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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为什么我才二十多岁,就像个更年期的妇女似的看什么都不顺眼,我拿起遥控器从头摁到尾,就没有一个看得下去的台。

不知道我妈在厨房里窸窸窣窣地忙些什么,火柴盒大的房子里哪来那么多干不完的家务活。

我起身走到厨房门口,靠在门边看着她正在往一个玻璃瓶子里装腌菜,装一点拍一下瓶子,生怕我不够吃似的。

我眨了眨眼睛,鼻子有点酸。“妈,少装点,我吃不了。”我故意装出不太耐烦的样子。“你们两个人总吃得了。”她看都懒得看我一眼,继续说,“别的什么值钱的东西你也别指望这个家能给你,下次回来提前说,我好多准备几个菜。”

我转头看向窗外,雨已经停了,天上的月亮落在了地面的小水洼里。

趁我妈在厨房里忙着,我到她的卧室里待了一会儿。好像从我记事开始,这个房间里的东西就没有变过。掉漆的老式衣柜充满了浓浓的九十年代的味道,中间那块镜子不知道反反复复用透明胶贴过了多少次,空空荡荡的梳妆台上只有一瓶花露水和两个年份久远的月饼盒子,铁皮盖上印着“花好月圆”四个字。

不记得是哪年中秋节买的了,月饼早吃完了,盒子却一直留到现在。我劝过好多次让我妈丢掉,我给她买新的储物盒,她总是埋怨我不会持家——“装点针线挺好的,丢掉干吗?”我坐在那张年纪比我还大的床上,仰起头看着天花板上斑驳的水渍,一片接一片的潮黄。

我深深地吐出一口气,眼泪流了下来。好几年以前的某天晚上,我和简晨烨在他出租房里用电脑看电影,忽然外面狂风大作,跟世界末日来了似的,紧接着就是一场袭城的暴雨。我丢下电脑,跑到阳台上,惊恐地趴在窗户上睁大眼睛往外看,简晨烨追了出来疑惑地问我:“怎么了?”过了半天,我轻声说:“我家又要漏水了。”简晨烨站在我身边哈哈笑着说:“你就扯吧。”他不知道,我并不是在开玩笑。

不能再哭了,睫毛膏是便宜货可不防水,我用力吸了一下鼻子,稳定好情绪走出了卧室。

我妈也终于从厨房里出来了,手里拿着个布包:“我给你装了些菜,明天走的时候记得拿啊。”

我为难地冲她笑了笑:“我不在家里睡了,没带卸妆油,而且洗澡也不方便。”

“要什么卸妆油,香皂洗不干净吗?”我妈白了我一眼,接着说,“洗澡又有什么不方便,烧水放盆子里洗就是了。你从小不就这么过来的吗,现在有本事了,看不起这个家了?”

我最怕我妈说这种话。有本事,我一个天天看人脸色,任人搓圆捏扁的打工妹有什么本事啊!

我又气又急,恨不得跳起来向我妈解释:“我哪儿有看不起这个家啊,但是香皂真的洗不干净化妆品啊!”

她懒得跟我废话:“你走你走,记得东西都带上。”

其实我是多么不愿意拎着那个布包满大街走啊,但我也知道反抗没什么作用,老老实实听话算了。

换好鞋子,背上包,我回头对我妈笑了笑:“过几天发了工资再回来看你。”

她一脸嫌弃的样子对我甩了甩手:“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

在公交车站等了二十多分钟才等到末班车,上了车我才想起来之前手机响过,拿出来一看,三个未接来电全是简晨烨。

我回了条短信给他,言简意赅地说:在路上了,别催。这一天过得真是漫长无比,我的头靠在被雨水冲刷过的车窗玻璃上,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与此同时,乔楚已经化好了妆,今天她选的腮红是Nars那款鼎鼎有名的Orgasm(高潮),一个令人浮想联翩的名字,也暗合着乔楚锦衣夜行的目的。

她今天穿的衣服,是一件月牙白的旗袍。这件旗袍可不是来自淘宝上那些年年出爆款的皇冠店,而是乔楚在某一次去苏州游玩的时候,特意去一间有名的老字号量身定做的,等了两三个月才收到,虽然不如奢侈品昂贵,但也是价格不菲。

宝蓝色的手包,再加上同色的耳环和鞋,原本就很妩媚的眼睛又化了向上挑的眼线,今晚的乔楚比起平时任何一天都要美艳动人。

令人意外的是,她并没有涂唇膏,这个细节也多多少少地说明了一点她今晚的企图。

走出小区门口,她伸手招了一辆出租。关上车门之后,她的嘴里幽幽地吐出一个地址:白灰里。

下车后我很意外地看见简晨烨居然在车站等我,我的疲惫忽然之间一扫而光:“哟,算得真准!”

他不屑地撇撇嘴说:“白痴,收到你短信的时候我就出来了,等了你半个小时……哎,你这个农民,居然提着个布包,里面装的什么?”我没好气地把布包扔给他提着:“你以为我愿意啊,我妈非让我带过来的,不拿不准走。”这个势利的家伙一听到是我妈准备的,立刻换上了一副谄媚的嘴脸:

“原来是岳母大人的心意,快回家让我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好东西?我心里一声冷笑,简晨烨,你太天真了,你不会以为这里面装的是钱吧,呵呵。

一回到公寓里,简晨烨就迫不及待地把那个布包拿进了厨房,我本想躺在沙发上好好休息几分钟就去卸妆洗澡,屁股还没坐下就听见厨房里传来乒乒乓乓的大动静。

这是要起义了吗?我怨气冲天地冲进厨房,瞪着简晨烨:“干什么啊你?吵死人了!”小奶锅里烧着水,他一边往碗里配着汤料一边头也不回地对我说:

“你好意思说,不回来吃饭也不接我电话,我就吃了几片饼干,早饿成傻帽了,现在煮点面吃,你还骂我。”

短短几句话弄得我既心虚又惭愧,说来说去确实也是我不对,人家还不计前嫌去车站接我呢,煮碗面吃都不行吗?

轮到我换上谄媚的面孔了:“是我不对,你别生气,我妈让我带了些菜过来,我给你弄点出来放面里吃。”

他哼了一声:“这还差不多有点贤妻的样子。”我打开布包,里面除了那瓶腌菜之外还有些熏鱼和香肠,我一样一样拿出来放进冰箱里。当我拿起最后一盒已经拌好了米粉,只要上锅蒸熟就能吃的粉蒸肉时,我的目光,落在布包里的另一样东西上。

就在那一秒,我的呼吸都停止了。布包底层,是几张折得整整齐齐的一百元钞票。我几乎是颤抖着把它们拿出来,颤抖着数了一下,一,二,三,四,五,五百块钱,每一张,都像是刀片从我的心脏上轻轻地划过去。简晨烨惊讶地看着我:“这是怎么回事?”我用力地吸进一口气,说:“不知道!”冲回客厅翻出手机,我二话不说就拨通我妈的电话:“那包里的钱是怎么回事?谁让你给我钱了,我自己不会赚吗?”我一口气说完这句话,结果我妈在电话那头淡定得很,慢悠悠地说:

“你傻不傻啊,别人捡到钱都高高兴兴的,你还发脾气。给你你就用呗,又没多少,拿去给自己买点吃的也行,买件衣服也行,自己看着办吧。哎,电视剧开始了,我挂了啊。”

她还真是说到做到,真的没给我再说一句话的机会就把电话给挂了。我握着手机,浑身发抖,胸腔里像是装了个即将爆炸的原子弹。

过了好几分钟,我一语不发地走进洗手间,关上门,脱掉衣服,打开热水器,一动不动地站在花洒下面,滚烫的热水把我的皮肤烫得通红。

简晨烨在门外叫我的名字:“昭觉,昭觉,你没事吧?”我瓮声瓮气地回了他一句:“没事,我洗澡。”而实际上,我根本分不清楚脸上那滚滚而落的,到底是水,还是眼泪。

羞愧,太羞愧了,除了这个词之外没有别的能够形容我这一刻的感受。

如果说当年上大学的时候,我妈去亲戚家借钱给我凑学费是迫不得已,那么如今,作为一个已经告别了校园两三年的上班族,我还有什么脸面收下我妈的钱!

我有什么脸面让一个住在漏雨的破房子里的人,从她的退休金里拿钱出来补贴我的生活!

在兜头而下的热水中,我全身发抖,哭得不能自已。我痛恨这样的命运,我痛恨自己的怯懦和无能,我更痛恨区区五百块钱,就将我置于这样巨大的愧疚和挫败感之中。

就在我蹲在花洒下痛哭的时候,乔楚已经下了出租车,她径直走向79号,站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迈进了那扇门。

今天不是周末,酒馆里的人也不算很多,闵朗背对着门口,不知道在跟几个姑娘说些什么,反正一个个都笑得花枝乱颤。

有人拍了一下闵朗的肩膀,告诉他来客人了,他回过头来,一眼就看到了倚门而笑的乔楚。

就算是平时穿件白T恤,套条牛仔裤逛超市,乔楚也是绝对能引起回头率的那种女生,何况今天晚上,她从一开始就打定了主意,要做人群里的焦点,要让闵朗的目光一刻也不离开她。

一点都不夸张地说,乔楚那一笑,真是笑得整间酒馆蓬荜生辉,笑得酒馆里的一众姑娘瞬间变得灰头土脸。

闵朗站在原地,脸上带着一种了如指掌的微笑,望着她,而她也保持着那个婀娜的姿势,一动不动地承接着他的目光。

他们谁也没有说话,就那么互相看着,眼神的交会中迸发出四溅的火花,那一瞬间,灯光、音乐,还有来自周围那些人眼睛里的疑惑、猜忌、敌意,统统化作乌有。

世界幻化成虚无,他们心照不宣地静默着站立于喧嚣之中,对方是黑暗中唯一的光源。

昭觉:其实,我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关于我和闵朗。

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跟我讲了一些你和简晨烨的事,你讲你们最艰难的时候只能吃一块钱一包的榨菜配白饭,你讲你们从前缴电费一次只缴几十块钱,电一下就用光了,还怀疑是邻居偷搭了你们的线路。

我在听这些事情的时候,一方面觉得很感动,另一方面又觉得……怎么说呢,觉得你很了不起吧,换成我,我绝对无法忍受那样的生活。我喜欢钱,喜欢奢侈品,每个月去香港扫一次货,一年两次出国旅行。我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接受异性的赞美和同性的嫉妒。爱情,对我来说,就像顶级牛排旁边的配菜,奶油蛋糕上的草莓,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我是说,在认识闵朗之前。

我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是在白灰里那条街上,你漫不经心地说起他和那个小酒馆。你三言两语就说完他的身世,却不知道你那些不经意的话语在我的心里砸出了重重的回响。

然后,我就在酒馆里见到了这个人,第一眼我就看出来,他应该很受女孩们的欢迎,是那种轻而易举地就能让姑娘们为之癫狂的角色。

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很淡然。是啊,我根本没必要紧张,我早已经过了小女孩看见英俊的浪子就惊慌失措、小鹿乱撞的年纪,或者换个说法,我从来就没有经历过那样的阶段。

这种心情维持到唱歌之前,直到他当着所有人说这首歌是献给我的。

虽然我知道这句话其实是给你和简晨烨面子,是一句场面上的客套话,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却觉得很高兴。

昭觉,我知道你看到这里一定会笑我,原来阅人无数的乔楚也不过如此。

你笑得很对,我也不过如此。这么多年来,人情冷暖我看过许多,也经历过许多,我很早就明白了什么叫世态炎凉。总之,我一直认为自己已经有了足够的阅历和眼界,不太可能轻易被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打动了。

但那天晚上,他弹着吉他唱着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牢牢地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有些什么坚硬的东西,在胸腔深处,被慢慢地瓦解了。

回来之后的那几天里,我反反复复地听着那首歌,吃饭的时候听,泡澡的时候听,睡觉前戴上耳机听,醒过来还在听。

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他的样子。我想我是着了魔。

其实,我并没有从一开始就放任自己,不骗你,我也努力地克制过。我尝试着不要去想这个人,不要去想白灰里79号这个地址,但过了几天我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我不愿意出去逛街,不愿意看书、上网,不愿意接任何人的电话,我满脑子都是这个仅有过一面之缘的闵朗。那天下午我洗完澡,打开衣柜,看见那件月牙白的旗袍,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很疯狂的念头。当我穿上它,坐在镜子前开始化妆的时候,我知道,我可能完蛋了。你记不记得我卧室里的那张黑白照片,那是我二十三岁的时候特意请一个收费很高的摄影师拍的。那是在冬天,一望无际的空地,我就穿着一条单薄的裙子,摄影师举着相机一边狂摁着快门一边大声地喊着:“跑起来啊,乔楚,别缩着,你可以的!”

我不记得我跑了多久,跑了多远,寒风呼啸着从我的身体上刮过去,可我感觉不到冷,我的耳边只有摄影师的声音,他还在喊:“跑啊,乔楚。”当我坐上去白灰里的出租车时,昭觉,你知道吗,我又听见那个摄影师的声音了。跑起来啊乔楚,别缩着!

当我站在79号的门口,忽然之间,我知道自己要跑去哪里了。就是这里啊,昭觉,原来就是这里。那一刻虽然我脸上是在笑,可我的心里,却莫名其妙地很想,很想哭。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就连第一次恋爱时也没有过。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它,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这种荒唐的行为。深更半夜,主动去一个才见第二次面的男人那里,更荒唐的是,他吻我的时候,我竟然颤抖得像第一次。

半夜我醒过来,看见被丢在地上的白色旗袍,心里有一种隐秘的奇异的快乐,当然,还伴随着淡淡的羞耻。

我坐在床沿边,看着闵朗熟睡的脸,激动得浑身战栗。没错,这很堕落,这正是我写了这封信却不敢发送给你的原因。我知道在你看来,这件事很好定义——两个游戏人间的狗男女有了进一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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