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805000000005

第5章 朱某诉某金矿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洵熙

案情简介

被告浙江省某金矿有限公司的前身为浙江省某金矿,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1995年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管理。原告朱某某于1985年至1998年在被告单位工作,在此期间,被告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支付原告劳动工资的义务,同时,被告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在提高定级工资、固定工资转效益增资、提高起级工资标准、实施效益工资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中,均按规定对原告的工资予以增资、晋级。1998年8月原告自愿与被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获得安置费2500元/年。

1988年,被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中“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精神,并经浙江省劳动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实行“每两黄金工资含量包干办法”的工资分配制度;1993年经浙江省改革工资制度领导小组企业办公室批复同意,被告的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同时核定挂钩的工资总额基数;1994年至1995年实行工资同实现税利挂钩浮动办法;1996年至1998年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基数的办法,并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等部门关于“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后,使用效益工资要适当留有结余,以丰补歉”的文件精神,从1988年起实行结余工资制度,并至1998年底累计结余工资数为2024.49万元(至今仍实行该结余工资制度)。

2005年11月,被告意将从1988年至2004年以来实行工效挂钩期间的部分结余工资再进行分配。分配方案规定,分配对象为2005年11月20日仍登记在册的职工,包括1988年之后的离退休、退养、病退人员。因原告已于1998年8月与被告解除了劳动合同,故不在分配对象之列。原告对此有异议,与被告交涉未果后,即于2006年3月27日向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应得的1988年至1998年工作期间被克扣7%的结余工资,并赔偿原告应得结余工资25%的赔偿金。

争议焦点

1.结余工资的性质和所有权归属。

2.企业提留结余工资是否属克扣职工工资行为。

3.已离开企业的职工是否有权要求分配在职期间的结余工资。

审理判决

原告诉请理由:

原告认为所谓的结余工资是从原职工的劳动工资中按照7%的比例克扣的,其性质是职工的劳动报酬。原告从1988年开始到1998年解除劳动合同,共被被告克扣了十年零八个月。被告未将上述情况告知原告,原告也从未表示过同意。被告的上述行为不但侵占了原告的劳动报酬,而且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现被告将属于1988年起全体职工被克扣的劳动报酬作为结余工资发放给在册的职工,对原本属于原告和其他原职工的结余工资却拒不发给,其行为显然违法,显失社会公平原则,侵犯了原告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被告辩称:

1.答辩人已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切实履行了工资支付义务。原告诉称答辩人克扣其在1988年至1998年工作期间7%结余工资,缺乏事实和法_律依据。

2.答辩人在相关部门核准的企业工资总额基数中适当提留的做法,有充分的法律依据。适当提留不是克扣职12212资行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依法享有工资、奖金分配权,从工资总额基数适当提留是国有企业行使工资、奖金分配权的具体体现,也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实现工资分配制度时应尽的法律义务。“适当留有结余,以丰补歉”,从工资总额基数中适当提留是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确立的一项工资分配原则,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遵守。

3.企业从工资总额基数中适当提留没有侵犯职工包括获取劳动报酬权利在内的任何权利。原告作为被告单位原职工有权按照劳动合同获取工资。而确定原告工资的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及企业的工资制度。职工无权要求分配企业财产,无权要求分配企业利润,企业是否侵犯职工的工资分配权,主要看企业有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有没有违反企业工资分配制度。被告按照劳动合同等发放原告的工资,已履行了支付工资的义务,没有侵犯原告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原、被告双方分别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被告系国有独资企业。在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财政部门通常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人数,按年度或按一定时间段核定企业的工资总额,企业按核定数额所提取的工资额通常多于实际发放给职工的工资额,其多于部分就是所谓的结余工资。1989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工资与经济效益基数和比例核定效益工资;使用效益工资时要适当留有结余,以丰补歉。1991年,劳动部《关于进一步搞好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的意见》中关于“企业内部工资分配要留有余地,以丰补歉,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规定又进一步对这一问题作了说明。因此,被告浙江省某金矿有限公司实行结余工资制度和提留结余工资的制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是合法的;企业法人的法律制度决定了企业法人对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企业法人发放的工资是从企业的财产中提取的,工资在发放给职工之前,属于企业财产。被告属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财产性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二条第二款有明确规定,即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由此可见,国有企业所提取的工资包括结余工资在未发放给职工之前,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但如何使用和分配该结余工资应由该国有企业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进行。故原告主张国家财产即结余工资的分配权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企业当期所提取的工资并不当然是当期发放的工资,结余工资和企业的生产效益挂钩,但不和职工当期应发工资挂钩。因此,结余工资并非职工共有的财产,且原告在职期间被告已按规定足额发放了工资,不存在对原告在劳动期间拖欠、克扣其应发工资的情形。

同类推荐
  • 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以及与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内容进行宣讲和普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编辑的一套系列丛书。该套丛书由一系列法律释义组成。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部分参与立法的同志编著。该丛书坚持以准确地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内容为最基本要求,在每部法律释义中努力做到观点的权威性和内容解释的准确性。对于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修正后的婚姻法对1980年婚姻法作了若干重要的补充和修改。
  • 农民打官司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打官司法律案例精讲

    本书精选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纠纷案例25个,从案情回放、审理结果、法理评说、自我运用、法律依据等5方面,剖析打官司的主要过程,传授应用技巧。通过学习,读者可以掌握打官司的关键程序和环节,会写常用状纸和文书,实现边学边用。说法与操作并重是本书特色,拥有它就是把法律顾问请回家。本书可供广大农民朋友、打工者和农村基层干部阅读,也可供一切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人借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者和法律工作者亦可参考。
  • 农民经商理财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经商理财法律案例精讲

    本书主要立足于农民如何依法从事经营活动,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及链接最新法律,介绍相关法律知识,让农民群众从一个个鲜活、真实的法律案例中学懂法、会用法。全书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司设立、经营纠纷案例,介绍农民开办公司可能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第二部分是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经营纠纷案例,针对个体工商户及合伙企业设立及经营会遇到与公司不同的法律问题;第三部分是经商税费纠纷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介绍农民如何避免经商理财过程中的税费纠纷;第四部分是合同纠纷案例,该部分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让农民学会如何签订、履行合同;第五部分是防范投资风险案例,目的是教农民学会防范投资风险。
热门推荐
  • 甜蜜再恋:老婆乖乖让我爱

    甜蜜再恋:老婆乖乖让我爱

    有一种情,叫相依为命,沁人心脾。有一种爱情,只要一秒就到一生。爱的那么真,付出一切守护的女孩,却因为那狗血的原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远离自己,明知道她一定比自己还痛苦,可是当他听见她要和朋友结婚的消息还是将心中所有的怒火烧像她,责怪,辱骂,恨意,爱意交织。
  • 大摆渡

    大摆渡

    一名小道士跟着灵魂摆渡人在现代都市,遇到的各种灵异事件。
  • 夏小暖寻梦纪

    夏小暖寻梦纪

    夏小暖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而梦中的一切都成为了现实:爸爸莫明失踪;学校竟有穿越之门;她竟然会魔法。而夏小暖苦苦等待能把生活变回原样的梦,竟被偷走了……
  • 重生之纨绔的冷情妻

    重生之纨绔的冷情妻

    他第一次见到她时,勾起一抹笑。心想:这么绝色的软妹子,怎么这么暴力!她第一次见到他时,皱眉。心想:敢对她笑的这么轻佻,找死。他搂着她躺在床上望着她,满眼宠溺说:原来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收了你,省的你在去祸害别人!她满眼柔情说:原来我会重生是因为上辈子你没来,所以老天让我们在这辈子相遇了。对所有人都满心无视的他,却把她放在了心上。对所有人都面无表情的她,却对他勾起了唇。
  • 我为生死簿

    我为生死簿

    阎王叫你三更死,你不死也得死;生辰八字刻于簿,刻了想改也改不了。一本簿子重生为杀手,却为情犯下重罪,篡改生死。
  • 我为谁而活

    我为谁而活

    她,被亲人骗,最后知道结局。重生一世看破红尘,却又陷入重生迷局,究竟是真实,亦或是梦境。这一世为自己而活。
  • 邓天君玄灵八门报应内旨

    邓天君玄灵八门报应内旨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天机神相

    天机神相

    从我刚懂事开始,我的爷爷就对我说:“阿杰,我已经推算过了,你将是神秘学的一代宗师。你将会把神秘学发扬光大,从今天开始,爷爷便把毕生所学,麻衣相术、八字预测术、画符术、捉鬼术、奇门遁甲术、风水术等等,统统传授给你,你将会成为神秘学里面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代天才人物!”
  • 血蔷薇与勇者

    血蔷薇与勇者

    “抱歉,普通的武器杀不死我,因为我是恶魔。”黑发红眸的炎魔少女缓缓地拔出插进胸口的长剑,如是说道。承载灵魂的冥河发生了一次变动,平凡的高中生死后莫名奇妙的被卷入了残酷的深渊之中。乌黑的秀发垂落在脖颈间,头上长着一对精致而小巧的角。迷离的血瞳中似乎蕴含着不为人知的哀伤。她是何存在?是人类?还是恶魔?她的宿命又是什么?『只要一次就好,让我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内心彷徨的少女楠楠自语道。。
  • 沉重的父爱

    沉重的父爱

    《沉重的父爱/冰心儿童图书奖获奖作品》编著者邢庆杰。《沉重的父爱/冰心儿童图书奖获奖作品》是冰心儿童图书奖获奖作品,为配合青少年素质教育,为青少年量身定制的小小说作品,既是青少年认知社会的窗口、丰富阅历的捷径,又堪称写作素材的宝典。《沉重的父爱/冰心儿童图书奖获奖作品》所选作品多为国内知名作家的精品力作,具有强劲的文学感染力;作品遴选注重情节感人,注重人文关怀阅读效果的同时,更注重其价值取向,旨在引导青少年全面、客观地认识社会,开阔视野和胸怀,提高综合素质,进而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