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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那天早上马丁·伊德没有出去找工作,因为他直到傍晚时分才从谵妄和昏迷中清醒过来,睁开疼痛的眼睛朝屋子里张望。席尔瓦家一个八岁的孩子玛丽照看着他,一见他清醒过来就尖声嚷叫。莫琳亚连忙从厨房跑进他的房间。她把满是老茧的手放在他额头上试试他的温度,又摸了摸他的脉搏。

“想吃东西吗?”她问道。

他摇了摇头。他根本没有食欲,甚至不知道这辈子是不是曾经有过饥饿。

“我病了,莫琳亚,”他虚弱地说道。“是什么病呀?你知道吗?”

“流感,”她回答道。“两三天后就会好的。眼下还是什么也不吃的好,过后就能放开肚子吃了,也许明天就能吃。”

马丁不习惯于生病,等莫琳亚和她的小女孩一离开,就试图爬起来穿好衣服。尽管他头晕,眼睛疼得睁都睁不开,可还是从床上爬了起来,结果又昏倒在桌子旁。半小时后,他设法回到床上,满足于闭上眼睛感觉自己的种种疼痛和虚弱。莫琳亚进来好几趟,给他更换前额上降温用的湿布。除此之外,她就让他静静地躺着,她是个聪明人,不用唠叨话来打扰他,这让他十分感激,心中自言自语道:“莫琳亚,你准能得到奶牛场,没错儿,准能得到。”

接着,他记起昨天那段似乎已经被遗忘许久的事。自从他收到《横贯大陆月刊》的信以来,好像已经过去了整整一辈子;自从那一切已经告终,他打算重新开始生活,新的一页已经翻开来,似乎过去了一辈子。他竭尽了全力,累得精疲力竭,现在病倒了。要是他没有一直忍饥挨饿,也不会染上流感。他干得衰弱不堪,没有力气对付入侵他机体的疾病了。这就是结果。

“一个人写出整整一图书馆的书,最后却为此丧了命,这对他又有什么益处?”他大声质问道。“这可不是我该干的活儿。我再也不走文学路子啦。我要进会计室去理账,按月拿薪水,跟露思安安稳稳过小家庭生活。”

两天之后,他吃了一个鸡蛋和两片面包,喝了杯茶,叫人把他的信件给他拿来,结果发现自己的眼睛疼得无法阅读。

“你给我读读,莫琳亚,”他说道。“别管那些又长又厚的信,把它们扔在桌子底下好啦。给我念念那些小信。”

“我不识字,”她回答道。“特里萨能念,她在学校念书。”

于是九岁的特里萨·席尔瓦打开他的信,为他读起来。他心不在焉地听着打字机出租行写来催收租金的长信,脑子里却在忙着盘算如何出去找工作。忽然,他大吃一惊,清醒过来。

“如蒙同意由敝社作上述修改,”特里萨慢吞吞地念道,“敝社愿以四十美元买下该故事的全部连载权。”

“是哪家杂志?”马丁喊道,“快,快把它给我!”

现在,他忘掉了眼睛的疼痛,能睁开眼阅读了。愿意付四十块钱的是《白鼠》杂志,他们要买的是《漩涡》,那也是他早先写的恐怖故事。他一再从头到尾阅读那封信。编辑明确告诉他说,他那个题材处理得不十分恰当,但是他们要买的正是那个题材,因为它有独创性。如果准许他们删掉三分之一,他们就愿意采用,而且一收到他的回音就可以把那四十块钱汇来。

他要来笔和墨水,写信通知那位编辑说,只要他愿意,哪怕把它删掉三分之二都行,并且要他把四十块钱立即汇来。

特里萨把信拿去投进邮筒,马丁躺下来思索。原来,那并不是谎言。《白鼠》杂志一采用稿件就付稿酬。《漩涡》有三千字。删去三分之一就剩下两千啦。稿酬四十块钱正是两分钱一个字。一经采用就付稿酬,两分钱一个字——报纸讲的是真话。他原以为《白鼠》不过是个下三流的杂志呢!显然他不了解杂志界的情况。他原来把《横贯大陆月刊》当作第一流的,结果它却付一分钱买十个字。他把《白鼠》看得一钱不值,它付的稿酬却二十倍于《横贯大陆月刊》,而且一旦采用就付稿酬。

那么,有一点是确定的:等他恢复健康后,他不去找工作了。他的脑子里有的是诸如《漩涡》一样的故事,如果四十块钱能卖出一篇的话,他能挣到比在任何职位上干任何其他工作都多的报酬。正当他以为自己已经一败涂地时,却意想不到地获胜了。他证明自己干得了这行,路子已经打通了。以《白鼠》打头,他要把一本本杂志加在自己主顾的名单上。糊口作品可以被搁置起来。因为它让他浪费了许多时间,却没有得到一块钱的收入。他要专心致志地写作,写好作品,而且他要把心中最好的东西都倒出来。他真希望露思能跟他一起分享这喜悦,他把床上剩下的信件翻了一下,发现有一封是露思写来的。她在信中用甜蜜的口吻责备他这么长时间不去看望她。他爱不释手地把信又看了一遍,仔细欣赏着她的笔迹,她的每一笔都让他满心喜爱,最后,他在她的签名上印上一吻。

他在回信中诚实地告诉她说,他没去看她是因为他最好的衣服给送进了当铺。他还告诉她说他生了病,但是已经快要恢复健康了,不出十天,或者两个星期(这不过是一封信寄往纽约来回所花费的时间),他就可以赎回自己的衣服,前去看她。

但是露思等不了十天或者两个星期。另外,她的爱人在生病。次日下午她就在昂森的陪伴下,乘坐蒙埃司家的马车来了。席尔瓦家的孩子们和街上的所有顽童都乐不可支,莫琳亚却吃惊不浅。孩子们在窄小的门廊前把两位客人团团围住,她连忙打他们耳光,把他们轰走,又用更加蹩脚的英语连连为自己的衣冠不整向他们道歉。她卷起的袖子、满是肥皂泡的胳膊和腰间围着的粗麻袋片说明了客人出现时她正在做什么活计。两位如此高贵的客人来看望她的房客让她慌张得不知如何是好,竟然连把他们让进那间小客厅就坐也给忘记了。要走进马丁的屋子,他们得先通过厨房,正在进行中的大规模洗衣活计把厨房里弄得热气腾腾。莫琳亚在激动之中把卧室门和卧室里那扇柜门弄得卡在一起,热腾腾的水蒸汽夹杂着肥皂水和污垢的气味,直往病人的卧室里灌了五分钟。

露思灵敏地一个右转,一个左转,又一个右转,来到马丁的床前;但是昂森的弯子转得太猛了,把马丁的不少厨具乒乒乓乓碰翻在地上。昂森没有在屋里多呆。露思把惟一的一把椅子给占住了,他的任务既然已经完成,便走出去站在院门旁,结果成了七个席尔瓦家孩子围观的对象,他们好像在好奇地观看一场街头演出。马车周围站满十几条街上的孩子们,他们好像在急切地等待着某种悲剧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在他们的街上,只有在举行婚礼和葬礼时才会看到马车;可这既不是结婚,也没有死人,所以,准是发生了什么值得一瞧的希罕事。

马丁见到露思乐得发狂。他本性痴情,比一般人更加需要情感上的共鸣。他渴望得到共鸣,对他来说,共鸣就是理性的交流。但是他并不了解,露思跟他的共鸣其实主要出于情感和礼节的需要,她与他的共鸣与其说是由于对共鸣对象的理解,还不如说是因为她天性善良。所以,当马丁握住她的手兴高采烈谈个不停时,是她对他的爱使她也紧紧握住了他的手,看到苦难在他脸上留下的痕迹,以及他孤苦零丁的境况,她的眼睛不禁湿润得发出熠熠光亮。

他告诉她说,他的两篇东西被采用了,还说,当他收到《横贯大陆月刊》的来信时多么绝望,接到《白鼠》的来信又多么喜悦,她并没跟他产生同感。她听见他讲的话,也明白那些话的字面意思,但她对他的绝望和喜悦并没有产生共鸣。她摆脱不了自己的成见,把文章卖给杂志不能引起她的兴趣。对她来说,重要的是结婚。然而,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也并不了解自己要马丁去找个正当职业是出于想做母亲的本能。如果有人把这事明确地揭穿,她准会羞红了脸,还会一口咬定说,她这样做完全是为了马丁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而已。因而,当马丁为自己所选择的生涯首战告捷感到得意洋洋,把自己心中的一切都倾吐给她时,她仅仅敷衍了事地听着,同时被周围看到的一切感到震惊。

这是露思第一次看到贫穷的真实面貌。在她心目中,饥饿的恋人似乎富有浪漫色彩,可她并不知道饿着肚皮的恋人是怎样生活的。她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副景象。她的目光有时离开屋子里的一切回到他面孔上,接着又转向周围的一切。湿乎乎的污秽衣物发出的气味让她感到恶心。露思心想,如果那个可怕的女人经常这么洗衣服,马丁身上准会渗满这种气息。这就是堕落生活的感染。当她朝马丁望去时,似乎看出了环境在他身上留下的污迹。她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不修边幅的模样,三天没有刮脸,他脸上长出的胡子让她直发恶心。这胡子不但使他显得像席尔瓦家的房子内外一样又黑又脏,而且它加强了他那种让她厌恶的兽性面貌。可他却为自己的两篇东西被采用感到乐不可支,还疯狂地证明自己原先走的道路是正确的。可这转机要是来得迟一点,他就会屈服,而打定主意去工作了。现在,他要在这间可怕的房间里继续干下去,饿着肚子再苦苦写上几个月。

“这是什么气味?”她突然问道。

“我想是莫琳亚洗衣服发出的气味,”他回答道。“我已经习惯啦。”

“不,不,不是那个。是什么别的气味,是一种恶臭味儿。”

马丁闻了闻才回答。

“我闻不出什么其他气味,只有烟蒂的味儿。”他说。

“就是它。真难闻。你干吗要抽那么多烟,马丁?”

“我也不清楚,只是我感到寂寞时就抽得多些。另外,这是长期以来的习惯,我还很年轻的时候就学会啦。”

“你知道,这可不是个好习惯,”她责备道。“臭气冲天的。”

“这得怪烟不好,我只买得起最廉价的烟。但是,等我拿到那张四十块钱的支票,我会抽一种连天使也不会讨厌的牌子。但是三天之内卖出两篇,可真不错,对不对?这四十五块钱几乎能让我还清所有欠账。”

“这就是两年工作的结果?”她问道。

“不,这是不到一个星期的工作结果。请把桌子那边灰色封皮的账薄递给我。”他把账薄打开,迅速翻动着。“不错,我说对了。《钟声》花了四天,《漩涡》花了两天。也就是一星期的工作挣到四十五块钱,那么每个月就是一百八十块钱。这可比我干任何其他工作挣得都要多。再说,这不过仅仅是个开端。要买下我想为你买的全部东西,就是一个月一千块钱也不够的。五百块钱一个月的薪水可太少了。这四十五块钱只是开了个头,等着瞧我走上轨道,那时候再看我喷云吐雾的气派吧。”

露思误解了他这句俚语,又谈起了抽烟。

“你现在抽的烟已经过分了,什么牌子的烟都没什么区别。抽烟本身就不好,什么牌子都一样。你简直是个大烟筒,像座活火山,又像一根车船上会移动的烟筒,简直是丢人,亲爱的马丁,你自己也明白的。”

她朝他靠过去,眼里满是祈求的神色。他望着她那张娇嫩的脸,盯着她纯洁、清澈的眼睛,心中不禁觉得自己又像以前一样卑贱。

“我真希望你再也别抽烟了,”她低声说道。“请你……为了我。”

“好吧,我不抽了,”他嚷道。“你要我怎么样我都听你的,亲爱的,什么都听你的,我保证。”

她的心中萌发出一种强烈的愿望。她自以为看到了他性格中随和的一面,她确信,假如她要他放弃写作,他也会答应。在那个瞬间,那句话就在她舌尖上,可她却没有讲出来。她缺乏勇气,而且她不敢那么说。她转而投身进他的怀抱,喃喃地说:

“你知道,这其实并不是为了我,马丁,而是为你自己好。我能肯定吸烟对你有害处。另外,做任何东西的奴隶都不是好事,做一种麻醉品的奴隶就更不好。”

“我要永远做你的奴隶。”他微笑道。

“既然这样,我可要发布命令了。”

她调皮地瞅着他,虽然心底里感到后悔,可终归不愿说出她最大的要求。

“陛下,服从就是我的天职。”

“那么,好吧,我的第一条命令是,不可忘记每天刮脸。看你把我的脸擦得多疼。”

结果,她的愿望以一场爱情的欢笑而告终。但是她已经达到了一个目的,她不能期望一次实现太多目标。他答应戒烟让她感到了做女人的骄傲。下一次她要劝他谋个职位,难道他不是说过一切都要服从她吗?

她从他身边站起来去察看房间里的一切,她仔细观察挂在晾衣绳上的摘记卡片,了解天花板上那个神秘的自行车吊钩,看到桌下大堆的手稿不禁感到难受,在她看来,那代表着浪费的光阴。那只油炉子让她感到欣喜,可是一看食品架,发现竟然空空如也。

“你怎么什么吃的东西都没有,你这个可怜的人儿,”她带着体贴和同情说道。“你一定在挨饿。”

“我把东西都搁在莫琳亚的橱柜和储藏室里啦,”他撒了个谎。“那里好放东西。我不会挨饿的。你瞧这个!”

她回到他身边,看见他屈起胳膊,衬衫袖子下面二头肌鼓得圆圆的,又粗又结实。这模样让她反感。从感情上讲,她并不喜欢那团肌肉。然而,她的脉搏、她的血液、以及她身上的每一根神经却喜欢它,为它所吸引,于是她像以前一样,不由自主朝他靠过去。紧接着,他把她紧紧搂在怀抱里,此刻她那只考虑表面现象的思维在反抗,可她那要享受生活的心灵和做女人的本性却乐得心花怒放。每逢这种时候,她就觉得自己对马丁的爱是伟大的,因为感到他有力的胳膊把她搂得直发痛,让她感到一种飘飘然的狂喜。每逢这种时候,她就觉得自己是对的,不论是背叛了原则,违背了崇高的理想,还是暗地里违抗父母之命。他们不想让她跟这个人结婚。她竟然爱上他让父母感到震惊。她自己有时也感到震惊,那是在她没有跟他呆在一起,她头脑冷静善于思考的时候。但是跟他在一起,她就会爱他,说实话,跟他的爱情也让她感到烦恼和担忧,但是它毕竟是爱情,这爱情比她的理性更加坚强。

“这场流感无所谓,”他说。“稍有点痛苦,把我的头弄得生疼,但是比起登革热可就微不足道了。”

“你连那种病也得过?”她心不在焉地问道,一心享受着在他怀抱中天赐的幸福。

她心不在焉的提问一步步引着她讲下去,后来,他的话让她大吃一惊。

他在夏威夷的一个岛上患过那种病,那里秘密居住着三十个麻风病人。

“你为什么要去那儿?”她追问道。

随意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在她看来简直是犯罪行为。

“因为我事先不知道,”他答道。“我做梦也没想到过那里有麻风病人。当时我从帆船上下来,走过海滩,朝岛上走去,想找个栖身的地方。三天中,我仅仅靠番石榴、马来苹果和香焦维生,那都是在丛林中野生的。第四天,我找到一条路,不过是条小径而已。它是条上坡路,通往岛子深处。那条路的方向正是我想去的,看起来不久前有人走过。小径的一段沿山脊而上,窄得像个刀刃。路面还不到三英尺宽,两边的峭壁足有几百英尺深。要是有个人带足弹药据守,那地方可是一人当关万夫莫开。”

“那是通往一个遮身之处的惟一途径。我从发现那条路开始,走了三个小时才到了那地方,是在一个小山谷里,四周是火山熔岩构成的山峰。周围到处是梯田,种着芋头和果树,还有八到十座茅草屋。可我一见到那儿住的人,就知道跟什么人相遇了。看一眼就足够了。”

“那你怎么办呢?”露思听得气也喘不上来了,又惊讶又着迷,简直像苔丝德蒙娜被奥赛罗迷上一样。

“我没什么办法好想。他们的头儿是个慈祥的老人,病得相当严重了,可他还是像个国王一样统治着那地方。是他最先发现了那个小山谷,在那儿建立了定居处,这完全是违法的。但是他有枪,还有大量弹药,那些卡拿加人善于打野牛野猪,都给训练成了神枪手。我马丁·伊德无路可逃,在那儿呆了三个月。”

“那你最后是怎么逃出来的?”

“要不是一个姑娘帮忙,我至今可能还呆在那儿。她有一半华人血统、四分之一白人血统、四分之一夏威夷人血统。她是个受过教育,容貌美丽的人,实在可怜。她母亲在檀香山,有百万家产。这姑娘最后把我救了。你知道吗,这地方就是她母亲资助的,因此,她并不担心救了我而遭到什么惩罚。但是她要我发誓,永远不说出那个地方,我的确从来没有说过。这可是我头一次跟人提到那地方。那姑娘刚刚有了点麻风病症状。她右手的指头稍有些弯曲,胳膊上有一个小斑点,仅此而已。我想她现在一定已经死了。”

“那你当时不害怕吗?逃出来后是不是为自己没有染上那病感到高兴?”

“这个嘛,”他承认道,“最初的确有点儿胆战心惊,可后来就习惯了。不过,我那时常为那可怜的姑娘感到惋惜,结果自己倒不怎么害怕了。她那么美,不但容貌漂亮,并且心灵很美,而且她的病染得并不深,可是她命里注定要住在那儿,过着原始人的生活,慢慢走向死亡。麻风病比你想像的要可怕的多。”

“真可怜,”露思轻柔地说道。“她会放你走可真是个奇迹。”

“你这是什么意思?”马丁不明智地问道。

“因为她一定爱上你啦,”露思依然温和地说。“说老实话,她难道不爱你?”

马丁被太阳晒得黝黑的皮肤在洗衣房干活儿时已经褪色不少,现在的室内生活、他忍受的饥饿和疾病使他的肤色变得更白了。这时,他苍白的面孔上浮出一丝红晕。他正要开口讲话,露思连忙止住了他。

“没关系,不必回答这个问题,没有必要。”她笑道。

可他觉得她这阵笑声里夹杂着某种做作,她的目光也相当冷淡。他顿时想起在北太平洋经历过的一场大风。这时,那场大风的魔影又重现在他的眼前,那是在夜晚突然起的一场风,当时天空晴朗,皓月当空,澎湃的大浪在月光下闪耀出冰冷的光芒。接着,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患麻风病的姑娘,记起当时她的确是因为爱他才放他走的。

“她是崇高的,”他说道。“她救了我的命。”

这就是那桩事的全部内容,可他却听见露思喉咙里发出一声哽咽,留意到她转过脸去盯着窗外。等她转回脸来时,又恢复了镇定,眼睛里也不再让他联想起那阵大风了。

“我真傻,”她神情阴郁地说。“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我实在太爱你了,马丁,太爱你了。将来我会变得宽宏大度的,可现在就是忍不住要忌妒你过去那帮鬼魂,你知道你过去的生活中有很多鬼魂的。”

“肯定是这样,”她制止住他抗议的企图。“不可能是别的情况。可怜的昂森在向我打手势,要我走呢。他等烦了。那就再见吧,亲爱的。”

“有一种药能帮人戒烟,”她走到门口又重提旧话,“我给你送些来。”

门关上后再次打开。

“我爱你,爱你。”她压低声音对他说,说完后她走了。

莫琳亚送她上马车时,眼睛敬慕地仔细注意着露思穿的衣裙及其面料,这种款式可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看上去漂亮得迷人。那帮淘气鬼带着失望的目光盯着马车消失后才将目光转向莫琳亚,她忽然之间变成这条街上最重要的人物了。但是她的一个孩子跟大伙儿说,这两位高贵的客人是来拜访他们的房客的,这一下顿时把莫琳亚的声望给毁了。这以后,莫琳亚又回到她默默无闻的生活中,而马丁却留意到,周围邻里的小家伙们对他充满了敬意。马丁在莫琳亚眼里的身价足足上涨了一倍,假如那位葡萄牙食品商亲眼看到那天下午有人坐马车来拜访马丁,他准会让马丁再赊三块八毛五分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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