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内容。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宝贵的自然资源。野生动物保护法正是为了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而制定的。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能够帮助同学们从小树立爱护野生动物的观念。
本章案例活泼生动,通俗易懂,让同学们在轻松有趣的故事中明白保护野生动物的道理,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知识性。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们可以了解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现状,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可以了解到我国对野生动物实行的保护措施,掌握一些保护野生动物的基本常识和法律条文;可以了解对盗猎、非法猎捕以及贩卖珍稀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规定,从而自觉与各种危害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作斗争,为保护野生动物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条
第一课保护珍贵野生动物
14岁的刘小娇(化名)是初中一年级学生。一天,她和同村的王秀秀(化名)一块儿到湖边去捡芦苇,在芦苇丛的深处,发现了一只受伤的丹顶鹤。刘小娇解下自己的围巾,包住受伤的丹顶鹤,把它抱回了家治疗并精心照料。
村里人听说小娇家养了只丹顶鹤,纷纷过来看。有人打算出高价钱买丹顶鹤,被小娇一口拒绝了。大家都说小娇太傻,放着这么多钱不要,不知这闺女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而小娇借此向他们宣传了从法制课上学到的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有关规定。
后来小娇向老师反映了这件事,老师很快和县动物保护站取得联系。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很快赶到了小娇家,他们仔细观察以后,确认这只丹顶鹤是国家特种保护动物黑颈鹤。工作人员紧紧握着小娇的手,激动地说:“谢谢你,小娇同学,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我们一定尽快将丹顶鹤交给有关部门,让它早日回到自己的家园。”
装在笼子里的丹顶鹤被运上了汽车。刘小娇一家和王秀秀等人依依不舍地送到村头,默默地祝愿丹顶鹤早日回到自己的家园。
本课案例涉及的是保护珍贵野生动物问题。我国对保护珍贵野生动物作了一系列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九条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二十二条规定: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按照规定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应当进行监督管理。
刘小娇同学拯救濒危野生动物丹顶鹤的做法,表现了强烈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值得同学们学习。野生动物资源是国家宝贵的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生产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质资源和有益伴侣,是人类的好朋友。野生动物不仅具有极大的经济价值,而且还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保护野生动物,让它们合理地生存与繁衍,对于改善自然环境,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开展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我国的野生动物资源极为丰富。据统计,兽类约有450多种、鸟类有1186种、爬行类有320种、两栖类有210种左右、鱼类有2000多种。种类之多,数量之大,在世界上是罕见的。
国家把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各省、市、自治区还有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包括: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丹顶鹤等97种。
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包括:小熊猫、穿山甲、黑熊、天鹅、鹦鹉等238种。还有许多种动物属于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把捡到的珍稀动物私自出售对吗?
第二课禁止偷猎野生动物
25岁的张大林(化名)是远近闻名的狩猎高手,号称神枪手。星期天,张大林约了几个朋友,背上猎枪要到林区去打猎。有人对他说,林区禁止擅自打猎,凡猎捕者必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猎捕证和持枪证。张大林没听。偷偷进入林区以后,为了在朋友面前显示他高超的射击技术,张大林射杀了一只锦鸡。枪声惊动了林区管理人员,正在巡逻的森林警察也赶了过来。森林警察要带走他,张大林不明白:“不就是一只锦鸡吗?何必这么大动干戈?
”森林警察严肃地说:“你已严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锦鸡属于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你跟我们走一趟吧。”张大林一听懵了,这一枪付出的代价可太大了。
锦鸡是我国重点保护的二类濒危野生珍禽。张大林既无猎捕证,又无持枪证,偷入林区,射杀我国重点保护的野生珍禽,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之规定,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第十六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第十八条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持枪猎捕的,必须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当前,虽然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但仍有不少人利欲熏心,不惜铤而走险,猎杀国家明令保护的珍贵、稀有野生动物。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定,必须要予以严厉的打击。
中国十种亟待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物种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许多珍贵稀有物种受到世界瞩目,因而物种保护工作在国际上占有重要地位。保护野生动物,缓解珍稀野生动物濒危状况,既是我们的义务,也是我们的责任。
中国特产,国家Ⅰ级极危,约1000只金丝猴川、陕、甘、滇、黔中国特产,国家Ⅰ级渐危,稀少羚牛川、陕中国特产,国家Ⅰ级受威胁,稀少朱鹮陕西洋县世界性濒危,国家Ⅰ级极危,100只左右东北虎黑、吉(小兴安岭)珍贵,国家Ⅰ级受威胁,野生种群渐危华南虎闽、赣、粤、桂(原分布)中国特产,国家Ⅰ级极危或野生种群已经消失麝青、藏、川、宁、陕及东北、内蒙古珍贵,国家Ⅱ级受威胁,种群数量急剧减少野马原产新疆、青海特产,国家Ⅰ级野生种群已消失,渐危亚洲象云南世界性濒危,国家Ⅰ级国内稀少藏羚羊青、藏、新疆珍贵,国家Ⅰ级受威胁,种群数量急剧减少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应受什么处罚?
第三课禁止非法猎捕和盗卖野生动物
40多岁的桑格(化名)是青海省可可西里地区的牧民,是方圆几百里内尽人皆知的捕猎能手。几年前,在赚大钱的诱惑下,加入了盗猎行列。从此,在茫茫高原上,这伙人干起了盗猎藏羚羊,进行非法经营的罪恶勾当。他们不但使用猎枪,还使用毒药和炸药等手段,对藏羚羊进行捕杀。
几年间,他们共盗猎藏羚羊100多只,走私盗卖非法获利60多万元。
在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保护藏羚羊的行动中,青海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行程三千多公里,穿行在广袤的自然保护区内,终于抓获了以桑格为首的非法盗猎团伙共11人。人民法院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和《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桑格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其他盗猎分子都受到了相应的惩处。
野生动物和人类共同生存在一个地球上,它们的存在使我们的生活环境显得多姿多彩、生机勃勃。然而,一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对它们举起了屠刀,把罪恶的枪口指向了它们。在猖獗的非法猎捕和盗卖活动中,人类的朋友——野生动物纷纷丧命,数量锐减。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禁止非法猎捕和盗卖野生动物作出明确规定,主要条款如下:
第二十条: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禁猎区和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猎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