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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青春叛逃事件簿 (3)

话说这期《艺术人生》,访问的是高晓松和老狼,题目是《长大成人》。我知道路学长的这部电影,拍摄过程是多么惨烈,原本名字为《钢铁是怎样炼成》。老狼我是喜欢的,高晓松则谈不上,因为我看过他的电影。这是我的坏毛病,一谈到电影,就爱憎分明。人到中年,气质相对收敛,回放了他们的经典曲目,回顾了十年经历。发觉高晓松的编年史是心路史,比如梦想全实现,一切重新开始;老狼则是纯粹的档案式,出专辑,结婚了,在酒吧。自称收敛了也长大了的高晓松看起来依然张扬,就好像我自认为低调了话少了,可是别人怎么也不觉得。老狼在访谈中,话很少,中途笔掉了两次,像个没认真听讲的学生。

我昨晚刚给宿舍里的女生买了张《晴朗》。这张CD里面的歌我是喜欢的,许多都会唱,好听,但是,比起老狼的经典歌来说,确实显得精致,但疲软,完美,也因此残缺。老狼他们,不再歌唱青春,只敢晴朗了。那些粗糙的、坦白的、诗意的、不成熟的、土气的,随着青春消逝一去不回了。青春就像天花,发过就不再发。

我看《晴朗》的MV,鲜明的感觉是,之前老狼没长这么好看呀。三十的老狼是比以往好看,也时髦了些,时不时温暖地微笑,但之前的老狼,恋恋风尘的录影带里,坐在三轮车里,留着长头发,还有波浪,满脸不高兴,风尘仆仆的模样。在唱同桌的你的时候,留着中分,摆着架势抒情,甩头发,闭着眼抱着吉他的模样,是多么帅,多么清纯呀。

我致命地喜欢《模范情书》《恋恋风尘》《青春无悔》。

之后不再有人歌唱青春了,也不再有人为青春而唱。至于水木年华,基本上是另外一回事了。

《晴朗》如同晴朗中的一段歌词:那是我最喜欢的一张唱片,你却说只不过是一段音乐。《晴朗》,只是一张唱片了啊。

我还是喜欢老狼,在十年出三张唱片的歌手。我喜欢他,在他不红了之后。去年冬天,他来电影学院宣传,穿了件灰色毛衣,一直站着唱,不会动。他说话的时候还有点害羞,说之前在学院进修。唱那些老歌的时候,还是有掌声雷动。他有点笨拙。背影,也有点寂寞。

离开校园的校园民谣,不唱青春的青春歌手,就好像没有了波涛的拦海大堤,前面是一块填出来的陆地。这个时代,有太多声音,也没有声音。

坚强就是坚守。

有时,沉默,也是一种歌唱。

在废墟的下面,有一种生锈的不朽信念。

我早就不觉得自己还清纯,十五岁开心得没心没肺,十八岁时伤春悲秋但看起来真实感人的文字,我也不可能再写出。正青春着,正青春浪费着,正青春消失着。我宁可浪费,也不消耗。有一天,老了,写不出了,就恶狠狠地滚吧。决不人云亦云,油腔滑调;决不依仗辈分,指手画脚。

不再青春和清纯的时候,起码,我还有智慧、记忆和宽容。

最重要的,我的心,可以苍老,但决不污浊。

少年愁和少年游

在我心里,真正的天才应该是有一点变态的。他们透支生命和情欲,透支上帝寄存在凡间的礼物,趁上帝还未觉察时,挥霍了出来,大把大把的。然而,有时,他们并不自知,一点儿也不经营。上帝发觉的时候,就把他们收走,于是,天才死了。

多么干净。

我讨厌冗长的人生,拖沓的恋爱,不靠谱的工作,耗着,拖着,挂着。我也讨厌看见一些丑陋的脸,那些受伤的恨意,受阻的失意和受挫的恶毒,都残留在每一张脸的每一个角落里。上天是公道的,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生下来的容颜,却可以选择我们后半生的脸。就像我坚持相信,生命中每一道大的拐弯是不可选择的,但每一个小分支,都来自我们的意志。所有的小分支汇总了,便是宽阔而看似不可逆转的道路。

我想,我是不会优雅的。我生来就不优雅,我永远伸出去的手都将是指甲光秃的神经质,我永远笑起来响当当的,吓人一大跳,我吃起东西来更是他妈的能感动得主人热泪直流,我时不时会说一句脏话,表达我的兴奋或者愤怒。不,我不优雅。到了我老时,休想看见一个优雅的老太太,但是,我一定是个可爱的老太太,笑起来眯眼睛,胃口好得很,一脸的皱纹和坦然,而且,一定还相信爱情能随处发生,还想象着,王子在寻找公主身后的洗衣女工。

不信?那么,和我一起活到我进棺材吧!记得要开开心心地送我走,捧着红玫瑰来,然后,我在棺材里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不是真正讨厌玫瑰花的,只是,一直没有人送我。大家都误以为我不屑于喜欢这么俗气的东西。

那天和朋友们聊天的时候,发觉大家都或多或少地过敏,对橡胶,对油漆,对这样那样的怪异东西。我惊讶地发觉,我竟是没有一样东西使我过敏的!我只好可怜巴巴地问:“我三岁的时候喝酒,起了酒疹子,算不算过敏?”大家一起说不算。

我真希望我有一些怪癖呀!比如写字的时候像海明威一样站着,或者必须一只脚放在脚盆里泡水(我又不是鹭鸶),或者一定喝酒,像李白,一定要抽很多很多的烟,像法拉奇,再不及也要把字写得鬼画符一样,让编辑带着排版工一起来求我(胡话,现在都是电脑了!),我就很拽地说:“刚才你怎么不来?现在,我也认不出了!”可是偏偏,我的字写得清秀得像小学生交的作业,从来不涂改的。

电影里的艺术家都有些病态的敏感,比如轻微的自闭,可是,我是非典期间,也要坚持和陌生人们擦身而过的。看见人多的地方,会不由自主地高兴。我喜欢和陌生人说话,我喜欢和老百姓说话,修鞋子的、卖羊肉串的、磨剪子菜刀的、炒栗子的……我多么喜欢交谈。

我在纳闷和怨恨自己,为什么不能为一段失去的情感多哀悼一些日子,起码情绪上哀伤一段日子。为什么我又欢天喜地起来,我竟然不再为我手机上他的姓名而心惊,也不为那些一起去过的老地方回避,我甚至不想收起那些他写给我的信。

一段日子,走过了就走过了,甘苦我都知道,那么,那几张日历,何必介意它们继续在墙上哗啦啦寂寞地响。

但是我知道,有一天我们再相遇了,我会真心地问一声好,因为那些夜晚,他曾给我过最温暖和真诚的拥抱。

我想我并不是变得冷漠了,麻木了,老皮老脸了,但是在我心里,对待爱情、忠贞、永远的概念,越来越宽泛。

对人的冀望,越来越宽泛。

对某些细微的原则,却越来越坚持。

在这个冬天即将到来的夜晚,我翻看欧洲的地图,看着一些国家的电影资料,突然有了远行的心情。就像一个小女孩子,从来手里没有零钱,也就从来没有设想过,玻璃罐子里的陈皮梅,她也是可以吃到的。

突然心里就安静了。

眼前的目标消失了,繁重的工作压下来,失去原本安然的生活,因此,我开始抱怨和慌张。当我再度将目光探射进我的心里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其实是没有改变的,我遵循我的本性,顺应我的意志,无论我走到很远的地方,还是渐渐消隐,我的心里,一定还是有那么一支细细的音乐。无人的时候,我唱给自己听。

优雅的姿势,是不重要的。活给谁看的架势,也不重要。坚强,还是坚韧,要强,还是要虚,心里明白就好了。我不要那一层角质的外皮。

最近渐渐懂得放弃的美丽。

在这么年轻的时候,意气风发的时候,为了一些光耀而发奋的时候,我慢慢也懂得,时而放弃一些,也是好的。不能希望五根手指,将所有的所有,都握在手心里。放开,腾空了掌心,能容纳更多的东西,比如迟午的一片阳光。

早晨,百忙中给一个自己一直喜欢也尊敬的写书的人写了一封长信。非常恳切的信。晚上,为一个即将收我的一篇文字在集子里的书,写了一封短信,回答他们的问题。写得很朴素,也很坦诚。能写信,而不仅仅是收发信息,是好的。

我希望,我这个不是天才也没有天分的女孩子,能像一个善良的老农民种地一样来写字。锄头旧了就修,起早贪黑,腰酸背痛,天灾人祸时,掩面大哭,丰收时喝老米酒。来年,照旧。

喊苦喊痛,少年心性,对这个世界的许多棱角,没有提防。蠢蠢欲动,直想策马去游天下,满以为,随处无家随处家,远处的风景总是好些。

但是,少年的时候,不让我去走动,我怎么能甘心呢?

夜,有雨

喝了没有糖的咖啡直皱眉头的邦妮

2003年10月10日

生之艰难

老师规定写的十分钟短片,每个人的兴趣迥然不同。有一个同学的剧本给我看了,满深沉,他问我从中看出了什么,我想了想说:“生之艰难。”

他拍的是农村计划生育。

我咬咬牙去报名新东方,要和我的烂外语死磕到底。之前我不知道,北京竟然专门有一站,叫“新东方车站”!在本部外五百米,不必问路。顺着学生的人流,就可以走到。报名程序极简单,成流水线。人山人海。我问工作人员最快的班是几时,她说明天。那就明天,我说。

上课第一天,我的自尊心受到惨痛打击。我的座位号是八百六十四号,最后一排。我找了好久才找到教室,进来时迟到了。八百双眼睛望着我。我手里捧着在路上荷花池里摘的几支荷花,手足无措。我像是来错了世界。

周围的人在讨论考这个证那个证。我默默地想,如果编剧也要考证,那我就去死。老师提到的所有单词都是哈里波特那个世界的话,我是“麻瓜”。多年未感受的挫败感又占领了我,数学不及格,珠算笨拙,短跑最后一个……我又重回那个自卑地啃着手指的女孩。

新东方多么著名。老师全都擅长插科打诨,讲些留学笑话,以及中国人和老外的洋相,总使我联想到传销。他们都会励志,他们都在脸上写着:“英语和考试万能。”他们赤白谈钱,奔着考试去。他们口中考试像青菜豆腐。他们同仇敌忾,暗示与考生一个阵线,讽刺着出题人:

“出题人都是老头子,因此关心安乐死。”

“这道题改变常态,出题人变态。”

“这题巨难,估计出题人那时很不爽。”

新东方好像美国大片,密集、精装、快捷、投机、程式化,与时俱进。

课间,我为了安抚我可怜的自尊,一连吃了两个盒饭,胃袋还是空空的。我绝望地想,我来这里做什么。为什么我必须拿出爱电影的热情,来学英语。

生之艰难。就是意味着,这世界有许多你不可不遵循的原则。我慢慢知道了,也开始执行了,我变老了,青春一去不返。我为了维持自己不受磨损,为了自己在将来的日子,不因为金钱和地位,受到这个势利的世界更多磨损,我必须投身这场永不结束耗费全力的战争。

胜利之日,结束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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