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秘密,是隐藏在表象背后的真像。
价值增殖就是价值增殖,有何秘密?那是因为历来都把价值增殖说成是不劳动的人赚劳动者的钱。
我们已经知道,价值以物(特定形式有用物)的形式存在,如汽车W这个商品价值W=c v v" z。是劳动力(v),在观念形态价值(v" z)支配下,作用于特定形式的物――生产资料(c)的产物。价值形成过程,是工人(v)“按图施工”的过程。也就是具体劳动(c v)体现抽象劳动(v" z)的过程――看得见的劳动体现看不见的劳动过程。过程结束时,抽象价值(v" z)被物化,生产资料变成了汽车。相对于具体价值(c v),价值不就增殖了吗?但是增殖了的这一部分价值属于观念形态价值的生产者,不属于工人――使用价值属于使用者。
关于价值增殖,历来有很多说法:赢利、获利、盈余、余利、赚钱、逐利、将本求利、利润、剩余价值,等等。赢利:收入中除去成本后剩余的财物;利润:
“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4页)。“生产剩余价值和赚钱是这个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册第676页)。用马克思的商品价值公式来表示这些概念,就是:w=c v m(《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30页)。这个公式表示增殖了的这一部分价值是m,m是劳动力价值(v)的增值,即所谓剩余价值。
马克思说:“如果我们现在把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比较一下,就会知道,价值增殖过程不外是超过一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价值形成过程只持续到这样一点,即资本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恰好为新的等价物所补偿,那就是单纯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价值形成过程超过这一点,那就成为价值增殖过程。”(《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篇,第五章,2)
我们按照现实中体现使用价值的生产过程来考察,如马克思所说“如果价值形成过程只持续到资本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恰好为新的等价物所补偿这样一点”,则没有形成任何价值。因为资本家如果只用了商品价值要素(W=c v v" z)之一的劳动力价值(v),那样一来,便缺少了决定着生产的目的、内容和特定的生产方式方法的观念形态价值:(v" z)。生产而无观念形态价值,如何形成价值,既无价值,哪里来的“新的等价物补偿”。
他所说的价值形成过程是劳动力在虚无中的活动,对应他的剩余价值理论(m是v的价值增殖),便演绎出“如果价值形成过程只持续到资本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恰好为新的等价物所补偿这样一点,那就是单纯的价值形成过程”。那就是说,力本身的活动等于力本身的活动,也就是说等于零。
价值形成过程,顾名思义,是根据需要,按照已经决定的办法,把特定形式的物(生产资料),改变成新价值的过程。从它的质变方面来考察,是使用价值的改变,即生产资料这种使用价值,变成了新价值如汽车这种使用价值,这是观念形态价值(v" z)的物化过程;从它的量变方面来考察,是(c v) (v" z)――具体价值和抽象价值的统一过程。
从原始人知道制作石器的那一天起,价值增殖,就是抽象价值的物化――原来那块石头,变成了生产的目的(抽象价值)物石器。
某人拣起一块适当的石头,因势象形,把它打磨成刀、斧,石刀、石斧对于石头,是有用性(价值)的转变,这就是价值增殖。从石头形成石刀、石斧的过程来考察,是此人的头脑支配自身的劳动力,把预先想好的石刀、石斧形状和打造方法,付诸体现的过程。他选择到适当的石头后,把石头按照预先的想法改变成刀、斧。石头变成石刀、石斧的过程,是体现预先想法的过程。预先的想法,即观念形态价值。因而,价值增殖,是抽象价值的物化。
此人要制作十件石刀、石斧,那是因为他觉察到环境有这个需要。为了满足环境需要,他先得寻找适当数量的石头,然后把它们加工成十件石刀、石斧。我们现在把加工成一件石刀、石斧和加工成十件石刀、石斧的劳动过程比较一下,就会知道,之所以要把原料加工成一件或十件产品,都决定于需要,和如何体现需要的主意、决定、方法、方式――观念形态价值。因而,一件或十件石刀、石斧价值的形成,都不外是抽象价值的物化;量上从零到一,一到十,价值体的增加,所增加的是具体价值(c v)的量。
对于价值体而言,它的存在决定于使用价值;价值体是使用价值的载体。
价值增殖是抽象价值的物化。此理,人、物皆同,这是独立于人的意识的客观法则。种子由分化而产生的种的有机发展过程,本身是无形到有形的转化过程;人由自然价值劳动力,发展为脑力劳动者、智力劳动者,是知识、才智增进的过程。人体是具体价值;智识决定他的有用程度。八级师傅与普工的差别;军、师、旅、团长……大兵之间的级差等等,和先生与学生的差别一样,不是体力的增长,而是知识、智力的增加。自然价值变成了劳动产品,不是自然价值的量的增长,而是人类的抽象劳动价值作用于自然价值的结果。
c v v" z,作为商品价值W的成份,它们是生产要素所具有的规定性。它怎样参与商品生产,也就怎样参加生产成果商品价值的分配。作为劳动所表现的有用性(劳动价值)的价格形式,它一向被世人称作工资和赢、亏。工人,脑力劳动者的劳动价值表现为工资,资本家的劳动价值表现为或盈或亏。生产资料变成了新价值如汽车这种使用价值,是观念形态价值(v" z)的物化。观念形态价值物化的价格形式,就是脑力劳动者、劳动力所得的工资,资本家所得的或盈或亏。觊觎使用价值者,随声附和:“利润就是剩余价值”。我们把马克思创造的商品价值公式w=c v m,与现实中人们畅行共守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的每一个商品W的价值的公式W=c v v" z,加以比较,就显而易见。
极目所见的一切劳动产品,都是抽象价值的物化。而抽象价值正是脑力劳动的成果。对许多人来说,这个客观法则,目前仍然是个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