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离开鲁镇已十来年了。
透过雨线抽搐的窗子,
我看见他在一堵围墙的
下面频繁地走动,穿着
毛衣和拳师的裤衩。
或者直接睡在地下通道的
风口里。
弹一把旧吉他,哼着时下
流行的曲子(那曲调
经不起反复的演奏,已露出
磨得发亮的油乎乎的内衬)。
黄昏时,他抖索着身子
蹲在书摊边,围着几本
印有裸女的花边小杂志打转。
偶尔,也到按摩厅混混,
被承包的“鸡头”一脚踢开。
不多的几个零钱排成一排,
多乎哉?不多也。
就在他转身的刹那,
乡间看热闹的少年,已换成
城市辍学的小青年。他不再
可能,也没有心情
用两个长指甲去敲柜台,
或蘸着水,教人去写茴香豆的
“茴”。当年的小掌柜,如今
是酒馆的侍应生,更不好惹。
他紧握拳头,在路边店喝酒,
一仰脖灌下一大杯“百威”
或“蓝带”,看陌生的城市
又亮起灯火,像菊花晃闪于
瞌睡人的眼。午夜时分,
他不再窃书,而是打破玻璃,
钻进熄火的挖土机,以躲避
夜半袭来的阵阵饥寒。
200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