部分地采纳他自己的原则,部分地采纳功利原则;那么,让他说说他将采纳功利原则的程度。

(9)在他确定了采纳功利原则的程度之后,让他问问自己,他怎样自我证明这一程度的合理性?为什么他不在更大程度上采纳功利原则呢?

(10)姑且承认任何别的原则而非功利原则是正确的原则――人们遵循这样的原则是正确的,姑且承认正确一词可能具有无关乎功利的意义(其实不然);那么让他说说,一个人可能拥有并执行其命令的动机这样的东西到底有没有呢?如果有,让他说出这样的动机是什么,它如何区别于执行功利命令的动机;如果没有,那么最后让他说说,这一条别的原则可能对于什么有用处呢?

同类推荐
  • 企业品牌管理法律实务

    企业品牌管理法律实务

    品牌的重要性要求企业的领导一方面要树立现代品牌战咯意识,重视品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品牌管理中的法律实务问题。《企业品牌管理法律实务》就是从这些基本的法律事务问题出发,结合企业管理知识,凭借最贴切实际的案例,做了浅显易懂的分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研究民事错诉的范围比较狭窄,研究的深度还严重不足,我国司法实务界对民事错诉认识的态度还相当保守。这表明了民事错诉的理论还不够成熟,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由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分别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中,都曾将民事错诉行为列为侵权行为之一。遗憾的是,有关民事错诉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中。这恐怕与民事错诉的研究不够彻底有一定关系。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本书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目标——理论——案例——练习”为编写思路,系统地阐述了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本书在采用较新颖的编写体例的同时,还力争贴近最新最热的社会关注点,如于201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劳动合同法的前沿问题,以及有关保障性住房的社会福利法律制度等在书中都有详细阐述。
  • 知识产权法案例

    知识产权法案例

    本书面世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我国进一步加强了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颁布或修订了若干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我们以为有义务在本书中对这些最新立法成果予以反映,以体现对读者的负责精神。因此,本书重印时,增加或更换了附录中的部分内容,对文字亦作了适当的修改,其余部分则保持原貌。
热门推荐
  • 太阳照耀俄国

    太阳照耀俄国

    一次平常的旅行,见证了小行星撞击地球。撞击改变了地球轴向。新的赤道横贯俄罗斯沿岸的北冰洋和南极洲。新北极在新加坡,新南极在巴拿马。人口最稠密的地区被新北极冰封。耽迷于玩乐享受的电瓜,无意间一步步靠近了灾难原点,触及到灾难背后的阴谋。经历了跟随逃跑、海盗劫持、航母暴乱、冰天雪地、监视居住等等困境,在求生本能的指引下最终回到了北京。回到北京才发现他已经被宣布死亡。北京的东西南北正好调了个方向,北京的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新的追杀已经悄然接近。这一切都被装进了一个梦里。真空管、消防导弹、电磁炮、拼体航母、浮岛等未来重器成为模糊的背景。一个小人物的顽强生存,一个普通人的视角,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世界的巨变。
  • 劫云九啸

    劫云九啸

    当没有灵蕴的他,凭借着一身琴艺啸动九宵劫云之时;当身为妖族太子以破碎妖身证得大道之时。天下只剩两个声音,分别是幕辰,白月初。殊不知,乃是一人。
  • 我的射手座生活

    我的射手座生活

    我是王佩羽。来自河北省邢台市。爱好写作,多次获得写作证书。可以说出版自己写的书一直是我的梦想。希望大家支持我的作品。
  • 洪蒙炼仙传

    洪蒙炼仙传

    讲述一个懦弱、虔诚而执拗的部落小子的“炼仙”故事。他历经巫道盛行的风神大陆洗礼,崛起于中世纪的修仙界,强盛于血雨腥风的海洋板块,始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悠悠仙史,血雨腥风;横跨数界,无所畏惧,带你历尽时空和历史的跨越,进入一个神奇异境,探索仙巫的奥秘,品味别样的精彩人生。
  • 关山万里

    关山万里

    简单来说这是一场关于穿越重生的大斗乱。沈敏生来就能听到别人的心,所以注定不会平凡。当公交车爆炸的那一刻,她以为一切都结束了。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不然作者怎么写几百万字(⊙o⊙)?然后,女主就穿越了,在另一个世界嫁人了。前男友意难平,就跟来了。并且丧心病狂的折腾女主一番之后,就穿到女主老公的身上。然后嘛,你看文就知道了!一切的原因,就是一个名叫《关山万里》的游戏。
  • 笔下王朝

    笔下王朝

    世道崩乱,气运重分,各大朝廷纷纷内乱。当年的庞然巨物,现在早已分崩离析。昔日皇座上的恐怖存在,如今又埋在何地。然而,帝朝的强大有他的道理,观星师,占卜师,推背图,他们早已于看到了未来的灾难。各大帝朝虽然无法阻止世道的更变,朝廷的崩毁。但,他们早已埋下种种后手,等候新世纪的崛起。主角该何去何从?
  • 快穿攻略:能屈能伸

    快穿攻略:能屈能伸

    上个厕所都能摔死人,恩兮表示无言以对,从此她就踏上了快穿生涯,接手各种各样的奇葩任务,她无才无德却能屈能伸,最坑爹的是不限男女?·°(???﹏???)°·?男主?女主?男配?女配?路人甲?她一一撸起袖子拼了。
  • 魔神剑传说

    魔神剑传说

    中土大陆浩瀚无边,无尽山川、河流、天地灵气,滋养着中土大陆上的人们。大陆上一直流传着修真炼道,据说大成者可以飞升仙道,逃脱六道轮回,飞天遁地,遨游天际。这也只是个传说无人亲眼所见,有传言说在玄天剑山下看见有人御剑飞行,普通人认为可以在天上飞行就是仙人,因为只有成仙才可以逃脱大地的引力才能在天上飞行,这也只是谣言而已。玄天剑是中土大陆的大宗门,一直是中土大陆最大对宗门为武林正派之首。
  • 纯爱罗曼史

    纯爱罗曼史

    “太好啦!”凌婉儿在拿到‘圣林学园’的录取通知书的拿一刻,忍不住的大声呼喊。回想在高中的三年里拼命的努力学习,就是在等着一刻的到来。“不过,这不是在做梦吧?”这时,凌婉儿对这自己的胳膊狠狠的拧了一下。“啊,好痛!痛!!就是说自己不是在做梦。太好啦!”又忍不住大声呼喊。这也不怪她,毕竟圣林学园不是那么容易就考上的。这时的凌婉儿已经开始幻想自己在圣林学园上大学的日子了。
  • 刻在心里的名字

    刻在心里的名字

    轰隆一声震天的巨响,咖啡店中炸开一朵熊熊燃烧的红云。凄厉的尖叫声从人群中炸开,惊恐的人群如同爆炸的碎片一般向四周飞射出去,尖叫声,哭喊声,灌满了我的耳朵,只见他倒在地上,身边还有无数的玻璃碎片和木屑,我跌跌撞撞的跑过去,一边哭一边摇晃他的手臂,嘴里喃喃的说着,“你快起来啊,我不要你躺在这里,你怎么不说话,回答我啊,你不要在睡觉了,我好害怕,带我离开这个地方,我们走好不好,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