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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狐狸精闯的祸(唐席)

序 唐席

“写序哦!”如菁打电话来说。

“呵呵。”唐席傻笑。序喔?

要写爬山吗?很久没爬了。写打球吗?球技还没进步……

啊,我知道了,写台风!泰利台风,为什么叫泰利呢?因为太厉害了。海棠台风为什么叫海棠呢?古人说了:“海棠零乱飘阶址、堕胭脂。”

好冷。唐席自己也觉得太冷了。

既然这个话题太冷,那就来写这个系列吧!

这个系列终于结束了,唐席要好好的感谢天下众人、天上众神……谢谢各位评审、各位读者、各位编辑、各位……

“喂,你是在发表得奖感言吗?这个系列写了这么久,还敢这么得意!”如菁的巫婆扫把飞了过来。

唐席机灵的弯腰闪过。好险!

好吧,唐席是个有良心的人,这个系列写这么久,的确该反省。

唐席对不起各位评审、各位读者、各位编辑、各位……唐席一定会痛改前非,放完暑假、寒假、如菁假后,不再放台风假、睡觉假、聚餐假、音乐假、周休二日……

“原来你放了那么多假,难怪没有时间写稿!”如菁那缸冒着绿色泡泡的魔药缸飞了过来。

唐席赶紧闪身躲过。小命还在。

“什么叫如菁假?爱放假就爱放假,别扯上我。”

“啊你出差,我就放假;你放假,我也跟着放啊……”

“原来你还有这一招!”

“没有啦……”真糟糕,泄露天大的机密了。

“以后不准放什么睡觉假、聚餐假、音乐假、如菁假!我放假,你也要工作。”

“哪有这样的?寒暑假和周休二日总可以放吧?”

“统统不准!连赖床都不准!我起床上班时,就要打电话把你挖起来!”如菁小巫婆变成如菁小恶魔了。

“那么早耶,你这个大巫婆!”唐席的标准起床时间是九点(外加赖床一小时),如菁的起床时间是六点……救人喔!

“就是那么早!”

“这样我会对着计算机‘杜咕’,半天也写不出一个字。”

“不管,半天要写四页。”

“四页都写‘杜咕’吗?”很容易打发。

“你敢?”如菁的电眼扫过来。

“不敢。”向天借胆也不敢。

“下个系列看你还敢不敢写那么久!”

“我改邪归正,重新做人了,下个系列一定快快写完,快快交稿。”

“最好记住这句话。”

“是。”

就这样,可怜、无辜、悲惨、被胁迫的唐席要努力去写稿了。

希望下次可以很快跟大家见面喔!

楔子

聂出决定不结婚。

光是处理层出不穷的社会案件就忙到焦头烂额,谁还有空去理会结婚这类杂事?谁又会想嫁给一个身系重大刑案、随时会和恶徒交手的警官?

所以,这种烦人琐事,还是省了吧!

沈凌是个众多男人趋之若鹜的美女,她却抱持着“不婚”——不和别人结婚的念头。

因为她只想嫁心爱的邻村大哥哥——聂出。

虽然不知他的心意,但她早就芳心暗许,其他男人最好别来闹。

与聂出相遇,是在沈凌十二岁的夏天。

她已经忘了那场火的起因,只记得她被漫天漫地的黑暗和浓烟呛倒在地上猛咳,心里正升起“消防车再不来,她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的绝望念头,突然发现自己被一双强壮的手臂稳稳抱起。

“咳咳咳……”她捂住口鼻,咳得像快断气。

呜,好暗,好恐怖……这时她还不知道,自此之后,黑暗恐惧症将如影随形的跟着她。

“别害怕,没事了,别怕。”

那个人一手将她扛上肩,一手捞起楼梯间的灭火器,从火海中开出一条生路,把她救出毫无希望的人间炼狱。

“请问,你……”火海中她看不清他,但是她明确地感觉到他出生入死的大无畏精神。

他的力量比任何人大、心比任何人热、行动比任何人敏捷。那生死交关的一刻,她深深为他倾倒。

他利落地把她放在对面公园的草地上,她讶异于他的年轻,还来不及开口询问,他就又冲进火场去救人。

她坐在草地上,望着他的背影失神。

在消防车来之前,他已经把所有困在里头的人都救出来。

邻居们拿着水桶救火,她则不能自已的在灼灼火光中,追逐他的身影,在心中不断为他祈祷。

他仍一马当先的抢在前头救火,舍己为人的伟大精神使日月无光。

过了好一会儿消防车才来,消防人员阻挡了她的目光,她没多久就失去了他的踪影,心中无比失落。

“妈,你知不知道救我们出来的那个少年是谁?”她悄悄挨到母亲身边问。

母亲跟大家一样,灰头土脸,大叹幸好没出事。

“那个喔……”母亲侧头想了一会儿,“好像是隔壁村,聂大婶读警校的儿子。阿母,救我们出来的少年仔,是不是聂大婶的儿子?”她问旁边的婆婆。

“是啊,就是聂大婶的儿子……这个少年ㄟ真不简单,一定要替他找个好媳妇儿。”媒人婆的职业病彻底发作。

“奶奶,你不要替他作媒啦!”沈凌听奶奶这么讲,心里不禁焦急。

“为什么?”凑合无数良缘的媒人婆纳闷的问,“人家对我们有恩ㄋㄟ。”老人家还以为孙女儿知恩不报呢!

“因为……”她这才知道自己方才失态了,“因为我想嫁给他。”嗫嚅着,头愈垂愈低。

他是她的骑士、她的白马王子,她托付终身的最佳对象!

奶奶和母亲同时为这句话愣住,然后相视而笑。

“你才几岁?这么小就想嫁?”奶奶嘲笑她,看她窘得说不出话,笑吟吟地说:“没问题,这事包在奶奶身上。我的孙女儿长大喽,眼光还不错呢!”

此刻,沈凌在心中植下一株小幼苗,名为“爱恋”。

虽说没问题,事实上却没这么容易。

聂大婶虽然高兴得不得了,聂出却表现得兴趣缺缺。

只要知道聂出回来,沈凌就硬着头皮到聂家附近去晃,只可惜他只把她当附近的小鬼,根本无视她的存在。

岁月悠悠,芳心恋恋,就这样过了十年。

这十年来,她只以他为目标,一心把自己变成世上最配他的女孩。

国中进田径队、高中成为体操选手,大学也得到推荐甄试的资格,一举进入国立体育学院的陆上运动技术学系,继续钻研体操。

在积极的学习下,她的技术日益精进,不断地获得出赛的资格,也不断地为校争光,并为自己争取奖学金。

那几年,聂出求学、任职四处迁徙,终于因表现优异、屡破奇案,升任为警署里高级警官。

“老天爷,他终于安定下来了。”从乡里间获知这消息,沈凌简直想跪下来膜拜仁慈的老天爷。

那几年苦于聂出的行踪不定,她一方面担心他被抢走,一方面心疼他只身在外,好不容易挨到大学毕业,抛下研究所保送资格,从桃园跑到台北,投靠经营夜总会的小姑姑。

她要到他身边为嫁给他而努力,不管将经历多少辛苦。

因为她实在太爱他、太爱他了。

1

台湾警界有号神秘人物,他的势力向上遍及全世界最高领袖,向旁跨越三大洋五大洲。

他不是FBI也不是CIA,但必要时,这些国际组织也要听命于他。

他不是三头六臂,也没有哈利波特的魔法,顶多比豹还机警、比狼更具判断力、比任何原始动物具备迅捷的行动力。

他的全名是聂出,在警署的位阶是高等警官,他处理过的神秘案件不计其数,接过的神秘任务十根指头也算不完。

他有灵敏的耳朵和锐利的眼神,任何线索都逃不出他敏锐的耳目;再厉害的恶人碰到他,前三十秒往往震慑于他凌厉的气势,后三十秒只剩束手就缚,所以,他在这世上简直找不到对手。

尽管如此,他不爱搞神龙见首不见尾那一套,尤其最近,他总是在警署窝着。

原因不外是,他又被派调查神秘案件——副署长与黑道挂勾案——然而表面上,他和他的班底查的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连续纵火案。

“有没有找到火苗?”他挑眉询问进入办公室的两个班底。

所谓火苗,泛指线索,因为他们办的是“纵火案”嘛!

案中的王副署长是警署的三位副署长之一,也是所有长官中公认最刚正廉洁的人,虽然要求严格,却也是授权度最高的人——只要对案件有帮助的,他都会全力协助打通各种行政、权限上的关节,因此成为最受弟兄景仰的长官。

说他会和黑道挂勾,实在连鬼都不信,所以署长要他们暗中查明真相。

“昨天找的火苗熄掉了。”干员阿J递给聂出一张立可拍相片,神情有说不出的沮丧。

“速度真快。”聂出接过那相片,看见昨天找到的线索躺在殡仪馆中,眼中忍不住燃起充满挑战意味的烈火。

以对手利落的处理速度,这种结果他早就料到七八分——况且,最近还有“老鼠”在他身边出没。

这案子爆发得很快,媒体以无数相片指称,王副署长与国际黑道组织挂勾,容许其走私枪枝、毒品、贩卖人口,并从中抽头……

案子在五个小时内因罪证确凿送交法院,二十四小时内被判刑,速度之快,史无前例。

案件爆发得快是疑点之一;人证、物证取得太容易是疑点之二;侦办速度太快是疑点之三;法官判刑太快是疑点之四……

“他已经把所有线索带走了。”另一名干员阿K说。

他们昨天从报社大厦的录像带中,看到这名可疑人物把相片投到报社信箱,经过多方追查不获,今早却得到法医的通知,找到这个因某种剧毒而丧命、面目半毁的人。

“相片中那些和王副署长碰头的人,数据库里并没有建档,所有最可疑的前科犯,都做了彻底的调查和盘问,完全没有线索。”阿J说。

案件完全没有进展,干员的表情只有沮丧,但聂出却露出饶富兴味的表情,这使他们又充满信心。

这时,门口响起了敲门声,玻璃墙外站着一位长官,是另一位副署长——柳宜权。

这位副署长非常重视这个案子,一天总要来关心几次。

阿J去开了门。

“柳副署长。”他们不约而同的向他打招呼,态度上很恭敬——除了聂出之外。

他是个白发苍苍,满面慈容的人,但聂出很早就嗅出他窝藏不可告人的心机,因为还没有确切事迹,所以只对他摆出桀骜不驯的态度。

“案子今天有没有进展?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尽管提出来,我们都希望早日替王副署长洗刷冤屈。”这个案子是署长授权,从他手中派下去的,柳副署长对他们投以殷切的期望。

聂出不发一语的把相片递到他面前。

“昨天发现的重要线索……”知道聂出不爱和柳副署长打交道,阿K回答。

昨天此时,他们还很高兴的与柳副署长分享这个重要线索,谁知今天就马上报告了恶耗。

“被杀人灭口了?”柳副署长叹口气,连连摇头惋惜,“天无绝人之路,一定可以再找到线索的。”他安慰他们。

柳副署长的眼神有亟欲隐藏的锐利,聂出轻易就看出来了。

阿K和阿J很感激他的安慰和宽厚。他们不明白聂出干吗看这么好的长官不顺眼。

“那我就先出去了,你们好好加油。”

就在柳副署长转身想走时,聂出的第三个班底阿P冒冒失失的冲进来,柳副署长也停住了脚步。

“老大,有人在东区的巡逻箱发现这封给你的信。”阿P戴着橡皮手套,把一个蓝色信封递给聂出。

聂出戴上手套接过信,得意的眼光刻意掠过柳副署长,看见他眼底的一丝不安。

聂出心里有了猜测,嘴角浮起微笑,心存挑衅。

虽然告诉自己别和他计较,柳宜权还是对聂出无限度的自信与不羁相当生气,脸上的线条怎样也放不松。

信封上聂出两字是从报纸上剪下来的,连半个指纹也没留下,真是细心。聂出唇角含笑,理所当然的打开封口。

抽出白色信纸,信纸中歪歪斜斜的贴了几个大字:“王”、“枭”、“狐狸精夜总会”,还是连半个指纹也没有。

“就这样?不会是小鬼的恶作剧吧?”

“八成是某些无聊分子随便剪几个字贴来玩的。”

“枭是什么?一代枭雄?狐狸精夜总会又在哪里?”

大伙儿以轻佻的口吻开玩笑。老大交代过,情报涉及秘密时,全部要装傻,而今,狐狸精夜总会就是公认最大的秘密。

只是他们为什么要对柳副署长装傻?

“这里面有我们要的线索。”聂出冷静而笃定的说。事情显而易见,有人想给他情报。

狐狸精夜总会是亚洲最大、最神秘的情报交换站,如果王副署长的案子扯上情报交换站,案子恐怕很不单纯。

“哦?”大家都在装傻。

“现在先去找出这家夜总会的位置,查出它的负责人、经营状况,和与它有密切关系的人,今晚就去一趟。”聂出掀动薄唇,沉稳地指挥。

“你们好好办案,我先出去了。”柳副署长见大家忙也不打扰,拔腿走出办公室。

“您慢走。”大家仍保持应有的礼貌。

办公室里的几名干员假装热烈讨论,其实在问“为什么要瞒着柳副署长”。

“时机到时,你们会知道的。”聂出一贯的笑笑。

时机就快到了,他有相当的信心。

柳宜权一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就急急用手机打出一通电话。

“我做得不错吧?重要线索一夜之间就蒙主宠召。”对方一接起电话就邀功。

“别高兴得太早,现在有更重要的事。你去过‘狐狸精夜总会’?”

“是去过。”

“那里有人知道你的身份,向警署告密。”

“不可能,有大企业董事长的头衔护航,没有人会把我和‘枭’联想在一起。”

“别想得太美,现在有人寄了匿名信,还很凑巧的把‘狐狸精夜总会’、‘枭’和‘王’扯在一起。”

对方沉默约五秒。

“知道了,我去查查看。”

“务必做到滴水不漏。”

“了解。”

挂断电话,柳宜权靠在椅背上沉思。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但愿这是最后一根需要拔除的刺,之后便可顺顺利利的达成他的野心。

是该到狐狸精夜总会去走一趟。

聂出这样想着,天一黑就打算开车前往。

就在取出钥匙打开车门时,他发现一件奇怪的事,钥匙的重量不一样,仔细一看,才发现少了一把——开他房门的那一把。

他住的地方是没落的旅馆改造的,除了房间有一把钥匙外,大门的锁根本如同虚设。

“又是‘老鼠’。”他轻蹙浓眉。

这只“老鼠”已经在他身边出没好一段时间了,不定期的叼走杯子、香烟、打火机、无关痛痒的资料……有一次叼走他的车钥匙、机票,最离谱的是叼走一颗子弹。

但那“老鼠”总是几个小时后,又不着痕迹地把原物叼回来,连个指纹都没有。

说遗失,也没什么东西遗失;说挑衅,也感觉不到恶意,因此他不当一回事的看成小孩子的恶作剧,任这老鼠在身边来无影去无踪。

只是有时他会气得想把那“老鼠”拎起来火烤。

那老鼠到底是何居心?他怎么也想不透——

若说要情报,偏偏只叼些不重要的东西;若说要他的命,拿走那些东西能要他什么命?若说长期作战,实在太没效率了点。

这些并没有真正造成他工作上的不便,他若计较,又显得小家子气……对方所造成的小小困扰,让他气也不是,不气也不是。

他甩头抛开心里小小的不悦,坐上驾驶座转动方向盘,在倒车时,无意中看见车壁上一个常人不易察觉的箭头。

顺着那个箭头的方向看去,又发现另一个小箭头,紧接着又是另一个更小的箭头……直到最后,箭头指向后座的车壁,被脚踏垫盖住的斜角。

他将脚踏垫掀起,看见一枚比暗扣还小的新型追踪器。

“想不到有人想对我用这东西。”他想把它摘掉,转念一想改变了主意,擦掉那些不起眼的箭头,下车改搭出租车。

这种事是一体两面的,只要有蛛丝马迹,在时机成熟时,他就能把躲在背后的那个人揪出来。

稍安勿躁、稍安勿躁。他对自己微笑。

狐狸精夜总会,位于北区偏僻的住宅区内,素雅不起眼的广告牌和白色花雕门,藏在两列茂密的杉树之间。

这里的布置和一般的夜总会大异其趣,花雕大门内是个小小的庭园——

一座小水池、两张简单高雅的花雕椅、天使雕像与整齐干净的小花圃,外表完全是高级住宅区的样貌。

推开白色木门,里头除了偌大的舞池外、还有一座吧台、几个雅座,美轮美奂的欧式摆设,让人仿若置身上流宴会。

而这里的服务生,全戴着狐狸耳朵、狐狸尾巴,穿着狐狸装,男男女女看起来都像活蹦乱跳的小狐狸,至于公关的装扮,则更是千娇百媚了。

“凌凌,你确定他会来?你已经在他身边钻这么久了,他现在才要来?”休息室里,两个对镜梳妆的公关在对话,问话的人正画上金色眼影,另一个正画上浅青色腮红。

这两个女子,年长者是狐狸精夜总会的经营者——人称红姐的沈深红。年轻的是台柱——沈凌,她们相差十二岁,是小姑姑与侄女的关系。

沈深红摆出不信任的态度。她提供那男人的数据少说也有半年了,这个没用的侄女还没把到暗恋的对象,说出去实在丢人。

在乡下谁不知他们沈家是媒婆世家,促成的良缘超过百对?偏偏这小侄女连自己的情事都搞不定,这要是传回去,铁定砸了老母辛苦建立的招牌。

“小姑姑,钓大鱼要快快放线,慢慢收,稳扎稳打。”沈凌有自己的想法。

这个男人是她非要不可的,她必须更善于等候、更善于制造机会。

到目前为止,她已经替自己制造过很多机会了,只是不管她用“不经意的邂逅”、“制造英雄救美机会”,还是“色诱”,他总是相应不理,留她一个人唱独角戏。

自己那满腔单恋一直得不到响应,她沮丧得不得了,只好用小人步数,化成“老鼠”在他身边出没,“借”些东西来聊慰相思。

事实证明,她的体操没有白学。

“瞧瞧你,说姿色有姿色,说人品有人品,说才华有才华,干吗放弃大好的体操生涯,来这里当千年狐狸精?”小姑姑轻啐,她一开始就反对沈凌到这里来。

“如果不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那些东西一点意义都没有。”沈凌不是没大脑的花瓶,任何决定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是啦,爱是世上最珍贵的东西。”小姑姑努努嘴,“但是花这么多时间,值得吗?你已经在他身边出没半年了。”

那男人也怪,半年还没发现她。

“呵呵,这回我带走了他家的钥匙。”沈凌得意的亮出串成项链挂在胸前的钥匙。

为了得到他的注意,她不在乎付出了多少时间和努力。

“你有收集癖啊?病入膏肓。”小姑姑又啐她一口。

她不只是借来玩玩而已,而是去找相同的东西,相同的打火机、杯子、香烟,若是钥匙,就去打一把,而她最感兴趣的,是他的字迹。

那些有什么好收集的?沈深红怎样都想不透。

“那可不,我只收集他的东西,那上面有他的气息、他的体温、他的吻。”沈凌愈说愈沉醉。

自从十二岁那年被他从一场大火中救出来,她的心就遗失了,直到现在,她的耳畔还留着他不断重复“别害怕,没事了”的低沉嗓音;还感觉到他急促的心跳声、他的体温、他的脚步声……

“难不成你变成偏执狂了?”小姑姑还是对她的风格不敢苟同。

“只对他偏执。”甜蜜的偏执。沈凌甜甜的笑开来。

“然后把我的夜总会也扯下去?”小姑姑最反对这点。

“狐狸精夜总会”是情报集散地,一点点异样的风吹草动就足以酿成天大的灾祸。

“放心啦,我会小心行事的。”沈凌的乐观和小姑姑的担忧形成天大的对比。

“你的目的呢?向他告白?”小姑姑用斜眼睨她。

“让他渐渐爱上我。”沈凌眼中闪耀少女独有的梦幻光采。

“做梦是少女的权利,”小姑姑的口吻有些无奈,反正她就是拿这个侄女没辙,“但是你竟然把‘枭’扯进来。”

对小姑姑来说,这是不要命的举动。

枭是个用“恐怖”二字也不足以形容的男人。斯文的外表只是掩饰,他其实有双狎邪的眼,任何女人被他盯住,都有仿佛不着寸缕的颤栗;而他只消把唇线一抿,每个人心里都会出现比被枪指着脑门更害怕的感觉。

“我只是助我的阿娜答一臂之力。枭本来就不是好东西。”

沈凌把串着青色、白色小珠的流苏往头上戴,为她闪闪发光的黑发增添几分惑人风情。加上她刻意强调的凤眼、翘鼻、菱唇,誓要魅惑所有人。

“就算他不是好东西,也轮不到你来铤而走险。”小姑姑担心极了。

“我不会被发现的。”沈凌很有自信。

枭再怎么厉害,也比不过她的阿娜答。她打心底这样相信着,所以面对他也不畏不惧。

“凌凌,枭不是个简单的角色,最好别沾上他的任何东西。”小姑姑苦口婆心的劝。

“我的阿娜答也是个不简单的人物啊!”沈凌快乐的笑起来。

一个枭算什么,就算来一百个恶魔,她的聂出也能一手搞定。

再说,只有用这招,她才能常常见到他——都怪老天折腾人,自从她来这里,只在第一个礼拜看见他,后来她再怎么期待,也没见到他的影子。

“是是是。”小姑姑算认输了。在这妮子的心目中,聂出已经不是人,是神了。

小姑姑搞不清楚那个邻村小伙子有什么好迷恋的,不过是个警察,不过逮到几个坏人……好吧,他是比平常人帅一点点啦!

“我会让他为我神魂颠倒的。”沈凌巧笑倩兮。

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她当然要步步为营、小心翼翼。

对着镜子,再仔细的精雕细琢一遍。她有预感,他今天就会来。

镜中人甜甜的笑了,即使刻意上了淡淡的青黄色腮红,两颊还是浮上一抹百口莫辩的嫣红。

“凌凌,你相片中的那个人来了。”一只红色小狐狸兴匆匆的冲进来告诉她们。

一方面是聂出太帅引人注目,一方面是所有人都看过沈凌珍藏的那张相片,所以谁也不会错认。

哈哈,这张相片是沈凌从他的相簿里叼来的,也是最得意的杰作。

“真的?”沈凌喜出望外,起身就想冲出去。

“自己小心点。”小姑姑担心的叮咛。

“小姑姑如果很担心,就在行事历上加入‘生病’这件事,到处去玩几个月吧。”沈凌俏皮的对她说。

在他们这种服务业里,“突然决定罹患重症,要休养数月才会康复”是常有的事。

“只怕你撑不住夜总会。”小姑姑啼笑皆非。难道她认为自己可以应付枭和聂出?人小鬼大的家伙!

沈凌吐吐舌头,兴高采烈的跑出休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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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儿陈袆,十岁偶得大唐帝国玄天门天相寺观世音大师收留为徒,幸运拜入天相寺内门弟子之列,取法号名“玄奘”;但奈何天资平庸,步入十五岁,却只修得三阶元力的成果,便从此多有遭人嘲讽,并视其为“废物”。不想风水轮回转,在陈袆五年之前便已是附着其身的一道性情随和的上古邪灵,使他实力陡然大增,一举摆脱“废物”的形容,成为天相寺内屈指可数的强者之一。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段悲伤的儿女之情,使得他从以前的活泼开朗一下子就堕落成了冷漠寡言。轮回真经,涅槃玄经,罗刹邪经,三大上古经文终于重现人世。霎时间,魔物四起,妖魅横生,目标直指三部上古经文,得手以便妄想为祸人间,残害众生。为了保护三部古经不受妖魔的威胁,为了天下众生的安康,正处于伤心欲绝的玄奘毅然选择担当其守护者,护送三经直达西天极乐世界,让三经得以安于世上。一路上的降妖除魔,一路上的修行积德,四个情义深重的伙伴,在这段不平凡的旅途上演泽出了一段让人难以忘却的惊险故事。--新书求收藏,求推荐,你们每位读者的支持都是阿海的一份动力,让我继续努力下去。书群:216193115,欢迎大家的加入,对阿海的书有批评不足之处以及建议的,都可以在此群提出!!!(注:此书部分地方有所借鉴大作《凡人修仙传》,但绝不是抄袭,较真可耻,较真可耻呀!!!)大幅度修改之后的全新章节已经呈上,欢迎各位书友前来阅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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