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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新奇的飞禽故事(2)

孔雀为什么要开屏呢?原来每年4~5月间,是雄孔雀争艳比美,寻找伴侣的时候。这时候,它的羽毛焕然一新,在山脚下开阔的草丛和溪河两边或田野附近活动,不时用力摇晃身体,竖起美丽的尾羽,展开得像一把精致的宫扇,紧紧地跟随在雌孔雀的身边,得意洋洋地踱步,不时翩翩起舞,以博得雌孔雀的青睐。所以,在春天繁殖的季节,为了吸引雌孔雀,雄孔雀经常开屏。有一位科学家发现,孔雀开屏也是有力的威吓武器,有一次,他看见一只狼正在逼近孔雀,情况危险万分,孔雀突然开屏,开屏时好像突然出现无数绿色闪亮的“大眼睛”,使大灰狼吓了一跳。等狼反应过来,孔雀已乘机逃走。

鹦鹉学舌

观赏鸟一般都养在鸟笼里,为什么鹦鹉要养在金属架上呢?这是因为鹦鹉的喙比较大,上喙弯曲强大,并能转动,上喙钩内有锉状构造。因此能啃坏木制的或竹制的鸟笼,所以一般都把它养在架上。

架用铜或其他金属制成,高60厘米,宽50厘米左右,尺寸要以鹦鹉的身体大小而定。架的左右各有一个放水和食物的“小碗”,供鹦鹉饮水和取食,架上有一条细铜链锁在鹦鹉的一条腿上。架养还有一个好处,不至于把鹦鹉较长的尾羽弄坏。

我国的大绯胸鹦鹉,又名四川鹦鹉,比较容易训练它学人说话。训练时要把它安放在安静的屋子里,教它说一些“您来啦!”“早晨好!”“再见!”等短语。让它学话时,轻轻摇晃金属架,这样可以一方面引它的注意力集中学习人言,另一方面让摇晃金属架与学说话渐渐形成条件反射。经过一段耐心的训练,鹦鹉就会“说话”了。

我国的鹦鹉常在秋收前群集啄食快要收获的谷物,在树林中又喜欢啄食嫩芽和果实,所以它们是农林的害鸟,特别在数量多时为害相当严重。在为害期间,捕捉鹦鹉,既可以除害,又可以作为观赏鸟来饲养和运销国内外。鹦鹉是人们喜爱的笼鸟。据考证,人类驯养鹦鹉的历史非常悠久。早在4千~5千年前的奴隶社会,鹦鹉就已成为奴隶主们的宠物。今天,驯养鹦鹉的习俗几乎遍及全球。

鹦鹉之所以特别受人之宠爱,不仅是因为羽毛鲜艳、性格温顺,更主要的是它们那擅长学舌的本领。从古到今,鹦鹉学舌的出色本领,引起人们的莫大兴趣,甚至留下一些传奇般的故事。相传唐代时,长安富豪杨崇义在家中被杀,地方官到他家踏勘,一只笼中鹦鹉忽然开口说话,念叨一个叫“李弇”的姓名。地方官心生疑云,一查,李弇是杨家邻居,便把李带来盘问,发现他果然是凶手。鹦鹉因报案有功,被唐明皇赐了个“绿衣使者”的封号。这个故事见于笔记《开元天宝遗事》。

类似的事在国外也有发生。1984年3月,美联社曾报道一则新闻:在美国得克萨斯州的贝敦,某人家夜晚被撬窃。受害者报告警察说,他家被盗时,有一只鹦鹉在场;被盗以后,这只鹦鹉不断重复这样一句话:“到这儿来,罗伯特,到这儿来,罗尼。”根据鹦鹉提供的这两个名字,加上从现场取得的指纹,警察很快破了案,抓住了两个惯窃犯,一个名叫罗伯特,一个名叫罗尼!

这种种故事,常常使人们感到迷惑:鹦鹉能学“说”人话,它们是否能懂得所“说”人话的含义?它们能像我们一样用人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愿望,改变自己的环境吗?在古代,不少人相信鹦鹉真能懂人语,通人性。“耳聪心慧舌端巧,鸟语人言无不通。”这是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对它们的赞美。到了近代,由于动物学、生理学、解剖学研究进展,特别是巴甫洛夫创立的条件反射理论,使得人们相信,鹦鹉和其他鸟类的学舌,仅仅是一种条件反射的仿效行为,也叫效鸣。鸟类没有发达的大脑,鸣叫的中枢位于比较低级的纹状体组织。因而鹦鹉不可能懂得人类语言的意义,也不可能运用这些语言。有些研究鸟类行为的科学家还用实验证实过这一结论。这样,鹦鹉学舌仅仅是盲目的学舌,这似乎成了定论。

然而最近,美国帕杜大学女心理学家爱伦·皮普伯格进行的一项研究,却对这一传统的观点提出挑战,这项十分有趣的研究,使得人们对于鹦鹉学舌有了新的认识。

爱伦认为,过去的研究者都用实物来奖励鹦鹉学习“说话”,这就使得它们为取得食物而学舌,形成单纯从声音上模仿的条件反射。实验中反映不出鹦鹉是否能理解所“说”语言的含义。根据动物行为研究的新成果,爱伦设计了新的实验方法。1978年,她和学生选购了一只13月龄的非洲灰鹦鹉,取名叫爱列克斯,开始对它进行实验。爱伦设计教鹦鹉“说话”的方法,叫做“对话——竞争”法。在教学中,由两人分别担任不同的角色:一个当鹦鹉的“教师”,另一个当鹦鹉的“同学”和“竞争者”。通过反复对话,使鹦鹉最终能够正确地学会说话。对话中,“教师”还通过出示实物来“教”单词,这样就避免鹦鹉单纯从声音上模仿,为帮助它“理解”词的含义创造条件。为了提高鹦鹉的学习兴趣,研究者挑选一些鹦鹉感兴趣的实物当“教材”,像闪闪发光的钥匙,彩色的木片,塑料玩具的动物等。对鹦鹉爱列克斯的“正规教学”一天4小时,其余的时间让它生活在人们中间,自由自在地玩、说话。经过1年的“教学”,研究小组取得了可喜的进展。1979年,爱列克斯已能正确识别和说出23种事物的名称:纸、木片、钥匙、皮革、木衣夹、玉米、软木、胡桃、石头、水、砂砾、香蕉、阵雨、软糖、小刀、栗子、小麦、椅子、葡萄、背、膝盖、体育馆、胡萝卜。把这些东西放在它跟前,它能一一识别,并分别说出名称。它认识和能说五种不同颜色:红色、绿色、蓝色、灰色、黄色。能识别和说出四种形状:“两角形”(橄榄球)、三角形、四角形(正方形)、五角形(正五边形)。它能数五以内的个数,还会说“喂!”“过来!”“不!”“这是什么?”“什么颜色?”“多少?”等。它还会把“要……”和一样东西的名词组合起来,把“要去……”和一个地方的名称组合起来,向人们提出要什么或要去什么地方。特别惊人的是,在研究中,人们发现鹦鹉还有“自学”能力。有一次,爱列克斯瞧着镜子发呆,面对镜中的鹦鹉“自言自语”地问:“这是什么?什么颜色?”旁边的研究人员就回答说:“这是灰色。你是一只灰色的鹦鹉。”研究人员一连重复了六遍,没想到爱列克斯就此学会了“灰色的”这个词。以后,它凡是见到灰色的物体,都能用“灰色的”来描述。这表明它确实掌握了“灰色”这个概念。它学会说“No”(不)的过程也很有趣。起先它不愿意学习时,总是嘎嘎乱叫,后来因为常常听到人们说“No”,它也开始用含糊的声音说“No”。起先是不分场合的,后来就用到和人们对话中,如果用得正确,就会得到称赞。不久它就能正确使用“No”。

通过对爱列克斯的研究,爱伦认为,鹦鹉能用学会的语言向人们提出要求,影响人的行为,这种利用语言改变自己处境的行为是很引人注目的。这表明,鹦鹉至少已在某种程度上懂得了人话的含义,掌握了单词所代表的概念。这与人们以往对鹦鹉学舌的理解是十分不同的。爱伦的新实验、新观点,在学术界引起很大反响。许多学者坚持鹦鹉学舌不过是单纯仿效的观点,他们认为爱列克斯的各种出色表演不过是比较复杂的条件反射。但也有不少学者赞同爱伦的想法,认为鹦鹉和大猩猩等灵长动物一样,在人类创造的特定环境中可能懂得人类某些语言的含义。

鹦鹉能懂得人话吗?鹦鹉能学会并运用人类语言吗?要正确回答这样的问题,看来还为时太早。

动听的夜鹰之歌

在夏天的月夜,当你走在去城镇或村庄的小路上,就会听到“tuck-tuck-tuck”的叫声,声音嘹亮而轻快,这是夜莺在歌唱。人们都赞美夜莺深夜的吟咏和嘹亮的歌喉,历代文学家赋予它无限的诗意。

夜莺实际上应为夜鹰,体长约28厘米,只因它的歌声动听如莺,又在夜间鸣叫,故人们称它为夜莺。夜鹰又名蚊母鸟。唐代李肇作的《唐国史补》上记述:“江东有蚊母鸟,夏则夜鸣,吐蚊于丛草间”。可见古代人们对它已有所观察和了解,但对于“吐蚊”却是误解。夜鹰,它是白日休息而夜间活动的鸟类,喜欢吃蚊虫和金龟子等昆虫。夜鹰嘴大,它具有非凡的空中捕食本领,有时也到草丛间低飞,张着大嘴捕食蚊虫,因而被误解为“吐蚊”了。

在欧洲还流行着一种传说:夜鹰嘴形特大,它们常常混在羊群里,悄悄地偷吸羊奶,因此当时欧洲人就把夜鹰叫做goatsucker,即“吮羊奶鸟”的意思。其实它并不偷吃羊奶,不危害人畜;相反它们却给人类造福,它们捕食大量的蚊虫、金龟子。有人曾解剖一只夜鹰的胃,见到里面有五百多只蚊虫,可见它们是为人类除害的朋友。由于人们欣赏夜鹰的歌声,在想象中留下了美丽的形象。殊知夜鹰并不美丽,几乎通身暗褐色,杂以各种斑纹。它们白天喜欢蹲伏在山坡草地或树枝上休息,其羽色酷似树皮,不易发现,因而老乡又叫它为“贴树皮”。

一般熟悉夜鹰的人们都知道,它那优美动听的歌儿,只有在夏天才能听到,甚至彻夜久鸣不休。这是为什么?道理很简单,因为夏天是夜鹰的繁殖季节,它们要寻找伴侣,鸣声就是求偶的重要表示。夜鹰不筑巢,雌鸟将卵产在林间、灌丛、草地及岩石上。卵白色,外壳杂以灰褐和暗灰色。雌雄鸟共同孵卵,夜间由雌鸟担任,白天由雄鸟替换。

夜鹰有许多特殊结构适应捕捉蚊虫。它的嘴短而宽,两侧生有成排的硬须,能像昆虫网一样把蚊虫兜捕入口中。它们的脚很灵巧,奇特的是中趾内侧有栉缘,就像一把梳子,可用来梳理嘴须上绊着的昆虫。它们的翅长尾长,羽毛蓬松细软,飞翔时不发出声音,然而飞行力强,速度高,能在空中急速迂回辗转,俯冲扫荡。两只大大的眼睛,在微光中能敏锐地察觉蚊虫和夜蛾。由于夜鹰嗜食蚊虫,遇到严冬季节,食物就发生困难。此时,它只好降低新陈代谢而呈“休眠”状态,待到来年开春才复苏过来,开始它们的新生活。夜鹰的休眠现象在鸟类中是罕见的。

世界上约有90种夜鹰,有的种类分布很宽,带有世界性。我国有8种,云南有5种。毛腿夜鹰和黑顶蛙嘴夜鹰在我国仅分布于云南;有一种林夜鹰,除云南外,还见于台湾省和海南岛。另有一种普通夜鹰,则广泛分布在我国南北,特别是长江以南为最多。

也有人认为,文学作品中的夜莺应是一种比夜鹰小的鸣禽——歌鸲一类的小鸟,例如红喉歌鸲。它们广泛分布于我国,冷天在南部越冬,夏天到东北、西北繁殖,属季节性迁徙鸟类。这种鸟体态玲珑,叫声清婉,多鸣于夏夜,人们常将它养作笼鸟。它是国内有名的观赏鸟之一。但是我国著名的鸟类学家郑作新先生不同意这种看法,他认为文学中的夜莺就是前面说的夜鹰。

人之所以能说话唱歌,是因为由喉部的声带振动,音调的高低和音量的强弱都是声带振动的频率与口腔形状,舌、齿、唇等灵活多变的动作共同配合的结果。人的发音原理与打鼓鸣锣的道理一样,都是由于物体振动而产生。生物界里的动物也有这种本领,尤其是某些鸟类,那婉转动听的鸣声,人们常常赞喻它们是歌唱家,其中以夜鹰、歌鸲和画眉更为出色。鸟类动听的歌儿是怎么唱出来的呢?它们与哺乳动物不同,喉部虽然没有声带,但是在气管的下段与两支气管交界的部位,却有专门的发音器——鸣管。鸣管实际上是气管的一部分,其上附有能振动的鸣膜;左右支气管交叉处有一背腹方向伸展的软骨,叫做鸣骨,其上有半月形的黏膜叫做半月膜;鸣管的外面还有鸣肌。在吸气和呼气的过程中,气流冲击鸣膜和半月膜而振动发音,加上鸣肌的有力收缩,使鸣膜的松紧在不断地变化,因而发出的鸣叫声就变得委婉动听。

偷懒鸟杜鹃

杜鹃有个坏名声,人们称它是懒鸟,这话有点不公平,打击面大。人们骂它们懒,是指雌杜鹃从来不孵卵,雄杜鹃也受了株连。

鸟类当中,各种杜鹃鸟有143种。其中也有少数品种的雌鸟是孵卵的,大多数杜鹃生卵不孵卵。有了这种天性,它们怎么延续后代呢?人们不用担心,它们自有巧妙的法子,不然杜鹃早就绝了种。

绝大多数的杜鹃是靠“寄生”的绝技生儿育女繁衍“家族”的。杜鹃的卵,主要产于莺科鸟的窝里,借巢生蛋,求母莺代孵其卵,代哺其子。这是因为莺科鸟与杜鹃有许多共同的特点:一是二者卵的大小、形状、颜色相差不多;二是孵化的条件相同,大约两周即可育出;三是雏鸟相似,巢内哺育期为半个月;四是莺科雏鸟食量大,杜鹃的雏儿吃得也不少。由于这些相同之处,雌杜鹃、一来二去便形成了这“寄生”的绝技,从而偷了懒。让人怀疑的是,两种鸟的卵放在一个窝里同时孵,莺科的鸟巢又不大,能盛得下吗?另外莺能让杜鹃安然地跑到它的巢里下蛋吗?杜鹃自有它的妙法子,它将卵分别先产在地上,然后用嘴衔到两三个莺科的鸟巢里,有时一个巢里放一个。破壳而出的小杜鹃,总比它“义母”的儿女早几天来到世上,它出世时,干姐妹还睡在卵壳里。小杜鹃有好动的习性,出壳就乱蹬踏,两爪抓住巢底,用头将尚在孵化的卵拱出巢外,自己独占了鸟巢,这样一来,莺科的雌鸟就误认它是自己的儿女,将它喂养大。到了小杜鹃快要会飞离巢时,它的亲生娘会不误时机地赶来,落在附近的树枝上,一声声地叫起来。小杜鹃听到这种叫声,本能地知道亲生的母亲在召唤它,便纷纷闻声飞过去,而后随着雌杜鹃一起飞走。

杜鹃鸟是消灭松毛虫的“高手”。松毛虫是松林中的大敌,它会使大片松林死亡,特别是人工栽植的松林,更架不住松毛虫的侵袭。杜鹃鸟能消灭这种害虫,是松树的福音,是松林的福音。因此,就杜鹃这份功劳而论,也不该骂它懒鸟。雌杜鹃不孵卵,只不过是它的一种特殊习性,杜鹃在我国松林集中的黑龙江省有四种,大杜鹃、小杜鹃、四声杜鹃、八声杜鹃。

鸟类鸣叫之谜

鸟类的啼鸣给自然界添了生机,给人们的生活增加了许多乐趣。鸟类为什么会到处啼鸣歌唱呢?鸣叫,是鸟类在外界环境条件刺激下的一种复杂的反射性反应。科学家们的研究表明:鸟类的鸣叫可分为叙鸣和啭鸣两种。

叙鸣,是日常生活中不分雌雄鸟都能发生的鸣叫。这种鸣叫是鸟类作为对环境刺激的一种保护性或防御性反应。如家禽中的鹅每当生人登门入户时,就狂叫不止并且伸出脖子去攻击;大雁每当夜宿在地上时,只要稍有一点动静,它就会大声鸣叫来报警。在鸟类的群集生活中,通过叙鸣可以保持个体间的关系,母鸡领着自己的雏鸡外出找食时,常以“咯咯”的鸣叫,招呼自己的儿女,幼雏听到母亲的叫声,就会追随在母鸡的身边。大雁南飞北转时离群的孤雁也常以鸣叫进行联络。此外,叙鸣还是一种求食的反应,留巢性的雏鸟饥饿时常在巢内直起脖子鸣叫,直到亲鸟投食饱餐后才停止。这种鸣叫是很普遍的,音调很单纯。

啭鸣,是雄鸟在繁殖季节所特有的一种鸣叫,是鸟类的一种婚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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