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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向生命鞠躬(1)

任何一种生灵,都顽强地活着,因为,他们都想好好生活。

热斯坦巷早晨

刘亮程

不是我——是他们,在热斯坦巷的早晨醒来。穿过麻札的阳光斜照进巷子,照在那些踮起脚尖便能望见的低矮房顶,拉客的毛驴车摇着铃走过。最早迎着暗红曙色开门的阿依大妈,看见巷子里多少年不变的路上,站着一个陌生汉人。她扶着门框,探头朝外看一眼,又缩回身去把门关住。

一连两个早晨,天刚亮我便起身,跑到热斯坦街的那条小巷子里。我不知道我想看见什么,只是有一种隐隐的冲动,想赶在他们醒来之前,一个人静悄悄地走过那条巷子,一直走到麻札那头,再回过身。

每次我都晚来了一阵。我在路上听见清真寺的喊唤,那是在召唤人们做一天的早礼拜,巷子里突然变得安宁。出去的男人悄然回来,跪在一块方布上,朝西念拜,女人扫净院子,探身朝街上看一眼。

热斯坦巷的早晨就这样开始。洒过水的地上尘土不起,男人做完一天的早礼拜,神情释然,着手忙尘间俗事:给毛驴添草、清扫驴圈、烧炉打铁、戴帽子上街。

我没有可信仰的东西已经好些年,我不知道一天从什么时候开始,又在什么时候结束。我有时睡到上午十点,有时躺到十二点起床,没有谁喊我醒来,醒来了也不知要做什么。这样的生活,我说不出它的不好。

热斯坦巷的男人们.仰目西天时看见的肯定比我更多。他们不告诉我。

告诉我了,我真会相信吗?

我只是一个过客,偶尔短暂地看见热斯坦巷的早晨,看见他们的一天,竟然这样开始。只是看看,并不能改变我的生活。我依旧会在自己的早晨沉睡不起,睡过上午、中午。在我没彻底睡醒之前,我并不希望被谁唤醒,不论它是鸡鸣狗吠,还是真主的声音。

在另一个夜晚,我和小兰走进热斯坦巷的昏黄月光。我让出租车停在路边,车灯熄了。我独自走到那片大麻札旁。已经过了凌晨一点,一天最后的晚礼拜也做过了。热斯坦巷沉睡在月色里,高低起伏的麻札和旁边的低矮房屋连在一起。

我又来晚一步,没有看见这一巷子人怎样睡去,我没听见清真寺做晚礼拜的喊唤。那个时刻,他们被什么声音召唤,全部的,跪入黑暗,身影一起一伏,口中的默念声振荡着空气。月亮东升,照着那些永远看不清的黑色背影。然后,整条巷子,几乎挨着地的窗户,窗户里的灯光一个个熄灭掉。我站在他们留给我的黑暗中,静静站立。月光厚厚地铺在地上,涂在残缺的拱北(墓)上,一片昏黄。好像起风了,插满在麻札上的树枝轻轻摇晃,或许是我的身体在摇晃,我觉得脚下空空的,像要飘走似的。

回到新城宾馆时,街上、大院里,依旧灯火通明。月亮高挂在天空,像跟我们没关系的一件东西,它的光,已经照不到这块地上。

那天晚上做了一夜的梦,看见从没见过的人们,一群一群,围坐在那里,说着我听不明白的话。他们从不抬头看我,我也看不见自己。头顶是一弯新月,我在那样洁净的月光中,仍旧找不到“看见”新月的那个我——他不在那里。

一切都像一场风,一场梦,它们并不能改变我的生活。

但是,在我依旧不会被谁唤醒的长梦中,我会反复经历我正短暂经过的一切。我会回到偶尔途经的那棵红桑树下,一年一年地,过我未曾过过的漫长日子;我会早早醒来,千百次地走进那座新月高悬的清真寺,跑在我不认识的人中间,一遍遍地默念我从未念想过的陌生真主。

我在那样的尘土中会有孩子,会有完整的属于身体和心灵的早晨夜晚,会有信仰和对神灵的虔诚敬畏。

如果我真的失去过什么——那就是我正看见却从未经历的一切。

旅行是人生的缩影。因为在旅行时脱离了日常的事物而陷入纯粹的静观,对于以平生自明的、已知的事理为前提的人,才保持了新鲜的感觉。

听泉

[日]东山魁夷

鸟儿飞过旷野。一批又一批,成群的鸟儿接连不断地飞了过去。

有时候四五只联翩飞翔,有时候排成一字长蛇阵。看,多么壮阔的鸟群啊!……

鸟儿鸣叫着,它们和睦相处,互相激励,有时又彼此憎恶、格斗、伤残。有的鸟儿因疾病、疲惫或衰老而失掉队伍。

今天,鸟群又飞过旷野。它们进而飞过碧绿的田野,看到小河在太阳照耀下流泻;时而飞过丛林,窥见鲜红的果实在枝头闪烁。想从前,这样的地方有的是。可如今,到处都是望不到边的漠漠荒原。任凭大地改换了模样,鸟儿一刻也不停歇,昨天,今天,明天,它们继续打这里飞过。

不要认为鸟儿都是按照自己的意志飞翔的。它们为什么飞?它们飞向何方?谁都弄不清楚,就连那些领头的鸟儿也无从知晓。

为什么必须飞得这样快?为什么就不能慢一点儿呢?

鸟儿只觉得光阴在匆匆忙忙中逝去了。然而,它们不知道时间是无限的、永恒的,逝去的只是鸟儿自己。它们像是着了迷似的那样剧烈,那样急速地振翅翱翔。它们没有想到,这会招来不幸,会使鸟儿更快地从这块土地上消失。

鸟儿依然拍击着翅膀,更急速、更剧烈地飞过去……

森林中有一泓清澈的泉水,悄然流淌。这里有鸟群休息的地方,尽管是短暂的,但对于飞越荒原的鸟群说来,这小憩何等珍贵!地球上的一切生物,都是这样,一天过去了,又去迎接明天的新生。

鸟儿在清泉旁歇歇翅膀,养养精神,倾听泉水的絮语。鸣泉啊,你是否指点了鸟儿要去的方向?

泉水从地层深处涌出来,不间断地奔流着,从古到今,阅尽地面上一切生物的生死、荣枯。因此,泉水一定知道鸟儿应该飞去的方向。

鸟儿站在清澄的水边,让泉水映照着身影,它们想必看到了自己疲倦的模样。它们终于明白了鸟儿作为天之骄子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鸟儿想错了,它们最大的不幸是以为只有尽快飞翔才是进步,它以为地面上的一切都是为了鸟儿而存在的。

不过,它们似乎有所觉悟,这样连续飞翔下去,到头来,鸟群本身就会泯灭的,但愿鸟儿尽早懂得这个道理。

我也是鸟群中的一只,所有的人们都是在荒凉的不毛之地上飞翔不息的鸟儿。

人人心中都有一股泉水,日常的烦乱生活,遮蔽了它的声音。当你夜半突然醒来,你会从心灵的深处,听到幽然的鸣声,那正是潺潺的泉水啊!

回想走过的道路,多少次在这旷野上迷失了方向,每逢这个时候,当我听到心灵深处的鸣泉,我就重新找到了前进的标志。

泉水常常问我:你对别人,对自己,是诚实的吗?我总是深感内疚,答不出话来,只好默默低着头。

我从事绘画,是出自内心的祈望:我想诚实地生活。心灵的泉水告诫我:要谦虚,要朴素,要舍弃清高和偏执。

心灵的泉水教导我:只有舍弃自我,才能看见真实。

舍弃自我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我想。然而,絮絮低语的泉水明明白白对我说:美,正在于此。

山光水色的自然美,对人的气质神韵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常能使人在风度上于不知不觉间印上它们的影子。

你见过那棵树吗

罗伯特·S·凯弗

那天,我坐在后院欣赏着十月的暮色,加根太太过来问我:“你见过那棵树吗?”她接着说:“就是那边下去拐角的一棵,五颜六色的,漂亮极了,好多车路过都停下来看,你该去看看才是。”我对她说我会去看的,可转眼我就把这事全忘了。三天后,我在街上跑步,脑子里牵挂着几件恼人的小事,昏昏沉沉的,忽然,一片耀眼的橘红色跃入眼帘,一时间,我还以为是谁家的房子着火了呢,但我马上就想到了加根太太说的那棵树。

我朝那棵树走去时,不由渐渐地放慢脚步。这棵树的形状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一株不大不小的枫树。但加根太太说得不错,它的颜色确实奇特。整棵树就像画家手中五彩斑斓的调色板,树底部的枝丫是鲜艳的梅红色,树的中部则燃烧着明快的鹅黄色和橘红色,再往上,到了树梢,枝条又缓缓地过渡成绛红色。在这火样的色彩中,流淌着浅绿的叶子汇成的小溪,深绿的叶子则斑驳点缀其间,竟似至今未曾受过一点秋天的侵袭。

这棵枫树集各种颜色于一身,它张开宽大的枝丫,历数着四季轮回,容纳着五湖四海,俨然是一个缤纷的地球。深浅错落的绿叶,昭示着南半球的春夏,灿黄的叶子和光秃秃的枝丫勾勒出北半球的秋冬。整个星球就围绕这一时空的交集点和谐运转。

我慢慢走近这棵枫树,就像虔诚的朝圣者缓缓步向神殿。我发现靠近树梢的地方有几根光秃秃的枝丫,上面黑乎乎的小枝像鹰爪一般伸向天空。这些枯枝上落下的叶子一片猩红,像地毯似的铺在树干周围。

有一次,当着名诗人埃米莉·迪金森的父亲偶然看见马萨诸塞州上空一道炫目的北极光时,他立刻跑到教堂鸣钟以告知所有市民。现在,对这棵树,我也产生了这种传颂它的冲动。我愿成为秋天忠诚的信使,让田园乡村每一个角落的人们都了解它的奇妙。我没有教堂的大钟,也没有快马,但我会在回家路上每遇见一位邻居,就去问他那个加根太太曾问过我的极其简单又极其重要的问题:“你见过那棵树吗?”

倘若星座是一千年出现一次,那么,星座的出现是一桩多么激动人心的事;可正因为星座每夜都挂在天上,人们才很少去看上眼。

一个树木的家庭

于·列那尔

我是在穿过了一片被阳光烤炙的平原之后遇见他们的。

他们不喜欢声音,没有住到路边。他们居住在未开垦的田野上.靠着一泓只有鸟儿才知道的清泉。

从远处望去,树林似乎是不能进入的。但当我靠近,树干和树干渐渐松开。他们谨慎地欢迎我。我可以休息、乘凉,但我猜测,他们正监视着我,并不放心。

他们生活在家庭里,年纪最大的住在中间,而那些小家伙,有些还刚刚长出第一批叶子,则差不多遍地皆是,从不分离。

他们的死亡是缓慢的,他们让死去的树也站立着,直至朽落而变成尘埃。

他们用长长的枝条相互抚摸,像盲人凭此确信他们全都在那里。如果风气喘吁吁要将他们连根拔起,他们的手臂就愤怒挥动。但是,在他们之间,却没有任何争吵。他们只是和睦地低语。

我感到这才应是我真正的家。我很快会忘掉另一个家的。这些树木会逐渐逐渐接纳我,而为了配受这个光荣,我学习应该懂得的事情:我已经懂得监视流云。

我也已懂得呆在原地一动不动。

而且,我几乎学会了沉默。

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先要多了解每一个人所持有的主观信条和所处环境,进而对之谅解,并尊重其人格,沟通思想。

画家与糖人

刘剑雄

天冷了。街两旁的法国梧桐叶子差不多全掉光了。在这缩手缩脚的日子里,行人呵着热气依然你我匆匆。

这是一个平淡的星期天,无风无雨,太阳一副懒散的样子。我的脚步在大街上奏着轻漫的调子,几个孩童从我身旁嘻嘻哈哈地走过,仿佛才有了点生气。

前面,另一群小孩围了一副简便的担子。从那热闹中我觉得温暖。那是一副糖担,一个流浪的糖人,看上去还比较年轻,但那人的行头和打扮以及分布在脸上的风尘,明显地超出了年龄。

我一样地在他面前站住了,看他用一小勺糖汁在大理石板上潇洒地画成各种动物,看他用笨拙的家什巧妙地点龙画风。娴熟的动作博得了孩子们的欢喜和起哄,纷纷捏着小票子要一个“鸟”或“马”什么的。过路的小孩则扯住了父亲的衣角,大人们不自然地把手放进腰包里。糖人有些忙不赢,花样却在不断更新。

我终于拗不过自己的好奇心,决定问问他的来历。

他是四川人,17岁学画画,终于意识到突破不了自己,于是流到东北做糖人。眼下北部太寒,就随着风儿到了南国这片土地。

我想起画家和糖人之间,想起了伟大与卑微的区别,艺术殿堂上,两者之间太遥远了。

一片落叶落在糖人的石板上,他用嘴一吹,叶儿打着旋飘落到一角的小溪中流走了。糖人还继续着他的糖画,仿佛根本与叶儿无关。我看着那片落叶,想了很远很远,很多很多。其实,落叶就是落叶,糖人就是糖人,我就是我,何苦要去编织那想象的网呢。

辞了糖人,我不再去想他的天涯浪迹了。只记起他的选择和快乐,以及他一站又一站辗转,随便在一棵树下或墙角摆上他的人生,不争不夺,与童同乐,建着一个甜蜜的信念。

路对于他是不经心的,倒是他经心地在走着自己的路。

以自己的方式活着的人,这个世界不少,但真正能用心走路的人,这个世界却不多。

向生命鞠躬

孙盛起

早就想带着儿子爬一次山,和锻炼身体无关,而是想让他尽早知道世界并不仅仅是由电视、高楼以及汽车、工人等事物构成的。只是这一想法实现时已是儿子两岁半的时候。

初冬的山上满目萧条,刈下的麦茬黄中带黑,本就稀拉的树木因枯叶的飘落更显孤独。大地少了绿色的润泽而了无生气,置身在这空旷寂寞的山上,更多感受到的是一种原始的静谧和苍凉。

因此,当儿子发现了一只蚂蚱并惊恐地指给我看时,我也感到十分惊讶,我想这绝对是这山上唯一还倔强活着的蚂蚱了。

我蹑手蹑脚地靠过去,它发现有人,蹦了一下,但是显然因衰老和孱弱,才蹦出去不到半米,我张开双手迅速扑过去把它罩住,然后,裂开一条指缝,捏着翅膀将它活捉了,这只周身呈褐色的蚂蚱因惊恐和愤怒而拼命地挣扎,两条后腿有力地蹬着,我觉得这样交给儿子,必被它挣脱。于是拔了一根干草,将细而光的草秆儿从它的末端捅入,再从它的嘴里捅出——小时候我们抓蚂蚱,为了防止它逃跑,都是这样做的,有时一根草秆上要穿六七只蚂蚱,蚂蚱的嘴里滴出淡绿的液体,那是它的血。

我将蚂蚱交给儿子,告诉他:“这是蚂蚱,专吃庄稼的,是害虫。”儿子似懂非懂地点头,握住草秆,盯视了半天,然后又低头用树枝专心致志地刨土,儿子还没有益虫、害虫的概念,在他眼里一切都新鲜,或许他指望能刨出点什么东西来。

我点了一支烟,眺望远景。

“跑了!跑了!”儿子突然急切地叫起来,我扭头看去,见儿子只握着一根秃秃的草秆,上面的蚂蚱已经不翼而飞了。我连忙跟着儿子四处寻找,其实蚂蚱并未逃出多远,它已经受到重创,只是在地上艰难地爬,间或无力地跳一下,因此,我走出了两步就轻而易举地发现了它,再一次将它生擒,我将蚂蚱又重新穿回草秆,不同的是当儿子开始兴致勃勃地刨土时,我并没有离开,而是蹲在儿子旁边注意着蚂蚱,我看看这五脏六腑都被穿透的小玩意儿究竟用何种办法逃跑。

儿子手里握着的草秆儿不经意间碰到了旁边的一丛枯草,蚂蚱迅速将一根草茎抱住。随着儿子手的抬离,那穿着蚂蚱的草秆渐成弓形,可是蚂蚱死死抱住草茎不放,难以想象如此孱弱和受伤的蚂蚱竟然还有这么大的力量!

儿子手稍稍一松懈,它就开始艰难地顺着草茎往上爬,它每爬一毫米,都要停下来歇一歇,或许是缓解一下身体里的巨大疼痛。穿出它嘴的草秆在一点点儿收缩,而已退出它身体的草秆被它的血染得微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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