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风高气爽,朵朵白云随意的漂浮在天空,微风拂过,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的脸。
陈小默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看着田里硕果累累,大雁南飞……不禁想起刘禹锡的诗《秋词》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陈小默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古诗,都说读诗能陶冶一个人的情操,让人变得有灵气,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陈小默说话显得很有深度。
高中开学已近两月,陈小默深感高中教学制度存在的问题。如果说小学是哄着你学习,初中是引导你学习,那么高中就是强迫。而且是无理由的强迫,比如说午休吧,你就是不学习,老师也会强迫你呆在班里,这样有的同学自己不学习还会影响他人,还不如让他们出去玩呢。
抬头望望天空,小陌陷入的思考。因为他是那种喜欢自由学习的,不喜欢过于强迫和压迫自己,那样只会降低他的学习效率。他还是喜欢那种该学学该玩玩的节奏,既能痛痛快快的玩还不耽误学习。
于是,陈小默决定以后不能让老师牵着鼻子走,但也不能因此落下学习,因为这是他的原则。
决心既然订好了,自然要设定一系列的计划。先不说学习的细节吧,就拿名次来说,陈小默给自己设定的计划是不进班级前五,但必须进班级前十名。为什么呢?不进前五是因为不想跟着老师的脚步走,进了前五肯定会成为老师重点“照顾”对象。但必须进前十,以为不进前十根本没有发言权。
也确实不得不佩服这小子,说到他就能做到,以后的三年里出了除了高三最后一次班级第三和高考全班第一,他平时还真没进过前五,以至于高考后老师问他平时是不是故意的。
看着枯黄的玉米田,陈小默并没有感到一丝的萧瑟,反而好像看到了胜利的喜悦。刘禹锡当时可能也有这种感觉吧。乡村的小路一直是那么的宁静,只有风吹落叶和蛐蛐和蝈蝈的叫声。这也是一些人非常向往农村的原因吧。
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
当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
隐藏在阴凉的林中,就有一种声音
在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上飘荡
那就是蝈蝈的乐音啊!它争先
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
自己的喜悦消逝,一旦唱得疲劳了,
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
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
在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
一片宁静,从炉边就弹起了
蛐蛐的歌儿,在逐渐升高的暖气,
昏昏欲睡中,人们感到那声音
仿佛就是蝈蝈在草茸茸的山上鸣叫
济慈的这首《蛐蛐和蝈蝈》赞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生命不息的美,这种美是永恒的,而这种美只有在乡村才能体会到。生活在钢筋水泥城市的孩子是不会懂得这份宁静和对生命的渴望。
陈小默享受这份宁静,爱着心中的村庄,遥望天际,仿佛胜利在召唤,他一路飞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