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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十三章

他终究不能在我身边待久,声声点卯的号角,吹凉了我的心,望着他着战甲的身影,浑身战栗。

插好弯刀,回身看我,我仰望着他那双精亮的眼睛,里面全是金戈铁马,找不到我的倒影,只要跨上弯刀,他就不再是我那个博尔术了,我只能盼着他从战场上凯旋而归,再变回那个温柔爱笑的博尔术。以前,每当这种时候,我总爱抱着他的胳膊不放,直到他的吻落在我的脸颊上,才茫然松开。今天,我却抱着双膝,仰望着他的一切动作,不知道何去何从。

“馨儿?”他灼灼有神的眼睛映入我的瞳孔。

“不用怕,我会回来的。”把我搂在胸口,温暖的皮裘传来阵阵温暖,却依然遏止不住我的颤抖。

“博尔术……”

“嗯。”

“我爱你。”

头顶传来他的低笑。

号角的声音催得他心扑扑跳快了几下,我知道自己是留不下他的,不管身还是心。

“去吧。”松开他,跪坐起来,与他对望,“我的博尔术是最强的。”

使劲吻上我的脖子,吸出一个深深的唇印,他喜欢在我身上留下这样的吻痕,像是他的商标一样。

匆匆离去,留下满帐子空寂,和一片清风,眼泪滑落到手心才惊觉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

散着的长发被吹开,滚落在白色的绸衣上,浑身冷得僵硬。

“何馨……”其木格站在门口。

我倏得爬起身,往外跑,赤着脚踩在硬朗的草梗子上。

博尔术已经上马,手举令刀,正在点将。远远望了我一眼,别过眼举手下令出发。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这次走了,我就再也见不到了,顺着马队的方向跑,远远地跟着大军的方向,直到再也见不到影子,我依然执拗的跑,空气里净是自己的呼吸声。

扑——脚拌到草根,一头扎下去,膝盖上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痛楚。从没这么留恋过一个人,即使父亲离开家时,也只是哭,如今,心痛得实在难受,却又哭不出声。

一阵马蹄声奔近,我仰着脸望过去,不禁失笑。他正怒火冲冲地奔过来。

跳下马,一把拎起我,冲口想说话,看着我膝盖上的血迹又硬生生给憋了回去。小心地撕开流血地方的绸料,用嘴把泥舔干净,从身后取了小瓶子,倒了些粉末,撒在伤口上。

“馨——”我连忙堵上他的嘴,不让他说话,微微一笑。

“博尔术,你还没回我的话呢。”

他的眼睛闪了半天,一抹红转瞬即逝,“就为了这点事?”

我点头。

“等我回来,你想听什么都可以。”

“你现在就说。”

“馨儿!你得学会相信我。”

“我不相信我自己。”

拨了拨我的长发,憋了半天才轻轻说了一句,“我爱你。”

我满足的闭上眼,笑了,不管心里那份不安定是为了什么,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不再胆怯。

其木格的马跑到了跟前,他拦腰抱起我斜放在马鞍上,用力攥了攥我的手后,

跨上马本奔驰而走。

迎着刚刚升起的红日,他勒紧马回身望我,红日为他的轮廓镶了层金边,像是天神。

我闭上双眼,不愿看他的背影,睁开眼后,眼前已是一片苍茫。

眼底仍然留着红日底下他的模样,像是时间的定格。

女人的第六感通常都很准,札木合投降脱里王汗,两人合力夹攻突袭铁木真,铁木真败退哈勒哈河,虽然此后不久奇袭王汗大胜,并且灭了克烈部,以牙还牙。可我却在他们败退的当天被人掳走,我想过被掳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就

是不知道我有没有孛儿帖的勇气,能够活到博尔术来救我。就在一个男人向我扑来那刻,我对自己冷笑,原来,我是个这么懦弱的女人,我决定做个没勇气的女人,我忍受不了这种屈辱,我决定走向徇情这条路,也许这是懦弱,也许是受了传统的禁锢,但我已经完全陷了进去,像掉进了沼泽,越挣扎陷得越深,已经不知道是我控制了这具身体,还是这具身体控制了我,我用力撞向床角……

“阿娇?”耳边响起一声温柔的女音,刹时有点迷惑,难道回去了?睁开眼,看见头顶的白纱帘幕,不知身置何处。

“阿娇?”我看见她的瞳孔里反射着我苍白的脸。

“你醒了?终于醒了……”嘤咛着哭泣了半天,“娘还以为你醒不了了。”

我看看周围,不像是草原的帐篷。

“这是哪?”哑着声音。

“昨天刚进了关内,我怕你有伤经不起颠簸,就在驿馆里住下了。”端来汤水喂我,“前天,惊嗣救你回来时,你满头、满身的血,把我吓得不轻。”

“李惊嗣?”我有点迷糊,怎么会让他们救了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头疼欲裂,不容我多想。突得记起撞头前的事情,不顾汤水撒到身上,扒开被子检查身体。

“阿娇,没事,没事,你什么事也没有。”

我呆呆地望望她,随即又继续扒衣服,谁的话也不信。

“你身上这件金丝软甲是我送博尔术将军的,你看还穿得紧实着呢,来,听话,让我把身上的热水给擦了,都烫红了。”

我很难解释这种心情,安下心后不禁想嘲笑自己,嘲笑明明不是古人,却有了古人的心,受了古人的禁锢。

“阿娇,我知道,你喜欢博尔术,可现在蒙古正在内乱,他哪里能顾得上你?你留在他身边只会徒增他的烦恼。”

“他怎么样了?”

她摇摇头。

“我想回草原。”

“现在不行,你的伤还没好,而且这里四处都是金人,如今铁木真和金人的关系紧张,你不能留在这里,先跟娘回江南。”

“我……不记得之前的事了。”不想跟她走,也不想离开草原。

“你生在江南,到了江南,会慢慢想起来的。”

根本就不是一个人,怎么想也想不起来啊。

“两年了,你……”我想知道博尔术用了什么法子让她不来见我,却又问不出口。

“他知道,你爹是……金人。”

“什么?”我苦笑,怎么一下子好象全世界都开始跟我作对?

“是宋人,可以留在蒙古,也可以留在大宋,是金人,就只能……”

就只能留在他身边了,没想到他用了这个法子让阿娇的母亲放弃女儿。幸亏我不是真正的阿娇,否则要怎么再去面对他。

“阿娇,你跟娘回江南吧。”有些企求。

“李惊嗣知道这事吗?”

“不知道,现在只有他知道。”

那就好,多一个人知道,我就会多一份牵制。

“……娘,我想留在这里。”初次叫别人娘,憋了半天才叫出来。

“这里不安全。”

“我会隐姓埋名——”没说完,就听见哐啷一声。

门被撞开,“师傅,阿娇?你醒了?”清俊的面孔满是惊喜。

“剑悔?怎么不敲门就进来了?”

“我一急就忘了。”才知道这人叫剑悔。

“怎么了?”

“我刚去抓药时,远远地瞧见了鲁家的夫人。”

“你没看错?”有些惊讶。

没等剑悔回答,窗外就传来一声脆呼,“是我,印十娘,缩头藏尾了这么多年,胆子越来越小啦!”破窗而入。

“我”娘立即抓起桌子上的剑,横立身前。

那妇人站稳脚,一身青衣扣衫,干净利落,圆润的脸上透着几分英气,本就秀丽的长相,多了那几分英气更显得抢眼。

在我脸上打量了几圈,笑嘻嘻地又瞅向印十娘,“没想到这丫头到长成了这么个绝色,难怪李惊嗣那小子甘心帮你。”

“鲁夫人,你我的恩怨早二十四年前就了断了,现在找上门是什么意思?”

“听说你帮着蒙古人刺探金人的消息,正巧,我也是,自然是找你来热络一下。”说着走到床前,用手指挑起我的下巴,“这丫头真是长得俊俏,跟了李惊嗣那小子到真是可惜了。”

我本想转开脸,却发现她的指甲尖细如刀刃,稍微一动就能滑破皮肤。

“姚天凤,把你的毒爪子拿开,不许伤我女儿。”剑心指住她的眉心。

“哈哈……”一串清脆的大笑,“放心,我不会伤她。”放下手,垂在身侧,“这双眼睛这么像他。”这一句轻柔地只有我能听见。

跃上窗台,没回身,只有声音传了进来,“他也在这,不想被他找到,就带着女儿赶快走。”

这话怕是只有印十娘能听得懂,因为只有她一人呆立在当场。

我摸摸有些阵痛的额头,满脑子混乱,我这是进了个什么样的世界?怎么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关系?不觉头更加疼起来,博尔术的影子像画面回放一样,充斥着满眼,我在心里轻喊着他的名字渐渐昏迷……

第三四章

汉人的地界果然不同,热闹喧嚣,像是影视城里的世界,多了几分熟悉感。

趴在二楼的窗缘往下看,市井喧嚣尽收眼底,娘跟剑悔补眠去了,我睡得较多,不怎么困,到是晒着太阳更舒服,入秋的天虽热,却也带了些风,我体虚,到不觉得热,反倒太阳晒着暖和不少。

眼睛无意地瞟着街上的行人,不期然对上了一双深邃的眼睛,那人似乎也是无意,却也没转开,我先转眼,有这种的眼神的人通常都比较霸道,博尔术就是个例子,只要与他对上眼,你不先别开,他是不会别开的,直到被他看得双耳冒火,他依然那副眼神。

望着街角的空地,不觉心情又低落下来,思念像是盛夏的蚊子,拍不完,又扰得人心烦意乱。

“阿娇,秋天的日头烈,别晒伤了皮肤。”拉上竹帘,检视我额头上的伤,满眼的清明,像是还没睡醒。

“娘,你有博尔术的消息吗?”

“放心,剑悔一早就打发人去了,娘想让你先在江南住一段时间,头上的伤养好了再说,况且现在草原上正乱着,他把你放哪儿都不安心。”

我没再反驳,她说得对,我只会成为他的弱点和累赘,即使拼了命想证明,最后还是一样的结局,手无敷鸡之力,又没有坚强的意志,怎么站在他身边笑看长河落日,不觉有些悲叹,这样的我,他还会一直爱下去吗?

“师傅,你猜我刚在楼下碰见谁了?”剑悔顺手递了个纸包给我。

打开一看,是一包糖梅子,不禁失笑,这家伙到真懂得女孩子的心。

“谁啊?别又是你那些狐朋狗友,到没见你结交几个江湖上的人物,净是些上不得道的混子。”重新取出一块新绸子包到我头上。

“这次可不一样,这回可是江湖上有名的散医生罗远山罗大侠。”

我失笑,这人的名号还真多,又是医生又是大侠的。

娘继续包她的,到也笑了起来,“你要是真能认识罗大侠,到也成了,怕又是个冒牌的。”

我知道已经给博尔术传了信,到也可以放开心,咬着糖梅子,听剑悔辩解。

“不信,我找过来你们瞧瞧。”

我和娘笑起来,到也不是不相信他,只觉得他这个样子反而可爱。

气冲冲地跑出去,害我和娘又笑了半天。

“娘,剑悔以前也这样?”

擦掉我嘴角的梅子皮,“他从小就对你好,你喜欢吃什么,他记得比我还清楚,自小就像自己家里人一样。”

我看看手上的糖梅子,不禁赞叹,幸亏我跟阿娇的口味有点雷同。

“师傅。”没一会儿,剑悔带了个男人进来。

对上那双深邃的眼睛,他不就是刚刚楼下的那个陌生人!

“印女侠,好久不见。”抱了个拳。

娘的脸上闪着惊讶,即而是惊喜,“没想到剑悔这小子说得是真的,罗大侠,好久不见。”

显而易见,这个人真是那个什么散医生。

我低下头继续吃着我的糖梅子,没有承接他投过来的目光。

“这是小女,阿娇,这位罗大侠当年救过娘的性命。”

无奈,我只得抬头打招呼,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不喜欢那双眼睛。

“罗大侠,久仰。”酸得掉渣的词汇。

“印姑娘头上的伤可要紧?”声音到是低沉好听。

“已经好多了,我就怕她留下疤,姑娘家的脸上,无端有个疤……”

“罗大侠,你帮阿娇看一下可好?”剑悔的嘴到是直接。

他也不客气,过来就开始拆绸布,连问我一声也没有。

微风吹来,绸布揭开,不觉有些凉。

“伤口不大,不过有些碎屑子,结疤的可能性比较大。”

看来真要破相了,有些无奈,博尔术应该不会计较那么多吧?

“这是我自制的药膏,每天晚上睡前涂上去,记得第二天洗干净才可见太阳。”没有给旁边的娘,却直接递到我手上,眼睛灼灼地望着我,我狠狠地瞪过去。

他没有惊讶,到是满眼的笑意。

我低下眼,状似羞涩,实则一脸的怒气,这家伙敢当众调戏我,最讨厌不检点的男人。

“印女侠,我还有点事,先告辞,剑悔,你送我出去。”

瞄着他的衣角消失在门外,才抬起头。

“剑悔这小子什么时候认识了散医生。”娘拿过我手里的瓷瓶,“这可是他独制的丹药,江湖上没几个人有这个荣幸能得他赠药的。”

我睥着白瓷瓶,心想能有多了不起。

草原与江南就像两个世界,完全没相似之处,连人的长相也多有不同,草原上,人的轮廓多鲜明有棱角,江南却连人也似有水性,柔和圆润。

瘦西湖上的红楼画舫,歌声飘渺,与草原上的马嘶狼嚎,截然相反。

自从回到江南,已经问过剑悔无数次,博尔术怎么连个口信都没有?他都摇头不知,孤独的感觉也变得越来越浓。

本以为生活可以这么平稳地过下去,可毕竟我身边的两个人都是江湖人,这两日的风波,我终于明白,什么叫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印十娘并不是什么武林高手,顶多只能算有些名头,叫得出个名号而已,她惹出的麻烦不会有多大,顶多不过是些市井无赖。所以,当几大高手联名来讨债,我是没被吓到,我连他们的名字都没听过,娘到是吓得面如黄纸,直直地僵在那里。

他们来要什么琼山秘籍。其实,说白了,什么****白道,遇上了利益哪一道的都白不起来,瞧这几个人扭曲的面孔,完全跟娘口里的那些三侠五义搭不上边儿,就差没把我们给拆了皮,看骨头里有没有藏着秘籍。

几个人围了一屋子,教训了大半天,逼着我们交出琼山秘籍。

望着门外的湖水,我突然很想打哈欠,记起以前也有人围在我的蒙古包外,说豆豆带一只狼咬了他们的羊,结果博尔术只是出来站了几秒钟,人就全消失了,不禁胡思乱想,要是博尔术现在在场,会不会有同样的结果?

“各位前辈,不要为难我师傅,琼山秘籍在我这里。”一句清亮的呼喝,屋子里静的连呼吸声都能听见。

“剑悔,不许胡说。”娘起身想打圆场,怎奈剑悔以手挡住。

“师傅,琼山秘籍真得在我这儿。”一改往日的朝气蓬勃,变得阴沉,眼神望人时,总会在别人脸上停留几秒才移开,给人一股压迫感。

“小子,还不快交出来。”有人大声呼喝。

阴沉一笑,眼角带着些嘲弄,“交给谁?”

刹时,满屋子人没了声响。

“当然是武林盟主,这种秘籍落在心不正的人手里,准会引起江湖的血雨腥风。”

众人到没几个附和,也没有反驳。

剑悔执起一张发黄的残败封面,上面写着琼山秘籍四个字,“这本秘籍,我八岁就得了,先师有令,学会便悔掉,我十六岁修毕,只留下了这么个壳。”说了半截,眼尾扫了一圈,眼睛落在我身上,“阿娇,我要谢谢你,没你当年把我从街上救我回来,我怕是已经饿死在街头,也没命学这东西。”眼神变得灼灼而镇定,我不喜欢这样的眼神,太执著,忙低下眼睑,挡住一切的探视,心里嘀咕着原来这江湖恩怨也算是“我”惹出来的。

“这秘籍是我师祖留下的,如今已经被我销毁,世上已没了琼山秘籍,如果有谁还想生事的,尽可以找我。”一张黄纸尽数化成灰烬,飘散在他四周。

自然是有人不服的,只有一个选择——打。

我看累了,很想休息,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就像看武侠剧一样,开头还有些意思,最后都是一个结局,看多了,反而觉得无聊。

想转身进去,耳后突然一阵微风拂来,一条拂尘直伸到我的肩颈处,那个师太居然来对付我!正恍然无措时,人已经飞离地面,剑悔抱住我跳出门,将娘挡在身后,一堆人从屋里蜂拥出来,看来今天不是他们死就要我们亡了。

“师傅,阿娇身子弱,你先带她走,我一会儿就赶上。”把我轻放到地上。

没走多远,就听见院子里传来惨叫和呻吟声,看来这个琼山秘籍是件值得抢的东西,否则就只能说那些所谓的武林高手全是些三脚猫的骗子。

据我估计,也就用了一盏茶的时间,剑悔就追了上来,呼吸均匀,不像是大战过的样子,到真是个高手。

坐在摆渡上,娘一句话也没有,我也没什么好问的,剑悔则望着河对岸,气氛沉凝地像是雷雨前的低气压,连带摆渡的老头也不敢吭声。

上了岸,剑悔跪到娘的面前,“师傅责罚我吧,我瞒了你们这么多年。”

沉寂了大半天,才叹出一口气,“我原以为这些年暗中助我的是李惊嗣,没想到却是你,罢了,你不说也有不说的好处,起码我不知道也不用担惊受怕。”

他又转向我,我连忙摆手,笑话,我现在还正在骗着呢,哪里敢怪别人欺骗,与我这偷梁换柱相比,他的欺骗简直就是小儿科。

他则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这一眼让我有些胆怯,总觉得他的眼睛里带了些沧桑和似有若无的情感。希望我的猜想错误,我可不希望弄成什么单身公害,不过,我已经算是嫁了博尔术,应该称不上单身公害了吧?

第十五章

转眼已入了冬,江南的冬天与草原上不同,湿气重,空气钻进棉袄里,湿漉漉的冷,这种冷不似北方的刺骨,但也很难捱。

我裹了两层棉袄,依然冷得发抖,这里不像蒙古包里有炭火,裹着皮裘烤着火,其实并怎么冷,这里却只有手炉,焐了半天又要换火。

我最爱泡澡,全身冷冰冰的,浸在热水里,像是干皱了的橘皮,没一会儿,就全身发烫,浑身的血液开始正常流动,泡好了澡再钻进被子里,蒙了全身,只留鼻子以上在外面,才能安然入睡,这到让不少生在江南的人觉着好笑,一个在极北酷寒之地都没冻死的人,居然在江南冻成这样,这实在是很好笑的笑话。

泡在热气腾腾的木桶里,舒服的享受着干花散出来的香气,才不管别人怎么笑,静静等着身体里的血液恢复正常流动。

“谁?”屋外突然一声厉喝,接着是门被推开的声音。

我捂住嘴没敢出声,赤身裸体的,叫出来更会惹麻烦,先保持冷静才对,屏风挡在门与浴室之间,透过薄纱只能看见一具身影站在门口。

“阿娇?你在吗?”是剑悔。

我连忙把脖子缩进水面以下,“我在洗澡,发生什么事了?”

他很快背过身对着门口,声音有些不自然,“哦……刚听见这边有动静,不知道你还在洗澡。我……我先走了,你自己小心,有动静叫一声我就过来。”

“唔,谢谢。”见他关上门离开,才敢呼吸,深深呼了一口气。

摸摸身上,居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心脏因呼吸恢复,也开始猛跳,拍拍脸,拿了条方巾沾湿叠在额头上,给自己压压惊。

过了良久,水温慢慢降下来,我才依依不舍地起身,摸起背后的长袍,慢慢站起来,冷空气把身上的水珠迅速变成冷水,一粒粒疙瘩又冒了出来,不停地打着哆嗦,展开衣服想马上披上,钻进被子里。

一双大手却从身后伸过来,紧紧握住我的腰,还没来得及喊出声,嘴就被捂了个严实。惊恐地瞪视着眼前的黑影,背着光,看不清他的面貌,可是……这熟悉感却……

眼泪已经先大脑一步,判断出了来者的身份。他松了手,迅速把我手上的长袍包到我身上,将我抱出浴桶,我则什么也顾及不上,只知道流泪。

直到他的脸被灯光映出来,我才发出声音,“博尔术……”

“汉人的衣服不保暖,这么多东西也比不上一层羊皮。”拿了丝被包在我身上。

我边哭边笑,十足像个傻瓜。

他把我包成了个肉粽子,才注意到我脸上那一片决堤的汪洋,不禁皱起眉头,“还知道哭?我前些日子才知道你敢去撞头。”摸着我额头上已经浅到看不清的疤。

我说不出话,想笑,又想哭,就这么边流泪边笑着看他。

“为什么要撞头?”

我不答,用力从被子里伸出胳膊去搂他的脖子。

手被他半路截获,又塞回了被子里,我依然不从,还是去搂他的脖子,最后只得屈从我,把我整个人搂进怀里。听着他的心跳,我不禁咯咯笑出声,被他搂得更紧,“馨儿。”头顶上的声音低沉有力。

“嗯?”

“记着,你的命比贞洁重要,没了你,就什么都没了。”

我抬起头望着他的眼睛, “博尔术。”

“嗯。”

“我现在才发现一件事。”

“什么事?”

“没了你, 我怕是活不过任何一个冬天。”玩着他下巴上的胡茬子, “你为什么现在才来找我?”就像吃了不老药,只要在他身边,我便能随时变得活蹦乱跳,不管前一刻是在顾影自怜还是在凄凄哀哀。

“带兵剿灭残余的塔塔儿部族,一直没有你的消息。”

“博尔术。”爬起来,跪在他腿上,温暖的气息在我们的一方小天地里流窜, “我咬你一口好吗?”

他点头。

我挨近他的肩头,拨开衣服,使劲咬了一口,他放松了肌肉,让我咬个痛快。

“疼吗?”

“你的嘴就像羊羔的嘴,哪能咬伤人?”

我安心地抱住他,头靠在他脖子上,他身上温暖的像只火炉, 烤得人昏昏欲睡, “博尔术,你答应我,这次绝对不能一句话都不说就扔下我。”

“我答应,你睡吧。”攥住我的手腕子,小声嘀咕了一句, “这么瘦。”

不知道剑悔知不知道他来了,以他的武功造诣,应该不会连这么大声响都听不到,但我哪还能顾及那么多,我现在就只想抱着他,听他的心跳,只要他还在我身边,整个世界爆炸了也与我无关,不禁在梦里训斥自己,想当年,谁说谈恋爱绝不能太腻在一起,要有个人空间,如今就差长到别人身上了,这个没骨头的女人!

隔天早晨,我醒了的第一件事不是睁眼,而是闭着眼睛在枕边乱摸,不敢睁眼寻找,怕又是一场梦。

摸到一张脸,胡茬子扎手,才咯咯笑起来,不是梦,是在真得,他也没离开我,仍旧在我面前。

倏然,睁大眼睛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那双乌黑的眼睛正盛满笑意看着我。

“早安,相公。”甜甜地笑一个。

“你说了一夜的梦话,嗓子到还没哑。” 从被子里搂起我的腰,眉头打了个结, “身上一点膘也没有。”

“我又不是绵羊,长那么多膘做什么?”爬起身找衣服,自己先披了件外袍,接着服侍他穿衣服,到不是天生奴性,就是想动手给他穿,这样更亲昵。

没人来打扰我们,居然连娘和剑悔也没来,他不说原因,我也不问,想说自然就会说,不想说问了也是白问。

前些日子,娘说带我去逛扬州,可出了剑悔那件事,一直没什么心情上街,等到她想去时,已入了冬,我整天闷在房子里取暖,根本就没出去的意思。如今,到是有了十成的兴趣。不管他同意与否,拉着他的手就走。

他到也乐意,随我逛了大半个扬州城,顺带还去了画舫,听了扬州小调,我观察他看姑娘们的眼神,他到观察我。

“老爷,岸上有宋兵。”一直随在我们身边的侍卫对他低语,我听了一点。

“馨儿,回去吧,天冷了,你扛不住。”

我身上早已冻僵,顺口随他下船回去。

他没选择骑马,身行高大,再骑马,更显突出,引人注目,他选择了马车。

进了马车,我倚在他的肩上,听着他的呼吸,看着他紧锁的双眉,知道他有事,就没再闹他,自己找了个舒适的睡姿,渐渐入睡。

我知道,他这次来中原应该不光只为了我,肯定还有其他事,当然,我也不会自寻烦恼,觉得不是专程来找我就肯定心里没我。他从不把自己的另一面摆到我面前,他有他不能对我言的理由,就像我也有不能对他言的东西一样,有时候,坦白是件好事,有时候,不坦白也可能是种保护,此刻,我不想高呼什么爱我就不应该骗我,因为我明知道他是爱我的,又何必去计较其他?

迷迷糊糊间,感觉他亲着我的额头,搂着我的双手紧紧又松松,再紧紧,似乎是在庆幸又能搂着我入睡,我何尝不是呢。爱情这东西,只有在离开后,才知道何为猛烈,何为天长地久。

第十六章

江南鱼米之乡,自古就是个热闹的地方,地势便利,水运畅通,各色商贾络绎不绝,完全就是中原的经济和农业中心。

我不清楚在这种大时刻,博尔术怎么会有心情陪我逛江南,我的想法很简单,就像中体彩,既然中了,就先享受一下有钱人的生活,然后再思考会不会有人绑架、勒索或打劫。

苏州我来过,不过是七百多年以后的苏州,眼前这座房舍低矮、人流穿梭的城市,很难与我心里的那个苏州合并在一起,不过,以古人的眼光来看,她却是一个美丽的地方,起码莺声细语的苏州话我就很喜欢,骨子里就透着柔媚。难怪人人都说江南女子柔媚无骨,我想这语言到是占了一部分原因。

摸着城墙上的新土、方砖,想着几百年后,它就成了古迹,那种奇怪的感觉很难用语言来形容。

博尔术与我并肩,穿着汉人的衣服,到有了些雅味,他其实并不很粗犷,只是穿上皮毛,跨上弯刀后,才有粗犷味,我抬手帮他整理斗篷上的系带,像个新婚的小妻子一样欣赏自己的丈夫,为他的英武骄傲。

我肩上的红色斗篷与他的黑色搭配起来,让人看了暖心,我也乐意在一堆包袱里翻找两人的衣服,把两人的衣服弄混,弄成一团,就像两个人纠缠在一起,那种亲昵感,很奇怪。

“博尔术,这种桂花酿很不错,你试试。”香甜的味道早已溢出瓶口。

我们坐在酒楼二层的临街位子上,几个侍卫刻意分散开,不想让人瞩目。

他喝了一口,不免皱眉,这跟蒙古的烈酒比,简直比水还淡。

“就是他们。”楼梯口一个人指着我们,向下面人小声回话。

几个侍卫望着博尔术,看他的意思,他则又倒了杯桂花酿放到我面前,状似

一点也没在意刚刚发生的事。

几个侍卫坐回原处,继续喝茶。

没一会儿,楼下上来一个淡青衣衫的年轻男子,拱手,“我家主人恭请将军过府一谈。”

博尔术仍旧没吱声,继续往我碗里放肉。

那人到是恭敬,一直低头拱手,没再动作,也不言语。

半天,博尔术才开口,“告诉你家主人,我陪内子出来游玩,只是过客,不必记挂。”

这是我见过最文雅的博尔术,不但用词准确,连语气都透着温和。

“是。”也不多话,躬身后匆匆离开。

我猜不出他的来历,知道博尔术来中原的,应该没几个人才对。

傍晚刚回来,还没来得及坐下,就有人来拜访。

我还没来得及进内屋,人就已经到了客厅,我不得不站住迎客。

来人四十多岁,长相文雅俊俏,眼睛炯炯闪亮,年轻时一定迷惑了不少女子,本来笑呵呵的,见了我却怔住了,我暗想,他该不会碰巧认识阿娇吧?

“没想到,大将军会有这种雅兴来江南游玩。”他恢复的快,目光已从我身上移开。

“完颜将军贵为金国王戚,手握重兵,都有闲暇来观赏长江冬雪,我不过区区小将,军事自然轻少。”

我赞叹,原来男人要是耍起嘴皮子来,不见得比女人好到哪里去,搞不好更毒。

“这位必是夫人了吧?果然倾国倾城之姿。”话头转到我头上来。

我不禁有些紧张,早知道一早就进去了。

“馨儿,过来拜见完颜将军。”

福了下身,摆了个自认为很端庄的笑容。

“夫人的相貌到是更像江南女子。”

“我自打记事起,就住在草原上,到不觉得有什么不同。”能不能不要把话题扯到我头上,我累得要命,没心思在这里阴险狡诈。

“将军取笑了,内子这几日身体微疡,刚让大夫过来,我们前厅谈。”博尔术示意我进去休息。

我连招呼也没打就溜了,管他什么规矩礼貌,匆匆跑向内院,身后那抹探询的目光追随了我很久,直到拐弯进院子,我还觉得脊背发凉,以眼杀人也不过如此吧?没想到古人的眼睛都这么厉害。

掌灯时分,博尔术才进内院,这院子只有一进一出,住起来到方便。

我正在学刺绣,本来没什么学得欲望,自从见了娘绣得百合图,就想学起来,想给博尔术绣一只狼头,狼头的样子都想好了,就用豆豆的样子。

他从身后伸来脑袋,下巴搁在我肩上,“干什么呢?”

“学刺绣,江南是绣品的故乡,来这里自然不能光买,学到手才一劳永逸。”

“你绣得什么?”

“豆豆的脑袋。”

没再说话,到是不时有震动传来。

“允许你现在取笑我。”压起针脚,扔到一边,自己也觉得没意思。所以说,学习这东西是需要鼓励的,嘲笑只对那些有毅力的人管用。

“馨儿。”

“干吗?”刚刚取笑了人,还想有好气?

“如果要很久看不到我,你会不会难过?”

心咯噔一下沉落,“有……多久?”

“多久会让你伤心?”

“不管多久都一样伤心。”

他笑,下巴磨蹭着我的额头。

“你不是想把我一个人留在江南吧?”

“怕吗?”

“怕。”非常怕。

“我会来看你。”他的眼里有丝不忍。

“为什么?”

捧起我的脸, “你必须要活着,好好活着。”

“铁木真要攻金国了?”我反倒冷静了下来。

他默认。

“有人知道了我的身世?”

再次默认。

“这么说,我再也回不去了?”

他没再说话,只是紧紧抱着我。

闭上眼睛,觉得世界一片黑暗,眼泪却没了踪影。这其中的曲折我还不明白,但我知道,如果连他也没办法,这条路就非要这么走不可了。我有能力选择,却没能力去反驳,虽然我是个崇尚人权的现代人,但身处此处,此刻,却根本没有任何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终于明白古代女人的悲哀,不是不想反抗,是没力气反抗,除了拼下这条性命外,能做得事少得可怜。

“博尔术,你还能带我去牧马吗?”声调幽然,连我自己都分辨不出这是不是我嘴里发出的,没想到,我居然还有这么无能为力的时候。

“能。”他的回答很干脆。

“如果等,能等到,我会等,如果等,等不到……你干脆杀了我,我本就不是这世上的人,有一天,也许还是要回去的,但,起码在你还爱我的时候,杀了我,我希望这世上真得有天长地久。”我的嘴里念着连我自己都不甚懂的语句……也许,在内心里,我总是期待回去,又害怕回去。

他抱住我,看着我并没哭泣的脸,“我说过,无论什么时候,你都要相信我,相信你自己,即使……有更多的事情发生。”

我苦笑,原来自己扮演了这么一个似悲剧却又不悲的角色。

第十七章

没人在临死前还能开心的起来,除非他本来就巴望着死。江南一游更像是给我这死刑犯最后的丰富晚餐,即使想吃,也只能噎在喉咙里咽不下去。

手指行走在桌子上,从头走到尾,再从尾走到头,百无聊赖地量着桌子的长度。手腕上的铃铛,劈啪作响,心头却静得要命。

“夫人?”他身边的近卫巴图,是这些侍卫里唯一跟我讲过话的。

我转过头,他拿着一粒用牛筋串起来的金镏子,送到我面前。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大皇后让我把这个交给您。”

大皇后?应该就是孛儿帖吧?

“大皇后嘱咐你务必随身携带。”

茫然地接过牛筋线,点点头,总觉得这些人的思维比我超前,到底是福是祸谁也说不清。

攥紧金镏子,金属外壳的冰冷钻心,“大皇后还说了什么?”

“此去经年,相逢不如不逢,逢则退,不逢则福。”

苦笑,看来我这身世到真是奇货而不可居了。

“谢谢你,代我跟大皇后说声谢谢,请你带句话给她,此货可待,宁玉碎,不瓦全。”既然反抗不了,我只好选择了。

“是。”巴图退到一边,继续他的雕塑生涯。

我冷笑,原来不管在哪个朝代,宫廷争斗都必不可少,看来孛儿帖已经深知其道,这个大皇后也并不那么好当啊。

博尔术正在一卷羊皮卷上画东西,我不想去张望,当然,自然知道他在做什么,铁木真有心攻下西夏与金国,接下来,肯定寄予大宋。

现在,我到像是站在一个高高的平台上,往下看戏,他们演着他们的,我看我的,我改变不了历史,他们也自然继续他们的阴谋诡计。

深冬的西湖,静如明镜,呼出的热气在脸前膨胀结露……

一件斗篷披到我肩上,接着便被搂入身后的怀里。

“馨儿。”

对他的声音到是没了先前的感动,只觉得苍凉,怪不得他,却也怪不得我,又能怪得了谁?

“什么时候回去?”头仰在他的肩上,看着岸上的树叶被雪压得死紧。

他不吱声。

“我把孟恩留在你身边,他从小就跟着我,可以信得过。”

“不用了,有娘跟剑悔在,我出不了事。”

“馨儿……把这个带上。”从怀里掏出一把镶金弯刀,“我不在时,如果有人……”

哑然失笑,没想到祸还没到,就多了这么多护身符。

“如果铁木真真想杀我,这些东西有用吗?”一语道出他们心底的芥蒂。

博尔术愣神,我想他心里一定很难受,一面是他所爱的女人,一面是自小就追随的英雄。

“放心,我会尽量保护自己。”

“我不能保证多长时间才能来看你。”

“要一辈子么?”

“不用。”

“那就好。”

微风加着碎雪拂面,点点冰凉碎在皮肤上。

“博尔术,你……会爱上别的女人吗?”时间和距离打不败爱情,却能打败寂寞。

“你怕?”

“非常怕。”我怕等来的是更多的伤心,却又非等不可。

“别人的事,我不能肯定,但我的事,我能掌握。”

希望吧,别等到最后,人走茶凉,情在人逝才好。

爱情啊,这伤人劳命的东西!

认真看一遍他的脸,把他牢牢记在心里,既然爱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也爱我,一千年又如何?我照等,我选择了,我就会走下去,我不信命运,只信我自己。

回到扬州,已有半年时间,他把孟恩留到了我身边,孟恩在蒙语里的意思是银,人长得也算是蒙古人里秀气的一种了,留在我身边到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妥,整日的不言不语,除了干活就是睡觉,连门也不出。

娘跟剑悔是唯二两个真心高兴我留下来的,每次看见他们为了逗我笑,变着花招,就觉得心里难过。

日子似水,匆匆流过,只把砾石磨平,没留下任何痕迹。

本想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下去。

“印十娘!”一声脆喝,听来有点熟悉。

抬头看时,见一白衣妇人立在前厅,侧对着我正坐的花厅,她转过脸我才认出,她是曾经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姚天凤。

我起身微点头,“娘出去了。”

“去哪儿了?”一步跃到我身前,这些会武功的人,原都是些懒人吧?

“说是去街口的绣庄拿衣料去了。”

她没再多罗嗦,抓住我的手纵身一跃,我们已到了屋顶横梁上,还没来得及尖叫,就被她捂住了口鼻。

没回过神的当儿,就见五六个人闯了进来。满屋子翻箱倒柜,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几个人转了一圈,该翻的地方差不多都翻完了,像是没找到想要的东西,目光不禁都往上移。

幸亏横梁的木头粗大,加之又放了几只布袋子,一时看不到我们。他们正想窜身上来,厅外传来一串脚步声,声音急促,像是正向侧门跑过去。几个人顾不上横梁,飞奔出去。

等脚步声消失,她才把我放下来。

“你先跟我走。”拉着我就往外跑,我执拗着不肯走。好象所有人都觉得摆布我是件很容易的事。

“再不走,你小命就没了。”

孟恩突然站到门口,我急忙想挣开她跑过去,他却对我点头。

“刚刚是你引开他们的吧?”姚天凤没放开我的手,我这才发现自己有多没用,连女人也争脱不开。

“刚刚那几个是金国的大内侍卫。”

我停止了挣扎,有些茫然,谁能来告诉我,我到底惹了什么事,为什么所有人都想抓我?

自然,这种时刻不适合解惑,我照旧做面团,任人捏搓,所有人都觉得这是应该的。

夜幕降临,山林间的夜鸟鸣叫着,有点吓人。

剑悔推门进来,灯光照着他一脸的哀戚,我突然惊醒,娘一定出事了,虽然她不是我亲生母亲,可这一年多,她比谁都疼爱我。

“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用了半天力气,才没让声音抖得听不清。

剑悔低下头,“我到的时候,师傅已经服毒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一屁股跌到凳子上,她死了……我却连哭的力气也没有。

屋内静极了,只能听见外面猫头鹰的哭嚎,我呆呆地望着跳动的烛火。

“他终归还是杀了她。”姚天凤苦笑,“二十五年前没做成的,仍旧还是做了,哈哈……”笑到最后变成哭诉,“他终究最爱你娘,死了这么多年,还放不下。”

屋子里剩余的人,被她的话弄的迷迷糊糊。

“印十娘她不是你亲娘,她只是你的姨娘,你亲娘的妹妹,你跟你娘长得很像,我见你第一眼就知道你是谁。”走到我面前,脸凑近我,“印子娇,你跟你娘同一个名字。”

我呆若木鸡。

她却像是疯癫了一样,不停地说着,“二十七年前,我跟印十娘同出一门,领师命暗杀潜来大宋的金国将军完颜戈,哼……”冷笑,又像是自嘲,“好笑的是,我们俩居然同时喜欢上了这个人,而他识破了我们,却又不杀我们,如果没有你娘,也许……也许事情就简单了,偏偏又让他遇到了你娘。”抹一把眼泪,“你娘真傻,居然替他喝了毒酒,她再晚喝一会儿,我就会扔掉它的,我怎么会真忍心杀他?”俯下身,眼睛里凄然又带着嫉妒,“我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堂堂的大将军,居然会为了区区一个女人徇情,你有没有见过这样的男人,有没有见过一个抱着女人投湖的男人?为什么这世上会有这种男人?”摇得我头昏脑涨,我轻轻摇头,确实,我没见过这样的男人。

她呜呜的哭泣……和着夜莺的鸣叫,凄然成一片……

这世界到底是怎么了?一下子冒出这么多辗不断的情线,而这些情线又跟我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原来老天爷想整人,这么容易。

第十八章

逼死印十娘的,据说是阿娇的亲叔叔完颜戟,当年真正的印子娇死前,曾经要求不杀印十娘和姚天凤,迟迟这么多年,也许是不堪兄长的死,也许是完颜戈生前的吩咐,总之,她们的命,终是要收回去的,至于姚天凤会怎么样,谁又能知道?

“阿娇,还是避一下吧,金国现在与我们大宋正是兵戎相见的时刻,如果你被带回金国,多半是用来和亲拉拢西夏。我看了师傅的遗物,你在蒙古出事那次,就是完颜戟想用你与西夏和亲,结果在路上出了事。”

“完颜戟与娘,又有什么牵连?”

“姚天凤左一句右一句,没大说清楚,师傅好象也对完颜戈,哦,你爹,下了毒,可能他一时难以释怀,对师傅心存恨意。”

二十几年前的事,剪不断,理还乱,旁人根本无法知道其中明细,为什么完颜

戟一定要杀了印十娘,这怕是只有他们俩自己知道。

“孟恩,你先带阿娇坐马车离开扬州,从北门走,我几个时辰后赶上。”剑悔顺手拿了件披肩给我。

孟恩点头,领我进了马车,剑悔的马头则转向城内。

出了北门,过了护城河,孟恩的马鞭子明显加快了,官道虽平,可毕竟是土路,仍久有些颠簸,觉得全身的肉都在抖。

晌午时分,剑悔就追上了我们,怀里抱着印十娘的牌位,以白布裹住,放进我手里。

“我们现在去哪儿?”这日子过得真离奇,整日的疲于奔命,连人死了,都不能好好送她。

“我们先到山东,我有几个朋友在那,应该能收留我们,不过……”

“不过就是些三教九流?”剑悔的朋友多而杂,见识过几个,单纯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并不算什么坏人,但以古人的看法,不嗜生产,只会钻研旁门左道的人,都不是好人。

“如果你不喜欢……”

“这种逃亡的身份还有的选择吗?”

他呵呵笑起来。

没读过几本正史,各种演义杂说到是读了不少,这还要感谢高中时的同桌,他是章回体小说的亲命粉丝。很多小说上,讲到绿林好汉,大多出自山东。

正值乱世,世道不好混,绿林自然也就成了气候,我们刚到山东地界就遇上了两个劫道的。

孟恩没什么动静,一个劲儿稳住马,怕马惊了。

“这不是陆远吗?怎么跑这儿劫道来了?”剑悔拉过马头来到前面。

“……剑大侠?您怎么在这儿?”小个子那个憋红了脸,胖点的那个也十分诧异。

“原来你们都在。”剑悔下马,哈哈大笑,像是多年不见的老友,左拥右抱。

两个人虽尴尬,却是真得高兴。

“剑大侠,让您笑话了,我们俩人今天头一遭干这个买卖。”

“怎么回事?你们师傅呢?”

“别提他了,就是他要我们来抢道的,说是劫了道才长胆子。”

我暗想,还有师傅教人劫道的,这人到是值得一瞧。

“孟恩,继续往前赶,到了山顶,左面有一处院落,直接进去就可以。”剑悔熟门熟路的样子。

这山不高,只能算丘陵,山上的树木并不十分茂盛,若论隐居,绝对不会选这种地方,起码风景不是很好。

山上的确有个院落,三间茅草房子和一圈木栅栏,松松垮垮地趴在几棵阔叶树下,仲夏的太阳热得焦人,地上的青草也早已软趴趴得歪倒。

一下马车,我就几乎被晒晕,这地方绝对适合太阳浴。

四处打量,不期然,碰上一双似笑非笑的眼睛,这眼睛我认识——散医生罗远山。

他只看着我,并不说话。

我远远地冲他点了点头,幸亏他的药,否则我额头上肯定有块丑陋的疤。

“罗大哥。”剑悔冲上去。

后面俩人则站在我们身后。

“没想到,我这茅庐今天到来了位娇客。”罗远山朗声大笑,我总觉得这个人心机比较深沉,怎么也看不透,像是背地里有很多秘密的人。

“呵呵……还真没见过这么标志的姑娘。”身后两人也跟着笑起来。

我反到比较被动,只能微微福个身。

“罗大哥,我们可能要叨扰几天了。”剑悔忙从马车上拿了包袱出来。

“不嫌这里简陋就可以,陆远,你们俩晚上睡药库,我和剑悔,还有这位兄弟住你们屋,印姑娘住我的房间。”

我点头致谢,太阳烤得我头发都快焦了,赶忙找了个借口钻进屋里。

一进屋,立即打了个寒战,没想到屋里这么凉,不禁仔细打量起房间,房间是木质结构,只是外面用草做了修饰,外表看来像山村野居,其实里面别有洞天,光看墙上挂的字画就知道主人是个雅人,书桌上还焚着檀香,木墙上镶着一块块木格子,里面全是书,书桌对面,正对着一块大屏风,屏风上画得是万里草原、牛羊遍地,像盛开的白莲花,眼睛不知不觉的湿润了,没想到,在这里还能见到这种景象。

“姑娘喜欢这幅画?”不知何时站到了我身后。

立即惊醒,用力眨了下眼睛,没让眼泪流出来,“没想到这房子这么凉快。”不想接他的话,挑了个话题。

“罗大哥在雪山上凿得冰玉正埋在脚底下呢。”剑悔踩了踩地面。

“姑娘先休息,我们出去了。”估计是见我没多少心思说话,主动回避了。

这男人的观察很细微,特别那双眼睛,喜欢停在别人的脸上看人,一瞬不瞬的,似乎能穿透人的心,让人心里有些发毛。

见门关上了,兀自来到屏风前面,摸着纱质的网面,上面的青草、牛羊,似乎在头脑里变成了活生生的,甚至能听见它们的叫声……原来,这一切还这么熟悉。

夜晚,暴晒过后的青草涩味像地气一样蒸发出来,熏着本就挚热的山土。

木格子上的书基本都是医书,《黄帝内经》共18卷,《伤寒杂病论》,《唐本草》,《千金方》,还有些不知名的,大大小小,摆了满墙。

“没有《本草纲目》……”口如心说。

“《本草纲目》我到没听说过,姑娘也对医药有兴趣?”低沉的声音从门口传过来,吓得我一趔俎差点摔倒,忙抓了木格子平衡惯性。

“没有……只是瞧这里书多过来看看。”

“姑娘刚说什么本草纲目?听起来像是本医书,我从医这么多年到还没见过。”从木格子上抽出几本书,状似不经意地问过来。

我翻然醒悟,李时珍是明朝的,这是宋朝,根本就搭不上边。

“我刚说得是《唐本草》。”死不承认也许是目前最好的方法。

他也没深问,拿过书,看了我几秒钟,笑了笑,便出去了。

门一关,我才深吐一口气,历史知识缺乏,果然是我的一大要害,以后记得不能再乱说话了。转念又想,才发觉这人极不礼貌,进门前居然不打招呼,更甚的是我还是个女的,刚刚我该生气才对啊。

给门落上闩,回到书桌边,正坐在松木椅上,对面,正可以看见大屏风,那里有我的思念,还有我爱的人……

烛火跳动,蜡油花子炸出嘶嘶的声音,窗户没有放下,木拦条间吹来几屡清风,摇着烛光,满室晃动,我迷糊起来,耳边渐渐轰鸣,牛角声、铁器撞击声、马嘶鸣声、人的惨叫声……接着,眼前出现一大片草原,草原上,尽是撕杀的人影,我惊慌的寻找着什么,跌跌撞撞、步履不稳,猛然间,一具熟悉的背影在我的眼前放大,我瞠目,他渐渐转身,胸前插着无数支翎箭,“博尔术——”失声大叫,猛然睁开眼睛,却是一场梦,烛火依然摇曳晃动,室内依然安静如初。只有额头上一片汗珠,证明我曾经在梦里见过他。

门口传来一声轻浅的叹息,接着是脚步远走的声音。

拉开门,见一只黄纸包放在地上,捡起来,拆开,却是一包香熏料。淡淡的香味传来,让人心情舒畅。

合上门,上闩,背抵住木门。罗远山,这是个什么样的人?未免也太心细了吧?

再望望手上的纸包……怎么总有些让人摸不透的人呢?

这小山比较荒凉,周围没什么人家,山小,也没什么野物,自然也就没什么猎户,放眼方圆十几里,农户也就散了几家,要说人,也就十天半个月有几个商旅经过,所以,陆远他们的打劫始终没有成功,有时,我不禁在想,他是不是在锻炼他们的耐性?可这人又极少表白心思,基本上,他说的话,你能听懂其中的含义,那就算你运气,听不懂,只听字面上的也可以,他不作强求。

我最好奇的是他养得一只山鹰,每日傍晚,太阳落到山尖时,它会自动飞到木屋前的草坪上,等待他,直到他走过去喂了食,它才飞离,这让我记起了豆豆,它也总是在夜晚过来看我,在我身边待上一会儿再离开,像是怕我寂寞,过来跟我做伴一样,可惜,今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它?

他蹲在草坪上,手里握着刚刚喂鹰的瓷碗,侧过眼,正好对上我的张望,一时不好转过眼,仍旧看着他,他的脸被夕阳映得红彤彤的,深邃的双眸,看了让人有些感触,这眼神,我明明见过的……甩甩头,怎么可能,他们一点相似处也没有。

就在这时,山下传来一阵马蹄声。

他以手拦住我的去路,示意我进屋子。

刚想转身,几匹马就已经蹿上了山顶。

那马种我认得,那是蒙古马,心脏碰一下,停止跳动。

“那女子可是阿儿剌何馨?”马上人扬鞭遥指,叫了一个让我既震惊又激动的名字——阿儿剌何馨,阿儿剌是博尔术的姓氏,居然加到了我的头上。

罗远山挡住我欲走过去的身形,“她姓印。”

我有点震怒,他为什么要拦我?

“我是蒙古大汗的帐前武士官,奉汗王命令,接阿儿剌部大夫人阿儿剌何馨回蒙古接受册封。”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罗远山以袖掩掉。

我愤怒地瞪了他一眼,他却无所觉。

“这里没有阿儿剌何馨。”罗远山声音低沉有力,从我的位置看,可见到他脖子上的青筋暴凸。

“你不是阿儿剌何馨?”马鞭指向我。

手突然碰到了一抹冰凉,那是手腕上的铃铛,我要怎么选择?

“我……不是!”闭上眼睛,这一生怕是只有这一次能被称为阿儿剌何馨了 吧?

马上人没作声,罗远山也恢复了正常。

“印子娇,大皇后有令,将这包东西送你。”一块黄澄澄的布包递到我面前。

我接了,觉得周遭的一切都不怎么重要了。

马队没有停留,转眼远去,我却一直反应不过来。

布包从手里脱落,散在地上,滑出一支箭头,金灿灿的闪着光亮,箭头上刻着蒙文:阿儿剌部。博尔术。上将军。

冷笑,这就是说,他们已经开始攻金了。

“阿娇,幸亏你没承认。”剑悔坐到我面前,我眼睛里却倒影不出他的样子,“听说,完颜戟是对蒙古的先发大将军,还听说你的名字被记到了完颜戈的名谱下。”

我茫然得呆望着屏风,为了这些根本不认识的人、不知道的事,我的生活就被搅和成了这样,比起法国荒诞剧,我的应该更荒诞吧?突然,我很后悔自己没有承认自己是何馨,为什么我要对他们否认,凭什么?

“阿娇,你去哪?”剑悔跟在我身后,我奋力朝山路上跑。

在山路口,猛得被一个人拉住,死死地扣住我的手腕。

“放开!”我用力呼喝。

“如果想死,下午只要承认了,你就可以死得很痛快,你没选,就表示你还想活着。”罗远山的眼睛映着月光,闪闪发亮。

“我后悔了不行吗?我现在就去承认,我是何馨,我这辈子只有这一个名字!”大力甩着他的手,却甩不掉。

“那你下午为什么不承认?”咄咄逼人的口气。

我的眼泪簌簌的流下,灼着皮肤,我想,起码失去了何馨这个名字,还可以再见到他,可是我刚发现,失去了名字,我就什么都没有了,我用着别人的身体,叫别人的娘为娘,受着本该是别人的关心,这一切,都把本来的我给架空了,现在连名字都否认了,自此,我就不再是我了,我很怕,怕这种孤魂一样的感觉。

“好,那你现在告诉我,你是谁?”

“我是何馨!”

“你不想再见博尔术了?”罗远山的声音幽远的像从天边传来的。

“想!可却永远都只能是他的影子。”我想我所受到的压抑,已经足够我爆发了,我需要他,可同样,我也需要光明正大,需要被对等的对待。

“死不过是件简单的事。”他的眼神深邃的像是在演义他自己的故事。

“对,死很简单,等待也很简单,可我想让博尔术记得他爱过的女人是何馨,不是印子娇,他可以有一天不再爱我,他可以杀了我,但我不能连自己的名字都抛弃了,我剩下的就只有这么点东西了。”哭泣是脆弱的表现,可我现在已经控制不了,“我不想等到死的时候才后悔……”也许发挥的时间不对,但这是我第一次有了想回家的冲动。

“你肯定?”他的手有点抖动。

“我从来都是先做事,再后悔。这次到是先想清楚了。”

也许是这几年受到的压抑太多,无形中一点点击溃了我的神经,像只发了疯的野猫,最后被罗远山一掌打昏过去,才算安静下来。

醒来时,但见满眼的白罗纱,被风吹的轻柔飘逸,这是……

一具背影立在不远处,白衣白靴,白得晃眼。

“醒了?”未转头,但声音有些熟悉。

我没说话,觉得眼前的一切莫名其妙,像劣质电影上切换的镜头,上下场景衔接不上。

他转身过来,蹲到床边,我刹时醒悟。这人我见过,在江南拜访过博尔术,他……应该是完颜戟吧?

“知道我是谁了?”眼神柔和,“你跟子娇一样聪明。”站起身,背过我,“听说你想为博尔术死?你这么爱他?”

我不想回答他,就这么愣愣地坐在那儿。

“子娇,我送印十娘去看你了。”

我知道这句绝对不是对我说得。

“我答应你的,全做到了,你也答应过我,下辈子……要先遇到我。”背着身,我看不到他的脸,只能听见他的声音无比温柔。

“你看看,这就是你的女儿。”

白纱飘渺,隐约间看到一片碧绿的湖水,轻轻爬起身,走出纱帐,却发现,自己正置身水中央。

“这里是你娘的墓冢。”

水中央立了一块汉白玉,高出水面三四米,上面用漂亮的小楷刻了几行字,字体用淡绿色染料浸染过。

“君为湖上风,吾为湖中水。”

“你肯定希望博尔术赢。”没看我,依旧望着水上的汉白玉,“赢了,又能怎样?”蹲下身,坐到台子上,“让你入祖谱,只是想让你看清世人的真面目。我只想问你,你要去哪儿?”

“草原。”

“不后悔?”

“要是都能事先知道会后悔,哪儿还会有后悔这两个字?”

他呵呵一笑,“我答应过你娘,要把你照顾好,让你富足安乐,本想将你嫁到西夏,我挑选了自认为最好的男人,却不及一个博尔术,女人的选择都这么奇怪。”他笑着看我,“那次见你那么开心,本打算就此作罢,没想,他终究还是抛下了你,你却依然如故。就真那么爱他?”

伸手指指汉白玉,“跟你爱她是一样的。”

他了悟,“他也能像我这样吗?”

“不知道。”已经快三年没见到他了,他依旧吗?

“明天,我会与他对阵当面,无论谁死,都是男人的命运,你能接受结果的话,我不拦你。”

我看着这个大兵压境,却依然守望在恋人坟边的男人,也许当年他没有想通的事,如今想通了,不是只有攻城破地的伟业,还有儿女私情的缠绵,他得到的已经不再留恋,他失去的,却仍旧念念不忘,企求来世。该不该同情他?我不做思考,他得到了他想要的,失去了他不该得的,这也算公平。

梦幻般,我踩在了与博尔术同样的土地上。

一堆堆营火噼里啪啦地燃着,我下了马车,趁着营火的光,数着脚步,一步一步朝前迈进,我可以感觉心跳在加快,两旁守夜士兵的抽气声。

布日固德栓在马桩上,虽然已有老态,却依然气势不减,我摸上它的马鬃,它摇动尾巴,头往我肩上蹭,“还记得我吗?”

它嘶鸣,马蹄蹬地,像是在跟我打招呼,也像在给博尔术报信。

“你们去前帐守着。”是布和的声音。

我慢慢转过身,趁着篝火的光看到他,已经蓄了胡子。

他激动却又强忍着声音,“夫人!”

“啊,你们……都还好吧。”我抵在布日固德的肚子上,怕自己站不稳。

他还想说话,却见帐帘被掀开,是博尔术,忙点头退了下去。

我不敢抬头看他,只是抓着布日固德的缰绳。

腰上一紧,已经落入了他的怀里,“馨儿……”他叫着我的名字。

我却感觉像是在做梦。

第十九章

回到他身边真像是在做梦。

当罗远山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正趴在桌子上描图样,在博尔术身边,我总会变得无忧无虑。

“你……”朱砂笔还悬在手上,一时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

“是我。”

静默到一定程度,反而更不好开口说话。

“那天,对不起。”他的开场白到是很直接。

“当时,我神经比较紧,我想……碰上谁都会那么做。”放下笔,双手有点无所适从,如果曾在一个人面前歇斯底里过,而冷静后,他又出现在你面前,总觉得会有些丢脸。

帘子掀开,博尔术低头进来,见到罗远山,到没怎么惊讶,只是点了个头,我迎过去接了他解下来的弯刀。

“还没回去?”拍拍身上的灰尘,抬头问罗远山。

“明天走。”

他们两人很熟悉?我抱着弯刀立在一边,到是三个人里最受惊的那个,怎么觉得这个世界除了我,其他人都相互熟识?

“要我带她回中原吗?”罗远山以头示意了下我的位置。

博尔术没有看我,顿在那好一会儿才回身,“先不用。”

瞅着博尔术半天,希望他能主动给我些提示,关于刚刚他们俩的话题。

“大汗希望你能回来。”他却并没有给我任何提示。

“已经习惯了汉人的生活。”转眼冲着我笑了笑,“这辈子就只打算当个郎中了。”

我想,他们俩大概是打算一直把我晾在这里吧?背过身,站到帐子外面,不管帐子里那两个人是否在意我的举动。

布日固德喷着热气,凑近我的脸,大眼睛眨了半天,估计它也很无聊,已经被当成一个摆设放在那里,战场是去不了了,已经有又快又有耐力的马顶了它的缺,我突然有了种空虚感,等我像布日固德一样老态必现的时候,会不会也会被又漂亮又温柔的年轻姑娘代替?而作为专一的表现,他还要把我摆在正位子上,以显示他对爱情的专一?

苦笑,就不知道这会是多久以后的事,那时,我还有没有勇气离开他身边?

“你还懂马语?”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罗远山驻足,摸了摸布日固德。

“跟懂鸟语的人比,还差了一截。”

他笑,牙齿洁白,甚至还有点反光。伸手指指天空,天上正盘旋着几只草原雕,“如果想学,我教你。”

我瞄瞄天,不打算理他,这人神神叨叨的,总觉得他没那么简单,何况跟博尔术这么熟。

博尔术正立在我们身后,解下战袍的他,表情正常了不少,或许要倒过来说,穿上战袍的他才是正常的。

罗远山笑笑,背身离开,转到帐子尽头时,背着身冲我们挥挥手。

除了布日固德,只剩下我们俩,我闪到帐帘另一侧,躲开他伸过来的双手,如果他觉得我不问,就代表我不会生气,那可就大错特错了,从现在开始,我要对每件关于我的事都了如指掌。

“现在可以说了。”正视他的脸。

“什么?”

“关于我的所有事,我不想再让人牵着鼻子走。”

“所有事都是对你——”我伸手阻止。

“我不想听到任何为我好的话,就算要杀我,也起码让我知道为什么。”

他望着我,眼里看不出情绪。

他的脸映着夕阳的余辉,显得有些肃穆,良久后才答我,“馨儿,有很多事,你是很难明白的。”

“比如?”倚在门杆子上,也许我是需要知道一些关于他的事了,这么多年,只知道爱他就好,从没考虑过我们俩的身世、背景和性格,可以说,我的爱只是一种虚幻的幻想,而他也配合着我,制造出这般纯爱的假象,我们的爱情,其实说白了,就是自己给自己画得一幅画,画里面,只有我和他。关于这个时代,关于我们两个人的真实性格,都已经淡化到连我们自己都不记得了。

“很多,你只要知道,我会保护好你就可以。”

“你爱的……就是这样的我吗?”

“……”他瞅着我的脸,再抬眼望向天空,无语对我。

“你还会把我送走?”弯刀的手柄已经被握滑,上面还有些血渍,我用指尖触摸着。

“馨儿,你不能死。”伸长手,拨过我额头一侧的乱发。

“完颜戟……怎么样?死了?”从他的眼睛里,我得到了答案,苦笑一下,人的生命原来这么脆弱,前天还在说话,如今却已经不知道躺在哪里了,“铁木真不喜欢留着后患吧?我还能留多久?一年?两年?还是一个月或者一天,就算把我送到中原又怎样?他不是照样想要踏破南朝的土地?这身子姓完颜,是完颜家的后裔,他能让我继续活在世上、继续留在你身边?还是……你已经决定让我一辈子躲在荒山野岭,等待你偶尔的垂幸?”我知道这些话说得还早,但如果明天就被送走的话,也许又要等上三、五年才能再问,时间对他来说,只不过是多攻几座城池,多打几次仗,而对我来说,却是全身心的思念和折磨。

他摸着我的头发,没生气也没说话,那静默,更像是在承认我所说得都是正确的。

奇怪的是,我连一滴眼泪也没流,手指刮一下眼角,只有干涩的皮肤。

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呢?穷极我所有的想象力,也想象不到我们的结局。

“将军,大皇后的使者求见。”士兵站在离我们很远的地方。

博尔术看看我,见我一脸镇定,才挥手示意把使者带来。

“需要我暂时避一下吗?”

他摇头,我们心里都明白,大皇后铁定是冲着我来的,时间到是刚刚好,我来得第三天,她就有了动静。

第二十章

孛儿帖的使者居然是其木格,这让我惊喜难当。

她抱着我良久,连哭带笑,十足变成了个疯子,我的衣服已经被蹂躏成了她的擦脸布。

好不容易等她消停了,我才能仔细打量她,俨然已是个俏丽的少妇,眉眼间透着些女人味,身上还散着淡淡的香气,我记得那味道,是我从前喜欢用的熏香的味道,没想到她还一直在用。

“其木格,大皇后有什么事?”她这时候派人来不会有什么好事。

“何馨……”攥着我的双手有些汗渍。

“要我回避?”

“……”其木格不停地瞄博尔术。

我回头与博尔术对视,他眼睛里有丝挣扎,最后,像还是决定让我知道。

其木格见他挥手示意她说,到是张口无言,张张合合了半天才说出几个字,“大皇后恭喜……将军。”

我一直看着博尔术,他也没移开眼睛,眼睛里的坦荡到是让我的心紧缩起来,这分明表示,他已经想好了所有的结果,不管即将会发生事,我都没一点胜算。

“夫人产……下了一名……男婴……”我知道其木格说这些话时的挣扎,就跟我听的时候一样,都宁愿这只是一个玩笑。

帐子里静默地像恐怖片开头的静谧。

他始终没离开过我的眼睛,对其木格所说得喜讯置若罔闻。

震惊、空虚、痛苦过后,我反倒觉得一片清明,笑得一片温柔,还记得朋友撞见老公外遇的时候,笑得那么灿烂,当时以为她气糊涂了,现下明白了,原来笑比哭更痛苦。

其木格的手攥地我死紧,把我的腕子攥出一道死白的指印子。

我望望那道指印子,一点也没觉得疼。

我绝对是只鸵鸟,居然没有拿剑刺死那个我爱的却又背叛我的男人,只会独自一个人像悲剧的女主角一样眼前出现一系列的幻影。我嘲笑自己,看着其木格的脸越来越远,我知道自己这是在逃避……

眩晕罩住我的全身,酥麻感充斥着我的四肢百骸……我想,我应该是要回去了吧?

当我张开眼睛时,多么希望自己已经回去了,回到还是何馨的时候,回到还没有发生任何事的时候。

博尔术满眼愁绪,剑眉打了几个结,正在俯身看我,旁边是哭泣的其木格、正在收银针的罗远山,以及愤怒的剑悔。

暗自叹息,原来只是昏过去而已。

“阿娇?你醒了?”剑悔蹲到床前,想把博尔术挤开,肩头碰了几下,他却纹丝不动。

罗远山擦着手,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我,“从没见过脉搏停了的人,还能说话的。”这一句意有所指。

“你相信我吗?”博尔术抓住我的手,非常急切。

相信什么?

博尔术挥手,让他们都出去,剑悔执拗着站在那儿,最终,被罗远山拉了出去。到门口,罗远山回身,眼眸深如幽潭,这人的爱好可能就是这样吧,总像是在站在高处看戏一样,明知道下一步可能会发生什么事,他却依然静默如松,只喜欢用眼神把你搅得一团乱。

“我不想让你留在身边,就怕会发生这种事,你一向不多问我的事,我也不跟你说,我们担心的事情是一样的,知道的越多,隔阂也就越多,我知道,总有一天,腾格里会把你收回去。”最后一句让我抬起眼睑,他知道什么了吗?

“完颜家的人,没一个能活下来,完颜戟给我出了个大难题,他把你写进了家谱,你就做不了我的妻子,为了铁木真,我要杀掉你,为了你,我要背叛铁木真。”俯身下来,“大皇后怎么会允许我背叛铁木真?”

抓着褥子角,我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呆呆地望着帐子上的檩木,原来,这就是完颜戟让我看清世人面孔的方法!倒向铁木真,他就要用余生来思念一个女人,倒向我,就有可能让他和铁木真刀戈相向,这个可怕的男人,连死后都不能宽待他的敌人。

“女人,我收下了,至于孩子……不是我的。”他的眼神凌厉,似乎能穿透人心。

第一次见他这么严肃的表情,不免有些感慨,原来,他生起气来,可以如此慑人。

我舔一舔干裂的唇片,却发现连舌头上都没有水分,“我本以为只要爱你就行,现在看来,我不过也就是个普通女人。”

“如果你是,就好了。”声音幽远,“你可以再陪我走一段吗?”蹲在床前,额头抵在我的脖子上,“没了你,很孤单。”

“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会答应你,如果还有别人……我爱嫉妒,我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来……”

“就你一个。”

眼泪落进他的头发里,怎样的经历会让这么一个七尺男儿窝在我的脖子上,企求我再陪他一段?而他,到底有多爱我?既不能为我放弃一切,又不能与我长相守,只求我再多陪他一段时间,这是爱情吗?

他宠溺我、爱我,与我依托他、爱他,又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居然到今天,我还不清楚。

“博尔术,我们……到底是什么呢?”

号角声粗旷得像远古的呐喊……

他终归属于那里,我拦不住,不管用什么方法。

罗远山扔过来一身骑马装,“趁金兵大军未到,我们先走。”

“我说过要走吗?”倚在皮袄上,现在谁的话都不想听。

“博尔术顾不上你,完颜戟驰骋疆场近三十年,他的能耐,不会因为他的死就有所改变,他的杀伐录上绝对有同归于尽这一条,你不过是他送来的一颗试心丸,灵了可以牵制博尔术,不灵,顶多陪他一起入黄泉。”这男人最让人讨厌的地方,就是可以将本该好听的话,说得让人窜火。

“那是他的想法,为什么我要随着他的想法到处跑?死就死了,还怕什么?如今已安然到了草原,生死都是我咎由自取,罗大侠还是顾着自己要紧。”

他到不生气,只是笑。

剑悔远远地站在外面,面带苦涩,望了我很久,转身离去,自此,再也没有出现过,他心里想什么没人知道,也许只有他自己清楚,我跟印子娇终归只是同一个身体不同的人。

罗远山洋洋自得地站在我面前,似乎对我的命运了若执掌。

“曾经也有人跟你一样倔强,可惜她的结局很惨。”他说得轻松,眼神却有些闪烁,“人不能把自己想得太过重要,到最后,很可能什么都不是,男人心里的东西,多得让人眼花缭乱,尤其这乱世,欲望是没有终点的。”笑容消失,却是一脸的真诚,我从未见过的,“博尔术是个好男人,可前提,他还是个将军,统领草原近半的骑兵,你的命对他来说最宝贵,可惜也就只是对他,你明白吗?”

“我明白,可如果让我一生守着一个待在别的女人怀里的男人,我宁愿趁他还在我怀里的时候,让他能看到我。”

罗远山苦笑,也许他想不通我的话,也许觉得我自私,总之,现在出现了别的女人,我是不会什么也不做就逃得。

其木格的马术向来比我强,撇在马镫子里可以跑上一上午,我连单脚踩镫都成问题,更别说,侧面儿还有时不时飞来的乱箭。

身置战场一角,原来还想会见到什么剧烈的场面,如今挂在马肚子的侧边,什么也看不到,只听见远处铁器的撞击声和不时的惨叫,但也都被风挡了大半,失去了震慑的效应,像是恐怖片关小了音响。

“何馨,千万别抬头,再撑一下,就快到坡下面了。”其木格在前头喊叫。

我坠着马缰绳,手心和手背尽是血印子。

罗远山的马距我几步之遥,挡了我大半的危险。

罗远山说得不错,完颜戟尽管死了,却还是布置了大量的兵马,以一对十,博尔术虽能应对,却也没有余力,只能让罗远山保着我先逃出战场,我对刚刚大放厥词有些汗颜。就算说到天上去,我还是怕死的,要不然干吗跑这么快?

勒住马缰,遥看远处已成黑点的兵士,那么多金兵,他真能取胜吗?

“不用担心,博尔术是出了名以少剩多的大将,这些人不足为惧。”罗远山指着远处山谷,“看见没?等他们全进去了,仗也就算打完了。”

手搭凉棚,遥望过去,确实有一处山谷,从我这里看过去,只能看到一小片阴暗。

罗远山微笑,“他正在准备咬死他的猎物。”

我到没怎么惊喜,看着这么多人送死,哪里还有心思高兴。

“嚯!”其木格惊得差点摔下马,罗远山则夹住马,靠到我身侧。

我们身后正端坐着十几匹狼,个个身高体壮,大部分毛色灰黄,只有为首的一条毛色淡金。

我瞅着为首的那条狼,不禁失笑,这么多年没见,它居然长变了,一身的毛色已成淡金,毛长坠地,正一动不动地蹲坐在那儿,不仔细看,还真认不出来。

连忙跳下马,却被罗远山一把揪住。

我满脸笑意,对他摆手,其木格也回过神,终于认出了它。

“豆豆?”站在几步之遥,它长得更高了,居然蹲坐着都有我脖子高。

它目不转睛,没看我,盯着我身后的两个人,十几条狼没有一条敢动,睁大眼睛看着我,我却不害怕。

远处山谷里传来一片凄惨的哀号声,夹着傍晚的凉风,让我一阵颤栗,汗毛也立了起来。我不敢回头看,怕见到更加凄惨的场面。

豆豆始终没靠近我,只是迎着风,半眯着眼,似乎在嗅什么东西,接着,转头看了一眼身后一条白狼,白狼站起身,飞奔向战场的方向。

落日圆得出奇,红彤彤的光照得我们全身泛着火色,豆豆的眼睛仍旧半眯着,一副无动于衷。

直到白狼跑回来,它才睁开眼,它身后的十几条狼依续离开,独留它依旧蹲在地上。

它站起身,一步一步往其木格和罗远山走过去,他们的马一步步后退,直到躁动不安地下到草坡下面,它才停下,回过头,一双眼睛已经不再那么冷漠,甚至还能见到它尾巴细微地动了几下。

张开五指,唤它过来。

它将我的整只手吞进嘴里,牙齿咯在皮肉上,磨了半天,有些痒,像它小时候一样。

“过得还好吗?”抚摩着它的毛发,手下的触感告诉我,这几年它经历了很多,脖颈上的伤口很多,皮肉翻出来,虽已经长合,但依旧让人触目惊心。

几乎听不见的哼声,要不是挨得近,肯定听不见。

“何馨。”其木格徒步跑上草坡。

豆豆依近我的身体,一双眼睛闪着无情的光芒,正对着其木格。

“豆豆,忘了吗?它是其木格啊。”我抚着它的头,却丝毫感觉不到它的松懈。

无奈地看看其木格摇头,“你跟罗大侠先回去,我在这儿不会有危险。”它正踩着我裙角,看来根本不会让我走。

“我们在下面等你……”看得出来她有些失望。

它一直不肯松开我的裙角,像是在等什么,月亮泛亮时,已经有些冷了,缩在它旁边到是没觉得怎么样。

草坡下面几匹马的吐气声听得一清二楚。

雾气慢慢升起,白茫茫的,被月亮照得一层淡黄。

一骑单骑踩踏着湿草,往这边奔来,豆豆从我身边站了起来,眼珠在月光下闪闪发亮。

一声长吼,对着天空。

来人直奔着我们的方向,它更像是在给他提示方向。

草坡下几声谈话传来,是博尔术!

他骑得是布日固德,黑色的马毛反射着光亮,黑乎乎的跑上草坡。

他跳下马,没有跟我打招呼,只是扔了手上的马鞭子,拍拍布日固德,让它到一边儿去。

豆豆像疯了一样,蹿到他身上,不是兴奋,而是撕咬,真得咬下去。

我惊得连嘴巴都合不上,腿不听使唤地往他那边奔过去。

“别过来。”他双手抓住豆豆的前爪,厉声对我喝。

这是怎么回事?我呆呆地站在一边,眼前这一人一狼正拼了性命一般纠缠着。

布日固德是草坡上所有生物中最镇定的一个,低头啃着草,根本不在意身边的事。

博尔术被咬住衣袖甩了出去,我的心咯噔一落,腿脚自动跑过去。扶着他的胳膊,仰望满身是血的豆豆,那双眼睛已经不再是昔日的豆豆,充满凶惨和野性,尖利的牙齿在月光里发亮。

“豆豆?”我喃喃地轻叫。

它嗷嗷直叫,从我们面前跑开,围着我们转了几圈,像是很急切,也想正隐忍着什么。

“馨儿,先到一边,听话,不会有事的。”

我看看他身上的血,再看看豆豆身上的血,眼泪顺着嘴角往下掉。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们怎么会变成这样!

我跌坐在草地上,除了没用的哭泣,什么也做不了,它又扑到了他身上,继续让血液到处飞溅。

风渐渐大了起来,我手腕上的铃铛叮当作响,雾气渐渐被风吹散。

月亮的光晕放大,像个结界笼罩着我们。

他们终于消停了,博尔术仰躺在草地上,豆豆也趴伏着,长毛铺散开来。两个都大口喘着气。

“过来。”从未见过他这么开怀,眉眼都笑弯了。

我轻轻走过去,刚触及他的手,就被一把拉了下去,跌到他怀里。

“刚刚害怕吗?”

我没回他的话,只是擦着他脸上的血,豆豆的眼睛眨呀眨地看着我,像是回到了它小的时候,每当想让我抚摩它时,总会有这种眼神。

手上还粘着博尔术的血,伸向它,正好可以触到它的额头。

“要不是为了你,我们两个估计老早就会死一个了。”博尔术的大手盖在我的手上,一同抚摩它的额头,引来它唔唔的抗议声,禁止博尔术摸它。

“这家伙已经代替了必勒格,成了草原上的狼王。”从博尔术的声调里,可以听出骄傲的意味,“前年冬末,它带了二十几只大狼,把我马圈里一百多匹战马全给咬死了。”拍拍它的脑袋,“我打死了十多条狼,仇就这么记下了。”

是吗?他们已经成了敌人了啊!

“以后还会这样吗?”我爬起身,开始撕他伤口上的衣服。

“它是狼王,自然有责任不让它的部属饿死,如果继续吃我的战马,我自然还是会打,这是草原上的生存法则。”

“弱肉强食?”

“对!”手背擦了擦我的脸,估计是刚刚粘上了血,“汉人的说法就是多。”

“为什么骑布日固德?你不是有了新的战马?”从身上撕了块干净的布扎住他的伤口。

“它认识路,能跟着你们马的脚印,而且,它能猜出豆豆的动向。”他一直在笑,莫名其妙的。

收拾完他身上重要的伤口,赶紧爬到豆豆身边,它的血已经有些干涸了。金色的毛发上,星星点点的布着些条状的血块。

它半眯着眼睛,斜视着我,眼神里尽是享受,也许,已经很久没这么安心过了,它也需要整日地奔波杀戮吧?为了自己活下去,也为了它身后那些部署。

博尔术从身后伸来双手,勒紧我的腰腹,头趴在我的背上。

“馨儿,我能听见你的心跳。”喃喃地数着我的心跳,“相信我……”后面的声音隐没在风里,接着只能听到他均匀的呼吸声。

第二十一章

我不能待在军中,博尔术将我安置在一处游牧的人家,每天,他要跑上几十里来见我。

其木格早早地被召回斡难河,罗远山也不见了踪影,我的生活又回归到了几年之前,朝起梳妆,暮盼他人归。

几只黑雕盘旋在羊群上方,我仔细盯着它们看,这些家伙,趁人不留神一个俯冲就能无声息地叼走一头小羊。

“夫人,夫人,你看漂亮吗?”主人家的小女儿塔娜往我这儿跑,她随父母叫我夫人,这里靠近大宋,他们都喜欢用汉语这么叫我。

拿过一只风筝送到我跟前,这里到是没见过风筝。

“哪里弄得?”摸着她的小额头,最近一直很喜爱小孩子,见了孩子总会爱不释手。

“我阿爸用一头羊跟汉人换来的。”小丫头连蒙语都还没怎么学全。

这么贵的风筝!我解开木柄上的线,“塔娜,它可以飞到天上,想看吗?”

小丫头睁大眼睛,惊奇得要命,“没长翅膀也可以飞吗?”

“可以啊,人也能在天上飞呢。”几百年后,连月亮都能上。

“可是……”

拍拍她的小脸,“来,咱们就让它飞上天去。”

小丫头欢呼着,跟在我身后。

围着羊群几乎转了一圈,才把风筝弄上天,小丫头兴奋地抱着木柄不肯撒手,眼睛盯着天空中的风筝,像是第一次见到什么新鲜的东西。

仰躺在草地上,蓝蓝的天空,美得不像话。

“啊——夫人——飞了——”小丫头尖叫着向我跑过来。

遥望向天空,断了线的风筝飘飘折折地盘旋在空中。

“夫人……”小丫头抱着木柄,凄楚地望着我,“飞了……”

“是啊,飞了。”摸着她的小脸,“飞了,还可以找回来的。”

小丫头泪眼迷蒙地看着天空,“真得?”

“真得。”

“草原这么大,不知道它会飞到哪儿。”

“总有一天会找到的。”如果你有心,如果还记得它。

望着茫茫草原,不觉有些头晕目眩……

这几天,总觉得又累又困,等不到他就已经睡着了。

脸上有东西在游走,闭着眼睛笑了出来,“回来了?”

“嗯,睡吧,别起身,我躺外面就行了,秋凉,别让褥子里进了风。”卧在我身边,“要拔营了。”

“西夏吗?”

“嗯。”眼睛反射着炭火的光亮,“馨儿……你会不会……离开我?”

“怎么这么问?”我笑,擦掉他脸上一块污渍。

“……我也不明白,见着你时,就觉得你飘渺得不像真人。”摸着我的脸,“等摸到了,才知道原来是真得。”

我笑,“难不成我当时是抹影子?”

“有点。”

“嗟!那你还敢留我?不怕我是什么妖魔鬼怪变得?”

“你比妖魔鬼怪更可怕,杀不死。”

“只要一鞭子就够了,杀不死的话,我就真是妖怪了。”

他笑。

“我让孟恩随后来带你,路上我照顾不到你,你自己注意。”

“知道,我又不是小孩。”

炭火有些呛人,我咳了大半夜,他只得将它们全搬出去,一夜被我折腾得连觉都没睡好。

一大早,塔娜的阿妈端来一罐子热羊奶,还有一盆羊肉和一大碗奶豆腐,蒙古人只吃两顿饭,早饭和晚饭,这两顿饭全是肉食,之前我一直还能适应,这几天到是不行了。

塔娜的阿妈出去没多久,我就忍不住了,羊奶那股膳味钻进鼻腔里,引得胃里的酸水翻滚,几步就冲出了帐子,急忙往羊圈那边跑。

趴在木篱笆上,吐了大半天,一群羊被我吓得蹿到一边,空出了好大一块空地,全挤在了一起。

他努力帮我抚背,“怎么了?”

一只小羊被母羊护在长毛底下,小脑袋伸出来,正惊恐地看着我,我的脑袋像被什么东西突然撞了一下,随即掰着手指头开始计算,两个月,有两个月没来了。不会吧?怎么可能!先前那么长时间都没消息,本以为不会再有了,结果……

博尔术看着我阴晴不定的脸,不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事?

“博尔术,你现在能不能找到大夫?”我不敢确定,但又极想知道真相。

此刻才了解现代有多好,一个电话就可以找到医生,现在要跑上十几里,才能见到人影。

大夫号了半天脉,在博尔术几乎要将他扔出帐外的时候,终于算是得了个结果。

“夫人气虚体弱,要多加调养,如今秋凉,最好不要经常外出,多吃几方补药,相信可以缓过劲儿来。”站起身,向博尔术点头。

博尔术压下火气,看看我,才摆手让他出去。

“将军。”半路又折回来,“忘了恭喜将军,夫人已身怀六甲。”

我想,这是我这辈子见过脸部表情最丰富的博尔术了,震惊、羞愤、狂喜,接着大笑。

“馨儿,馨儿,我们有孩子了,我要做阿爸了,哈哈……”这个疯男人,已经不知所云了,完全没有顾及此刻正在中军帐里,此刻他的身份是将军。

抱起我,冲出帐子,把我抛向空中,一股眩晕侵蚀而来。

“将军,将军,您快放下夫人,她体弱,经不起这么摔打。”老郎中匆匆跑出来阻止。

他停下动作,把我轻放到地上,我的头还有些晕眩,能看见他好几个重影。

“馨儿……”

“嗯?”我还没有适应那股眩晕。

他紧紧地抱过来,双臂像铁钳子一样,我没有挣扎,只是感受着他抖动的肌肉,已届中年,他早该是阿爸了,抛却我们第一个孩子的事,他其实一直在等待吧?毕竟这里还是古代,毕竟这里的人都觉得子嗣是一个男人底气的来源,他一直泡在军旅生活里,可他仍是这个时代的人,这种压力是无形的,如今一切压力都解除了。

罗远山会被召回来是我能预料的,军营里都是军医,药材也大多都是用来治疗外伤的,调养用的补药早早就被我给吃光了,大军还正在开拔当中,为了我一个人停下来,那是天方夜潭,他仍是一名威猛的上将军,儿女私情在战事面前几乎一文不值,虽然让人难以接受,可事实即是如此,数以万计的骑兵,总不能因为一个女人而贻误战机吧,男人的世界里总有些东西是女人够不到的。

“又吐了?”博尔术掀开帐子。

我正吐出嘴里的清水,“是啊,看来这小家伙是打定主意跟我过不去了。”

博尔术瞅着我的肚子反而傻笑起来,双手放到我肚子上,眼神柔的吓人。

我瞪他一眼,示意有人在旁边,虽然我不介意在外人面前丢脸,也总要顾及一下别人的感受吧。

他大笑出声,“都是自家人,没关系,远山是我兄弟。”

罗远山坐到一旁,也笑了起来。

只有我蒙在鼓里,不懂他们的意思。

“远山是我阿爸的第三个儿子,不过生在大宋。”端过热牛奶送到我嘴边。

“……”眼睛来回在他们两人之间转。

难怪觉得他们有这么多相似之处,原来是亲生兄弟,反过神一想,这么说来,我在中原的一切,博尔术不是一清二楚!搞不好就是他暗中安排的也说不定,突然觉得有被人涮了的感觉,很不爽!

盯住博尔术的眼睛,“我从江南到山东是不是都在你的掌握之中?”

他愣住,也许没想到我会把话题扯到这上面。

“既然知道我的情况,为什么不带信给我?连个口信都不给我。”

“那时候大军正南迁,怕你担心。”满意地看我喝完半碗牛奶。

“那我在扬州的两年呢,说好了要给我写信的,连影子都没见到,还收了那么多女人在封地。”不知道为什么,绕来绕去又绕到了那些女人头上。

满意地看我把剩下的半碗也喝进肚里才说话,“那些女人我连影子都没见到,你还这么在意?”

一提到那些女人,火气就会噌噌往上冒,“如果我也在老家养一群男人,你会不会在意?”

他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笑得张狂,“我到想看看什么男人敢跟我争老婆。”伸过手来擦擦我嘴角的奶渍,“这样的男人我还没见过。”

罗远山走到帘子处,我才发现光顾着跟博尔术说话,忘了帐子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博尔术扳正我的脸,我用力使眼色,告诉他还有人在,他却依然如故,照亲过来。

这个可恶的男人!

罗远山已经走出帐子,脚步声远去……

“为什么他会姓罗,还住在大宋?”

博尔术坐到我身侧,一只胳膊圈过我的腰,恰好放在小腹上,那里还一点没凸出来,不知道他能感受到什么。

“他有一半的汉人血统,是我阿爸的汉人妻子所生。”不甚在意自己在说什么,思绪全被我的肚子给拉过去了。

“你阿爸不喜欢他?”汉人妻子在草原是不是很受歧视?生得小孩也尊贵不到哪儿去吧?

博尔术微笑,“我阿爸最宠爱的就是他阿妈,怎么会不喜欢他。”

了悟,原来这家有遗传,都喜欢汉家女人。

“可惜他阿妈脾气太倔,自己回了大宋,后来没几年就病死了。”

难怪他会有那些话,“曾经也有人跟你一样”“人不能把自己想得太过重要”,原来,这个家也曾经有过一个汉女!

“你还有其他弟弟吗?”

他显然有点迷惑,点头,“有。”

“宠爱又怎么样?一朝伊人逝,照旧新人补。还不是会有另外的女人补上,你阿爸有想过她吗?”

“很多事外人是不会明白的。”

“她爱你阿爸么?”

博尔术笑,“也许开始没有爱上吧,他是我阿爸抢来的。”

我无言。

“我比阿爸幸运。”亲亲我的额头。

“是啊,起码没用抢的。要是我不喜欢你,你会怎么办?”突然想到这上面来,如果他长得不那么出众,我肯定不会那么快喜欢上他。

他笑而不答。

“不会也用抢的吧?”

他仍旧笑而不答。

这表示他是这么打算过的,幸亏啊!

第二十二章

铁木真建国时,博尔术的分封位居第二,封地位于阿勒台山,后来又把阿勒台山以西也划到了他的名下,他跟木华黎两人的势力也空前壮大,基本上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连铁木真的几个王子也对他们十分谦恭。

自从回到草原,我再没离开过他的身边,关于他的封地也只是有所耳闻。我本就不是这世界的人,对于这世界的纷争自然看得比较淡薄,孤身一人,没有家族荣誉,没有亲属关系,根本不必在乎他的权利有多大,只要他不会饿死我就是了。

但,人不所为,他人未必不为之,比如铁木真送到他封地的那几个女人,她们代表的不光是自己,还有她们各自背后的家族。

入冬没几天,就飘起了雪,西夏一战,大获全胜,西夏王只得去财消灾,向铁木真纳贡,才得以缓解边疆战乱。

博尔术没有带我回封地,依然驻扎在草原边界,以我的想法,铁木真不会这么轻易就放弃吞并西夏的意图,只是最近战事频繁,内部急需整顿,他收拢的草原各部需要打乱重新编制,免得祸起萧墙,自然拿了钱财先消停几天。只希望西夏王不要那么天真才好。

我的肚子已经成球状,才六个月大就已经这么壮观,不知道会不会生出什么怪物来。

“夫人,牛奶热好了。”碧玉是汉人,罗远山在边疆捡到的落难丫头,才十五岁,家人死在马贼的铁蹄下,无依无靠,正好让她来照顾我的起居,博尔术这个兄弟到真得很细心,虽然有时候说话气人了点。

喝完一大碗热牛奶,还没觉得撑,最近的食量越来越大,却是光吃不长肉,全被肚子里的小家伙给抢去了,这小家伙以后肯定不得了,搞不好是个什么大嘴怪,幸亏他老爹有老本,要是普通人家,不把家吃穷才怪。

“天太冷,快让我们进去。”尖扬的女声从帐帘子那儿传进来。

“我们是从阿勒台山过来的,大汗赐给博尔术的女人!你敢挡我们?”

碧玉挨近我的身边,像是有些害怕,她不会说蒙语,但基本都听得懂。

我暗想,这些女人现在才来?看来孛儿帖到是对我放松了不少。

帐帘子被风雪吹起了半侧,可以看到外面人的皮靴子。

“我身上可是有大皇后的信物,你还要拦我吗?”始终只有一个人在叫。

“将军有令,军营重地,就算有大汗的手令也不可以随便乱闯,请几位贵人到后帐去。”传令兵手持令箭,我恰好可以看见箭尾的羽毛。

“哼,不过就是个混血的汉女,还这么宝贝。”

这话是对着我来的,如果现在出去,显得我沉不住气,不出去,又让她们觉得我怕了,好欺负。

好不容易才爬起来,决定出去,我本就不是个沉得住气的人。

“夫人……”碧玉拽住我的衣袖摇头。

“放心,没事的。”

掀开帘子,碧玉忙跑过来用手给我撑着。

外面的风雪刚刚停歇,却依然冷得钻心。

眼前站了四个女人,第一眼看到她们,我就决定拼争到底,全都长得俊俏美丽,而且都比我英武,笑话,遇到这种挑战绝对不能后退一步,要是让她们粘到博尔术一根手指头,我跟她们姓。

我打量她们,她们也打量我,双方都没有说话。暗自庆幸印子娇的这副身子,起码给了我不少自信。

“你就是那个汉女?”站在最前面的一个瞥了我一眼,这声音就是刚刚那个喋喋不休的。

我上下打量了她一番,确实是四个里面最标致的一个,尤其眉心那颗红痣,艳的耀眼。

我转过头,没回她的话,“一会儿跟博尔术说,他晚餐不用过来吃了,多陪陪几位贵客。”对着传令兵说话,这可是我头一次端架子,目的却是争风吃醋,真是让人汗颜。

“是!”

索性传令兵也给了我面子,到是必恭必敬。

扯下帘子,挡住外界的一切。

帐子外传来唧唧喳喳的愤怒声。

不出所料,博尔术仍旧是来我的帐子里吃饭,看他笑得一脸张狂,还真不是滋味,这家伙肯定是把我下午的事当笑话听了。

“她们待几天就走,不要在意,等开春了,我让布和回一趟阿勒台,把她们几个遣回家。”

“有那么简单吗?她们可都不是普通的女人,身后不都有家族撑着吗?哪像我这么人单势弱。”

“开春了,我自然有办法让大汗同意,来,先把肚子喂饱了再生气也不迟。”

“我看起来……是不是……很爱嫉妒?”

他大笑,把羊肉送进我嘴里,“你让人着迷的就是真实。”

是吗?为什么这话听起来有点奇怪!真实?我是最虚伪的吧?除了身子里的灵魂,什么都是假的。

“就那么一点吗?没别的让你着迷的了?比如长相,比如……”除了长相还有什么?一没本事陪他横刀战场,二没家势配得过他的头衔……

不知何时已经到了我身后,搂着我一起抚摩着肚子,“不管你是谁,你有什么,在我这里都一样。”

“没了这副长相也行?”天下人都是以貌取人的,连我自己也是,如果相貌丑陋,哪还会有人管你心灵美不美,我又没什么惊世骇俗的能耐,能占住他的一生吗?就连这副皮囊也总有一天会人老珠黄。

“有的人,靠在身边就觉得安心,不怕明天就升上了腾格里,她不管你到底是什么人,只想着待在你身边,这种人你就算不喜欢,也会爱上她。”

我轻笑,没想到自己还有这么多优点。

第二十三章

说是待几天就走,待了几天也没见这几个女人走,到是越来越张狂。

深叹一口气,已经两天了,博尔术亲自去运战马,两天来音信全无,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帐外传来几声咋呼,烦心的事,一件赛过一件。那几个女人简直就成了菜市口卖菜的了,每天必定要到我的帐前吆喝两声。

“碧玉,咱们走。”

那个眉心带痣的女孩叫什么我不知道,反正是倚在我帐子上睥睨着我的一切。走了半天,回转身,又来到她面前,她到惊讶地不知道我要干什么,往后退了一步。

我伸手拍拍帐子上的积雪,“看着点,支个帐子不容易,毡子都被你倚坏了。”

她愣了半天,眼睛在我的脸上直打转,突然一抿嘴笑了,这到让我有些错愕。

我完全不懂她在笑什么,也没多少心思去猜,随她去吧。

碧玉在我手上套了件羊皮手套,我猜想,我整个人看起来肯定像只大肉球,还没走到前帐,就听见人这么说,“马群被狼群围了,跑错了地方,将军跟着马群去了。他让我赶快带些人去,狼群最近是饿极了,居然敢袭击这么大群的战马。”

我突然觉得浑身无力,狼群!

“夫人?您没事吧?”碧玉从身后扶住我,我忙抓了帐沿上的带子,怕她扶不住自己。

军帐里的人也跑了出来,见是我,一时间都没说话。

我用力控制了一下心神,这时候绝不能表现得太过疯狂,搞不好就被他们当成了失去理智的疯女人给“安抚”到后帐里休息去了。

故意压低声调,“博尔术在什么地方遇到狼群的?”眼睛灼灼地瞅着那两个副将,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努力把恐惧转变成威严,就是不知道效果会怎么样,这时候也没时间照镜子找感觉不是?

他们愣了一下,到也没瞒我,“大概不到一百里,正好是在山凹子里,将军说得赶快把头马赶到正途上,否则就被狼群围进雪窝子里了,可他今天骑了匹普通的马,没骑战马,人手也不够。”

“快!快派人去。”

“已经先派了一批,我们正想把带来的几匹没阉的儿马子带过去,现在还不知道到底有多少狼。”

挥手让他们去做他们的事,心脏却跳得异常快,肚子里也咕嘟咕嘟地被用力踢着,忙捂了肚子,小家伙像是也急着想去战场,真不知道会不会又生出一个嗜战如命的小“狼仔”。

“夫人,您先回去吧。”碧玉拽着我的手往后带。

肚子却不停地被踢,小家伙可能也感受到我心跳了,也许现在只有他能明白我的恐惧,“碧玉,去把我的狐狸皮夹袄拿来,我到前帐子里等。”

碧玉看看我的脸色,确定我没有不良的想法才匆匆跑去后帐,瞧她一离开,我这才向帐子前面的马棚里走,布日固德已经嘶吼了大半天,看来它跟我的心情一样。

走进马棚,布日固德的前蹄还在空中翻滚,绑缰绳的木杆子一晃一摇,几乎被它拔了出来。我上前抚抚它的棕毛,“布日固德,你也想去见他吧?”

此时身后响了声娇笑,“自不量力的女人,你这样只会让他分心。”

光用听得就知道是谁,非那个红痣莫数了。只是我没空理她,要是碧玉回来了,我就连前帐都出不去。

轻拍拍布日固德的背,它明白我的意思,前腿跪到地上,后腿叉开,这么高难度的动作别说它这种老马了,就是新马也未必做,不是动作难度的问题,这可是一匹战马的自尊问题,被骑可以,但绝不会受这种侮辱,我也是看多了拽的要死的蒙古战马后才得了这么一个心得,在这里,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都有自己的自尊,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可是布日固德肯为我这么做了,我没时间惊讶,估计它也知道我大腹便便代表了什么。

“没事请让开。”我拍了拍马脖子,示意它稍安勿躁,并对挡在前面的女人喝一句,到也没敢拿马鞭指她,拿马鞭指人不是件礼貌的事。

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翻才走开。

布日固德见她一走开,嗖得飞了出去,我托住肚子,飞在空中的时候,突然觉得有点后悔,这样骑上七八十里地,会不会把孩子给颠坏了?可当布日固德着地的时候,我安心了许多,它并没让我太受颠簸,而是踩碎了马步,没按平常的样子跑。

一口气跑了十几里地,我才觉得有些不舒服,天冷得要命,围了一层厚厚的狐狸皮,只留两只眼睛,还是觉得风直往脖子里钻。

“往这边,往这边!”身后传来一阵时断时续的叫声,回头一看,却是那个红痣。顶着风,她的声音大部分被吹走,只能见她的手往右边的雪包下面指。

布日固德慢慢将路线偏了一点右,渐渐到了雪包下面,这样,风就小了许多。

“真是匹灵马!”她赞叹着,并用鞭子头抚摩了一下布日固德。

我根本就不敢说话,一说话就会灌一嘴雪,而且,眼睛以下还包着一层狐狸皮围巾。

等再跑了二三十里地的时候,我已经觉得快见腾格里了,不光冷,肚子还不舒服,小家伙也早早不踢了,估计也被颠晕了,或者找了暖和的地方窝在哪儿了。

“喂!不行了吧?到底是汉家女人!”两人的马渐渐慢了下来,布日固德好象也感觉出我的不对劲。

我很想反驳她,可还是觉得省点力气比较好,望望远处,似乎已经能看见山包了,布日固德认路,还认马蹄引,我到不怕它会迷路,要不成语有云,老马识途呢,原来都是真得。

“快看!”身边的女人惊叫。

我有气无力地抬头,顺着她的手看过去,银白的雪地上,居然有一块红斑,“是血!”她跳下马,脱下皮手套,用手沾了沾血,“还没有冰起来,看来应该没多久。喂!你还能撑得住吗?”抬手用马鞭指了指我,我用手拍开,开玩笑,刚刚我都没用马鞭子指你,居然现在来指我,我又没比你低多少级!

轻轻夹了一下腿,布日固德看见血正焦急呢,见我一夹它,嗖得飞了出去,直奔马蹄印多的方向而去。

越跑近我越害怕,雪地里的血块也越来越多,甚至渐渐出现了一些马的肢体,比如马尾巴、马蹄子、马……“恶——”我赶紧扯开围巾,一口吐了出来!

“夫人?!”从侧边奔来几匹战马。

我抬头望望他们,急忙用手指指前边,“快去前面!我没事!”

他们有些迟疑,我只好继续撑着往前骑,那个红痣也跟了上来,始终在我左边。

临近山包处,马的残肢越来越多,甚至还有狼的尸体,夹夹杂杂的,一片红红紫紫,甚至很多内脏都扯在了雪地里。我已经吐到虚脱了。

“狼!”有人大叫。

几个人立即围住了我,从马蹄缝里,我看见了一个只剩上半身,后半身已经甩到十多米远的一条灰黄色的狼,它正在啃食马肉,马肉从它的食道咽下去,又落到雪地上,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灵魂出壳了,恶心和惊吓到一定程度已经不能用语言来形容。

“夫人?”一匹马立即挡住了我的视线,我看了他的马肚子半天才找回焦距。我呆呆地望着其余几个人,他们没太多感触,像是已经习以为常了。

我不知道又像前又走了多少路,只是觉得身体好象越来越轻,像是能飘起来一样。

直到转过了山包,前面一大片雪窝子里,一大群马正踩着厚到膝盖的雪,来回跑,十几匹大狼正在横冲直撞,嘶咬马匹,博尔术也在挥刀。他身上没有一处是干净的,全是血。好几匹狼死在他的马下,可那群战马也死伤地差不多了。

他没发现我,他已经杀红眼,这样的博尔术我没见过,甚至有些害怕。

博尔术砍死身边最后一匹狼时,才看过来,我看到了他眼里的震惊和气愤。身边的几个骑兵一直没敢离开我的身边,即使前面战场一片狼藉。

他跳下马,双脚踩进雪里,雪深直到他的膝盖以上,眼睛扫一遍我身边的骑兵,几个人全部冲进雪窝子里拦马。

他直直地走过来,脸上的血甚至已经红得发紫,眼睛亮得耀眼,我甚至觉得他的眼睛也是红的,那副狠绝与杀气就像刚刚的那半只狼。

直到他走近我的马前,我都没有知觉,他伸出两只血手,拍了拍布日固德的头,它立即前蹄半跪伏在他身下,他双手掐了我的双臂从马上接了下来。

我可以闻到他身上浓重的血腥味。他没有说话,就是看着我的眼睛,我努力控制住自己不让自己晕厥或者后退,这就是另一个博尔术,所有人都熟悉却惟独我不熟悉的博尔术,一个真正的蒙古大将军。

第二十四章

“将军!金狼王!”副将在我们前面大喊。

我僵硬地顺着他们的目光看过去,一匹已是浑身浴血的大狼正站在雪包上,身上的血甚至还在往下滴。

我已经叫不出声音了,即便认识它。

博尔术用力抓了我的胳膊,我知道他的意思,在这里不能表现得跟它认识,对于狼群来说,它们的头狼跟人这么熟悉,在这种大战之际会有什么影响呢?我呆呆地站着,觉得自己快风化了。

骑兵围住了几匹还没有受伤的战马,把它们圈出了雪窝子,太阳已经当空,四处一片刺眼的白光,我几乎睁不开眼,那个红痣扔了块黄纱给我,我知道这是用来遮雪光的,不然很容易把眼睛映坏,可我不想遮住视线。

博尔术拾起地上的黄纱,蒙在我的头上,眼前瞬间一片昏黄,模模糊糊地看不清东西。我条件反射一样扯下了纱布,我怕他们挡住我的眼,然后一掀开,就会有一具尸体躺在我眼前。

博尔术伸过左手,捂在我的眼睛上,血腥味几乎把我熏晕,“博尔术……让我看。”

他的呼吸吹拂在我的耳畔,“不许看!”声音坚决,像在命令他的将士。

隔着皮手套,我抓了他的胳膊,“你饶了它吧……”

他噌得抱起我,放到布日固德的背上,吼了一声长调,布日固德四脚退后,以小碎步往回跑。我睁开眼睛,只有黄纱的颜色。

怎么踢布日固德它都不回头,直到背后无数声长嚎,我开始掉眼泪,但没有哭,就是不停地掉眼泪,此刻,我恨博尔术,我也恨豆豆,但更恨我自己。

布日固德突然腾空了前蹄,长吼了一声——接着,我听到了几声奶声奶气的长嚎。忙脱了手套,扯开黄纱,眼前的景象让我惊讶,五只半大的小狼和一只被咬伤了前腿的细瘦母狼正挡在雪道中间,并且都是一副随时准备扑过来的态势,我却突然乐了,像突然开了窍一样,知道眼前这几只狼就是豆豆的妻儿,它居然也当阿爸了!

“啊——”我用力尖叫,怕是这辈子唯一一次这么见鬼似的发疯,眼前豆豆的家人到被我的举动给弄懵了,居然忘了要吼我。

如我所料,所有人都冲了过来,包括狼群。

母狼像明白了什么一样,蹿到布日固德的身前,前腿微趴,后退蹬地,一副拿我当人质的姿态。我想是不是天下间的雌性都懂得用这一招?

豆豆身上的血依然多得吓人,它象个高傲的国王,从布日固德面前走过,连瞥也没瞥我一眼。

母狼慢慢后退,用嘴拱了几下还在龇牙咧嘴的小狼,其他剩余伤狼大狼也全隐没在雪地里,看来,这一场仗打个平手,它们饱餐了一顿,也丢失了很多条生命,而博尔术也保住了一部分马匹,虽然有一半被吃了或者伤了。

在场的人,怕是只有我一个人是开心的,虽然我脸上的眼泪还没有止住。我没敢看博尔术的眼睛,心虚地擦着眼泪,顺便用黄纱遮住双眼,雪光刺眼得要命。他一个纵身也上了马脊,环过我的腰,估计他现在也快合抱不起我的腰了,肚子大得有点出奇。

“你故意的是不是?”他的脸贴在黄纱上,模模糊糊地看不清,我笑得张狂,但不敢出声,起码他们都没死!这是最令我最欣慰的。

“刚刚那几只小狼跟豆豆小时候很像啊。”我岔开话题。

他不再出声,手勒紧缰绳,示意布日固德跑慢些。

马群踏雪的声音从我们身侧过去,渐渐远离,我们这边却悠然自得。忽然,他拉住缰绳不动。

“怎么了?”我拉开黄纱,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

豆豆蹲坐在高高的雪坡上,眼睛微眯,一身的血已经冰住了,看不出它哪里受了伤,也许根本就没受伤。

“我现在可以叫它么?”我低声问他。

他弯起眉,给了我个笑脸,即使那张尽是血的脸没什么英俊可说,不过,这到是第一次让我觉得这么自然。我是很难理解他们之间的感情到底算什么,有时拼得你死我活,有时又会相互敬畏、明白对方的意思,很多时候他们给我的感觉是他们简直就是一个人的两个分身,就像照镜子,除了外貌,他们其实就是一个人。

豆豆一动不动,像座雕塑,我好不容易在雪地里站稳了,如果他不半搂着我的话,可能早已坐到地上了。

见我们下马,它才慢慢站起身,眼睛转了两下,耳朵也向两侧转两下,确定周围没其他人了,才抬蹄过来,走近我们后,先是用鼻子嗅了我几下,然后看着我圆鼓鼓的肚子不动,也许它明白这代表了什么。

过了会儿,它伸过头,把头放在我的肚皮上,也许它能听见胎儿的心跳吧?虽然我自己也觉得不可能,隔了这么多层衣服呢。可它却静静地听着,我伸过手摸了摸它的耳朵,那已经不再是以前那双完美的耳朵了,除了齿印就是缺口,它所经历的一切,我想象不到。如果一切都可以回到从前,我绝不会养它,它永远都不属于我,它永远都是它自己的,现在却被我强加了人的意识,它的心底总对我有些顾及,就像博尔术一样,在我面前,他做不成将军。

“豆豆,做你想做的事去吧,不要再找我了。”我知道一条孤狼独自游荡在草原上人类的聚居区会有什么样的危险。

它舔着我的手套,还像小时候一样,每当喂饱了它,总会这么感谢我,拉下手套,手指伸进它的嘴里,暖烘烘的,它不敢让牙齿碰到我,它的牙齿锋利无比,还带着狼毒。

博尔术拉起我,帮我把手套带起来,豆豆回身跑上了雪坡,远远的,它又回头,长嚎一声,悠长孤寂的声调,我第一次听了这种声音不害怕,却泪流满面。

它消失在白雪里时,我忙抓了博尔术的皮袖子,“你不可以离开我,听见了吗?”我用得是命令的口气,声调却没那么坚强,我始终做不成坚强的女人。

他看了我一眼,把黄纱盖到我头上,也许,他不能肯定自己能否做到。

“馨儿……”

“不许说。”我怕他说出让我害怕的话,“我只有你了。”

他笑了,声调有些奇怪,“你始终做不成蒙古女人啊……”

“对,我不是,你把我当成胆小鬼也可以。”我掀开黄纱,却看到他一双温柔的眼睛。

“你的记性真差,不知道孩子会不会跟你一样。”

“啊?”我茫然。

“这样的你,我怎么敢把你留在这里?就算到了腾格里,我还会心惊胆战,不如把你带在身边安心一些。”他说着话时,眼神无比的真诚。

我去抱他的脖子,可惜肚子太大,这已变成了高难度系数的动作。他扶着我的肚子,将我摁回马上,“好好坐。”

“你说话可要算数,记得杀我时动作利索点。”

他用额头顶着我的后脑勺,一声也不吭,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许,他是开心吧……一个不坚强的女人也会让男人如此感动吗?记得有人曾问过这么一句,我当时无法回答,现在,我可以坦然的回答:会!如果那个男人也能给你完全的自己的话,你就可以让他感动,这是平等!

第二十五章

从没设想过孩子的出生会对一个男人造成多大的影响,所以当我怀孕九个月零七天的午夜开始阵痛时,我的人间炼狱就到来了,同样博尔术的也是,他接过羊仔、马仔、牛仔,但绝对没接过自己的孩子,他在战场上无比勇敢,可此时,他绝对没任何自信单靠一人之力可以让我们母子平安,要不是疼得太厉害,我还是很有兴趣看他着急的样子,但此刻我连自己姓什么都不记得。

他不停地叫我的名字,可我只觉得烦心,咬着床单喊疼。我住进了一处汉人的房子,他请了汉人的接生婆,我没数有几个,这家伙可能觉得接生婆越多我就越安全,这理论就象带得兵越多胜算越多一样,可惜他忘了,他自己就是以少胜多的特例,人越多,反而越吵,越让人心烦。

接生婆都觉得我肚子里有两个孩子,好象还没见过这么大的肚子,我却始终觉得只有一个。

“博——尔——术!”我无意的,只是最难受的时候嘴里会这么叫,或许有减少疼痛的效果,可对他来说,这是种折磨。

古代汉家男子是不能进屋看接生的,据说晦气,所以一群接生婆推推攮攮把他弄出了屋,栓上门!

看着这些陌生的人七手八脚在面前拥挤,我觉得又怕又气,于是叫得更大声,没一会儿,木门便啪得壮烈成仁,他大跨步进来,吓坏一群女人,赶忙要赶人!

“哎呀!好象要生了!”一名产婆大叫,我却被她吓得一哆嗦。

结果他也没走成,几个女人匆匆找了帘子挂在门口,代替惨烈的木门,而这个时候,我渐渐变得专一,连身边的人都快感觉不到了,身子里有股东西在奔流,也听不见周围轰然到底叫些什么,我只知道手被他抓着,够不到东西抓,只能不停地抓他的手腕子。在最痛的时候,我仿佛都有些魂不附体,觉得灵魂飞出了身子,正俯视着自己,看着一群人围着床铺忙活。

不知道过了多久,象有一个世纪那么久,渐渐感觉不到疼痛,好象有一股东西钻出身体,整个身体像是空了,眼前也出现一系列幻景,草原、镜头、马、草、乱七八糟的脚,然后是车厢,接着是昼白的聚光灯,后来是好几只白口罩,最前面的那个医生模样的人摇头……

“哇——”婴儿的啼哭声震动着我的耳膜。

我的眼睛渐渐产生焦距,眼前一片光亮,还带着血渍的婴儿在他的大手里挣扎着。

再次睁开眼睛时,已是第三天的早晨,婴儿正在耳边啼哭着,任谁哄也没用,响亮的哭声可以证明他很健康,当然也证明他很饿。

博尔术到没在意孩子哭得多凶,一径地看着我,我猜想他已经达到了疯傻的状态,要不我睁开眼时他怎么会一副呆呆的样子?

“馨……儿!”

我撑起嘴唇干笑,得来的却是满嘴的疼痛,嘴唇都快裂开了。忽然想到之前的幻景,“博尔术……我……回不去了……”想起幻景中的前世,“我回不去了”

他抱了我的脖子,让我的眼泪渗进他的衣服里,这一次,我知道我真得只有他了。

孩子到不哭了,满屋子都是我的哭声,他反而睁着眼睛静静地躺着,虽然他的眼睛也未必能辩识得了东西。

“嗯……嗯——”他发出些奇怪的声音,连调子都谈不上。

母性被唤起,掩盖了不少悲伤,带着泪从博尔术身上抬头,看着一脸皱皮的小家伙,猛然间觉得感动得想哭。“这小子是不是有点丑?”询问身旁的博尔术,脸上还挂着眼泪,“像你比较多一点。”

博尔术见我心情转好,他的脸上也出现了些笑容,他没问我发生了什么事,也许他知道了什么,但他不问,也许他只知道我能在他身边就好,仿佛只要这样就好。

孩子唧唧歪歪地又哭起来,我伸手想去抱,却觉得全身乏力,有些头晕眼花,博尔术伸手抱了过来,放进我的怀里。

我没生过孩子,也没见过新生婴儿长什么样,以前,只有一次,幼时玩伴生了孩子,我们几个朋友本想去看看,结果一群人被哄进客厅,据说我们会带进细菌,结果等了一个月才见到,而那时,孩子已经长得白白胖胖,完全脱离了皱脸婴儿一族。

如今,我可是真正见到了新生婴儿,而且,他属于我,可以肆无忌惮地看个够。不过,这小子也太爱哭了,哭起来能震得耳朵发疼。

“博尔术——”

他观察我的眉眼,似乎在探察我的情绪是不是已经恢复了,“嗯?”

“我就生了一个吗?”

他笑,“一个!”

“那些产婆不是说那么大的肚子起码也要生两个?”

博尔术摸摸孩子的小手,“他斤十斤重!”

看看怀里的孩子,似乎也不大,但这只是没比较而已,我听说我当年出生时才不过六斤就让我妈死去火来,看来这小子是很厉害,一个人占了两个人的分量,“你确定他是我生的?”

点头。

“那我怎么还能活下来?”

产婆端了一碗热汤进来,“夫人您命真大,当时都见红了,要不是您相公在一旁帮忙,怕是……呵呵,反正您肯定是个有福气的人。”

我看看博尔术,虽然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事,不过这家伙又多了项技能——接生!

孩子在怀里大哭,耳膜产生共振,可以想象以后会有多少麻烦的事,难怪总听有些妈妈说想把孩子再塞回肚子里,才不过几分钟,我就产生了这种欲望。

产后没几天,他便奔赴战场,尽管心里难过,可也知道拦不住,既如此,就由着他翱翔吧。

大皇后孛儿帖在这期间到是来过一次,带着她跟铁木真的儿子察合台,察合台称呼博尔术为师傅,这中间的关系我不是太清楚,也就没有多掺合,索性他们来得当天,博尔术也班师回了阿勒台,他一回来,外面的事自然更不需要我操心,就连哄孩子的事他都一手揽了下来,让我有点感激涕零,实在是自己生了怪胎,堪称“草原头等哭手”,哄他是件极有挑战性的事,体力、脑力缺一不可。唯独博尔术能降住这小子,也许他也是怪胎吧,以毒攻毒,也可能是血浓于水。

孛儿帖这次来一方面想探看一下我的表现,看是否还需要她的特别注意,二是 此次西征西夏的过程中,博尔术这几名重臣对哪位王子比较看好,之余种种,连博尔术都不想掺合,我就更会不往前凑合了。

还记得博尔术当年跟铁木真讨论我时,用了“小玩意”三个字,我曾经也想过,他当年真得有把我当小玩意吧?一开始被外貌和言语所迷惑,没放下太多的感情,等真正在一起,慢慢的,有些东西变质了,就成了爱情,至于为什么会相爱,这事情很难定论,我从来不相信什么天注定之类的,假设一开始我碰上的是铁木真,搞不好时间一久,也会爱上他,爱情就是这样,等你以为可以随便掌握她时,你已经被她耍了。我想,我们的爱情也是这样吧?等我们意识到时,已经奇怪地爱得很深了。以他的聪明,不会不知道我的身份会带给他什么,我想他也无数次挣扎过,最终还是败给了伟大的腾格里,败给了我,问题是腾格里和我什么也没做,主动做什么的还都是他,所以他叫自作自受!我这么认为。

西夏苟延残喘着不停地向铁木真示好,用尽一切方法来维持边疆安稳,但这有用吗?连我都知道,当一个人只能不停地给予金钱才能保住自己时,他离毁灭也就近了。

博尔术说过他是贪得无厌的,对于战争来说,他熟悉地就像吃饭,与人争,与狼争,与一切阻碍他生存的东西争,他的世界里充满争斗,从没有停息的时刻,然而,我这里却是安静的,我想他爱我的原因就在这里吧?在我这里没有任何争斗,他可以完完全全让身心休憩,也之所以他不想让我身上沾染任何与战争有关的东西,他保护我,也在保护他自己的心。而我,之所以没有沾上战争的戾气,原因就是因为我本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已成定局的事情,根本就不需要再探索,因此我也不关心他们到底谁打了谁,谁胜谁负。

能想出这么多结论,也是因为有他的保护,我安逸地简直要遭天妒了,平时没事当然就只能想这些了,这里又没书,连史书都没有。

他待在我身边最久的一次,怕就是这次了吧?西夏之战结束,各部都回来修整,他待在阿勒台的时间久得让我惊讶。时间一多,他便会带着我骑马出去,两人一骑,不然,他来回跑都比我快。有时候我们俩一出去就是一天,等夕阳快落下时,再慢慢悠悠地晃回来,就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苦就苦了小家伙。刚刚学会爬,每次只要见我蹑手蹑脚往帐帘子那儿走,不管他在吃饭,还是打盹,会立即睁大双眼,然后大哭。可惜——对于只有声音没有眼泪的哭闹,我选择视而不见。后来他也渐渐学聪明了,不粘我,粘着博尔术,不管他在干吗,都是揪着他的领子不松手,因为只要阿爸还在,我这个阿妈自然就不能溜出去。

只有一次,我们俩带着他一起出去,因为我晚上听见狼嚎了,那声音我听得分明,是豆豆,隔了一年没见着它了,没想到他的部群迁徙到了这里。

我们选在月圆的晚上出去,小家伙非常兴奋,啊啊乱叫,像在说什么,可惜还不能成调。

月光洒满草原,深蓝色的夜空美得不像话,到了古代,我才明白为什么古人都信神佛,这种美丽的天地怎么会没有神话!

第二十六章

“啊——呀——”天地间尽是小家伙的叫声,第一次诡计得逞过于兴奋。

“把他给我吧。”伸过手,实在看不下去了,布日固德的鬃毛都快被他耗掉了。

小家伙死抓着他的袖子就是不让我抱,博尔术仰望夜空,月晕越来越大,“明天有大风。”

两人都下了马,放开缰绳,任两匹马自由游荡吃草。

何烈骑在博尔术脖子上。

风吹草低,云过月明。

“豆豆——”撑起手,我用力呼喝,在这个世界里,我想我的朋友只有它一个,我从没把它当过宠物,它不需要我喂,不需要我去保护,反而它会来保护我,都说动物通灵,我从不信,如今我还是不信,但我承认,它是特殊的,就像我是唯物主义者,却仍然怕鬼一样。

声音被风拍碎,四分五裂。我一直不懂为什么狼嚎的声音为什么会传那么远,而我的声音却这么不堪一击。

小家伙也咿呀叫起来,他觉得很好玩,博尔术一声不吭,只是站在那里。

除了风声和小家伙的声音,我得不到任何回音。

一阵风吹来,碎草叶子打在脸上,月光下一片黄晕渐渐扩大。

“啊?”小家伙咿呀着噤声,因为眼前的景象。

博尔术快走几步把我拉近他身边,眼前的黄晕越来越浓……

黄晕中间渐渐泛白,像面大镜子,镜子里还是青绿的草原。

画面像镜头一样慢慢往上推,白色的马脚,白色的马身,然后是一双白嫩的女人的脚,接着是白色的长裙,白纱一直拖到马身下……

我猛得捂住嘴巴,这个是……是真正的我!

镜头一直推到可以看见整个全身,那个曾经的我正笑得异常灿烂,身边站着马师和助理,都是一副微笑的表情。

光着脚踢了一脚马腹,白马小碎步跑出去。

看着白纱飘扬在空中,白马立起前蹄,那场面确实美丽,可是里面付出了多少辛酸大概只有马和自己才知道。

我可以感觉到博尔术抓住我胳膊的手越来越紧,他知道了吧?那是另一个我,何馨曾经属于那个世界。

白影子渐渐消失,黄晕渐渐转淡,何馨的脸也渐渐模糊……直到消失……

如果让我来解释眼前刚发生的一切,我宁愿相信带些神话色彩的,比如是上天让我跟过去到别的机会等等。也曾经看过很多科幻,用灵魂的磁场来吸引画面,超越时空的影像传送之类的,但我此刻宁愿相信这世界有鬼神,因为那代表了很多希望!

清凉的风中,没人出声,静悄悄的。

博尔术侧脸看着我,我故作镇定,对他笑,迎着月光。

小家伙的小手抓挠着我的脸颊,咿呀的叫了两声,我才发现自己哭了。

“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生活本不该这样,却又没办法改变,突然机遇来临时,又总想钻回以前的日子,却仍旧没办法回去,终于知道,人就要享受现状,总有一天,会发现自己原来也是一段抹不掉的传奇。”突然记起我的舞蹈老师说过这么一段话,如今用到我身上,真是太合适不过。

“馨儿……”

“肩膀用一下,我想大哭一场。”巴过他的肩膀,开始哭,两边都舍不得,两边都留恋,选哪一边都让人痛苦,而且还不知道要怪谁去!

学不来边哭边说话,哽咽了半天,最终还是选择了呜咽。

圆月下,一只狼蹲在高坡上,仰天长嚎!

高坡远处,我们一家三口保持着奇怪的姿势,我不知道他心理是开心还是难过,或者庆幸!

生活就是这样,当你想往东时,它往往就偏向西发展,随了愿的自然眉开眼笑,没随愿的自然会愁眉苦脸,但不随愿的或者可以尝试适应一下西边的滋味,搞不好还能找到不一样的幸福。

博尔术的世界很复杂,却也很简单,他的世界里有属于他男人的友谊,有他属于部下的忠诚,有他作为将军的威严狠厉,有他做为男人的坚持,还有他作为丈夫和情人的温柔,我不能保证我们以后不会出现问题,接受他的宠爱,接受他一切我能容忍的的东西,坚持我自己的个性,坚持我决不让步的某些事情,明确说明,我们之间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什么我会接受,什么我要坚持,我的目标不是白头到老,也不是生死相许,只是到了那一天,当我们飞向腾格里时,我们见了面会说:还好,我们还是我们。我们爱的就是最原始的彼此。

他能接受这样的我,就是因为我是我。

之后多少年,不管我们有了几个孩子,他仍然还是他,他继续协助铁木真东征西战,我们还是聚少离多,我也会老,虽然我也想尽办法来延缓。铁木真和大皇后自然对我的身份还是很在意,但不管别人怎么样,只要我们两个一直坚持,特别是他一直坚持,我们的世界也依然如固,所以有时候,男人的坚持很重要!

当然,当两人之间出现很多个小电灯炮时,生活就会很杂乱,也没什么浪漫可言,所以,我们尝试过怎么在孩子背后“偷情”,“偷时间”,到是很有意思。

阿勒台的草场有时会出现几个小鬼寻阿爸的事件,没办法,我们没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他又是抢手货,一回来,总是被孩子们围起来,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有嫉妒亲生儿女的一天,他是个温柔的阿爸,虽然连我都觉得这样会把孩子惯坏,可每当看到老大老二抱了一大堆猎物回来就没话了,有几次甚至还抱了两只小狐狸让我养,他们活捉的,我放弃,不养宠物是我的原则,这辈子我养过的只有豆豆一个,它是我的朋友,它是唯一的!

他回来时依然还是会骑马带我出去,在草原上奔驰是我的最爱,他用一生的宠爱,感谢我留在他身边,我用一生的信任和爱来回报他,我们似乎都不相信天长地久,我却想创造这个神话!

爱情是简单的,他带我去跑马,他带着满身血渍站在我面前说他饿了,想吃我做得酸奶酪,他抱着女儿说像我,他作战时从来不给我带信,因为我说过没消息就是好消息,他获得了更多的封地,却只会跟我讲,以后可以到哪里牧羊。当我们开始变老时,当铁木真过世后,他脱下了一身战甲说:好了,我们现在可以做我们想做的事了。那一刻,我感谢腾格里,他送了我这么一份大礼。他把他最好的儿子送给了我,他让我相信这世上真得还有天长地久,真得有只属于两个人的爱情。

我们的故事并不很出彩,也没有什么激烈的争抢场面,爱一个人,就是爱一个人,不会出现第三个、第四个……虽然我开始也怀疑过,但他的坦荡让我每次想起来就觉得脸热,能做得,不能做得我都经历了,这一生我做不成女强人,做不成圣母,更没有太多的坚持,几乎可以说,在很多方面都是毫无建树,但我只是平凡人,我也只能做些平凡的事。传奇?那是我自己的想法。

茫茫草原……

草亦木,木上苍,挥鞭响铃,一驾游荡,念今生奇幻共汝,守天长地久与吾。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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