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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随笔(3)

记得有一年过圣诞节,我们正在教室里快乐地欢歌热舞,忽然L老太来了,穿着一套90年代初还很少见的标准礼服,还带着她那刚上幼儿园的可爱外孙女,教室里顿时响起口哨声和鼓掌声。那一个圣诞平安夜的晚上,L老太太成了全场的“公主”,让我们真正见识了标准的欧洲宫廷舞。我们几乎所有的男生,都邀请了平时难得亲近的老太太跳了一两曲舞,L老太也是来者不拒,丝毫没有爱惜她的礼服和皮鞋被我们这些半瓢水舞伴踩得一塌糊涂;而所有的女生,也尽情尖叫狂欢,把那次圣诞晚会演绎成了当年C大的经典版本……

(三)老夫子

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高校,还没有大规模扩招,学校师资力量充足,老师们大约也没有现在这么浮躁地去下海,或者抢课题争项目。因此给本科生甚至专科生上课的,常常都是教授甚至是知名教授。而现在的本科生,一般是很难得到教授们的亲传了,大多是讲师或者助教来授课。

X教授是知名的经济学者,满首皓发,一口闽南腔,说话、讲课时挤眉弄眼,表情生动,极富表演天赋。他特立独行,在学校领导中据说不太受欢迎,但在学生中却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被大家称为“老夫子”。而我,虽然久闻其名,但因为他不教我们,所以和他只有一面之缘。

那是91年圣诞节前后,天降大雪一周,积雪尺余,天寒地冻。一天下午,我正独自一人在教室自习,忽然门吱地被推开了,我抬头一看,天啦,走进来的竟然是X老夫子!他抬头看见只有我一个人,夸张地皱了皱眉,好像在问又像是自言自语:“只有一个人来听课么?”随后就旁若无人地讲起课来,果真是坊间传说中的生动有趣!他好像看到教室里有很多人似的,没有丝毫的懈怠。在1991年冬日那个飘雪的下午,在一个只有一师一生的教室里,一个知名教授和一个他不知道姓名的学生,上演了让我终生难忘的一堂课!

后来我才听说,那天下午那个教室,原本是有一场X老夫子的学术讲座,后来因为天气巨变就取消、顺延了。可能是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及时通知到老夫子,或者是耳背的老夫子听错了,反正他最后竟然冒雪来了!

感谢大雪,感谢这种阴错阳差,让我独自领略了一个大师的学术风采,也有机会领略了一个大师的敬业精神与独特人格。

世说“新”语

能说会道

这是一个话语世界。有人滔滔不绝,有人一言不发。

话语权,成为一个与语言无关、却与权势威望名气等高度关联的热点词汇。强者拥有与身俱来的强势话语权,他的一言一行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周围空气的形态和温度。默默无闻者特别是弱者,他只有权力成为听众,被刺激耳膜,或者保持沉默。

我们见过太多爱说的角儿。他们或慷慨激昂,或一本正经;或絮絮叨叨,或欲言又止;或传道布业,或段子满天。我们左耳进,右耳出,如是而已。因为大凡能说会道者,“能说”者众,“会道”者少。他们之言论,倘若能多几分“道”——道理、道义、道行,能多几分思考和智慧,能多几分悲天悯人之胸怀,则这个世界会少了很多噪音,增加了许多悦耳之声。

有道,会道,则为真正能说之人。这样的能说会道,我喜欢。

高谈阔论

人海茫茫,谈论者众,高谈阔论者尤甚。大嘴巴,大道理,大口气,大话满篇。

没几个人喜欢高谈阔论者,除了三类人。第一类是未谙世事者,常被高谈阔论者的惊世骇俗之言论而倾服,所以常作崇拜状;第二类是场面中人,他们已经习惯于这样的场合和语境,除此之外还真不太会说也不喜欢说那些活生生的“生活语言”;第三类人大概是个例外,就是“我”这样的人,有时倒是很喜欢高谈阔论者的。

当然,我需要在此对“高谈阔论”这个词作特别注释。我所喜欢的“高谈”,是站在一定的高度而谈,谈出点道道、谈出点内容;我所喜欢的“阔论”,就是眼界能开阔点、视野能放开点,论出一点新意、论出一点娱乐精神。

天高地阔,谈而论之,不亦乐乎。

道听途说

道听途说,不足为信——人们常这样说。

我倒觉得,闭门而听,开门便说,更不足取。

我甚至更加赞成“道听途说”:立于熙熙攘攘、滚滚红尘之道中,以谦卑肃穆的姿态,聆听民生、民声,看市井之真实百态,也许这样“道听”到的更加直接、真实、刺激耳膜;而我们若能躬行于路途上,边走、边看、边听、边思,再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这样的“途说”是不是更加有点意思呢?

走出这封闭的屋子,走在道途中,道听途说,多听少说。

那些陌生的孩子

时值七月,我们正忙。而那些上学的孩子们都放假了,很多地方都闪耀着他们的影子。其中一些小片段,常让我注目,心生些须感动。

(一)

那个总来办公室收旧报纸的女子又来了,依旧是一幅惴惴而惶恐的神情。不过这次不同的是:她身边多了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虎头虎脑的,倒显得比那女子自然。我猜测他们大概是母子吧。

男孩蹲在地上,帮他母亲捆扎着报纸,很投入的样子。忽然间,我很喜欢这陌生的小男孩,于是走过去,摸着他滚圆的小脑袋,对他竖起了大拇指:“小伙子,能帮妈妈做点事,不错!要不要喝茶?”那小家伙受到一个西装革履的大叔叔的夸奖,不好意思地笑了,快乐得只吐舌头。那妇人则连声道谢,眼神里充满了感激。

后来,我吩咐我们办公室的各位俊男靓女,把自己的杂物清理一下,竟然找出了很多不用的旧报纸和资料,全部卖给了他们母子俩。

(二)

我们写字楼电梯间旁边,前一阵新开了一家小小的副食烟酒店,店老板据说是一位年轻的下岗女工。因为店子所售东西比较单调,我很少光顾。

最近,那位年轻母亲的旁边,多了一个总是唧唧喳喳的小女孩,大概是她的孩子放假了来帮母亲的吧。她唧唧喳喳地帮客人寻找要买的物品,唧唧喳喳地收钱,唧唧喳喳地和她的母亲说着机关枪似的武汉话,似乎比她妈妈还要忙。有时候,看着她踮着小板凳、抢着在高货架上找客人要买的货品,我真担心她会摔倒。

因为这小女孩的缘故,我最近总在这个小店买每天必抽的那包烟,还在这里买一些冷饮和副食。每次付钱,我都专门把钱交到小女孩手上。我喜欢看她那兴奋的表情,那双忽闪忽闪的眼睛后面一定是在说:呵呵,又帮妈妈卖了一件东西!

(三)

每天早上,我都要在单位宿舍区前的那个早点摊上,买上早餐带到办公室来吃。摊主是一个外地口音的女子,每次有人买了她的东西付钱后,她都要说一声“谢谢”。她的旁边,最近多了一个很文静的小男孩,总是忙不迭地取下小塑料袋,不声不响地帮客人把早点打包。每次他帮我打好包的时候,我都要摸一下他的头,然后把钱给他。

我想,那小男孩应该是放暑假后来帮大人的忙的,因为7月份之前从来没有看到过他。夏天的骄阳,即便是在大清早,人们还是可以感受到它的威力。你看,他那晒得黝黑的小脸出汗了,他用他的衣服袖子胡乱地一擦,又忙着去为客人打包了。

偶尔,他的旁边会出现一个比他还要小的丫头,或坐或站,看着她的家人在忙碌,看着过往的行人在匆匆赶路。她穿得比他的哥哥(是她的哥哥吗)好看,也是不太多话语。当她偶尔想去帮哥哥的时候,马上被哥哥笑着劝阻了。从那我听不懂的方言里,我仍是感觉到了哥哥对妹妹的一份疼爱。

这个夏天,悄悄地正在过去。在不经意间,我常常看到这些孩子的影子。他们有时忙碌,有时端坐,有时喧闹。或许,这个夏天还没有过完,他们就又要回到他们原来的地方吧,比如老家,比如学校,比如他们自己原本的生活。

我在想:如果过一段时间,这些孩子回去了,我还会不会偶尔记起他们,甚至想念呢?

新律诗平仄韵律的新理解

关于“律诗”的韵律问题,特别是平仄问题,提出我的一点个人理解,请各位诗词格律大家批评、指正。

近、现代律诗在发展、创新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被称之为“新七律”“新五律”的仿古律诗。一个普遍的看法是:讲究韵律是必须要坚持的,但也不是绝对的,尤其不能因为韵律的形式要求,把作者想要表达的精华内容改了,此即“不能因律伤意”。还有些专家和学者认为:在一些时候,除了押韵、对仗等律诗的基本形式必须要注意外,在音律尤其是平仄方面,很多已无须那么严格和讲究了,比如现代大诗人毛泽东的律诗经典代表作《七律·长征》,也有很多不符合传统格律的地方。

另外谈一点我个人以前查阅资料后做出的“研究”,可能是片面的看法:

平仄的问题,是主要以字的读音声调而言的。而在古时的每个朝代,因为没有很规范的彼时“标准普通话”(至于不同朝代的普通话,那更是一朝一标准了),因此同一个字,此地可能认为是平,彼地可能觉得是仄。

以声调为主要基础的平仄韵律,在历史上是有很多演化的。唐朝官话,是以长安方言(陕西话)为“普通话”;而宋朝的官话,则是以开封方言(河南话)为基础的。他们所认为的“平仄”,在其他地方的读音可能就是“平平”,或者“仄平”了。由此看来,唐和宋人写律诗,分别是以陕西话和河南话为主要参考标准的,其同一个字的平仄,可能也是在变化的。至于以后各朝各代的官方语言,也是不断变化的。虽然“诗词以律”,但也不是绝对的,尤其是一些所谓平仄的循例。

纵观各朝各代,即便是律诗大家,按照当时或今天的平仄标准来看,也不时会出现一些不押韵、不合平仄之律的地方。在律诗发展之初的唐朝,其初唐、盛唐、晚唐,对韵律的要求之严格性,是并不完全一样的。初唐,因为受乐府诗和古风的影响,即便是一些律诗,应该说对这个包括平仄在内的韵律不是很讲究的。盛唐时,开始更加规范、严谨一些,晚唐及其以后就比较成熟了,而且在不断发展和修正。但即便如此,依然有一些诗家没有严格遵守这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当然,在对仗方面的共识,因为比较好判别,这个标准直到今天还是一直坚持得很好的。

至于词,因为本来就是与“曲”直接关联的,因此在平仄韵律方面更加讲究一些,要求也更严格一些。这是可以理解而且应该遵守的,和对新律诗的平仄格律要求还不能完全类同。但即便如此,古词的韵律,也不是绝对化的,我们还是可以偶见一些不合律的作品,甚至是古词大家的经典之作。而现在的“新词”,因为不再像古时那样逢词必曲,所以新词在追究意境方面,似乎更加注重一些。

所以就我个人的理解,写律诗是应该尽量遵守其韵律要求的,但也不能过于绝对。能做到意、韵双修,无疑是至高喜境;但意、韵难两全时,实在不必太过苛求、因韵而乱意,偶尔破韵也未尝不可。我个人的看法,律诗的第一要求是押韵和对仗,第二是意蕴,平仄是最其次的要求——现在的所谓“新律诗”尤其如此。

一个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现在的新七律,和古代的七律的确已经有所不同了。我觉得这种发展,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并在诗律的继承和创新方面,形成我们当代新律诗自己的特点。

四十不惑

三十而立,四十不惑。

不经意间,十年就这样过去。过了这个冬天,我就年满三十九,正式进入四十岁的年轮了。

四十岁,对于男性来说,似乎应该是一个“花季”之年。我的个人巅峰,却似乎在三十岁左右:少年得志,三十岁不到就先后做了两家知名上市公司的高管,亲历和参与了这些经济个体高速发展的微观企业生态,也从一个侧面见证了世纪之交中国经济辉煌的宏观盛世。三十岁的我,体健情丰,荷包饱满,踌躇满志,待价而沽。三十岁的我,娶妻生子,子壮妻贤,家和业兴,高朋满座,其乐融融。三十而立,古语说得真的没错。那时候的我,以为自己懂了许多,对人生的感悟除了豪情壮志,就是锋芒毕露、一切不在话下。

三十之巅,让我欣慰,也让我从此有了足够的自信,面对今后的一切。这以后的十年间,我又经受了很多的浮沉起伏,亲历了许多人生变故。直到四十岁这个时候,我方才知道,其实现在的我才是命运中的我、真实的我、最好的我。原来,我真正的人生巅峰,还是在四十岁的。“四十而立”,这才是我生活的大境界、大状态。这不是以个人事业、还有生活上的如日中天来衡量,而是我的灵魂、我的内心、我的生活态度,到了四十岁左右,才真正有了一些味道。四十岁,应该是不惑的年岁,到了这个年龄段,很多事情,我开始慢慢地、真正地恍然大悟了。

三十小立,四十大立。四十岁,生命的分水岭,过去在左,未来在右。

四十岁,我终于不再惑,明白了自己最好的活法:四十岁前做加法,四十岁后做减法。

四十岁前,我努力让自己的人生变得丰富、立体。于是,我去读书、工作、恋爱、娶妻、生子,去玩乐交友、写诗作赋、高谈阔论、远足独思、投资做梦……我去做或者想象所有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有意识或者没有目的地去经历、去尝试、去积累。而在此中,一些东西慢慢沉淀,一些东西渐渐游离;一些想法开始明晰,一些思维逐步固化;一些现实让我更加清醒,一些梦想终于尘封。曾被誉为“活在半空中”的我,慢慢开始脚踏大地,更加实在地活着,而且是快乐而恬淡地活着。

四十岁以后,我准备开始给自己“减负”。

首先要减的,当然是过度工作的压力。四十岁以后,我要把工作当作享受,而不仅仅是使命。工作当然依旧要努力,毕竟工作着是美丽的,劳动者是光荣的,养家糊口为男人之天职。但是,看过了太多让人唏嘘不已的“过劳死”惨剧,听说了无数为钱为名为利而心力交瘁未老先衰的悲剧,目睹过那么多前半生用身体拼命赚钱、后半生用钱苦苦养身体的滑稽剧,于是我想有意将工作节奏放慢放缓。我不会再那么拼命,感觉身体不适的时候,就高挂免战牌、主动请假休息,甚至可以暂时性辞职,不时给自己的身体放个长假,也给自己的心灵设置一个栖息的港湾。

那么,关于生活呢?这才是生命中最实在的东西。四十岁以后,生活我想要过得更加简单、更加惬意,而不是自我加压负重累累。我该抽出更多的时间陪家人。我该常回老家看看,陪老母亲看夕阳、聊家常,为她梳头,帮她做饭,开开心心吃她做的小菜。我该开开心心地陪妻子逛街,陪她看肥皂剧,陪她一边择菜一边家长里短,每天早上对她由衷地赞美一句“你真美”,每天晚上亲吻她已开始有皱纹的额头,再道声“晚安”。当然,最主要的,我要尽量减少外出应酬的时间,多陪儿子一起看动画片和漫画,陪他一起远足天下,或者就近到郊外玩耍,在草地上比赛谁翻滚得更多,邀请他的伙伴来家玩耍,而我做孩子王,和儿子一起讨论社会热点和最新世界之谜。如果有时间,我还要抽空多看看那些同学和朋友,一起喝茶聊天,顺便劝劝他们更加注意身体、更加热爱生活、更加豁达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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