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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使唤

“谁管你下次咋样?”紫苏白了他一眼,转身就走了,去晾晒野菊、花去了。

端王追了上去:“今晚,我想吃你亲手做的黄焖麂子肉,不知你可否为我下一次厨?”

“行,就看在你是英雄的份上,就为你下一次厨!”紫苏头也不抬,自顾自的晾晒着金黄色的野菊、花。

也罢,这辈子,就为他下一次厨吧!或许,从今往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她虽然不能答应嫁给他,然而她还是想要为他做点什么,不然的话,这辈子或许她会留下遗憾。

不能跟他在一起,对于她来说,这本身就是最大的遗憾。然而,为了可以过上平淡而幸福的小日子,她不能妥协,也不想妥协。

端王满意的点点头:“谢谢啦!”

她愿意做就好,做过一次,自然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这一辈子都会时不时的,为他下厨做一两道好菜。这也就意味着,他可以拥有她,可以跟她携手白头。

晚饭,异常的丰盛,一共有十个热菜六个小菜。其中,紫苏亲手做了三道拿手好菜。

端王吃得很尽兴,很开心,对饭菜的美味赞不绝口。吃过这么美味的饭菜,他对紫苏更加势在必得,更加的喜欢和赞赏。

这么聪慧睿智,又这么坚强善良的姑娘,这辈子如果他错过了,那么绝对是他今生最大的遗憾。为了这么一个天下无双的好姑娘,哪怕这辈子不纳妾,就她这么一个女人,他也是心甘情意的!

古语说的好,宁缺毋滥。好女人,有一个,其实就足够了!不够好的女人,不能心灵相通的女人,即便有一大堆,也会让人的心里无比的空虚。

第二天,端王不顾紫苏的白眼,依然留在了草堂。紫苏去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紫苏生气了,就塞了一把锄头给端王:“好,既然这样,那么你就帮我收红薯吧!”

如今,正是红薯收获的季节。芭蕉园里,有一半的地,都种了红薯。今天,才开始收呢!正是农忙的时节,短工不好找,紫苏只好带着香梨和樱桃,以及树根几个,还有沈来辉和罗建明,一起下地收红薯。

端王一愣,继而哈哈大笑了起来:“好,我知道了,我会好好干的!”又对自己的几个侍卫道:“你们也去找把锄头,帮忙收红薯吧!”

他一共带了十个侍卫来,留下了三个侍卫在小石潭,保护余氏和上官毅的。因为如此,紫苏才敢把大部分的人都带走,只余下娘亲和弟弟,还有小泥巴以及潘康在家里。

侍卫队长连忙跟李大娘讨要锄头:“大娘,也请给我们几把锄头吧!”

李大娘看了看紫苏,见她点头,这才笑着应下。

芭蕉园里备用的锄头还有十来把,原本是给短工准备的,然而短工今天只请到了两个,农具房里锄头有的是。

端王跟在紫苏的身边,观察了一下她是如何挖红薯的,很快就找到了要领,也一板一眼的开始挖红薯。紫苏见他做得很不错,挖十来下,才会伤到一两个红薯,就放心的去割红薯藤去了。

一大片的红薯地,得先把红薯藤从根部割掉,才好挖红薯。

端王紧跟着紫苏的步伐,紫苏割哪里的红薯藤,他就挖哪里的红薯。他的动作很利索,基本上紫苏割到哪里,他差不多就会挖到哪里。

割完两垄地,紫苏直起腰身,由衷的赞许道:“嗯,很不错,如果你不当王爷了,做个农民的话,应该也饿不着你!”

得了夸奖,端王不禁跟个小孩一样,咧嘴笑了:“那是,我是谁?我可是天下第一聪明人!”

紫苏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瞧你这得意的样子,给点阳光就灿烂,给你三分颜色你就想要开染坊!”

上官沐风回到小石潭,听说端王被紫苏叫去地里挖红薯,不禁大吃一惊。

这孩子的胆子,可真大啊!端王是谁?那可是皇上的心头肉,在皇上的心里,可是把端王当做嫡亲的儿子来看待的。而且,绝对是那个最疼爱的!

要是让皇上知道了,他那么心疼的侄儿,竟然被紫苏如此的使唤,皇上的心里会怎么想呢?也不知道,会不会生紫苏的气,或者生他这个做爹的气?

上官沐风的心里很是忐忑难安。

余氏:“这也不能怪紫苏,是端王整天都跟着紫苏,紫苏去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把紫苏给惹火了。于是,紫苏才这样使唤他的!”

上官沐风:“唉,话虽如此,然而这孩子的胆子,也确实太大了一点!”

沐浴更衣,吃过饭之后,上官沐风就赶紧去了芭蕉园。潘康给他带路。

一路上,上官沐风问起紫苏以及五里坪的事情,潘康都很老实的,一五一十的讲给他听。潘康的描述形象生动,又带着由衷的敬意,听得上官沐风满心的欢喜。

他的女儿紫苏,越来越值得他骄傲和自豪了!

唉,这么优秀的女儿,也只有端王这样出色的男儿,才能降得住她。也只有端王这样品性高洁的男人,才能让紫苏真心的爱慕。可是,这孩子不想嫁给皇族的人,也不想嫁给外貌太出众的人。如果萧皓不是端王,如果萧皓的外貌差一点,那该有多好!

说实话,对于萧皓这个年轻的元帅,上官沐风是打心底里心服口服的。这么好的英雄男儿,如果女儿都不选择的话,他真心的觉得,非常的惋惜。

不过,女儿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

唉,人生在世,难以十全十美啊!

来到芭蕉园,亲眼看到端王在卖力的挖红薯,一身华丽的衣服弄得脏兮兮的。上官沐风不禁又好气又好笑,连忙快步走了过去:“王爷,快快停手,跟末将回家去好好歇一歇!”

端王闻声,停下了手中挖红薯的动作,站直了腰身,笑看着上官沐风:“上官将军回来了啊,一路还顺利吧?”

上官沐风:“顺利,那么多将士护送,没有人敢打末将的主意!王爷,赶紧跟末将去歇一歇吧!”

端王:“没有关系,紫苏都能干的活儿,我也能干!将军一路辛苦了,你自己先回去吧!紫苏说,这红薯得赶在霜降前挖回家,不然的话,就不耐放了!”

上官沐风:“你别听她的,家里又不缺那几个钱,她可以花钱去雇短工嘛!”

紫苏听到这里,也走了过去,亲热的叫了一声:“爹爹,你回来了!”

上官沐风瞪了女儿一眼,责怪的道:“你瞧瞧你,王爷是多么金贵的人,你怎么可以使唤王爷挖红薯呢?这活儿,是王爷应该做的么?”

紫苏不服气的道:“是他自己愿意的,我又没有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再说了,他上战场都可以,怎么就不能挖红薯?上战场,那是多么劳累多么危险的事情,挖红薯跟上战场一比,简直是小菜一碟!”

上官沐风再次瞪眼,压低了声音,不过却严厉了几分:“你看看你,这像什么样?王爷是你可以使唤的?要是让陛下知道了,看你有什么好果子吃?王爷你都敢使唤,好大的胆子!”

紫苏俏皮的对父亲做了个鬼脸:“我才不怕呢,皇上可是千百年来难得的明君,他才不会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给女儿治罪。再说了,这分明是王爷自己愿意干的,我又没有强迫他!退一万步说,他是王爷,我还是郡主呢!我都能干的活儿,他为啥就干不得?”

上官沐风一听,顿时被气笑了:“你还敢犟嘴?你这郡主,能跟端亲王相比么?”

紫苏:“怎么就不能?都一样是陛下御封的,只不过亲王比郡主大一些而已,也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啊!难道,他生下来就是王爷不成?还不是长大之后,皇上才敕封的!”

“你这孩子,看来今天不打你,你就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上官沐风生气了,扬起了右手,就要去打紫苏。

紫苏连忙跳开一丈之外:“上官将军,我可是郡主,你一个小小的将军,竟然打郡主,这可是以下犯上!”

上官沐风:“我可是你爹,是你亲爹!我就打你了,打了你,你也得乖乖的受着!不然,你还去皇上跟前告状啊?”

紫苏忍不住“扑哧”一声的笑了:“爹爹啊,女儿我可不是逆来顺受的人,我又没有做错事情,你要打我,我是不会乖乖的站着等你来打的!你想要打我,就来追我啊,追着我满地的跑,我就让你打几下!”

“你,你这个野丫头!让我满地的追着你跑?这像什么样?这传扬出去了,我堂堂护国将军的脸面,到底还要不要了?”上官沐风也被她给气乐了。

端王看着二人斗嘴,不禁很是羡慕。

他的父亲在他年幼的时候就去世了,在他成长的岁月里,他其实很希望可以有个父亲在自己做错事的时候,骂骂自己,甚至是打打自己。看着紫苏父女俩斗嘴,他很是羡慕,一时之间,都忘了要劝架。

直到此时,他才忽然回过神来,连忙笑着给二人打圆场:“好了,将军啊,确实是我自己愿意的,你就不要责怪紫苏了。挖红薯的活儿,其实挺有意思的,一锄头下去,看着有那么多的红薯从里出来,这种收获的喜悦,只有在劳动中才能体会到!”

紫苏在心里暗自嘀咕:哼!算你识相!

上官沐风没有办法,只好也挽起袖子,跟随在端王的后面,把挖好的红薯捡进篓筐里。一边捡红薯,一边跟端王说话,就西北军营的事情,做了一番讨论。

紫苏四下里看看,这才放下心来。

也罢,反正这块红薯地里,除了端王的七个侍卫之外,也就只有香梨和樱桃了。而这些人,都是十分可靠,即便端王和父亲的谈话被听了去,也是没有关系的。

芭蕉园里一共种了五十亩地的红薯,端王在小石潭住了十天,就挖了十天的红薯。直到这一天,皇上派人来宣召他进宫去,他这才跟小石潭的人告辞。

这一次,在他临走之前,紫苏送了他三十根完全黄了的芭蕉,三十根黄了九成的芭蕉,五十根黄了七成的芭蕉。另外,又送了他一大包的红薯干和红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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