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厨房一顿忙碌后,女子给南宫剑端来一碗粥,很稀很稀的粥,其实女子已经多放了平时两倍的大米,可依旧照得出人影来。
南宫剑接过后,女子一句“小心烫”还没说完,他已砸吧砸吧两口,就喝了个底朝天。他第一次喝这样的清粥,也第一次觉得是如此的美味,舔了舔薄唇上的饭浆,他眉目弯弯地看着女子,漆黑如墨的眸子里闪着异光。
他找了她四年,等了她四年,她暂时不记得他没有关系,他有时间,他愿意等,哪怕再四年,哪怕再再几个四年,他都愿意!
最起码他找到了她不是吗?他可以每天看到她不是吗?何况,何况,她说,她试着记起他,不是吗?
这就已经足够!他会等到那一天,她重新记起他的那一天。
“那个,那个……你叫什么名字?”女子手搓着衣襟,有些尴尬地问。她真的不知道该叫他什么,又怕问出口太伤害这个男人,犹豫纠结了很久,她才怯怯地开口。
“南宫剑”男子依旧笑得温柔隽永,握住她的手,修长的手指在她的掌心轻轻缓缓地画着:“南方的南,宫廷的宫,一把剑的剑。”
不就是不记得他的名字吗?没关系,他不生气,不受伤,他告诉她,所有她不记得的,他都告诉她,总有一天,她会记得,她一定会记得。
“南宫剑,南宫剑……”女子若有所思地呢喃,似努力在脑海里过滤着什么,良久,却终是蹙着眉心摇摇头。
“没关系,你现在不就记得我叫南宫剑了吗?以后,你就叫我南宫剑,或者…...”男子失神地顿了顿,“或者叫我剑!”
黑眸看着眼前的女子,似乎透过她又看到政变前的那个晚上,她在他的怀里,娇羞呢喃,不停地呼唤着他“剑”
意识到气氛有些诡异、尴尬,女子勾唇淡笑,“你先躺着休息,我去喊亮亮回来吃早餐!”
女子有些匆忙地逃窜,她受不了这个男人黑眸里的深情,受不了他笑得如此温润无邪,更受不了他时不时对她的暧.昧动作。
被他凝视着,被他的大手牵着,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是颤栗着的,只是不知道此时的反应是曾经的她,还是现在的她?
她有些无所适从。
“蓝烟……阿花”在女子快走出房门的时候,男子喊住了他,“给你!”
女子回头,只见男子朝她伸着一只手,白璧的掌心里赫然是一块玉牌,尾部有红绳编织的麦穗,白玉红绳直晃了一下她的眼。
“给我?”女子不确定地开口。
“是,来,过来!”
女子温顺地回到床榻前,“这个原本就是你的,只是那天你在崖下的时候丢了,我找到了,再给你!”男子说完,伸手抓住她的手,将玉牌放在她的掌心,“好好收着,不要再丢了!”
摊开掌心,女子久久凝视着这块剔透的上等美玉,齐王南宫剑五个大字直直晃着她的眼,没有抬头,却是幽幽开口,“你是王爷?”
南宫剑身子微顿,迟疑了一下,才开口,“是,我是王爷!”他不敢告诉她,他已经是当今天子了,他怕吓着她,真的怕吓着她,反正王爷也好,皇上也好,这原本就不重要,不是吗?
“只怕会苦了你!”女子轻轻叹了口气。
“我愿意!”
比起以为再也看到她,这根本就不算苦,心的苦他都能忍受,身又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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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子精心照顾下,南宫剑的风寒很快就好了,见女子也没有怎么反对,他就堂而皇之地在偏房住了下来。
早上,她去洗衣服,他就在家里帮着她看着煮粥的锅,不让里面的米汤烧溢出来,还得给亮亮穿衣服,伺候小家伙起床;白天就陪着她去山上种菜,在院子里摘菊,虽然大多数的时候,是他坐在地边,或者门槛上,看着她忙;晚上她烧晚饭,他就在烛光下,教亮亮认字、写字,睡觉前还得给他没完没了地讲故事,直到那小家伙满足地睡着。
在他眼里,日子过得平静安宁,却也温馨异常,他甚至喜欢上了这种朴实的生活。虽然,女子一点都没有记起从前的迹象,但他还是觉得甚是满足,他不急,一点都不急,只要她真切地在自己身边,他抬眼能见,他触手可觉,就已然足够。
其间,冷风来过一次,是送衣服给他的。
他永远记得冷风见到他时,惊得下颚似要掉下来的模样。
“爷,冷风对爷佩服得五体投地,没想到当今英俊潇洒、龙章凤姿、玉树临风的圣上穿着这一只袖子长一只袖子短,两边衣襟都不对称的布衫,还如此怡然自乐、冷风真的佩服得无话可说!”
南宫剑双手负于身后,对他凤眸一瞪,冷眼一瞟,“该干啥干啥去!”
个中滋味,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他一介未涉情事的武夫,岂可知晓?
于是,虽然被送来一堆的锦衣玉袍,都被他弃之箱底,每天穿着女子给他缝制的衣衫,惬意无比。
其间,还有一个人来过两次,那就是阿毛。
看得出,女子对这个阿毛,很是敬重和感激,于是,他也不得不忽略掉阿毛那不友善的眼神,对他客客气气。
阿毛每次过来都像全世界欠他似的,拉长着一张脸,南宫剑也不给他可趁之机,总是很不识趣地立在他们眼前。
南宫剑的到来,在村子里并未掀起什么波澜,全村的人都只道是阿花的男人来找她了,是啊,这个男人是毋庸置疑的,就凭他那张脸,那张和亮亮如出一辙的脸。
南宫剑也因此每天挺直腰杆地和女子进进出出、好不避嫌,还乐此不疲,引以为荣。
自然,也就没有他阿毛什么事情,气归气,恼归恼,他也只得自己忍受,毕竟人家才像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