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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恋爱里女孩是最好的魔术师(2)

(四)

这五年,潘左仍是郁郁不得志的魔术师。马戏团的日子并不好过,潘左的师傅退了休,潘左是团里唯一的魔术师,偶尔上台表演一下变扑克牌的小把戏,爱看的人并不多。

还有,这五年里,潘左身边也有桃红柳绿。安黎对自己说:没关系。她来了,她是他唯一的真命天女。

安黎风驰电掣地退了学,没给潘左一点回旋的余地,当然,也没给父亲这种余地。

安黎去了父亲的公司。她说:借我二十万。

父亲自然不肯。安黎掐灭一根烟,说:那行,以我的姿色,你看坐台多久能挣够这个数呢?

没有父亲能扛得住这样的恐吓。

安黎让潘左准备好几个出彩的小魔术,她说:我要让你成为明星魔术师。潘左腻在安黎的身上,他说:你才是最好的魔术师,哦,不,你是妖精。

安黎在潘左身边,仿佛春回人间,一次次绚烂的花开,一次次花落。潘左说:有你在,我什么都不要。

他们在一起,世界都在门外。门被撞开了。一个黄发黑唇的女孩儿上来给了安黎一巴掌,然后抱着潘左哭,她说:别不爱我,别扔下我……

安黎围了毯子站在地上,抽出一根烟,她说:我会让他成为最耀眼的明星,如果你真的爱他,就别挡路。

潘左没有吭声,女孩抽丝剥茧哭了好一会儿,黯然离场。

对潘左的态度,安黎多少是有些失望的。为什么失望,安黎也说不清楚。或者想到将来的自己,兔死狐悲?

安黎背着大包,穿着布衣布裤,拿着DV跟在潘左的身边。潘左向路人借手机,再还回去时,手机坏了,路人恼怒,骂骗子,要报警,安黎出面调解,手机突然又变成了新的。潘左解释说自己是魔术师,再变扑克,路人半信半疑地离去。

安黎把DV做成光碟寄给省台的社会新闻部收视率很高的节目,很快被采用,播出。如此三番,潘左成了新闻人物,有记者来采访,也有人邀潘左上节目。安黎自然鞍前马后,小媳妇一样打理着潘左。衣服要好的,鞋子上千,安黎找来价格不菲的造型师,潘左本来就底子好,一收拾,立马成了时尚潮人。这很重要。

2006年年末,安黎又敲诈了老爸一次,然后带潘左去蒙特利尔参加了一次国际比赛。那次比赛,潘左很争气,拿了金奖。

在蒙特利尔的大饭店里,潘左第一次抱住安黎失声痛哭。安黎像个慈祥的母亲一样拍着潘左的背,她知道那些辛酸往事往往会在这种时候齐聚心头。

她以为潘左会在某一餐饭时变出一枚戒指向她求婚,所以,吃饭时,她的牙齿都很小心翼翼。可什么都没有。

不急,安黎想,他整个人都是她的,有没有那张纸有什么关系。

(五)

2007年,潘左成了明星大腕。身前身后跟着的不再只有安黎一个人。

潘左不再变那些小把戏。他也要像大卫·科波菲尔那样做死亡逃生,做电锯活人。安黎当然希望潘左做国际级的魔术师,可是她知道,那是需要高超的智慧与胆识的。潘左没有。潘左只是个被媒体与观众宠坏了的魔术师。

没人敢告诉他他不行。安黎敢,可是,潘左早已不是海洋馆里的小丑。他斜着眼睛冷笑:安黎,你是不是害怕我太红了,我们没有将来。

安黎骂了句粗口,转身找人为潘左定制道具去了。

那些道具真的很危险,表演的两个人要极有默契,否则非死即伤。安黎是潘左最好的搭档,她不上谁上。

穿上漂亮的演出服,安黎艳光四射。从来没有人知道安黎本来就是要站在舞台上演戏的。只是为了她爱的男人,她愿意黯淡星光,陪在他左右。

表演一次次成功,鲜花、掌声都向潘左涌来,潘左笑或者发脾气都会成为新闻。

只是夜晚,潘左常常从噩梦中醒来,拥着安黎才能安稳入睡。安黎说:不如,我们退隐江湖吧,我们去巴喱岛或者马尔代夫……安黎想说的是蜜月,可是,潘左焦躁的眼神制止了她:我等那么久才有今天的局面,你说退?

终于还是出了事,潘左在台上少说了几句话,时间不对,安黎来不及蜷缩到位,剑便刺了进来。血滴在舞台上时,潘左好半天没说话。安黎轻声说:继续—

女人的心与口向来是不一致的。安黎的理智希望潘左继续坚持两分钟,把表演做完,情感却是希望他是在意她的,立刻不顾一切抱她去医院。

潘左把演出进行完,安黎被送到医院时几乎变成了一张白纸,人是回来了,魂却没了。

进手术室之前,潘左拉着安黎的手说:出来,出来咱们就结婚。塞在她手里的是一枚绿翡翠戒指。

安黎想:原来,戒指一直都在。只是,他没下定决心要送给她。

如果她今天死了呢?

安黎足足躺了一个月才出院。出院那天,潘左没有来接她。

他们开始争吵,他说她以恩人自居。她说他变得冷漠自私。争吵时,刀枪剑戟猛往对方身上刺,仿佛这样,才最解恨。

末了,两个人又温柔和好。递橄榄枝的通常是安黎,在一份爱情里,爱得深的执著的那一方总会最先认输,在这一点上,安黎知道自己比潘左陷得深,但是她认了。

一个月后,安黎陪潘左入住上海好望角大酒店。她去给他拿演出服回来时,她站在他的门外,听到他的房里有女人浅吟低唱的声音,安黎知道是那个洋娃娃一样的小主持人。安黎犹豫了一下,打开门,把演出服放在厅里的沙发上,转身出来。

在外滩转得泪流满面,有人替安黎撑了把伞,原来下了雨。那人是何一苇。他说:小黎,小心感冒。

安黎真的打起了喷嚏。她想,病一病挺好的。

何一苇送安黎回酒店时,潘左正在发脾气。

夜里,安黎醒来,拉开灯,看着睡梦中的潘左。男人真是奇怪,醒来时跟上床时一样好看,而一个女人过了一夜就大打折扣了。更何况,她在他身边睡了多少夜呢!

那一夜,安黎真的发起烧来。她做梦,梦见斑驳破败的剧场,梦见风中飘摇的海报,梦到在雨中哭泣的女孩,梦到跳进雨里的男生……

(六)

2009年,春晚。刘谦媚眼如丝地表演魔术。魔术从地上火到了天上。

安黎给何一苇剥橘子,她拿出一支笔,让他做记号,然后让他把那只橘子藏在一堆橘子里,她来挑。

结果,她怎么也没找到那只捏软了的橘子。何一苇笑着从身后拿出那只动了手脚的橘子,他说:我就知道有鬼。

是的,魔术都是有鬼的。连带着爱情,都是被蛊惑了的。安黎偎在何一苇的怀里,把他的手放在自己的小肚子上,那里面有了一个宝宝。

转了一个台,潘左在接受采访。做硬币的游戏。他说:魔术都是假的,只有人是真的。我不是个最好的魔术师,我认识个女孩儿,她把善和爱都变出来,留给我,我却把她弄丢了……

安黎泪眼蒙眬。何一苇带着盐水鸭跟橙子回来,见安黎落泪,立刻紧张得不知如何是好,安黎擦了眼睛撒娇,她说:我想去外滩吹吹风。

车里放的是周杰伦的歌,是首安黎没听过的。有一句安黎听清了,周杰伦说:恋爱别找魔术师,我不需要解释……

###宛如贝壳的耳朵不需要对爱情负责

世界喧嚣,我静默

人潮水一样拥向艺术楼时,我像被河流携裹的水滴。人很多时候都是不由自主的。比如,我没想去看艺术楼有什么热闹,却还是站在了那里,像一只鹤一样伸长脖子仰望天空。

许久之后,我依然记得那日的天空,湛蓝,清透,像一面水晶镜子,而袁锦绣就像是那面镜子上的一粒珍珠。她站在艺术楼的顶端,穿着一条白裙子。它是罗蒙买给我的,而我把它送给了袁锦绣,像把罗蒙的爱情也送给了袁锦绣一样,我轻言巧笑:我的即是你的。

罗蒙的目光上上下下打量着我,像是要看穿我,然后我读懂了他的唇语,他说:隋唐,你这样无情不会有幸福的。说罢,狠狠吻住袁锦绣,我看到袁锦绣挣扎了一下,然后沉浸其中。

我假装什么都没听到,什么也都没看到,坐在床沿儿上,安之若素地翻新借来的吉本芭娜娜。目光在某一页书上定住,心乱如麻。

我很奇怪自己看到袁锦绣站在那么高的艺术楼上,会想到那日宿舍里的情形。

然后,我的目光飘向操场,果然,罗蒙像一只穿越山林的梅花鹿向艺术楼跑来。我有一种能力,无论罗蒙在哪里,我都可以感知他的方向。

此刻,世界喧嚣,只有我静默着。我的头上是摇摇欲坠的袁锦绣,远处是健步如飞的罗蒙,而我,如一片羽毛,轻飘飘的。

我把自己隐在人群里,罗蒙跑到顶楼,他们在说什么我听不见,只是后来,我看见罗蒙紧紧地抱住袁锦绣,人群在欢呼,他们跳动的步伐也带动了我。我发出了声音,我不知道自己喊的是什么,泪水淌进我的嘴里,又苦又涩。

那天,我一个人在城里走,穿街过巷,无休无止。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我没办法做跳楼状赢回我的爱情。我嫉妒袁锦绣,在看到她站到顶楼的一刹那,我的心底冒出了很不善良的想法,如果……我的理智及时地挡住了那个“如果”。

傍晚,我站在了护城河边,夕阳金灿灿的,河水亮得像一面镜子。而我,像一只逃窜的仓鼠。

很多对情侣从我身边呢喃而过。我听不到他们说什么,但我可以看清他们脸上幸福的表情。

曾经,罗蒙带我来看这条爱情河。我们到达时,刚好下起了雨。雨滴欢蹦乱跳地亲吻着河水。我问:情侣在哪儿呢?

罗蒙伸手接了雨滴,他说:刚刚没有,我们来了就有了。

那是他第一次吻我,连同那些雨滴。所以,后来我一直认为吻是如雨滴般浸润人心的。

我买了只烤红薯,一路吃回学校。像只麻袋包一样把自己扔到床上。夜里起来时,发现袁锦绣的床空了。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关于袁锦绣、罗蒙和我的故事有很多个版本在校园里流传。我在校园论坛里看到的最搞笑的版本是袁锦绣用钱买了我和罗蒙的爱情,罗蒙知道后,跟袁锦绣翻脸,袁锦绣以死证明自己的爱,于是,两人破镜重圆。还有一个版本是一个叫希瑞的人发的帖,他把矛头指向了罗蒙,他说:不过是始乱终弃的故事,然后跟了新的,还与旧的藕断丝连,一只虫子伤了两朵鲜花,这样的虫,就应该用一瓶敌杀死招待他。

我给希瑞发了消息,我说:周日下午四点,学院后面的栗树咖啡馆见。

我总坐在那间咖啡馆里看日本作家的书,日本作家的文字浅淡,却有一种让人悲伤的力量。我是在栗树咖啡厅跟罗蒙分手的。那之后,我许久没有去那里。我害怕坐在那张常坐的桌子前,我会忍不住想罗蒙,我会后悔我所做的一切。

周日下午四点,很少有人会坐在咖啡馆里。我一个人坐在靠窗的位子,像片被遗忘的叶子。瘦瘦的坐轮椅的老板脸上无悲无喜,他说:好久没来,唔,从前跟你一起来的帅哥常来,就坐在那儿。他指了指我对面的位子。

我努力冲他笑了笑,目光飘向窗外。

再转过头来时,心忽悠了一下,一个大个子男生坐在了我面前。

你是……希瑞?

我以为希瑞是个女孩儿来着。我只是想找个朋友说说罗蒙,我不希望有人那样恶毒攻击他。我只没想到,希瑞是个明朗的大男生。

吓着你了吧?他笑。

指哪方面?是叫个公主名却是个大男人还是悄声坐在这里?

他又笑了,牙齿很白,像广告里的海狸先生。我想起来了,我见过他,他是罗蒙的室友。

你不该那样说罗蒙,你应该了解他。

我是了解,只是,我想单独见见你,我想,或者这个方法可以试一试。

我有些愤怒,我讨厌任何目的的不光明磊落和小伎俩。

我站起来掏钱付账,他也站起来,说:我知道你为什么离开他,你觉得为了他好,他就真的好吗?隋唐,他会恨你的。

我重新坐下,手和脚都有些冷。我应该怎么办呢?任由着自己拖累他?

眼泪很不争气地往下掉。他说:我叫陈希程,我可以请你吃顿饭吗?

我没想到自己会喝多,也没想到我们回学校时,校门已经关上了。陈希程说:我们去看通宵电影吧,喏,就在那里。

我笑了,很像失恋的女子,以堕落的姿态跟陌生人去可以暧昧的地方。

坐在小小的包间里,屏幕上是晃来晃去的旗袍,慢节奏的王家卫的电影不适合通宵看,倒适合催眠。

我躺在座位上,不舒服,换个姿势,靠在陈希程的肩上。梦铺天盖地涌上来,罗蒙抱着我从艺术楼顶往下跳,我惊醒过来。陈希程说:天亮了。我的脸一定红了,他的胳膊一定麻了吧?

从放映厅出来时,他牵着我的手,我没有拒绝,只是我说:我害怕恋爱了,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我害怕……

陈希程说:我知道,没事儿,有我呢!

进校门时,我见着了罗蒙,他拿着保温饭盒,应该装的是锦绣爱吃的鱼香肉丝吧?罗蒙是个好男友,无论在谁身边。这样一想,心里刀剜一样疼。手却紧紧地挽住陈希程,陈希程跟罗蒙打招呼,罗蒙眼睛也没瞟一眼从我们身边走过。

一人花开,一人花落

我很不厚道地把陈希程当成了失恋落水后的漂流地。我给自己的解释是他闯上门来的,他自愿的。

有一个人陪着看看天空,呼吸一下青草的味道,或者是头碰头地吃一顿饭,总比形单影只好。他愿挨,我愿打,有什么不可以的?

陈希程说起对我的印象,我像个长不大的孩子,爱穿戴帽衫,自己DIY图案的球鞋,剪着童花头,眼睛又大又黑……我笑,原来你潜伏很久了。

陈希程叹了口气,目光飘向远方,他说:漂亮的女孩儿很多,像你这样的算是熊猫。我白了他一眼,如果是罗蒙,我的拳头肯定就要上去了,但是,跟陈希程,因为没有爱,就没有了耍花腔的兴致。

罗蒙来找过我,在艺术楼的楼梯口,他说:你们不适合!我直视着他,冷笑道:那谁适合我?你吗?

罗蒙的脸色很难看,他说:隋唐,我知道你不是把感情当儿戏的人,如果你不喜欢我了,那没问题,你不用演戏给我看!

我盯着罗蒙,我能“听”清楚他说的每个字。我的心纠结在一起,很疼,我有把所有的真相都告诉他的冲动,然后听他说:我们是我们,我只要我们在一起。

可是,我没有,我咬着牙,把那些话生生地咽进肚子里。陈希程从远处晃晃当当走过来,我挽住他的胳膊,说:希程,罗蒙说咱俩不合适。

陈希程笑了,他拍了拍罗蒙的肩膀,说:你有了袁大美女,小唐的事就交给我吧!

我像被这两个大男生做了次交接,我跟陈希程走时,回头看了一眼雕塑一样站在原地的罗蒙,罗蒙瘦了很多,头发乱蓬蓬的。他站在楼梯口,很多人从他的身边走过,他纹丝不动。

陈希程松开我的手,说:小唐,我喜欢你,但我不希望被利用。

我的目光落了下去,低声说:对不起。是的,除了对不起,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约袁锦绣出来吃饭,袁锦绣变得很不快乐。喝了好半天绿茶,她才说:小唐,或者你并不应该把罗蒙让给我。也可能是我不够聪明,不能在那时,闯进他的世界。

我把事情弄得很糟。真的,我急于脱身,然后把暗恋罗蒙的袁锦绣推上前去。锦绣漂亮有才气,很多男生追,我以为人都是见异思迁的,罗蒙很快就会忘记我,开始新的恋情。却不想那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

我艰难地吃那碗面,嗓子里像是铺上沙子被车碾过。我说:锦绣,就算是不爱,也不能放弃生命,没有人值得你这样做。

在心里,我同样把这句话说给自己听。那个夏天,母亲与继父一同过世,像是从一场噩梦里醒过来,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在这世界再无依无靠时,我也想到去死,死是多简单的事,从楼上纵身一跳,像秋天的一片落叶一样……只是,活着远比死更有意义。

我掉了眼泪,锦绣也掉了眼泪。我说:别恨我。锦绣说:别笑我,我再不会了。

我点了红烧排骨,要多吃一点才行,罗蒙喜欢肉肉的女孩子。说完这话,我恨不得自己有千手观音的手把它抓回来,好在,锦绣宽容地笑了,她说:好。

锦绣是个值得珍惜的女孩子,我没给罗蒙介绍错,希望他能看到这一点,好好爱她。

如默剧的生活,需要一点魔法

丁香花落掉时,我总是做噩梦,总是在夜里醒着。往事一幕一幕闪回去:我在校园第一次见罗蒙时,我们大吵了一架,我费了半下午出的板报被他擦掉贴上了红红绿绿的社团招收广告。我大声嚷:为什么不早说?能不能尊重别人的劳动?

后来罗蒙说他被震住了,那样小小的女生居然有唱美声的唱音,他说:就像小号的原子弹,把我炸懵了。我给了他一拳,我说:不许笑话我。彼时,已经是撒娇的口吻。

给罗蒙找很多日系作家的书,规定他不看完不许来见我。那真是恋爱中的女孩儿耍的花腔。看不看书不重要,不过是要考验他的真心。

罗蒙总是把吉本芭娜娜这几个字颠三倒四,吉本娜芭芭?吉本娜娜芭?我怒了,不理他,他赶紧赔上笑脸,那也是他的玩笑。他说喜欢看我生气的样子,特别像一只着火的土豆……

一度,在我跟罗蒙的缘分里,我说:我跟姓罗的人有缘分。罗蒙细问究竟,我笑:我继父姓罗,我高中的语文老师也姓罗。罗蒙弹了我的脑瓜崩儿,傻丫头就是傻丫头。我仿佛听见他的声音:傻丫头,傻妞,笨蛋!他总是那样宠溺地叫我,喊得我生气,他便拿着手机拍着火的土豆……

我不敢想下去了,那些回忆那么疼。我给陈希程发短信,问他干什么呢,他回:我睡不着。

我回:为什么?

他说:因为,你不是我的。

我在黑暗里笑了,我回:那你可以安心睡觉了。

不一会儿,手机震动,我接起来,陈希程声音颤抖:什么都别说,穿好衣服,下楼,我在外面等你。还有,我搞定了看门的阿姨,你出来就行。

我想拒绝的,可是,心突然如鼓涨的帆一般。穿好衣服,甚至梳了头,涂了一点唇彩,下楼。冷空气迎头撞过来。我给了陈希程一拳:这么晚了,搞什么搞?

他紧紧地把我抱在怀里,他说了什么,我听不到。我忘了戴助听器。情绪一下子坏掉。我推开他,我说:我耳朵听不见,你知道吗?你凭什么爱我呢?罗蒙不可以,你就可以了吗?

我转头往回走,陈希程拉住我,路灯下,他的嘴一张一合,我知道很多很多的话江水一样从他的嘴里流淌出来,但是,我听不见。我们两个人如默片里的男女主角一样,一个激情四溢,一个冷若冰霜。他不再说话,瞪着我,继而把我拥入怀中,吻雨点一样落下来。

那个晚上,睡得很沉。醒来时,陈希程的一条短信等在手机里了:我把要说的话都写在邮件里了……

原来,我在医院里做检查时,陈希程正在那里实习,他看到我失魂落魄地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然后我走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一条街一条街走,最后站在护城河边,他一直跟着我。陈希程说第二次袁锦绣跳楼那次,我也是这样,他也跟在我后面,他说:小唐,你悲伤的样子就像一株移动的柳树,我害怕一阵风把你吹到河里……我昨晚跟你说的是,我不在意你的耳朵能不能听见,我在意的只是你而已。

我的眼泪模糊了双眼,罗蒙会这样想吗?

我坐在栗树咖啡馆给罗蒙打电话,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只是,我说了对不起,我说或许我轻蔑了他的爱,但我真心希望他幸福。

十分钟后,罗蒙站在了栗树咖啡厅的门口,夕阳给他的人镀上了金色,他面色沉郁,大步走过来。他说:隋唐,你说得没错,你是轻蔑了我的爱。

我没听到他后面说些什么,因为我看到了门口面色苍白的袁锦绣。锦绣是让人惊艳的漂亮,奶白色长裤,淡蓝色高开叉长短袖,长发盘成了庆龄髻儿,和锦绣相比,我简直就是丑小鸭。

这样的默片生活,需要一点魔法才行。我打电话给陈希程,我说:我想吃水煮鱼,来栗树接我吧!

从锦绣身边经过时,我拍了拍她的肩膀。

终于,罗蒙与锦绣变成了校园里让人羡慕的一对。论坛里关于我们的流言蜚语渐渐散去。我跟陈希程淡淡地相处着,偶尔从别处听说陈希程从前的风流往事,也不介意拿他开涮。陈希程常常会很受伤,他说:小唐,如果你能有些醋意,我会很高兴。我跳起来打他的头,神经,我干吗要吃醋?你没听说过吗,爱情里最忌讳的是:两人都幻想着彼此的未来,却也总惦记着对方的过去。

我总是说错话,说完,我知道我又踩雷了。陈希程会小心翼翼地避开罗蒙的话题,而我,却可以轻易地拿他从前的情史开玩笑。是谁说的,感情世界里,总是拉得紧的那个人更容易受伤害。

我摸了摸陈希程的脸,我说:如果30岁,还没人娶我,你一定要来收拾残局好不好?

陈希程摇头,不好!

那好吧,我神情低落。

陈希程说:我不想给你保底,我想直接转正。

我又开始失眠,上火,耳朵仅存的一点听力也变得很微弱。但是,那些日子,我坚持不戴耳塞,我已经能看懂陈希程的唇语。

他说:我们去做个人工耳蜗吧!我咨询过,不是很大的手术。

我咬着唇摇头,我习惯了这样。这样很好。陈希程说:隋唐,你是不是用自虐的方式在忘记罗蒙。

我跟他翻了脸,真的,比翻书还快。我拒绝接听他19个电话。

然后,校园里离别的气氛重了。陈希程把我拦在放学的路上,他说:隋唐,你再不理我,我们就要天各一方了。

天冷时,能帮我捂耳朵吗

毕业大幕拉开了,我终于可以顺理成章地逃之夭夭。

我没办法欺骗自己,也没办法欺骗希程,我不能用一段感情来遗忘另一段感情。像很多毕业SAY GOODBYE的人一样,我在陈希程面前落了泪。

幸福就像从空中落下来的玻璃球一样,摔成碎片,只要努力,总可以捡起来一些。我说:希程,谢谢你让我在最难过的日子捡起了这么多幸福的碎片。希程的眼睛红红的,他说:我可以等你不再害怕爱情……

我的头转向窗子,窗外的景色跟从前一样,人来人往,只是,这四年的时光匆匆而过,我们总得学着长大,总得面对。

我要回的地方是老家哈尔滨,那里的冬天很冷,我说:我要找个冬天可以帮我捂耳朵的人。我说:希程,你看我的要求多低啊!

希程的眼泪落下来,他的头转向窗外,他说:小唐,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是啊,我到底想要怎么样?我亲手把爱我的罗蒙送到了袁锦绣的手里,我给他们做的红娘,我说:我喜欢看金童玉女在一起的样子。我清晰地记得罗蒙想要杀掉我的目光,然后,他握了袁锦绣的手,说:别辜负了隋唐的成人之美。

袁锦绣半信半疑地瞅着我,我把那条白裙子送给袁锦绣,我婴儿肥,根本就穿不下它。

功成身退,我微笑着离开。

如今,我再次松开了陈希程的手,我要一个人回到孤寒之地,那里我已没有了亲人,我要怎么开始我的生活呢?

我低头看自己的手指,我说:我会好好生活的。这句像说给希程,又像是说给自己。陈希程说:隋唐,你真是个冷酷的人,像哈尔滨那座城市一样冷,化也化不开。

我知道他生气了,在接下来的那些天,他不给我打电话也不来找我。我失去了魂魄一样。我给自己的解释是我习惯了陈希程。习惯了一个人的好,习惯了一个人的陪伴,仅此而已。

离开的日子到了。陈希程依然没有出现。我等到最后一秒,火车开动时,我看到了罗蒙,他塞给我一包巧克力饼干,那是我从前最爱吃的。其实,跟他分手后,我就再没吃过这种饼干了。忘掉一个人,就是要戒掉很多很多的习惯,不然,随时都会想起他的点点滴滴,那真是件麻烦事。

罗蒙站在长长的站台上飞快地向后撤去,就像是一个梦。我来不及说出一个字。

眼泪从面颊上滑落到嘴里,又苦又涩。我不知道我的人生将滑向什么地方。前路茫茫。对面有个老阿姨递给我一张纸巾,她说:孩子,离别总是人生的一部分。

二年前,罗蒙的母亲就是这样对我说的。

往事谋杀者,听者无言

陈希程与罗蒙都以为我是因为双耳病理性失聪才对爱情没信心。其实,宛如贝壳的耳朵不需要对爱情负责,需要对爱情负责的是那些往事,往事谋杀了我跟罗蒙之间的感情。

网上说,这世界上最瞒不住的除了打喷嚏之外的就是爱情。罗蒙是注重婚姻的巨蟹座。他跟母亲相依为命,他说我们要做毕婚族,毕业就结婚,做先成家后立业的模范。我捏他的鼻子笑他没出息,他不管,我跟他相爱一年,他把我的照片寄回家里,很快,他的母亲从南方那个城市赶了过来。她没有见罗蒙,而是在栗树咖啡馆见了我,她拿出两张照片,两张照片上相同的那个人是我的继父罗永源。我突然明白为什么我跟罗蒙之间那么有默契,我还以为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男人都姓罗是缘分,却不知是孽缘。

我是母亲未婚生下的孩子,所以,我从没见过亲生父亲,我8岁那年,继父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他给我了全部父爱……

罗蒙的母亲知性,高雅,她说:你长得太像你母亲了……14年前,你母亲和罗蒙的父亲在一次行业年会上遇到,然后他抛妻弃子去哈尔滨跟你母亲在一起,现在,你又来抢我的罗蒙,这绝对不可能!

那是个被激怒了的女人,她尽量不动声色,却把每个字都磨成刀片飞到我的心上。她说:姑娘,我用我儿子的幸福起誓,如果你们在一起,我就死在你们面前,我会让罗蒙还有你内疚一辈子……

她的声音开始在我面前消失。就在半年前,他们过世了。我说。

我看到她惊愕的表情。

半年前,我跟他们一起去四峰山玩,车子撞到大货车上,我被弹到车子外面,他们不幸遇难。因为那场车祸,我的听神经受到损伤,我的耳朵逐渐失去了听力,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安装了助听器。非必要,我并不戴它。

因为悲伤,我更喜欢安静的世界。外面无论多喧哗,我都是安静的。就像袁锦绣站在艺术楼的顶端,我的世界也是安安静静的。

罗蒙的母亲握了我的手。我的手冰凉,而她的手温热。她说:隋唐,我知道我做得很不近人情,但是,对于一个夺走你半生幸福的女人的女儿,你能跟她做亲人吗?我承认我没那么大的胸襟。

助听器真是个好东西,我听清了她说的每一个字。我说:阿姨,我理解你。你放心,我会让罗蒙忘记我的。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离开栗树的,我只记得我对坐轮椅的老板叮嘱了句别对任何人说我在这见过陌生人。

老板默然点头。

回到宿舍,夜里,我拍醒了袁锦绣,我问她爱罗蒙吗,如果能好好爱他,我就把罗蒙介绍给她。

袁锦绣睡意蒙眬,说:你开什么玩笑?

我给她看我的助听器,我从袁锦绣的脸上读到同情与怜悯。

可是,在罗蒙为了报复我无情做给我看的剧表演完,我并没有反悔之后,罗蒙对袁锦绣失去了兴趣,他们不停地吵,锦绣把我当成了不怀好意的眼中钉,她跟我说:隋唐,如果你跟罗蒙是耍花腔把我当道具,我不会饶过你!

我说:如果你把我的秘密说给罗蒙听,我也不会饶过你。

然后袁锦绣站在了艺术楼的楼顶,罗蒙用一个怀抱接纳了她。我遇到了陈希程。

当母亲横刀夺爱那天起,大概就注定了我跟罗蒙疏离的命运。

回到哈尔滨那天,我去给父母上了一炷香。我告诉他们,我要重新开始生活,适应寒冷,也适应一个人的生活。

手捧爱情,相安无事吧

这个城市的冬天轰轰隆隆就来了。我像只仓鼠一样在一家公司里做文案,每天趴在电脑前,人变得像机器人。

日子过得平淡,偶尔有人给我介绍男朋友,我先把助听器亮给那人看,多数是保持了风度的,再无音讯是最好的答案。

下雪天,我穿戴得像北极熊,在小区的操场上踩出一串脚印,遇到堆雪人的孩子,也会停下来帮他们设计一下。

在网上,陈希程还会向我报告各路人马的消息:罗蒙跟袁锦绣分手了。袁锦绣签了经纪公司,没准要进演艺圈儿。罗蒙去了奥地利……

我只是答一个字,哦。表示我知道了。然后在梦里梦到他们:罗蒙娶了金发碧眼的洋妞,袁锦绣出现在电视广告里,醒来,一切都离我很遥远了似的,他们在另一个世界里。

某一日,大雪,我出门,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他大熊一样跑到我面前,脸红彤彤的,他说:美女,天这么冷,能帮我捂捂耳朵吗?

我笑了,我没戴助听器,我竟然知道他在说什么。他实在是太高了,于是,我被他抱起来,我们像孩子一样在雪地里又笑又闹。

他是陈希程。在他缺席的这段日子,罗蒙渐渐从我的脑海里淡去,就像是火车站台上那个身影,渐行渐远。而思念越来越重的人是陈希程。他每天发短信来,他在网上跟我玩开心网,在开心餐厅里帮我端菜,他说:小唐,我睡不着觉。

我沉默,这次,我不敢随便给他个承诺。近乡情怯,近情心也怯。

还好,他来了。站在漫天飞雪里,我把心里那个秘密说给他听,说完,人轻飘得像一片雪花,所有的沉重所有的前尘往事都被我扔进了铅色的天空里。

剩下的,只是我跟希程的爱。他指着不远处的医院说:喏,我在那找到了工作。他说:你要对我负责。

我笑了,给他一拳,是啊,我对你负责。这样说时,我的天空晴了起来。

罗蒙,再见!那段不快乐的日子,再见!

从此,就这样,手捧爱情,相安无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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