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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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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拿来这张羊皮卷的目的,显然是为了辨别自己是不是神灵,或者是圣人。

林修微微一笑,随手拿起地上的树枝,便在地上画出了十几个不同的象形文字。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只要稍微动点脑筋,这并不是什么难事。

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文字一出,人类从此由蛮荒岁月转向文明生活。

老人大惊,此刻他就算再不开化,也明白了林修果然不是凡人,于是立刻战战兢兢跪在地上磕头,要不是林修去扶,他估计得磕出血才肯罢休。

但无论林修怎么试着询问,却也得不到心中想要的答案,老人显然也不知道这张羊皮上的象形文字是什么一回事,只知道那是部落里最珍贵的宝贝。

林修的地位瞬间被提升了好几个档次,这回部落里的人看见他不仅是崇拜,更多的是带着敬畏眼神。

老人虽然认得几个象形文字,却也仅仅是好认的那几个而已,所以他很是费劲地解释了一个多小时,林修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他希望能让自己教给部落里的原始人认字!

文字是人类的知识传递,文字是思想最重要的载体,显然,老人已经意识到了文字的重要性;从这点上来说,他已经算是个不简单的人物。

林修点点头,又摇摇头,心中很是矛盾。

一方面,教他们认字,肯定会是个了不起的成就;但另一方面,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十分之难。

林修自认为,自己除了二十六个英文字母能背全,其他任何一种文字,都不能完全记下来,包括汉字。

汉字太多了,汉字是语素文字,总数非常庞大。汉字总共有多少字?到目前为止,恐怕没人能够答得上来精确的数字,更没有人说自己能全部认完。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个原始部落里的人,明显是属于汉字文化系,也就是说,在地球上,他们就是华夏的老祖宗,所以教授他们英文,显然是行不通的。

而且林修也不愿意教他们英文,那多扯淡啊!

还有个问题,教授文字,并不是只要让他们知道这个字的读音而已,是要让他们懂得这个字的意思,并且能灵活运用。

林修不知道这群原始人的智商如何,人类进化起源于类人猿,从灵长类经过漫长的进化过程一步一步发展而来。经历了猿人类、原始人类、智人类、现代类四个阶段。

他们应该是属于智人类,介于早期智人和晚期智人之间,会制作一些简单的工具,懂得遮羞,但尚未发明火,更不会记事,不懂伦理道德。

进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林修自认为自己没有那么厉害的能力可以使他们加速几百倍进化,只能尽力而已。

但这自己死后重生,本来就是不符合科学的事实,更别说头顶上的两个太阳了。

来到部落的第三天,林修充当起了老师的角色,更确切地说是圣人,神灵!

老人安排那个男性首领,给林修另外搭建了一间“房子”,勉强能挡风避雨,并且不用劳作,这已经是极高的待遇了。

就连男性首领自己,也是就地而眠,每天都要进森林里捕猎。

上课就安排在这屋里,本来林修是想批量制造,但效果却非常不好,他发现这帮原始人还真是得了多动症,只要多人聚集在一起,基本就不能静下来。

于是林修放弃了这个想法,决定单个地进行重点培训,第一个徒弟,当然就是那老人。

老人的智商应该达到了一个不错的高度,林修画出的大部分象形文字,他都能知道一点,要知道这可是林修自创的象形文字,并非正版!

不过,也许正版的就是这样呢!林修觉得自己的想象力还是挺丰富的,能想出这么多字,算了下起码也有一百多个,这个上课的过程,不但学生累,自己也很累。

比如吃东西的吃,林修就想了半天,这个字是极其常用的,人类几乎每隔几个小时都能用到,而且很容易表达出一丝。

林修先是画了一个圈,代替那个口字,然后又画了个简单的人,代替自己,下面是个象形的嘴巴,代替乙字,就这样吃字出来了。

不但是文字,林修的野心在教授过程中慢慢地膨胀起来,既然自己可以教他们写字认字,那么干脆连语言也一起教了吧,这样沟通起来就更加不是问题了。

有了文字当先,其实语言并不是很难的问题,这些原始人看起来就像是地球的东亚人,再加上象形文字和汉字都为语素文字,所以老人很快就能读出每个字的读音,并能和字对上号。

时间不知不觉地就过了半个多月,林修没有想到自己的工作量是如此的大,这段时间里,自己教授了老人将近200个常用字,其中有大半是自己发明出来的!

他基本上已经可以算是出师了,甚至可以将文字连成简单的语句,虽然是断断续续的,但林修起码能和他简单沟通。

“吃,神。”老人尊敬地端上几个瓜果,和兔子肉。

林修点点头,很是郁闷地说:“我不吃那个。”

所谓兔子肉,听起来很鲜美,但其实并非如此,因为这里没有火!所以都是吃生肉,本来这种可爱的小动物林修就不忍心吃,生吃更加是噩梦。

但林修也不是没有想过办法,比如传说中的钻木取火。

但试过几十次之后,林修便彻底绝望了,什么鸟,这根本就不可能办到!

几乎每个人都听说过钻木取火对于人类的意义,但事实是绝大多数的人都只是知道这个词而已,一辈子也见不到一次,就别说自己实验了。

老人很快便发现了林修这个奇怪的举动,毕竟在这个时代是没有什么隐私可言的,所以他旁观了几次之后,便也跟着实验起来了。

在他看来,林修就是神,神在做的事,他也必须得做!

老人不知道火是什么,在一个下大雨的晚上,林修指着天上的雷电,含糊不清地解释了火的意思,也没管他听没听懂。

老人加入进来,也带了几个青年男子,这几个现在已经变成了他的学生,林修当然没有时间一个个地去教,所以第一个徒弟选择老人,也是早就想好了的。

有了这些生力军,林修觉得自己怎么也不能放弃,于是又动起脑筋来。

这些原始人的体力和耐力,以及爆发力,真是自己不能比的,林修终于在一个无聊的夜晚看到了希望,竟然真的有人钻出了火星!

林修认为自己绝对没有烟花,那是火星,虽然只是一点点,只是一瞬间,但足以证明钻木取火不仅仅是传说而已!

没文化真可怕,林修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那个火星只是持续了大概半秒钟时间,根本就留不下来。

很多人可能以为钻木取火就是直接钻出火苗来,但估计这很难行得通,林修认为,自己需要一个引火物,就是要抓住火星出现那个瞬间,点燃希望之火!

看着被钻出来的木屑,林修笑了,一个想法已经在心里有了雏形。

首先得准备一个干燥的木板,这不是什么难事,找那些干枯的大树枝,用石头削个平面出来。

在木板靠近边缘的位置,挖个钻坑,钻坑旁边还必须挖个槽子,这就是引火槽,引火槽里放一些已经刮好的木屑,做引火之用。

只要能钻出火星,掉到这些木屑上,那么生火就成功了一半。

把引火物铺在槽的下面,这就可以开始钻了,得有思想准备,这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非常的累人,有时候努力了很久却连个屁也没有。

之所以最后能有火星,就是靠不断的摩擦一点一点的积攒热量,要是中间停顿,或者钻杆总是离开钻坑暴露在空气中,肯定会浪费不少的热量,甚至于需要从头再来。

另外,林修觉得自己也选错了时间,既然是要靠热量起火,那么这事肯定不能在晚上做,这个世界不是有两个太阳吗,如此好的基础条件不利用太可惜了。

老人对于林修要全部青壮年一起钻木取火还是颇有异议的,因为他觉得捕猎填饱肚子才是天大的事,不过他也没有反对。

热热闹闹的取火大会召开了,林修坐在所有人的中间,眼睛一下也不敢眨,因为指不定什么时候火星就冒出来了。就算点燃了槽下面的木屑,还必须用那丁点的火种来点燃准备好的枯树枝。

他们不懂得火的意义,甚至身为火是不祥之物,比如打雷闪电之时,这些原始人都会非常害怕,他们认为这是天神降下的灾难。

林修可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口舌之欲,火绝对是人类进化的关键所在!

在地球上,人类最开始是使用自然火,而后想到的自己生火;在这里,如果没有自己,他们恐怕永远都不会与火有关。

人类对火的认识、使用和掌握,是人类认识自然,并利用自然来改善生产和生活的第一次实践。火的应用,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能够见证这个伟大的时刻,林修非常简直激动到不行!(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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