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漆黑。
原本的细雨早已停下,夏日雨后独有的清新草香充斥了林陌的鼻腔,他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一张白色卡片,借着路边昏黄的灯光使劲瞅了瞅。
“林……陌,男,24岁。这,是我么?”
他伸出右手,摸了摸鼻头,思考起有关我是谁这个相当哲学的问题。
“不对啊,我记得我明明长得跟吴彦祖一模一样,怎么这张身份证上面的人长相只是略显清秀?对了,吴彦祖是谁?”他自言自语说道,显然不会有人回答他这个问题。
“神经病……”
一个踏着缺了一个角的拖鞋,手提酒瓶,浑身酒骚味的中年大肚子大叔一摇一摆的走过林陌的身边,不屑的瞧了他一眼,朝地下呸了一口说道。
被骂神经病不可怕,被神经病骂神经病才可怕。
林陌此时深深的体会到了这种屈辱的感受,他不甘示弱,朝着大叔叫道。
“哎,慢着慢着,你说谁神经病呢?哪家的精神病没关好乱放出来咬人啊,哎!你别走,我告诉,我俩这事还没完,要不是我刚失忆了,我早就冲过去打你了……”
然而酒鬼大叔毫不介意的朝他飒然一笑,一边走一边口中大唱:“仰天大笑出门去,无人知是荔枝来。男人四十一枝花,我花开后百花杀!哈哈哈……”
“哪来的脑残,再吵吵老子下去抽你信不?”
居民楼上传来一道怒喝,大叔的背影瞬间佝偻了一倍,颤颤巍巍的走了。
“都是江湖儿女啊……”林陌感叹道,转而遗憾的朝着大叔离去的背影叫嚷了一会儿,一股寂寥冷清的意味突然充斥在他的心头。
“今天这风可真大,好冷……”
他紧了紧身上湿透了的衣服,却更加冰冷了。
怎么办,从地上一觉醒来,除了从身份证上知道自己叫林陌之外其他什么都忘记了。现在去哪儿?又能做什么,天下之大何处是家?
对了,有困难,找民警!
林陌的脑海中突然又窜出一个新鲜词语,他恍然大悟的一拍手掌,恨不得立刻撒着欢跑去找民警同志解决问题。
他一脚深一脚浅的沿着路边走过一家又一家商铺,渴望的站在蛋糕店外隔着华贵的橱窗望着里面摆放的精美蛋糕,仿佛隔着玻璃都能闻到那股醇香。
过不多久,他终于看见前方一块蓝白色招牌上写着警卫岗亭两个字,瞬间像是抓住了救命草一般小跑着奔去。
“哎!雯雯你别多想,我真的在值班,你不信你自己来看。”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在跟老海他们鬼混,我是这种人么?我多好一小青年,你别污蔑我。”
“哎,上次?上次那是有原因的嘛,对吧,等等,你先别挂,哎,雯雯,雯……”
林陌刚走到岗亭门口,就听得里面传来一个年轻人打电话的声音,他小心的伸出手,在门口敲了三下。
“谁啊?真是的,正烦着呢又来人。”
岗亭里面传来一个烦躁的声音,啪嗒一声,岗亭的门突然被打开,露出一个穿着制服的年轻小民警,一脸的郁闷看着同样一脸郁闷的林陌。
“进来吧。”
他朝林陌说了一声,转身回了岗亭,一屁股坐到椅子上,摆弄起自己的手机,思考着要不要发个短信给雯雯。
“民警同志,我有困难。”
林陌端端正正的坐在小民警的面前的板凳上,像三年级小学生上课回答问题一般一板一眼的说道。
“走进来的都有困难,不止你一个。”
小民警头都没抬,啪啪啪的在手机上打字。
“不,民警同志,我这个困难,它比较困难。”
林陌一字一句的道。
“那你就把你这个比较困难的困难,原原本本的说一说。”
“是这样的,民警同志我失忆了。”
“哦,失忆了,那没办法了,找心理医生吧。”
林陌挠了挠头:“找心理医生?有用吗,不是有困难,找民警吗?”
小民警正写到重要部分,以一种深邃的眼神牢牢的盯着手机屏幕,似乎从里面看见了恋人那张宜喜宜嗔的脸庞。漫不经心的开口回答道:“当然了,心理医生管这个的,咱们民警不管这个,专业要对口嘛。”
“那,找心理医生,要钱吗?”林陌小心的开口问道,囊中比较羞涩的人在涉及到钱的时候都比较敏感。
“废话,当然要钱了,大概三万到三千万不等吧。”
小民警不耐烦的道,想着前些年老子住院差点没把老婆本住掉。
良久,他终于修改好了一篇深刻反省,保证痛改前非,文笔华丽语言真诚的短信,发送给了自己的女朋友。
“呼,总算弄好了,对了,你刚刚说你有什么困难?”
小民警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抬起头来问道。
夏日和风,卷起一张白色的报纸从敞开的岗亭门外飘过,他的面前空无一人。
“人呢?什么,我刚刚跟他说什么?!!”
小民警唰的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朝着门外跑去,左看右看,冰冷的大街上却始终空无一人。
“这下完了……”
小民警使劲拍了拍自己的额头,祈祷着刚刚失忆的哥们顺便把跟自己的对话继续失忆掉,再回来找自己一次。
失忆这种东西,一次就很难受了,第二次简直无法接受,林陌当然无法接受。
他坐在空荡荡的公园长凳上,思考着找回记忆的问题。
“想要找回记忆,要找心理医生,找医生要钱,我没钱,要找回记忆才有可能有钱,但我又要找回记忆才有钱。”
林陌发现自从失忆后,自己思考问题的方式都如此有水平,相当的文艺小清新,一般人可能都看不懂,可称为林氏驳论。
没钱,怎么办?
还记得有个伟人说过:没钱,抢他娘的!
这个伟人是谁,好像叫爱因斯坦·特斯拉来着。算了,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目前看来这是自己唯一能走的比较简单的路了。
古时候的人被逼的活不下去了就占山为王,作威作福,今日我林陌也占公园为王,左抱幼儿园萝莉,右搂敬老院熟女,也算人生一大快事!
林陌眼前仿佛出现了喷着香气的烤鸭,发着油光的肉块。
还有那皮肤白皙的欧美大长腿,结实挺翘的屁股,而自己躺在夏威夷的沙滩长椅上,从身边环绕的美女手中取过一杯八七年的芬达,一饮而下,再哈哈感叹几句珍惜世界和平云云。
说干就干,今天的你平平无庸,明天的你纳斯达克敲钟。
林陌决定抛开自己失忆的事实,为了美好的明天奋斗。
恩,既然是作案……创业的话,需要工具。林陌对这一点有很深的见解,正所谓刀壮耸人胆。你要是不搞点专业的刀具,不仅无法平平安安顺利成功,严重的甚至会被同行所看不起,从而无法踏上正轨。
林陌翻遍了浑身上下的口袋,终于从大腿内侧绑着的小包里取出一把散发着黝黑精光,一看就卖相十分不凡,可削铁如泥的——铅笔刀?
他呆呆的将铅笔刀来来回回翻看了十几遍,终于下了一个肯定的结论。
这把铅笔刀,应当是可以做到削铅笔如泥的。
好吧,有总好过没有。老子连记忆都没有,还怕失去什么?
林陌现在思考问题相当飘逸,洒脱一笑就将铅笔刀揣进怀里,蹲在公园的长凳上眯缝着眼睛,看每一个过路人都像受害人。
“神经病……”
这是第十三个路人对他下的结论。
“你啊?”
林陌第十三次开口反讽。
“哎,不行啊。怎么现在的路人每个都五大三粗,一看就是精通搏击,我都不敢贸然上前,搞不好就被反撩到警局,要是遇见刚刚的民警同志就尴尬了,毕竟人家对我还挺好的,给我出了一条挺靠谱的建议。”
林陌十分不满的目送一名穿着小学校服,肌肉高高鼓起,满脸横肉的小学生离开,无聊的掏出铅笔刀削起自己的手指甲。
“踏踏踏……”
正当他百无聊赖之际,一道清脆的高跟鞋与青石板地面磕碰的声音骤然回荡在他的耳边。
林陌抬起头,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鲜红色的女士高跟鞋,从那艳丽优雅的造型中,林陌甚至能够想象出它主人的百般媚态。
他清了清嗓子,知道生意上门了。
“抢,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