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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金口才是一堂人生必修课(2)

还有,我们的交友对象也出现了不同国家、民族、地区、阶层的人,各民族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形成了各自的称呼习惯,如英国、美国人习惯称已婚妇女为“夫人”,未婚女子为“小姐”,在比较严肃的场合,一般统称为“女士”。如果错称已婚者为“小姐”,在比较严肃的场合,一般会被谅解。因为,西方女性认为这是一个“令人愉快的错误”。但是,在日本对妇女一般不称“女士”、“小姐”,而称“先生”。

要适应交际的广泛性,就要考虑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说话的不同特点,而我们说的话自然也是如此。

因人而异的谈话方式不仅表现了你的气质修养,更能让对方在与你的谈话中得到尊重与信任,所以每个人,尤其是青年人不可不知,不可不学。

出言不慎就是祸

中国有句俗话:“祸从口出。”说的是语言不仅能给我们带来益处,有的时候也能给我们带来灾祸,形象地说明了口才对于人的重要性。

战国时期,晋文公一次用餐时,厨官让人献上烤肉,肉上却缠着头发。

文公叫来厨官,大声责骂他说:“你存心想让我噎死吗?为什么用头发缠着烤肉?”厨官叩着响头,拜了两拜,装着认罪,说:“小臣有死罪三条,我找来细磨刀石磨刀,刀磨得像宝刀那样锋利,切肉肉就断了,可是粘在肉上的头发却没切断,这是小臣的一条罪状;拿木棍穿上肉块却没有发现头发,这是小臣的第二条罪状:捧着炽热的炉子,炭火都烧得通红,烤肉烘熟了,可是头发竟没烧焦,这是小臣的第三条罪状。君王的厅堂里莫非有怀恨小臣的侍臣么?”文公说:“你讲的有道理。”就叫来厅堂外的侍臣责问,果然有人想诬陷厨官,文公就将此人杀了。这个故事里的厨官用好口才保全了自己的生命。

柳宗元的《童区寄传》也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孩子以口才自保的生动故事。

11岁的放牛孩子区寄被两个人贩子劫持,区寄趁其中一个外出联系买主,而另一个醉卧之时将其杀死逃出。这时,外出的一个正好回来,见状,要杀他。

区寄说:“做两个主人的奴仆,哪有做一个的好?他待我不好,我才杀了他;你如好好待我,我就听你的。”这个人贩子一想,觉得有道理,卖了孩子可以独得赃款,便将孩子捆好带到集市。

半夜,区寄靠着炉火烧断绳子,并将熟睡的人贩子杀死,然后大喊。他的喊声惊动了整个集市后,区寄大声说:“我是区家的孩子,不要抓我做奴仆。两个人贩子绑架了我,我把他们都杀了,请把这事向官府报告。”官吏得知后,表扬了他,将他送回了家乡。区寄的口才表现了他的不畏强暴和机智勇敢,也有效地保护了自己。

同样是孩子,曹睿也是利用好口才救了自己的性命。

曹睿是三国时北方魏国皇帝曹丕的儿子,自幼聪明,曹丕非常喜欢他。

但是,曹丕因为听信了郭贵妃的谗言,杀害了曹睿的亲生母亲,把郭贵妃立为皇后。

曹睿知道,母亲死后,郭贵妃为了斩草除根,肯定会对自己下毒手。为了替母亲申冤,他提醒父亲不要听信郭贵妃的话迫害自己,并想找个机会在父王面前表白自己的心迹。一次,他跟随父王曹丕上山打猎,走到一个山沟里,突然蹿出两只梅花鹿。曹丕一看,是一只母鹿带着一只小鹿。曹丕弯弓搭箭将母鹿射死,小鹿一看母鹿倒地,围着母鹿嗷嗷地哀鸣着,不肯离去。

曹睿见此情景,不由得联想到自己的身世:母亲被害,自己无依无靠,正像眼前这只小鹿一样,不由地心酸起来。这时,曹丕在马上大声喊道:“孩儿,为何不射那只小鹿?”曹睿一语双关地说:“皇帝已经杀害了它的母亲,我怎么忍心去杀害这头失去母亲的小鹿呢?”虽然这是一句很平常的话,却深深地打动了曹丕的心。他在杀害甄氏后,也为自己听信谣言而感到后悔,便称赞曹睿说:“我的孩子,你真是既聪明又讲仁德啊!”后来,曹丕定曹睿为太子,让他继承了皇位。曹睿在那个适当的场合中,抓住机会,一句话就感动了曹丕,救自己于危难,保全了自己的性命。

传说明朝初年,朱元璋当了皇帝后,先后有两个少时的朋友来找他求事做。这两个朋友为套近乎,一见面便说出了当年的实在话。对着满朝的文武大臣,第一个朋友回忆当年他们怎么给财主干活白干了,财主给送来饭,被他们用锄头把饭罐子打碎了,汤流了,饭洒了,无奈他们只好把豆子捡着吃了。还没等朋友说完,朱元璋便下旨以欺君罪把他投狱切工作了。

后来,另一位朋友来找他要官做,朱元璋又把他传进来。这位朋友很聪明,刚一见面就跪伏在地,口称万岁。朱元璋假意忘却,这朋友编了一套谎言说:“我主万岁,当年微臣随驾出征,手使弯钩枪,打破罐州城,吓跑了汤元帅,活捉豆营兵,多亏莱将军,救驾属头功。”朱元璋听了这番话,又想起当年大家同甘共苦、饥寒交迫的情景,不由得感慨万千,再加上这朋友有口才,会说话,心里一高兴,于是封他做了御林军总管。

同样是与其患过难的朋友,只是因为说的话不同,而得到了不同的命运。

这充分说明了口才在人际交往中的重要性。

老实人也要有口才

我们的祖先不大重视甚至不大喜欢“能说会道”的人,而那些很健谈的人常常被冠之以“夸夸其谈”的帽子。如果一个人被公认为“夸夸其谈”,那就不怎么讨人喜欢;而如果被公认为善于为自己辩护,那就没有多少人愿与之交往。相反,如果一个人沉默寡言,不苟言笑,这个人往往会受到赞赏。

这个传统的评价标准,依然在今天的青年人身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常常听到有的人说:“我这个人,笨嘴拙舌,不会说话。”似乎这并不是什么缺点。

显然,这是相当陈旧的一种观念。

现代社会需要那种机敏灵活、能言善辩的人。羞怯拘谨、笨嘴拙舌的人,在现代社会不会成为出类拔萃的人才。有些人很有知识,就是因为缺乏“嘴巴上的功夫”,而不受欢迎。现代社会注重口才,许多职业都是要与人打交道的,口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会说话,就能够博得对方的好感;如果擅长说话,就会比别人多一些成功的机会。无数事实证明,在当今社会,敢于表达并且善于表达的人才是真正的赢家。

在费城的大街上,曾经有一个叫约翰的青年,为了能够找到一份工作已经在这里徘徊了很久。他总是幻想有哪位伯乐能发现他的“存在”价值。但是不管他做出怎样“引入注目”的壮举,都毫无用处。有一天,他突然想起欧·亨利的一句名言:“在‘存在’,这个无谓的面团中加入一些‘谈话’的葡萄干吧。”于是,他鼓足勇气闯进著名富翁贾鲍尔·吉勃斯先生的办公室,请求吉勃斯先生挤出一分钟时间来见见他并容许他讲几句话。这位不速之客真使贾鲍尔·吉勃斯先生感到惊奇,因为他的外表太刺眼了,衣服已经破旧,满脸表现出一种极度穷困的窘态,但精神倒是非常饱满的。也许是好奇,或许是怜悯吧,贾鲍尔·吉勃斯先生竟准许与他一谈。起初原想与他谈一两句话,想不到却在一两分钟后,又是一两刻钟甚至继续到一个小时,而他俩的谈话还没有停止。结果贾鲍尔·吉勃斯先生立刻打电话给桥诺公司的费城经理泰勒先生,再由这位著名的金融家泰勒,邀请这位陌生客人去吃午餐,并且给予他一个极优越的职务!

这么一个穷途落魄的青年,竟能在半天之内,获得了如此美满的结果,他的成功秘诀,就是他敢于表达,善于表达。只有别人充分地了解你的长处,你的优点才能被人赏识,你才有可能成功。

语言学家张寿康认为,知识有三层楼:最高一层是专业知识,第二层是科学文化知识,最低一层是语言。其中,专业知识,满足专门工作的需要;一般文化知识,满足一般发展需要;而语言是人们学习和掌握一切门类知识,必须首先学会的东西。

有很多人觉得自己不大会说话,他们平时很少说话,如果跟非常熟悉的人东拉西扯倒可以,可到了正式场合,却说不出几句有用的话。行走在社会中,他们觉得处处词不达意,时时困窘尴尬。于是,别人就会说他们是老实人,他们也渐渐觉得自己就是老实人,经常说:“我不会说话,是老实人。”

好像老实人就必定不会说话,不会说话的必定是老实人。可是会说话的未必就是不老实的。

那些没有口才的人,也不应该认为自己是老实的人,注定学不会说话。

否则,他们就会因此而不肯补救自己不会说话的弱点,错误地以为学说话就是学滑头。不过,多数人并不那样想,他们倒真是老老实实地承认,不会说话是他们很大的缺陷。他们想练习一下自己的口才,因为他们知道有了好口才之后,就不会成为一个词不达意的“老实人”,就不会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很多困难。有了好口才,才能促进自己事业的发展,使自己的生活顺利而愉快。

修辞技巧在口才中的运用

20世纪爱因斯坦创立“相对论”时,很少有人能读懂“相对论”的含义。一次,有人要求爱因斯坦用最简单的话来解释“相对论”。爱因斯坦是这样解释的:“你与你最亲爱的人坐在火炉边,一个钟头过去了,你觉得好像只过了5分钟;反过来,你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坐在热气逼人的火炉边,只过了5分钟,但你却像坐了一个小时。这就是‘相对论’。”爱因斯坦用日常生活中人们所体验过的真切感受来解释高深玄妙的相对论的原理,简单明了,一听就懂,这就是修辞技巧在口才中的运用。

“这是我的狗”与“这是我的爱犬”描述的是同一个事实,但前者是客观描述,而后者则是带有感情色彩的描述。上述两种情况中,前一类称客观性言辞,后一类称感情性言辞。所谓言辞“着色”,就是指以感情性言辞代替客观性言辞。

客观性言辞有准确、可靠的优点,但也有直接、单调的缺点,因此常常需要用感情性语言来弥补它的缺点。

例如“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以感情性语言表现了客观事实,如果把它改为“一夜北风吹雪下,树枝上落满雪花”,虽然它准确可靠地描述了客观事实,但诗的神韵却没了。可见,言辞的“着色”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正因为感情性言辞的存在,语言之树才能长出绿叶,开满花朵。

口才中常用的语言修辞主要有以下几种。

比喻

正如战国时期的惠施所说,比喻是“以其所知,喻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在语言交流中,恰当地运用比喻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戏剧性效果。

比喻可以用来回答较为复杂的问题。当对方以某种事例,刻意用难以理解的道理来刁难时,我们就可以使用其他能用来比喻的事例,来说明另一种道理。

法拉第最初发现电磁感应的重要原理时,有人嘲讽他:“这个又有什么用处呢?”法拉第诙谐地说:“刚生下来的婴儿有什么用呢?”法拉第就是用一个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最普通的事实作比喻,说出了电磁感应像新生婴儿一样前途无量的道理。

比喻,作为口才表达的一种技巧,的确能够加强表达能力。但是,必须运用得自然贴切,富于创造性,切忌滥用,否则就会出现比喻不当的毛病,或落入老生常谈的俗套。正如第一个把美女比喻成鲜花的人是一个天才,但第一千个把美女比喻成鲜花的人则是一个蠢材。

比拟

一位演讲者在题为《国家、民族与正气》的演讲中谈到:“岳飞、文天祥等民族英雄不仅用笔写下了悲壮的诗篇,而且用生命写下了壮丽的史诗,像‘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是我们民族的千古绝唱,弹奏出了属于我们民族的正气之歌。”

“写”诗和“弹奏”乐曲,都是人的动作,但说话者却让“生命”这个抽象的词语接受了“写”的具体动作,让“诗句”接受了“弹奏”的动作。这就是在修辞学上被称为比拟的修辞手法。

有时,为了表达的需要,说话的人有意识地把物当做人与它对话,或用适合于人的动作来让物接受,或用适合于人的词语来修饰物,或用陈述人的方式来描写物,或以物的身份进行自述的修辞手法,就叫比拟。作为口才施展的一种技巧,它基于联想,富于启发性,而且又常常能把静态比拟成动态,化抽象为具体。因此,在言语中恰当地运用它,会收到生动、具体的效果,而且还便于表达感情。

夸张

当描绘某人又高又瘦时,人们说他像根“竹竿”:当向医生诉说你的病情时,你说发高烧,全身就像“炭火”一样烫。果真人高瘦得像竹竿吗?果真全身有炭火那样高的温度吗?显然是言过其实了。但是,这种言过其实,在听者看来却并不觉得是虚假的,相反却加深了印象,这便是说话夸张的技巧。

夸张是言过其实,但为什么听者不觉得它虚假呢?因为夸张能突出事物某一性质较合理的地方,而且它常常与比喻、比拟等技巧结合在一起,听话人的心里自然有数。

说话时,合理地运用夸张技巧,可以揭示事物的本质,加强说话的感染力,又能“启动”听者的想象力。夸张虽可言过其实,但不能浮夸,不能哗众取宠,更不能无中生有、信口开河。它之所以言过其实而又不虚假,其奥妙就在于突显了事物的某一部分性质,又胜似真实。另外,说话时运用夸张技巧时要注意分寸,要让听者知道你在夸张而不是写实:不要单纯为了猎奇而强行夸张,像在作报告时或介绍经验等场合就不能随意运用夸张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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