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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音乐男孩

每一个讲故事的人,总是在讲故事前给他的观众确定他的故事千真万确。张爱玲喜欢说,她讲故事的时候,最好备好一个香炉,她的故事讲完了,这个香炉点着的香就烧完了,给人一种真真确确的感觉。我却还是得不得不说,小说家总说他们的故事千真万确,但是我的故事一点都不假。

这一点,不论读者怎么抽丝剥茧地分析,旁征博引地例证,都是无用。

男孩子年少的时候,都有一个英雄梦;但是男孩子年少的时候,也都有“音雄”梦,这个“音雄”梦,对于男孩子来说,越是当代就越明显。在中国当代,女权越来越来得到彰显,女人的地位越来越高,女孩子从小就有比较强势的地位。在中国当代,无论是成绩、交际、青春花季,女孩子总是要表现得比男孩子更加都好。在小学里,百分之九十的班干部职位被女孩子占着;在大学里,三分之二的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和国家奖学金(8000元)被女生占着;好似在中国当代,中国的男人出了社会,好像也并没有过得那么好。诚如清华才女、少年成名作家蒋方舟所说“中国男性普遍偏弱,但是中国男人还行”一样!

当代,放眼望向非洲和亚洲,在望向欧洲和北美洲,一个不可辩驳的结论就是,女人的地位越高,这个国家就更加地进步。女权的彰显,就是社会的进步的表现。

而我从来无意于这个结论,我的兴趣就在于男孩子的“音雄”梦。古代女子地位偏弱,才有《胡笳十八拍》,及以后的各种青楼女,青楼里的大美女陈圆圆、董小宛和李香君等等,她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特别是琴音。她们那一个不是痴情的歌者,那一个笑着回想“路头相望无几步,郎试回头见妾无?”,她们那一个不是在大白天某一个瞬间大脑放空走起神儿想“树头结得相思子,可是郎行思妾时?”,她们那一个不是在揪心她们的心上人“相思树底说相思,思郎恨郎了郎不知”,她们那一个又不是在少女时代憧憬着“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和“愿郎摘花连叶摘,到死心头不肯离”。

因为在感情中的弱势,才有了动人歌者。我就不相信,那秦淮八艳之首的大美女陈圆圆,带着忧郁的眼神,伤感的深情,那美丽的脸上,丹唇启,眉微皱,在青楼台上,唱了一首动人的离歌《雨霖铃》,“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不会让你这样一个饱读诗书的知识分子的心融化。

看皇看妃们,古代是古代,当代是当代。

现在女生们总是说,一个会唱歌的男生(男神?),弹着一把吉他对着一个女生唱歌,真的会让一个女生的心融化。所以我也就不相信,那痴情的中国第一帅的李易峰,微微染黄的刘海,坐着拿着一把破木吉他,他那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却对爱情绝对痴迷的一双多情的眼睛,谈着吉他,唱着《情非得已》里“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美丽的眼睛”,他看向你眼睛的时候,不用足以把你的心融化,是不是足以把你整个身子融化。

所以我有一个充满偏见的结论,我觉得当代歌手里面,男歌手唱歌动情指数绝对优于女歌手。我们不说那《死了都要爱》的撕心裂肺歌曲,不说《老鼠爱大米》的低俗歌曲,只说顶级男歌手唱的情歌,真的是一首比一首动人,一首比一首感人。我内心真正偏爱,而且打动我的歌曲,就是几个男歌手。

毫无疑问,音乐是灵魂的歌者,但也因为唱出了歌者的灵魂,才更加地动人。

我就是这样一个男孩子,我也期望着做一个真正的“音雄”。我爱香烟,爱运动,爱伤感,更爱音乐。我可以一个人不出门,在家里听一下午的音乐,单曲循环一首歌。我可以一个人在操场上跑步,耳朵上挂着耳机,不是单曲循环,慢跑上八千米。

还记得,我初中的时候,得到了我的第一个MP3,里面都是我爱听的歌。刘欢看着我一天到晚耳朵里塞上一个耳机,用拳头锤了一拳趴在桌子上的我说:“出去玩儿啊,这玩意儿有啥好听的!”

我从爬起来的桌子上抬起来头,从耳朵里抽出自己的耳机,我听歌也听累了,便把MP3放进口袋里,把MP3上的耳机抽下,小心翼翼地放在抽屉最里层,好好地保护它。我才抬起头,望着刘欢说:“走!咱们打球去。”但是我渐渐也明白,刘欢不会和一样爱听歌的。

虽然刘欢不爱和我一起听歌,但是费云确实一个真真确确的歌迷。初中课程并没有高中那么紧,在闲散的下课时间,当我趴在桌子上听歌的时候,有时候费云就会悄悄走到我的桌子旁边,拉拉我蓝色和白色相间的校服,问我说:“喂,有什么新歌嘛?”

我慌忙拿下左耳朵边的一只耳机,顺便说一下,费云真的是那种永远乐观,我都没看见过她不开心的脸,而且她学习总是最好的,初中那个年代我还挺尊敬她的,还有我初中大概是2003年到2004年吧,反正奥运会那年,是我高中毕业,奥运会结束了,我就进入大学了,看皇看妃们自己推算吧,我连忙说:“有啊,我不久前去网吧下载的,有《痴心绝对》,《爱的主打歌》,《黄昏》,《遇见》,《我的心太乱》,还有周杰伦的《东风皮》,还有那个很帅的谢霆锋的《因为爱所以爱》。你要先听那个?”

初中费云还是歌小女生,她脚上穿着休闲布鞋,脸上素颜但白皙美丽,秀发都绑成马尾辫了,很小巧而乖巧,看着我说:“你把MP3借给我听吧,我听听就还给你。要不咱们一个人一个耳机听,老师看见了多不好,上次老师就看见了咱们在一起听歌。”

现在我还能回想起来,我看看眼前这个小女生费云,大大方方地把MP3和耳机一股脑地给了费云。费云笑笑,把MP3拿去听歌了。我能够看到,费云她刚刚把耳机塞进耳朵里,MP3的播放键被她刚刚按下的时候,那歌曲就深深而深深地把她给吸引住了。我能够想象,她刚刚听到那第一声歌曲的样子,肯定是和我一样的。

费云和我本来就住在一个小区,路上我们一起回家的时候,我就问她:“你最喜欢谁的歌?”

想了一下,费云说:“你是指你MP3里面的那些歌嘛?”

我点了一点头,费云才回答说:“里面的那一首《痴心绝对》还是挺好听的,叫李什么唱的。其实都挺好听的,不过还是喜欢周杰伦,《东风破》就不错啊!”

现在回想起初中的听歌岁月,李圣杰<<痴心绝对>>这首描写单恋心情的歌曲,旋律优美,歌词直击人心,透过李圣杰深情演译,绝对让曾经有过类似经验的人们心有戚戚焉。至于所有女生都喜欢的周杰伦,不谈他真的是不现实的。

初中岁月,我初中的同学多是女生,我还记得,我的同桌的女生,把自己自己的一个特殊的日记本小心翼翼、百般细心地放在课桌里,那个特殊的日记本里,全都是她用彩色的笔抄写周杰伦的歌的歌词,还有各种周杰伦的各色贴画,当时很流行的,好像叫做“大头贴”,顾名思义,就是周杰伦的头部贴画,脸部表情各种,在她们眼里都是挺帅的。顺便提一句,那个时候,大头贴,刘亦菲的贴画也挺有名的,我目光所及,我觉得刘亦菲的贴画应该是最多的。我的同桌的特殊日记本里,并不抄写其它歌星的歌词,里面虽然空着,但是周杰伦只要一出新歌,她就立马把周杰伦的新歌抄到日记本上了。

由此可见,周杰伦的歌到底有多火。

我还记得,那个时候MP3的音乐播放器里面,有播放列表这个选项,我那个时候就是设置了两个播放列表,一个就是周杰伦,剩下的一个列表就放所有其余的歌。

这个侧面,也可以看出周杰伦当时是真的火。

我印象还很深刻的时候,初中的一首英文版本的《吻别》也很好听,是MichaelLearnsToRock的英文歌《takemetoyourheart》,也是火遍大江南北,这是我的第一首英文启蒙歌。

初中时代过了,就是高中时代。

高中时代和初中时代最大的不同,就是高中时代课程紧迫,考试繁多,忧郁和繁重占据心头。然而高中时代的一位网络歌手,却拯救了我内心的忧郁和繁重。每次,不管课程有多繁重,我只要拿出MP3来听一两首他的歌曲的时候,就会感到轻松好多,心情也会瞬间好很多。

他是谁?他就是音乐鬼才,号称是网络歌手第一人——许嵩。其实不用我多介绍,对于九零后他的歌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

首先,许嵩算帅嘛?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从男生角度很难说,就很难回答了。但是在外表上,许嵩貌似还是下了功夫的,走的是韩国帅哥的路线,刘海,披风,长腿,加上MV里的灯光来修饰帅气,这些韩国帅哥必备的元素,他都有。所以你说他是一个普通的男生嘛?好像不是,所以排除了不是普通男生,那我觉得许嵩他应该还是帅的吧!

对于许嵩的歌,我不知道怎么说。有一件事情,我到现在读大学还记得。记得高中的那个下雨的午后,学校很安静。因为是周末,是有半天休息不上课的(天啊,高中一个星期,就休息半天,你敢信?),我一个人登上教学楼顶,看着楼下稀疏的几个行人,匆匆忙忙跑过。我折了一个纸飞机,望着天空扔出去了,飞机飞了三分多钟,才掉落在地上。高中的学习压力,现在读大学虽然都忘记大半,但是只要回想起来,还是会心有余悸。

站在学校的楼顶,手攀着栏杆,我拿出MP3,把耳机塞进耳朵,高中的时候,我的曲库里面最多的就是许嵩的歌了。耳朵里面听的是许嵩的专辑《寻物启事》,几首歌现在还经常听,包括《庐州月》,《有何不可》,《多余的解释》,那个时候他的一首男女合唱也很有名,好像是许嵩他加入海蝶公司以后,为海蝶公司人气女歌手何曼婷量身打造的一首《素颜》,那个时候也经常听。那个高中下雨的午后,我能听着许嵩的歌,发呆一个下午。要是搁在现在,怎么也做不到了。

要我总结一下,许嵩的歌很好听,很有特色,但是只是适合某个年龄的阶段。

高中结束,就进入大学了。很漫长,又很短,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一点也不矛盾。大学里面经常听的歌,在高中时代是不经常听的。其实有一位歌手,高中时代也是听过的。那个时候徐峥演过的一部电影很火,叫做《爱情呼叫转移》,里面的徐峥有一部手机,每每拨打一个电话,就遇到一个不同的女人,电影里面右手插曲,就是陈奕迅唱的《爱情呼叫转移》,这首歌,是我听到的陈奕迅的第一首歌。

陈奕迅,中国香港人,所以必须要有个英文名,英文名是Eason。因为声音好听,唱歌偏于治愈系,英文喂Eason,歌迷演化,昵称陈奕迅喂“医生”。陈奕迅,是被称作挽救了当今香港月坛的领军人物,被誉为“歌神”,我绝对过了吧。在刚进大学的时候,军训是必不可少的课程,军训的时候,我们男女生对唱的歌曲就是《十年》,好听至极。陈奕迅最好听的歌曲,我觉得翻唱更出色,没有他翻唱的歌曲,与原唱大不同,但是同样能感觉到出自灵魂。陈奕迅翻唱《约定》,我觉得是最好听的版本,优于原唱周惠,优于天后王菲的翻唱。

陈奕迅最好听歌曲排行榜,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排行榜。有人说第一是《好久不见》,粤语为《不如不见》。《好久不见》的确好听,排第一太牵强。我觉得网络上听得最多的应该就是最好听的,观众的耳朵决定真理,要不然争论真的没有意义。网络上听得最多的是《十年》,仔细听来,排在第一,也未尝不可。

读大学后,听得歌多了。有时候,我也好奇,别人听什么歌。我翻开夏彤彤的QQ空间,QQ名片上标识着陈奕迅,真的是这样,这也在情理之中吧。我翻开我的QQ名片,上面标识着最喜爱的歌手,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竟然,竟然是他——张学友。我哑口无言,欲盖弥彰。

早在让人头疼的八零后一代,人们就发现了每个时代的人都会被打上时代的烙印。八零后叛逆,我们九零后呢?我还真不知道如何去总结。但是要说九零后爱听谁的歌,或者说听谁的歌长大的,我却能总结出来。大概如此吧,初中的时候周杰伦,高中的时候许嵩,大学陈奕迅吧,这个真真儿不能错。

其实歌就是生活的描写,就是感情的最纯正的泄露。人们说,唇齿间是你的名字,眉宇间是你的影子,把你模拟、塑造、想象进全世界所有的英文、中文情歌里,那就是爱你——原来听歌就是爱你!

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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