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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屈服

早晨楚千寻还没睡醒,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就猛地响起来,楚千寻被惊醒,闭着眼伸手把手机摸过来,竟然又是林飞红。

睡得好好的被吵醒了,楚千寻心里烦得要命,就没好气地说:“干什么?”

林飞红却不紧不慢地说:“还没起床啊?我现在要带蹦豆出去买点东西,你一起去吗?”

“你神经啊。”楚千寻骂完,也不等林飞红说话就把电话挂掉了。

但没等他的头挨到枕头上,手机又响了,他以为还是林飞红,摸过来一接通就不耐烦地大声说:“林飞红,你还有完没完?我都答应中午去了,你还想怎么样?”

那边却半天没有声音,楚千寻以为林飞红被他吓住了,正想挂断,一个有些胆怯的声音却传过来:“楚作家,你干嘛这么凶啊?我是绿萝。”

楚千寻昏昏沉沉的脑袋一下子清醒过来,忙把身子从床上半支起来,他没想到绿萝会给他打电话,心莫明地怦怦乱跳,有些结巴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刚接了一个讨厌的电话,我,我没想到是你。”

“哦,没关系。”绿萝顿了顿,说,“你在家吗?昨天你不是说想要一盆绿萝花吗?我给你送一盆过去?”

楚千寻一时有些懵,自己什么时候向绿萝要过花?

楚千寻努力想了半天,才想起在望河酒楼,还没喝醉的时候问过她绿萝花是一种什么花,绿萝说那是她店里的化妆品的品牌,也是一种四季常绿的植物,不过它可不开花。

“不开花怎么还叫绿萝花?”楚千寻当时还趁醉问道。

“哈哈,你真逗。”绿萝笑了一阵子,又说,“我店里就养了很多盆绿萝花,哪个顾客喜欢就可以搬走一盆,你要吗?”

“我怕我不会管理,把它养死了。”楚千寻说。

楚千寻说的的确是实话,搬到现在住的这个地方时,楚千寻曾在阳台上发现了几盆房主家遗留下来的花,可没过多久楚千寻再去看时,那些花竟全都干死了。

“这种花很好活的,不用怎么管理,平时只浇点水就行,还能净化空气中的有害气体。”绿萝说。

“好啊,那你送我一盆。”楚千寻随口说。

当时真的是随口说的,一说完就忘了,没想到绿萝还当了真。

楚千寻就有些激动,他的眼前闪出了绿萝那双幽幽的,似乎含着很多东西的眼睛,想起了她笑起来的可爱的模样,还有她那双柔滑的小手。但也就是在这一瞬间,楚千寻又想起了许一辉盯着绿萝看时的那种热烈的目光,还有他看楚千寻时的那种掩饰不住的戒备的眼神,一想到这里,楚千寻一颗刚才还激动不已的心不禁一下子又消沉下来。

楚千寻有些沮丧地对绿萝说:“有空我自己去拿吧,今天有事。”

楚千寻起了床,随便泡了包方便面吃上就准备去上班,到了楼梯上才想起今天是周六,昨晚还想好今天要好好睡个懒觉的,没想到被林飞红和绿萝的电话一搅,竟然就忘了。在楼梯上定了定神,楚千寻只好又折回去。

楚千寻回到屋里,一时又不知该干什么,就站在那里转头四处看了看,屋里有些乱,但一个人住,收拾不收拾也无所谓,只是攒了几天的脏衣服应该洗了。楚千寻洗衣服很简单,只是把衣服摁在水盆里,放上洗衣粉随便搓一下,再冲洗出来就行了。等他把四双袜子、两条内裤、两条长裤洗完,一看表才用了十五分钟。楚千寻拿着洗好的衣服来到阳台上,把它们一件件搭在晾衣绳上,看着水珠滴滴答答地不断从衣服上滴落,阳台上很快湿了一大片,楚千寻也拉开阳台上的窗子,点燃一支烟,很惬意地冲着柔蓝的天空吐了个大大的烟圈。天上有几缕云,很淡,像是他刚才吐的那个烟圈飘上去的。几只小鸟在半空中飞来,又飞去……

楚千寻转了转头,看到左边阳台上那个黑衣女人没在,她已多久没给他打过电话了?一个月?还是两个月?很多次楚千寻也给她打过电话,可他的电话她却从来不接。

但她阳台上有一盆花已经开了,是粉红色的花。是什么花呢?楚千寻猜测着。但因为离得远,他实在看不清花的形状。楚千寻不禁又想,为什么女人都那么喜欢养花呢?林飞红就栽了一院子的花,虽然楚千寻从没给那些花浇过一次水,但说实话,有时站在花丛里,闻着那些淡淡的花香,的确能让人心情变得愉快起来。还有那个绿萝,不知她除了有绿萝花外,还有什么花,也许,她也有一个栽满了花的阳台吧?

一想起绿萝,楚千寻的心里不禁又涌起了一种温柔的感觉,如果不是因为中间有个许一辉,也许他真的会爱上她呢。

楚千寻想起昨天晚上他们在望河酒楼吃过饭后,许一辉的兴致还是非常高,还不想回去,说是想找地方去唱歌。其实楚千寻也是很想去的,但一想到许一辉的表情,就说自己累了,要回去睡觉,但许一辉却硬拖着他不放,于是楚千寻就跟着他们去了圣水歌厅。

香水县城不大,唱歌的地方却有十几家,大多坐落在南街和北街之间的一条巷子里。也不知当初是谁把第一家歌厅建在了这里,可能生意不错,然后就有人效仿,顺带着也有人把茶馆、咖啡馆、洗脚房、洗头房什么的也开在了这里,这里便渐渐成了香水城里一个娱乐中心。这些地方从外面看普普通通的,而且白天时整条巷子里都冷冷清清的,甚至显得也有些破旧,可一到夜幕降临,这里便霓虹闪烁流光溢彩。随便进入哪一个门口,里面也会是另一片天地,不是富丽堂皇,就是暧昧朦胧。到处都是莺歌燕舞,到处都是纸醉金迷。

圣水歌厅在这条街上算是音响设备和服务质量都最上档次的,当然价格也不菲,但许一辉每次唱歌都要到这里来,他说来这里要的就是档次和品味,更重要的是这里的老板据说是有来头的,没人敢到这里来找茬,相对来说打架斗殴的少,而且许一辉在这里可以签字报销。

楚千寻还记得身穿红马夹白衬衫的服务生领他们上了二楼,这是一个不大的包间,地板和墙壁上全画着各种怪异的几何图案,没开大灯,只有天花板的四周有几个射灯正发出暗黄的光,在这样朦朦胧胧的光线中,楚千寻一坐到软软的沙发上就想睡过去。

“喝杯茶吧。”楚千寻迷迷糊糊地听到绿萝的声音,一睁眼,绿萝正往他跟前递着一杯茶,楚千寻忙伸手去接,不小心碰到了绿萝的手,绿萝却条件反射一样缩回去。楚千寻有些不好意思,抬头看了她一眼,发现她的眼亮闪闪地盯着他。转一下头,却见许一辉也正看着他们,一个嘴角微微上翘,似乎抿着一抹冷笑。看到楚千寻看他,却又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喊:“别在那里眉目传情了,快过来我给你们点歌,想唱哪个?”

楚千寻心里暗笑一下,他可不想因为一个女孩子就与许一辉有什么不愉快,于是说:“你们唱吧,我累了。”

然后闭上眼睛装着休息,他听到许一辉和绿萝合唱了一首《萍聚》,许一辉又自己唱了几首,许一辉的嗓音不错,听他唱歌倒也不是一种痛苦,楚千寻故意拼命鼓掌,许一辉于是唱得更是兴起。

绿萝唱的是一首罗大佑的《你的样子》:

“我听到传来的谁的声音

像那梦里呜咽中的小河

我看到远去的谁的步伐

遮住告别时哀伤的眼神

不明白的是为何你情愿

让风尘刻画你的样子

就像早已忘情的世界

曾经拥有你的名字我的声音

那悲歌总会在梦中惊醒

诉说一定哀伤过的往事

那看似满不在乎转过身的

是风干泪眼后萧瑟的影子

不明白的是为何人世间

总不能溶解你的样子……”

楚千寻是第一次听这首歌,虽然它的歌词有些晦涩难懂,但旋律很好听,给人一种酸楚而悲凉的感觉,听了就让人想流泪。

楚千寻偷偷睁开眼看看绿萝,她坐在那里,两手抱着话筒,脊背挺直,神情专注,柔和的灯光从她左上方射下来,一头长发在灯光里随意披散下来,她的脸半掩的长发之中,这就凭空给她增添了一份慵懒和忧伤之气。

楚千寻默默地看着她,突然觉得自己的心竟也莫明地忧伤起来。

然后呢,楚千寻就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睡了多久也不知道,最后被许一辉叫醒,又把他送回了家,自己就一觉睡到大天亮,然后是林飞红的电话,还有绿萝的电话。

可是,绿萝为什么要给自己送花呢?仅仅是因为她那里有多余的花?还是她已对他有了好感?只是一想到许一辉,楚千寻满腔的柔情又瞬间消退。他沮丧地仰头看看天空,天空更蓝,阳光已渐渐有了温度,只是楚千寻的心情愈发地烦躁。

眼看快中午了,该去母亲家给蹦豆过生日了。

楚千寻下楼,去蛋糕店让人做了个蛋糕,然后匆匆往母亲家赶去。好在母亲住的地方离楚千寻并不远,从楚千寻住的小区出来,往东直到东街,再沿着东街直往北走,过了北街,再走一段路,然后右拐上一条水泥路走不远,就到了一片住宅区,因为在城边上,又加上房子旧,所以房价很便宜,楚千寻当初买下来的时候才花了不到一万块钱。但近几年房价迅速攀升,估计也能值个几万块了。

楚千寻还没到母亲家门口,就见林飞红和蹦豆早就站在门口等着他了。

远远看去,林飞红的身材是非常不错的,穿一件浅紫色小外套,里面是黑色的高领毛衣,下面是一条黑色直筒裤,脚蹬一双黑色高跟鞋,虽然已经生过孩子,虽然已经三十五岁了,但身材还是凸凹有致,有一种成熟女性的特有风韵。这样一个漂亮的女人,也许真的是很惹男人的注目,如果楚千寻不认识她,说不定也会多看她几眼,但现在,却从内心里生出一种厌烦感。

一看见楚千寻,蹦豆就高兴地扑上去,林飞红也满脸笑容地跟上来接过了楚千寻手里的蛋糕。楚千寻连斜眼都没瞟她一下,就把蹦豆抱上摩托车推着进了院子,林飞红在后面停顿了一下,也跟着进去了。

楚千寻的母亲一看见楚千寻进来就满脸不高兴地抱怨:“也不知道早点儿来,让一大家子人等着你。”

其实楚千寻的母亲心地很好,就是人爱唠叨一些,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楚千寻离婚后就宁愿独自搬出去也不想跟母亲住在一起,平时也不太喜欢回家来。

林飞红却忙替楚千寻打圆场说:“妈,这才几点啊,又不晚。”

有林飞红帮着说话,楚千寻的母亲自然就不再说什么。

饭桌上的菜已经摆好了,楚千寻洗了手坐下后,林飞红也紧挨着他坐下,楚千寻只感觉浑身不在,悄悄往旁边挪了一下身子,抬头看时,正见母亲瞪了他一眼。其实母亲并不太清楚他们离婚的真正原因,楚千寻不想说,林飞红当然也不好意思说,母亲就以为楚千寻是写小说写入了迷,连老婆都不想要了,因此心里对楚千寻有气,动不动地就提让他复婚的事。这会儿楚千寻也只能忍着,沉了脸给父亲和自己倒酒。

蹦豆还小,看不懂大人的心事,就说:“爸爸,怎么不给我倒酒啊?”

“小孩不能喝。”楚千寻训斥道。

“我今天就六岁了,妈妈说我以后就是大男人了。是大男人了,那我也得喝酒。”蹦豆却理直气壮地说。

蹦豆的一句话逗得大家都笑了起来,气氛也轻松了下来,楚千寻的父亲从来就是个老好人,忙说:“对对,我孙子是大男人了,来,给他倒上一点,给你妈和飞红也倒上,咱们一家子都喝。”

楚千寻只好顺应父亲的意思又拿出三个杯子,给母亲,林飞红和蹦豆都倒上。

蹦豆首先端起杯子来说:“祝爷爷生日快乐,身体健康,寿比南山不老松,福如东海长流水。”

楚千寻的父亲笑得脸上皱纹更多,摸着蹦豆的头说:“对,我今天就很快乐,我也祝我孙子天天快乐。”

蹦豆因为高兴,坐下吃了没几口就坐不住了,跑进里屋拿出林飞红买给他的衣服和变形金刚给楚千寻看,又对楚千寻说:“爸爸,吃完饭你要带我去动物园吧。”

楚千寻知道如果去动物园的话林飞红肯定会跟着,于是说:“前些日子我不是已经带你去过了吗?怎么还去?爸爸今天还有事,过几天带你去。”

蹦豆有些不高兴,嘟囔着:“你上次还说,要一个月带我去一次,可是现在都好几十个月了,你还不带我去,你骗人,说话不算数。”

林飞红忙说:“爸爸有事,过一会儿妈妈带你去,好吗?”

蹦豆还是不情愿:“爸爸也去,我们全家都去。”

楚千寻沉了脸不说话,林飞红小声地哄蹦豆:“蹦豆听话,妈妈带你去,逛完公园还带你去买奥特曼的图书。”

“真的?”

“真的。”

“那好吧。”蹦豆这才又高兴起来,但又对楚千寻说,“爸爸,你不去公园也可以,但你得给我买冲锋枪。”

林飞红忙说:“爸爸已经给你买蛋糕了呀。”

蹦豆说:“那个不算。”

“好,过几天我就给你买。”楚千寻说。

“你别惯着他。”林飞红却瞟了一眼楚千寻说。

“这是我的事。”楚千寻不高兴地说。

林飞红不敢再说话,蹦豆怕父母又吵了起来,也老老实实地坐下开始吃饭。

也许感觉气氛有些压抑,母亲把一盘鸡肉丸子往楚千寻跟前挪挪,说:“吃这个,这是你最爱吃的。”

楚千寻一边用筷子夹了一块母亲炸的鸡肉丸子,一边说:“我记得有一年过年,你炸了一些鸡肉丸子,怕我和哥哥给偷着吃完了,就把鸡肉丸子放在一个小篮子里,又把篮子放在了锅屋的屋梁上,以为我和哥哥够不着。我和哥哥就趁你们不在家,踩着两个凳子爬上去偷,炸了一只鸡,被我们两天就偷完了。”

“爸爸还偷吃东西啊?”蹦豆好奇地问。

母亲叹口气说:“那时太穷了。后来发现那些鸡肉丸子被你们偷吃完后,我还打了你们每人一巴掌,现在想想真后悔,孩子肚子里缺油水,想吃点好东西也不是错,我打你们干什么啊。”

说着,母亲突然又问:“你哥哥最近给你电话了吗?”

“没有。”楚千寻忙把一口菜咽下去,又问,“我哥也没给家里打电话?”

“他那个白眼儿狼,不打电话来也好,全当没那么个儿子。供他上了大学,结了婚,一分钱不往家里寄不说,还净跟咱要,养这么个儿有什么用?当初还不如供你上大学呢。”母亲一说起哥哥来就像肚子里有气一样,非控诉一半天不可。

楚千寻心里一痛,脸上却笑笑说:“大城市的消费支出比咱这里多,我哥和嫂子都是靠工资吃饭的人,也没几个钱,不要难为他了,我又不是挣不出来。”

说完,大家一时都没有说话,沉默了一会儿,父亲垂下头说:“千寻,我们对不起你啊。要不是因为我,你现在也跟你哥一样是大学生了。你现在也不容易,可我们还拖累着你。”

楚千寻心里越发的难受,却还是开玩笑一样劝父亲:“爸,看你说的,我现在挣钱比大学生少吗?又出书又上报的,大学生也不一定能做得到。”

林飞红却马上接过话去说:“就是啊,爸,你看现在咱们比谁差呢?将来要是千寻能写出本有名的书,挣钱就更多了。”

楚千寻在心里冷笑,当初不就是因为自己挣不来钱,林飞红才看不起自己的吗?怎么现在成了不比谁差?但为了父亲的生日,楚千寻并没表现出明显的不快。这时蹦豆又为爷爷唱生日快乐歌,逗得大家一阵一阵地开怀大笑,气氛才又稍稍有点缓和。林飞红也趁机一点一点地往楚千寻身边靠,害得楚千寻真想站起来一走了之。

好容易盼到吃完饭,楚千寻借口还有篇稿子要写,也不管林飞红的哀怨和母亲的无奈,就匆匆逃离了。

现在,楚千寻已经回到了自己住的地方,一开门,就感觉屋里的温度似乎比外面低了好几度,有种冷飕飕的感觉,但也许,这只是心理作用吧?楚千寻环视了一下这个他住了一年多的地方,小小的两室一厅,家具全是房主家留下的,甚至在沙发旁边的墙上还有房主家的儿子用铅笔在上面画的画。沙发、茶几上报纸、杂志、空方便面盒、水杯等乱七八糟地堆放着,让人一看就觉得心烦意乱。

这里是许一辉单位一个科长的房子,那人离婚后又买了新的房子结了婚,这套就空了下来。楚千寻离婚后房子给了林飞红,自己和儿子住以了母亲家,但因为惧怕母亲的唠叨,楚千寻就出来租房子住,那人知道了楚千寻跟许一辉的关系后,就连房租也没要,白送了给楚千寻住,还美名其曰让楚千寻帮他看着房子。

至于把房子给了林飞红,自己要了孩子,又不要林飞红一分钱的抚养费这件事,许多人都说楚千寻傻。但楚千寻知道自己就是这么一个大度的,分得清恩怨的人,虽然林飞红做了对不起他的事,但毕竟夫妻一场,他不想做得太绝。你想啊,一个没有了婚姻,没有了工作的三十多岁的女人,要是再连个住的房子也没有,那不是太惨了吗?楚千寻狠不下心来。

一想到林飞红,楚千寻的心又一疼,他清楚地记得他与林飞红认识那天,是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四,那是楚千寻刚刚到文化馆上班的第四天。那天早上楚千寻刚到办公室没一会儿,与楚千寻的办公室挨着的博物馆的胖嫂走过来对楚千寻说,要给他介绍个对象,楚千寻顿时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一个农村孩子,从十七岁开始打工,到现在已经二十八岁了,他哪里敢想过找对象娶媳妇这回事呢?但现在突然的,就有个人来对他说,一个城里姑娘,有正式工作,长得还很漂亮,要跟他相对象,你说能不让楚千寻激动吗?于是当天傍晚,在胖嫂的带领下,楚千寻就来到了香水县城的公园门口,在那里,他看到了穿着蓝底白花连衣裙的亭亭玉立的林飞红,两人当年秋天就结婚,后来又生下了儿子蹦豆。

其实说实话,在他们结婚的最初几年里,两人的感情还是不错的,林飞红在县纺织厂上班,三班倒,比较累,家里的活几乎都是楚千寻包了,后来有了儿子蹦豆,楚千寻忙不过来,就趁机把父母从老粗接出来,蹦豆也就常年跟着楚千寻的父母。楚千寻和林飞红不上班时就过去吃饭,看看儿子,楚千寻一直觉得,也只有那段日子,才是他这一生中最清闲自在和幸福的。只可惜,那段时间是那么短暂。

往事不堪回首,楚千寻摇摇头,像是要把林飞红,或者把心中的烦躁从他的脑子里摇走一样。

楚千寻没有在客厅久留,而是直接进了卧室躺下,躺了一会儿后,却怎么也睡不着了。屋里阴冷寂静,让他的大脑这会儿也像刚刚在凉水中浸过一样清醒,而身体里面这时似乎又有一种东西正上蹿下跳的,让他无法安宁,他只好又起来走到书房里。

书房是楚千寻最爱的地方,这里几乎没有家具,楚千寻把房主家的那张大餐桌搬进来靠窗摆放着,当了自己的书桌。又把几把椅子靠墙摆着,上面摞了很多书和杂志,就算作了书架。屋内的一角还有几捆包着牛皮纸的书,那是楚千寻的那本小说集,许一辉帮他卖了一部分,剩下的他也没情绪再处理,就扔在了那里。

楚千寻在书桌前坐下,书桌上乱七八糟堆的是一些一个企业的材料和一摞写了字的稿纸,楚千寻常为一些单位写一些报告文学之类的东西,以此来换取一些报酬,这是他工资之外的收入,当然也比工资高。不然,他那点工资,又怎么能支付得了一家四口人的生活费呢。但这会儿他却一眼都不想看它们,只是坐在那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想以此来压住体内那种正上蹿下跳的东西。好在楚千寻还算是有定力的,没用多久,他就觉得自己平静了下来。

楚千寻又抬头望望窗外,但阳台上檐和对面的楼阻挡了他的视线,天空在楚千寻的眼里就只剩下窄窄的一个长方形,让人感觉有种说不出的压抑和孤独。

楚千寻想,自己这一生,难道就这样下去吗?好像自己也曾有过许多梦想的啊?关于文学,关于爱情的那些梦想,可现在,还剩下什么?

楚千寻整整用了一下午的时间才把那篇报告文学写完,写完后累得一动也不想动,只是坐在椅子上呆呆地望着窗外发愣。其实楚千寻并不想写那些毫无社会意义,也无任何保存价值的垃圾文字,可有什么办法?作为一个上有老下有小,需要养家糊口的中年男人,有时理想就得屈服于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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