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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番外31

紫苏点头:“要不,大姐做主,给你分家可好?”

余晗摇摇头:“大姐,如果嘉和郡主不好,我也可以提出分家。可是,问题是她其实还不错,我若是提出分家的话,肯定会给父亲和祖母都带去不小的压力。我看还是算了,我就去几年外任,等我再回到京城,就可以成亲了。成亲之后再分家,也好说一点。”

紫苏就忍不住叹了口气,明面上嘉和郡主虽然对余晗不错,然而实际上,还是没有多少真心真意。多半的,都是面子情,是为了做给余哲看的。一个人对自己是否真心真意,余晗那么聪明的孩子,自然是有感觉的。

“其实,你如今也不小了,可以成亲了!”紫苏就道。

余晗:“大姐,如今我还没有遇上自己喜欢的,我想再等两年,若是遇上了我很喜欢的,又真心爱我的,那样会比较好。如果两年之后,我还没有遇上自己喜欢的,就请姑姑帮我挑选一个好女孩!”

紫苏欣慰的笑了:“好孩子,大姐答应你!如果你有喜欢的姑娘,一定要告诉大姐,大姐帮你把关。如今有不少姑娘,表面一套,背后又一套。看人不能只看表面,如果你喜欢上了谁,一定要把她的身世背景和脾气秉性都调查清楚,然后再决定是否跟她在一起!”

在紫苏的心里,余晗跟上官毅的地位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对于她来说,都是她心爱的好弟弟。她真心的希望,余晗可以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余晗点点头:“大姐,我知道了,谢谢大姐!”

紫苏:“你有没有想过,想要去什么地方任职?”

余晗:“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可以回父亲的老家,做几年县令,为故乡做出一份贡献。”

余哲的老家,距离京城大概有八百多里路,离樟树县也不算很远。是个不富裕,但是也不算很贫穷的地方,也是山区。在老家,余哲还有一个堂叔,几个堂兄。在紫苏的记忆里,舅舅余哲对他的老家,也是充满了美好的记忆的。

当年,余哲从夷县回来之后,得到了皇上的赏赐,就亲自回了一趟老家,给了堂叔一百两银子。这一百两银子,五十两给堂叔,五十两请堂叔帮忙把老宅重新翻盖了。余哲当上吏部尚书之后,又带着余晗回去过一次,余哲跟嘉和郡主成亲,堂叔有亲自来京城贺喜,并带来了一个考上了童生的侄儿。

如今,那个侄儿已经是秀才了。而且,堂叔一家人,都非常的懂事,并不是那种贪得无厌的人家。堂叔对余哲这个侄儿,一直都很亲近,也很关心。当年,余哲一家被抄家流放,堂叔知道了,也曾经跑来京城打点,希望可以帮到余哲。虽然最后没有帮上忙,也算是尽了一份心意。

余晗去老家做县令,紫苏还是比较放心的。

紫苏就道:“也好,我让你姐夫给你挑选一个好的幕僚,以及几个护卫。到时候,大姐会亲自送你去任上。”

余晗连忙躬身行礼:“晗儿谢谢大姐!”

姑姑说了要送他,他拒绝也没有用,不如恭敬的笑纳。

几天之后,余晗果然接到了去往杨树县上任的调令,心里不禁满心的欢喜。

杨树县,正是余晗的故乡。

这个职位,自然是端王帮助余晗谋取的。

得知儿子要去外任,余哲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知道,儿子此举,一定是为了躲避嘉和郡主的。不过,值得欣慰的是,儿子要去的地方,竟然是自己的老家杨树县。

余哲把儿子叫去书房,跟儿子长谈了一番,最后对儿子道:“你去上任的时候,我会送你过去!”

余晗:“不用了,大姐说会送我去。有大姐送,就可以了。弟弟还小,爹爹就留在家里吧!”

余哲听了,心里酸涩难忍,伸手就敲了儿子的头一下:“我说送你去,就送你去!你大姐是你大姐,我是我!再说了,你大姐要去,我还不放心呢!既然如此,大家就一起去,这样也安心多了!”

余晗:“我先声明一下,不能让嘉和郡主跟着去!”

如果她也跟着去的话,这像什么样?

余哲无奈的叹道:“你不用担心,我知道了!”

唉,也不知道为什么,嘉和郡主其实对余晗还不错,可是这孩子却跟嘉和郡主亲近不起来。这么些年以来,余晗虽然称不上提防嘉和郡主,却透着一股疏离。不是不得已,他是不会回余府的,遇上沐休的日子,不是呆在五里坪,就是去将军府。在余府歇息的日子,屈指可数。

余老夫人想孙儿的时候,就去将军府小住两日,跟孙儿好好亲近一下,也算解了思孙之情。

余哲满心的伤感。唉,明明嘉和郡主不是个恶毒的人,可是儿子为何跟她那么疏离呢?如此,连带着对他这个爹,也透着一股疏离的味道。跟过去相比,确实疏离了一些。

也是啊,父子相处的日子少之又少,哪里亲热得起来?反而,余晗跟上官沐风很是亲近,看得余哲不禁有些嫉妒。

还有十天,就是赴任的日子了。

这一天,端王把余晗叫去了将军府,跟他介绍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余晗,这是莫风,日后就是你的师爷了。希望你们可以和睦相处,一起努力,争取获得上佳的好评。”

莫风恭敬的对余晗道:“莫风见过大人!”对于这个年轻人,他还是很敬佩的,而且对方的父亲又曾经是吏部尚书。对于余哲,他也是很尊敬的,因为余哲是个难得的清官和好官。

余晗连忙恭敬的回礼:“余晗见过莫大叔!”

端王一挥手,又叫过三个年轻的小伙子,跟余晗介绍道:“这是添才、添运和添德,三人的身手都很不错,日后就是你的贴身侍卫了!”

端王手下的侍卫,最高品级的,就是立字辈,然后就是添字辈。添字辈,是这几年才培养出来的。给余晗用,很是合适。跟着他去杨树县历练几年,回来之后,就可以当最得力的助手来用了。

余晗十分的感激,给端王行了一个跪拜大礼:“小子余晗,谢姑父大恩!”

端王亲自将他扶了起来:“好孩子,你是你大姐非常心疼的弟弟,在我心里,你也是我的弟弟。作为姐夫,我为你筹谋,那还不是应该的?”

和师爷说好后天就去赴任,师爷莫风就告辞:“那好,小的这就回家去,安排好家里,后天一早在南城的城门口等大人!”

端王摆摆手,对立春道:“送莫师爷回家!”

立春对莫风躬身道:“莫师爷请吧!”

送走莫风,端王就给了余晗一个钱袋:“这里有五千两的银票,你新官上任,必然要打点一下。比如,请衙门里的人吃顿饭,如果谁家有困难,那个人是值得拉拢的,就伸一把手。你千万要记住我的一句话,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决不能贪污受贿!如果你有什么难处,尽管跟我说,或者跟你大姐说。咱们是一家人,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说,没有什么要顾忌的。”

余晗连忙摆手:“姐夫,我手头有银钱,那也都是大姐以前给我的。大部分我都攒了下来,如今也有不少了,再说了我上任之后,是有俸禄的,可不能再要姐夫的银钱。这样的话,那脸皮也太厚了!”

端王淡淡一笑:“你那一点俸禄,能当什么用?你不是回老家去再做官么?那么,平日里少不了有老家的人,会去衙门找你。人家找你,又刚好遇上饭点,你不得请人家吃饭么?你那点俸禄,恐怕连招待老家的人也不够!拿着吧,跟我有什么好客气的!”

“我不能要,谢谢姐夫了!”余晗还是坚决的拒绝。

开玩笑,这些年以来,他的衣食住行,还有读书的银钱,都是大姐给出的。这些年以来,大姐也给了他好些银钱了。如今,如果还要端王给的银钱的话,他就实在贪心不足了。

“给我拿着,不得推辞!”端王不由分说的,就把钱袋塞在了余晗的衣兜里:“我就给你这么一次,日后都不会再给了,你手头宽裕一些,才可以承受得住各种诱、惑!”“谢谢姐夫,姐夫的大恩,小子会铭记在心!”余晗对着端王,深深的一鞠躬,眼里赫然有了晶莹的泪光。

他这辈子,最大的贵人和恩人,就是紫苏。若是这辈子,他没有紫苏这个表姐,此时此刻,他都不知道在哪里。或许,早就不在人世间了,即便很幸运的活了下来,也只是一个没有出息的平凡的人。

不说他了,就是他的父亲余哲,如果没有紫苏的话,也早就跌落尘埃了。表姐紫苏,是余家的大恩人和大救星。在他的心里,紫苏就是他嫡亲的大姐,是比父亲还要亲近的亲人。

这一天,天气晴好。

紫苏带着红茶,在立信和十几个侍卫的护送下,离开了京城,送余晗去任上。余哲也带着几个护院,紧紧跟随。

余晗带走三个侍卫,以及师爷莫风,还有他的贴身侍卫端午,踏上赴任的征途。端午,以前是他的书童,如今成了他的贴身侍卫。端午已经成亲了,娶的正是五里坪的一个姑娘,这次余晗去任上,端午的妻子上官迎春和儿子石头,也跟着一起去。

上官迎春是个善良质朴的好女人,女红和厨艺,都非常不错。甚至,还在五里坪女子书院上过两年学,会认字看书。小石头今年三岁了,是个乖巧懂事的小子。

上官迎春跟着去杨树县,可以充当厨娘,料理余晗和三个侍卫,一个师爷,以及自己一家三口的一日三餐。这做厨娘的,跟茶水和饭菜接触,不是知根知底的人,那是不能用的。

端王留在了王府,照顾朗儿。王府这么大,如果紫苏和端王都走了,说实在的,二人肯定是不放心的。反正,紫苏跟余哲同行,王府又派出了十几个最得力的侍卫去保护紫苏,端王勉强可以放心紫苏。

不过,去杨树县的话,一来一去,就得六七天。

自从跟紫苏成亲之后,端王还没有跟她分开过那么久,目送着马车远去的方向,端王的心里有点空落落的。要不是朗儿太小,离不开父母,这一次他是一定要跟随紫苏一起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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