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冲①之兄佐与河南太守来崇同自凉州入国②,素有微嫌。佐因缘③成崇罪,饿死狱中。后崇子护又纠佐赃罪④,佐及冲等悉坐幽系⑤,会赦乃免,佐甚衔⑥之。至冲宠贵,综摄⑦内外,护为南部郎⑧,深虑为冲所陷,常求退避,而冲每慰抚之。护后坐赃罪,惧必不济。冲乃具奏与护本末嫌隙,乞原恕之,遂得不坐。冲从甥⑨阴始孙孤贫,往来冲家,至如子姪⑩。有人求官,因其纳马于冲,始孙辄受而不言。后假方便,借冲此马,马主见冲乘马而不得官,后乃自陈始末。冲闻之,大惊,执始孙以状款奏,始孙坐死。
《魏书·李冲传》
【注释】
①冲:即李冲(公元449年—498年),北魏著名政治家,深受冯太后和孝文帝的信任与重用,历任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中书令、南部尚书、吏部尚书、尚书仆射等职。
②“冲之”句:河南,郡名,治今河南洛阳市。凉州,州名,治姑臧(今甘肃武威)。国,指元魏。
③因缘:罗织。
④赃罪:贫污罪。
⑤幽系:囚禁。
⑥衔:怀恨在心。
⑦综摄:总管;负总责。
⑧南部郎:官名,隶属于南部尚书。
⑨从甥:堂外甥。
⑩姪:“侄”的异体字。
【译文】
当初,李冲的兄长李佐与河南太守来崇一起从凉州来归附元魏,二人平时有些小隔阂,李佐便罗织来崇的罪名,将他饿死在监狱中。后来来崇的儿子来护又检举李佐的贪污罪,李佐与李冲等人都被关进监狱,遇上大赦才被放出,李佐很忌恨来护,到李冲受宠显贵,统管内外时,来护为南部郎,非常担心被李冲所陷害。常常请求退避,而李冲每每安慰他。来护后因贪污获罪,担心必定不能免罪。李冲于是详细上奏与来护矛盾的本末,请求对他宽大处理,来护便因此而未受处罚。李冲的堂外甥阴始孙孤苦贫穷,往来李冲家,有如亲子侄一般。有人想做官,通过阴始孙送马给李冲,阴始孙就接受了马却不向李冲说及。后来为求方便,李冲借用这匹马,马主见李冲骑着他的马,他却没有得到官职,后来就自己去向李冲陈述事情的始末。李冲听后,大吃一惊,抓起阴始孙把实情上奏,阴始孙因此被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