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沙条约组织”直接产生于前苏联及东欧国家与北约组织的对抗过程中。在“北约组织”成立之初,前苏联指责“北约”的矛头是直接指向前苏联的。
对此,前苏联、波兰、匈牙利、保加利亚、东德,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阿尔巴尼亚八国于1955年5月11日至14日在华沙举行会议,缔结八国友好互助条约,建立“华沙条约组织”。条约有效期为20年,期满后可以延期10年。规定一个缔约国受到军事攻击时,“华约组织”国家将行使集体自卫权利,提供包括武力在内的一切援助。“华约”最高机构是政治协商委员会,下设国防部长委员会、外交部长委员会和联合武装力量司令部等机构。至此,“北约”和“华约”两大军事集团终于完全形成。
前苏联在“华约组织”中居于控制地位。联合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和总参谋长均由前苏联人担任。前苏联除了利用“华约”对抗“北约”和与美国争霸外,还借以控制缔约国。如1968年,占领捷克斯洛伐克镇压政治经济改革运动。1976年后,越南、蒙古和老挝等国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华约”活动,使“华约”势力向亚洲扩张。
1989年后,由于前苏联、东欧发生政治剧变,“华约”各国原政权土崩瓦解,前苏联解体,“华约组织”遂于1991年6月正式宣告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