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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回忆录(15)

“警官,请把门打开,”福尔摩斯说,“小坎宁罕先生是站在楼梯上瞧见两个人撕打的。老坎宁罕先生就在那个窗口,左边第二个。他看见凶手逃进了左边的矮树丛。父子俩对矮树丛这一点,说得很肯定。接着,亚力克先生便跑到外面,跪在受伤者旁边。你们看,这儿的地面有多硬,根本没给我们留下别的痕迹。”福尔摩斯正说话时,有两个人绕过屋角,从花园的小路走过来。他们中,一个年岁较大,面容倔强,脸上的皱纹很深,目光阴沉沉的;另外一个人则是位打扮入时漂亮的青年,他神情活泼,满脸笑容,衣着华丽,与我们为之而来的案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你们还在调查这件事吗?”他对福尔摩斯说,“我原来还以为你们伦敦人个个都尽善尽美呢,但你们做事的效率不太快哟。”

“是啊,你总得给我们一点时间吧。”福尔摩斯快活地说。

“这当然需要时间啦!”年轻的亚力克·坎宁罕说,“我一点都看不出有别的线索。”

“只有一个线索,”警官答道,“我们认为,只要能找到……天哪,福尔摩斯先生!您这是怎么啦?”

我那可怜的朋友的脸上突然出现了极吓人的表情。他的眼睛往上翻,脸痛苦地变了形状。他忍不住哼了一声,脸朝下跌倒在地。看到他突然犯病,疼得这么厉害,我们全都吓坏了,急忙把他抬进厨房,让他在一张大椅子上躺着。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过了一会才重新站起来,为自己虚弱的身体向大家难为情地道歉。

“华生可以告诉你们,我刚从一场大病中恢复过来,”他解释说,“这种无法预料的神经疼痛很容易发作。”

“让我派马车送你回去吧?”老坎宁罕问。

“不用了,我既然已经来了,就想把一个小问题搞清楚,这问题挺简单。”

“什么问题?”

“嗯,在我看来,这位可怜的威廉来这的时候,那个贼人还未进屋子,看来你们不是想当然地认定,门虽然被撬开了,盗贼却没有进屋。”

“我并不这么认为,”坎宁罕先生严肃地说,“那时我儿子亚力克还没有睡。若是有人在屋里走动,他一定会听到的。”

“你当时坐在什么地方。”

“我正在更衣室里吸烟。”

“哪一扇窗户是更衣室的?”

“右边最后一扇窗户,紧挨着我父亲的卧室。”

“你们两个人的房间里都亮着灯吗?”

“那当然。”

“现在我有几个奇怪的疑点。”福尔摩斯微笑着说,“一个盗贼,或者说一个有经验的盗贼,一看灯光就知道这家还有两个人没睡,竟然有意闯进屋里,这有点奇怪吧?”

“他肯定是个相当沉着老练的家伙。”

“那是当然,若这不是一桩古怪案子,我们就没有必要请你来指点了。”年轻的亚力克先生说,“可是,你刚才认为盗贼在威廉捉住他之前就进了屋,我认为这看法很可笑。若真是那样,这屋子还能不被弄乱,东西被偷走吗?”

“这就要看什么东西了。”福尔摩斯说,“你不要忘了,我们是和一个很不一般的盗贼在较量。比方说,你们可以想想,他从阿克顿家偷了些古怪的东西,是什么呢?一个线团,一方镇纸,还有一些我不清楚的零星东西。”

“福尔摩斯先生,我们把一切都交给你了,”老坎宁罕说,“我们完全听您和警官的吩咐。”

“首先,”福尔摩斯说,“我想请你自己出一笔资金,必须你亲自出,因为若是让官方同意这笔钱得过段时间,再说这些事情他们不会马上办理的。我这儿拟好了一个草稿,请你签字吧。我想,五十英镑就可以了。”

“五百英镑我也愿意出。”治安官说着便接过了福尔摩斯递过来的纸和笔。他看了一遍后说:“这写得有点问题。”接着,又补充了一句。

“我写得太仓促了。”

“你看你开头写道:‘鉴于礼拜二凌晨十二点差三刻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未遂案等等,事实上却发生在十一点三刻。”

我看出了这样的失误,我感到很痛心,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对这一类的疏忽很敏感的。把事实搞清一直是他擅长的,可能是最近这场病把他弄糊涂了。眼前的小事足以向我表明,他还没有康复。他显然很不好意思,警官扬了扬眉头,亚力克·坎宁罕则哈哈大笑起来。很快,这位老绅士纠正了写错的地方,然后把纸还给了福尔摩斯。

“赶快送去复印吧,”老坎宁罕说,“我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想法。”

福尔摩斯小心地把那张纸放进他的笔记本里。

他说:“现在我们最好一起去各个房间看一看,以证实这古怪的盗贼没拿走别的东西。”

进屋之前,福尔摩斯仔细地检查了那扇被撬开的门。可以看得出,门是被人用一把凿子或锐利的刀子插进去把锁撬开后打开的。我们清楚地看到利器插进去后在木头上留下的痕迹。

“你们不用门闩了吗?”他问。

“我们认为没有那个必要。”

“你们养狗了吗?”

“养了,但狗被拴在房子的一旁了。”

“佣人们什么时候就寝?”

“大约10点。”

“据我了解,威廉通常也在这个时间休息,是吗?”

“是的。”

“让人纳闷的是,他刚好在这天晚上起来了。坎宁罕先生,若是你领着我们看一下各个房间,我将感到好高兴。”

我们迈过一条铺着石板的走廊,走廊的一端是间厨房,另一端是通向二楼的木楼梯。木楼梯顶部的平台与一条从前厅通过来的装饰得较为华丽的楼梯正对着。走过这个平台,就是几间卧室和客厅,这儿有坎宁罕先生和他儿子的卧室。福尔摩斯慢慢地走着,认真察看着房子的构造。从他的表情中,我可以看出他在追踪着一条线索,但并不知他是否已查出苗头。

“我的好先生,”坎宁罕先生急躁地说,“这没有什么必要。我的卧室在楼梯口,再过去一点就是我儿子的卧室。请你判断一下,这个贼怎么会让我们没有察觉?”

“你应当到房子四周看一看,找找新的线索。”他儿子阴险地笑着说。

“我还是请你们再迁就我一会儿。比方说,我想瞧瞧从卧室的窗户能看到前面有多远的地方。我想,这是你儿子的卧室吧,”福尔摩斯推开门说,“他坐在里面抽烟时,发出了警报,是吧!它的窗户朝哪个方向?”他穿过卧室,推开里面的门,看着另一间屋子。

“你现在总该满足了吧?”坎宁罕先生尖刻地说。

“谢谢,我想该看的我已经都看过了。”

“那么,若是你认为真的有必要的话,你们可以到我房间里去看看。”

“若是不太打扰你的话,那就走吧。”

治安官耸了耸肩膀,领着我们走进他的卧室。卧室的家具摆设很简单、朴素。当大家走向我们走过的床边时,福尔摩斯把身子探到前面,没留神把一些东西碰翻在地上。玻璃瓶摔得粉碎,水果也滚了一地,把我吓了一跳。

“华生,看你弄的,”福尔摩斯冷静地说,“你把地毯都弄脏了。”

我急忙弯腰去拾水果,心里清楚我朋友这样做一定有他的缘由。别的人赶忙过来收拾,把桌子扶了起来。

警官突然叫道:“嗨!他去哪里了?”

福尔摩斯不知上哪去了。

“你们请在这儿等着,”亚力克·坎宁罕说,“我看这人脑子有病,父亲,你跟着我,看看他到底上哪去了!”

他俩走出了房间,只留下上校、警官和我三个人相互不解地望着对方。

“依我看,我比较倾向于赞同亚力克先生的看法。”警官说,“也许是这场大病搞的,可我又觉得……”他的话还未说完,我们突然听见一阵尖锐的叫声:“救命啊!救命啊!杀人啦!”我听出那让我胆战心惊的声音是我朋友发出的。我疯狂地从房间里冲到楼梯口。这时的喊叫声变成了嘶哑的、含糊不清的咕噜声,我听得出那是从我们第一次进去的那间房子里传出的。我箭步冲进去,一直跑到里面的更衣室。正好看见坎宁罕父子正把福尔摩斯掀翻在地,小坎宁罕正用双手掐住福尔摩斯的脖子,老坎宁罕正拧着福尔摩斯的一只手腕。我们三个人马上把坎宁罕父子拽开,福尔摩斯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脸色苍白,很明显他已经精疲力尽了。

“警官,快把这两个人抓起来。”福尔摩斯喘着气说。

“他们犯了什么罪呢?”

“他们谋杀了马夫威廉·柯万。”

警官不可思议地望了望四周,疑惑地说道:“哦,不会吧,福尔摩斯先生,你说的这话不是真的……”

“唉,先生,你看看他们的脸色就明白了。”福尔摩斯简短地说。

的确,我还从来没有见到过这种自认为有罪的面部表情。那个老的呆若木鸡,布满皱纹的脸上现出沉痛懊恼的表情。另一个人呢,他的儿子已经失去了原来的笑容满面的神情,一双黑眼睛里露出凶狠的目光,俊朗的面容已经扭曲得变了样。警官没有再说什么,走到门口,吹响了警笛,两名警察应声而至。

“坎宁罕先生,我必须这样做,”他说,“我相信这一切也许是一场可笑的误会,不过,可是您想干什么?放下!”他抬手打去,亚力克正要举起来的左轮手枪被打掉在地板上。

“别乱动!”福尔摩斯从容地用脚踩住手枪说,“审判的时候会用得着它的。我们真正需要的,就是这个。”他拿起一张揉成团的纸说。

“这是死者手中的那张纸条被抢走的那一部分呢!”警官叫道。

“一点儿没错。”

“这是在哪里找到的?”

“在我认为它应当出现的地方。我一会儿会把整个案子讲给你们听。上校,我想,你和华生最好先回去,我顶多过一个小时就会回去。我和警官要审问罪犯,你们会在吃午饭时见到我。”

歇洛克·福尔摩斯很守信用。大约一点钟,我们在上校的吸烟室里又见到了他。和他一起来的是位身材矮小的老绅士。福尔摩斯向我介绍说,他就是阿克顿先生,第一件盗窃案就发生在他家里。

“我对你们诉说这个小案子时,希望阿克顿先生能在场,”福尔摩斯说,“他会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我亲爱的上校,你是否后悔接待了一位这样爱惹事的客人呢?”

“恰好相反,”上校热情地答道,“我能有机会跟你学学破案经验,非常难得。我承认这完全不是我所预料的,我一点儿都不能解释最终的结果。真的,一点儿都看不出来。”

“我想我的解释可能会让你们失望的,可是无论是对我的朋友华生,还是对关心我工作的人,我的经验从来不保密的。可是,由于我刚刚在更衣室里遭受了袭击,我希望能喝点白兰地定定神,上校,就在刚才,我用尽了所有的力气。”

“我想你神经痛的毛病不定什么时候又发作了吧?”

歇洛克·福尔摩斯开心地大笑起来。他说:“我等一会儿说说这件事。这件案子,我会按顺序讲一讲,并且会把几点促使我下了决心的地方告诉你们。若是你们有不明白的地方,问我好了。

“在侦察艺术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能从大量的事实中找出哪些次要哪些重要。不然,你的精力就不能集中起来。对这个案子,我一开始就认为案子的重点是死者手中握着的那张碎纸片。

“在我说出这个问题之前,我提醒你们注意,假如亚力克·坎宁罕说出的那些话是真的,若是凶手开枪杀了威廉·柯万后就马上逃走了,那样,凶手显然没时间从死者手中撕去纸片。假设纸条不是凶手撕下来的,那一定是亚力克·坎宁罕本人干的,因为在那个老人赶到楼下时,几个佣人早已到了现场。这一点很简单,但警官却忽视了。这是因为他一开始就认为这桩案子与乡绅无关。我的观点是从来不持任何偏见,只尊重事实,就这样,我调查时就怀疑亚力克·坎宁罕在这桩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了。

“于是,我很仔细地查看了警官拿给我的那张纸角。我认识到这是一份极其重要文件的一部分。”

“字体看上去很不规则。”上校说。

“我亲爱的先生,”福尔摩斯大声说道,“无疑这是两人轮流写出来的。你们瞧,‘at’和‘to’中的字母‘t’写得劲力十足,而‘quarter’和‘twelve’中的字母‘t’又是多么软弱无力。你们只要比较一下,就会马上看到真相。你们简单地分析这四个单词,就会极有把握地说,‘leam’和‘maybe’是出自那个笔锋刚劲的人写的,而‘what’是一个软弱无力的人写的。”

“天啊,这真是明摆着的事情!”上校叫道,“这两个人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来写同一封信呢?”

“这显然是一种犯罪行为,其中的一个人并不相信另外的那个人。于是他决定,不管什么都必须两个人一起动手。并且可以这样认为,那个写‘at’和‘to’的人一定是主谋。”

“你如何知道这一点的呢?”

“我们只要比较一下这两个人的笔迹就能知道这一点。另外,我们还有更充足的理由。假如你们认真查看一下这张纸,你们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那个笔锋刚劲有力的人先写完他要写的单词,留出空格让另外那个人去填写。这些空格并不是个个都富余,你们瞧,另外一个人把‘quarter’一词写在‘at’和‘to’之间时就显得有些挤。这说明‘at’和‘to’是先写好的。无疑,先把那部分写出来的人就一定是主谋。”

“太有意思了!”阿克顿先生大声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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