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燕胜君死了?”贝螺微微仰头质问道。
“呵呵!”诸项又抖了抖袖子,蔑笑道,“公主,这会儿心里发憷了?当初打人家燕小姐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呢?她没投河,留什么遗书,她没投河,为什么不回来?您说您这胆儿也忒大了些呀!这儿可是金都,燕胜君是我们王上亲封的公主,您怎么就下手打了呢?您竟一点脸面都不给我们王上?”
“我承认我是打过燕胜君一个耳光,但燕胜君是不是为这事儿死的,以及燕胜君是不是已经死了,似乎尚无定论吧?”
“哟,您还敢承认呐?行,我诸项算是佩服了!”诸项冲贝螺拱拱手讥讽道,“您刚才问的这些我回答不了,但您可以去我们王上跟前问个明白,我相信王上很快就会召见獒战王子殿下了,到时候您也可以一同前去,好好把那燕小姐的死活问个清楚!不过我得提醒公主一句啊!一个夷陵国的公主打了巴陵国的公主,您说巴陵王上会怎么办呢?哈哈哈哈……”
诸项仰头一阵猖狂大笑,甩袖扬长而去。溜溜冲他背影嘟了两下嘴道:“笑吧笑吧!当心天下掉几颗核桃下来噎死你了,大肥猪!”
“眼下怎么办?”安竹略带愁容地问道,“诸项那帮人肯定会在巴陵王上面前说尽坏话,怂恿巴陵王向你发难,到时候你可就真的不好办了。”
“一定是昨天那个长得跟獒战哥哥很像的男人干的!”溜溜煞有介事地说道。
“哪个?”獒战问她,“哪个长得跟我很像?”
“莫无。”贝螺道。
“你们昨天见过莫无?”
“在转市门口的时候遇到过,满嘴巴胡话,我都懒得提他!”
“他说了什么?”
溜溜邀功似的抢先回答道:“他说獒战哥哥你对贝螺姐姐一点都不好,贝螺姐姐在家的时候你就在金都玩女人!还说贝螺姐姐应该另外寻个良人做鸳鸯,而那个良人就是他!”
“什么玩意儿?他是良人?”獒战嗤之以鼻道,“他可真会往他自己脸上贴金呢!想不出别的招了,就想来对付贝螺了,他娘的还算男人吗?不用说了,这事儿跟他脱不了干系!找遍整个金都也没人比他更想对付我们的了!”
“可是我们现在拿不出证据,也找不到燕胜君,就算知道是他在背后捣鬼,我们也是没办法。”安竹摇头道。
“不管了,先回去再说!”
驿站里,獒战等人都在思量对策时,吴邑的阁楼上不时地传出了爽朗的笑声。吴邑和莫无这两兄弟正在为今天所发生的事情开怀畅饮呢!若水执勺在旁,默默地为这二人添着酒水,嘴角也挂着淡淡的笑意。
今早消息一传出,若水就知道她的布局已经成功了。如今,整个金都都在盛传着,夷陵国来的贝螺公主掌掴羞辱了尚未嫁进獒家大门的胜君公主,胜君公主不堪受辱,留下遗书跳河了。若非偷听到燕胜君那番话,这么绝好的点子恐怕光凭脑袋也想不出来的。
如今这形势颇让她十分开心,一来燕胜君嫁不了獒战了,二来也让金贝螺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虽然她知道,她那莫无主上到最后肯定是会帮金贝螺的,但一想到金贝螺那急于争辩又窘迫不堪的脸,她心里就分外得劲儿。
“若水!”吴邑端着酒樽喊了一声。
“在呢!”若水从沉思中回过了神,从大青铜酒樽里舀起一勺香醇美酒送到了吴邑的方樽里。
“这事儿办得好!办得极好啊!”吴邑夸赞她道,“不愧是莫无调教出来的人,到底也有些斤两的!来,干了这杯!”
若水放下酒勺,双手接过方樽笑道:“多谢吴家主上赐酒!奴婢也没做什么大事儿,不过是为两位主上略尽绵力而已。”说罢一饮而尽,然后又将方樽盛满,送回了吴邑手里。
吴邑斜靠在软枕上,面带酒红地拍了一下膝盖道:“那你说说,接下来你还有什么高招啊?”
若水答道:“也谈不上什么高招,奴婢只是觉得一动不如一静,且看看獒战那些人会如何应对这事,然后再做打算。”
“聪明!”吴邑点头笑道。
“主上,”左向匆匆走上阁楼,弯腰在吴邑耳边说道,“诸项大公子领着一位客人来了。”
“赶快请上来!”
若水退下,左向领着诸项与另外一位身形魁梧的男人上了阁楼。宾主见礼,分次坐好后,诸项向莫无二人介绍道:“这位便是我跟你们提过的,打从北边来的突兀额将军。”
莫无拱手礼道:“久闻狄戎国突兀额将军大名!今日一见,果真是名不虚传的!看将军这面相便知,将来并有一番大作为,绝非屈居人下之辈!”
这叫突兀额的男人回礼道:“崖主的大名我也略有所闻,你所领的天月崖在江湖上那也是数一数二的,幸会了!”
“这位是吴邑兄弟,”诸项又为突兀额介绍道,“在蛟河寨富甲一方,有他为我们后方储备军师,我们必能万事无忧!”
突兀额又与吴邑见了礼,然后感触道:“说来狼狈,我狄戎国内乱,诸王争战不休,毫不怜惜族人生灵,我实在厌恶了那样一个地方,这才辗转南下,来到你们巴陵国以求投契之人,没想到还真让我遇上了!有三位这么志同道合的朋友,我也算没白跑这一趟了。”
“将军有大才,何必非得屈居那狄戎诸王之下?来我们南疆,有诸大将军赏识,又有我们这些朋友相助,他日封疆拜王那是迟早的事儿!”莫无浅笑道,“将军就安心在此,不必回你那狄戎国了。”
“过奖了过奖了!”突兀额拱手笑道。
仆婢将酒菜重新摆过退下后,项诸先敬了突兀额一杯,然后说道:“南疆又称百族之地,散居由来已久,各族落之间时不时也会为了一点点小事开战,倘若能找个有魄力的人来主持大局,一统南疆,那是最好不过的了。只是这南疆地面上有几块难啃的骨头,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反正看着就是碍眼。”
“哦?项老弟说的是什么人呢?”突兀额问道。
“再往南有两个族落,一个花狐,一个獒蛮,这两个族落野蛮粗俗,嗜血成狂,偏偏又居于要塞之地,仿如在喉咙处卡了两块骨头似的吐不出来又咽不下去,突兀兄你说烦人不烦人?”
“听项老弟的口气,这二族似乎有些本事啊?”
诸项不屑道:“大本事没有,就是脑子简单,粗俗无礼,只懂杀杀杀,一点都不跟你讲理。前些日子,他们突袭了水元族,我爹原本想打算带兵剿灭的,可惜啊,我们那个王上听信了仇狄的话,要干什么偃旗息鼓修身养息的破事儿,白白地丢了一个大好的战机呐!这倒也罢了,最近仇狄又弄出了一个联姻,让獒蛮族的那位王子与他的义妹联姻,彻底地断了我爹想要出征的路,你说气人不气人?”
突兀额皱眉道:“这个仇狄是帮着獒蛮花狐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