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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闻一多小传(7)

一个家庭的黄金时代,是在夫妇结婚不久以后,有了数目不太多的子女,而子女又都在未成年的期间。这时父亲如果能干保持着相当丰裕的收入,家中当然充满一片天伦之乐,即令不然,儿女人数不多,只要分配得平均,也还可以过得相当快乐,万一分配不太平均,反正儿女还小,也不至闹出大乱子来。但事实是一个庞大的家庭,儿女太多,又都成年了,利害互相冲突,加之分配本来就不平均,父亲年老力衰,甚至已经死了,家务由不很持平的大哥主持,其结果不会好,是可想而知了。儒家劝大哥一面用父亲在天之灵的大帽子实行高压政策,一面叫大家以黄金时的回忆来策励各人的良心,说是那样,当年的秩序和秩序中的天伦之乐,自然会恢复。他不晓得当年的秩序,本就是一个暂时的假秩序,当时的相安无事,是沾了当时那特殊情形的光,于今情形变了,自然会露出马脚来。墨家的母性慈爱精神不足以解决问题,原因也只在儿女大了,实际的利害冲突,不能专凭感情来解决,这一层前面已经提到。在这一点上,墨家犯的错误,和儒家一样,不过墨家确乎感觉到了那秩序中分配不平均的基本症结,这一点就是他后来走向自由行动的路的心理基础。墨家本意是要实现这一个以平均为原则的秩序,结果走向自由行动的路,是破坏秩序。只看见破坏旧秩序,而没有看见建设新秩序的具体办法,这是人们所痛恶的,因为,正如前面所说的,秩序是生活的必要条件。尤其是中国人的心理,即令不公平的秩序,也比完全没有秩序强。

这里我们看出了墨家之所以失败,正是儒家之所以成功。至于道家因根本否认秩序而逃掉,这对于儒家,倒因为减少了一个掣肘的而更觉方便,所以道家的遁世实际是帮助了儒家的成功。因为道家消极的帮了儒家的忙,所以儒家之反对道家,只是口头的,表面的,不像他对于墨家那样的真心的深恶痛绝。因为儒家的得势,和他对于墨道两家态度的不同,所以在上层阶级的士大夫中,道家还能存在,而墨家却绝对不能存在。墨家不能存在于士大夫中,便一变为游侠,再变为土匪,愈沉愈下了。

捣乱分子墨家被打下去了,上面只剩了儒与道,他们本来不是绝对不相容的,现在更可以合作了。合作的方案很简单。这里恕我曲解一句古书,《易经》说“肥遁,无不利”,我们不妨读肥为本字,而把“肥遁”解为肥了之后再遁,那便说一个儒家做了几任“官”,捞得肥肥的,然后撒开腿就跑,跑到一所别墅或山庄里,变成了一个什么居士,便是道家了。——这当然是对己最有利的办法了。甚至还用不着什么实际的“遁”,只要心理上念头一转,就身在宦海中也还是遁,所谓“身在魏阙,心在江湖”和“大隐隐朝市”者,是儒道合作中更高一层的境界。在这种合作中,权利来了,他以儒的名分来承受,义务来了,他又以道的资格说,本来我是什么也不管的。儒道交融的妙用,真不是笔墨所能形容的,在这种情形之下,称他们偷儿和骗子,能算冤曲吗?

“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些古语中所谓王侯如果也包括了“不事王侯,高尚其事”的道家,便更能代表中国的文化精神。事实上成语中没有骂到道家,正表示道家手段的高妙。讲起穷凶极恶的程度来,土匪不如偷儿,偷儿不如骗子,那便是说墨不如儒,儒不如道。韦尔斯先生列举三者时,不称墨而称土匪,也许因为外国人到中国来,喜欢在穷乡僻壤跑,吃土匪的亏的机会特别多,所以对他们特别深恶痛绝。在中国人看来,三者之中,其实土匪最老实,所以也最好防备。从历史上看来,土匪的前身墨家,动机也最光明。如今不但在国内,偷儿骗子在儒道的旗帜下,天天剿匪,连国外的人士也随声附和的口诛笔伐,这实在欠公允,但我知道这不是韦尔斯先生的本意,因为我知道在他们本国,韦尔斯先生的同情一向是属于那一种人的。

话说回来,土匪究竟是中国文化的病,正如偷儿骗子也是中国文化的病。我们甚至应当感谢韦尔斯先生在下诊断时,没有忘记土匪以外的那两种病源——儒家和道家。韦尔斯先生用《春秋》的书法,将儒道和土匪并称,这是他的许多伟大贡献中的又一个贡献。兽?人?鬼

刽子手们这次杰作,我们不忍再描述了,其残酷的程度,我们无以名之,只好名之曰兽行,或超兽行。但既已认清了是兽行,似乎也就不必再用人类的道理和它费口舌了。甚至用人类的义愤和它生气,也是多余的。反正我们要记得,人兽是两立的,而我们也深信,最后胜利必属于人!

胜利的道路自然是曲折的,不过有时也实在曲折得可笑。下面的寓言正代表着目前一部分人所走的道路。

村子附近发现了虎,孩子们凭着一股锐气,和虎搏斗了一场,结果遭牺牲了,于是成人们之间便发生了这样一串纷歧的议论:

——立即发动全村的人手去打虎。

——在打虎的方法没有布置周密时,劝孩子们暂勿离村,以免受害。

——已经劝阻过了,他们不听,死了活该。

——咱们自己赶紧别提打虎了,免得鼓励了孩子们去冒险。

——虎在深山中,你不惹它,它怎么会惹你?

——是呀!虎本无罪,祸是喊打虎的人闯的。

——虎是越打越凶的,谁愿意打谁打好了,反正我是不去的。

议论发展下去是没完的,而且有的离奇到不可想象。当然这里只限于人——善良的人的议论。至于那“为虎作伥”的鬼的想法,就不必去揣测了。但愿世上真没有鬼,然而我真担心,人既是这样的善良,万一有鬼,是多么容易受愚弄啊!什么是儒家——中国士大夫研究之一

“无论在任何国家”,伊里奇在他的《国家论》里说,“数千年间全人类社会的发展,把这发展的一般的合法则性,规则性,继起性,这样的指示给我们了:即是,最初是无阶级社会——贵族不存在的太古的,家长制的,原始的社会;其次是以奴隶制为基础的社会,奴隶占有者的社会。……奴隶占有者和奴隶是最初的阶级分裂。前一集团不仅占有生产手段——土地,工具(虽然工具在那时是幼稚的),而且还占有了人类。这一集团称为奴隶占有者,而提供劳动于他人的那些劳苦的人们便称为奴隶。”中国社会自文明初发出曙光,即约当商盘庚时起,便进入了奴隶制度的阶段,这个制度渐次发展,在西周达到它的全盛期,到春秋中叶便成强弩之末了,所以我们可以概括的说,从盘庚到孔子,是我们历史上的奴隶社会期。但就在孔子面前,历史已经在剧烈的变革着,转向到另一个时代,孔子一派人大声急呼,企图阻止这一变革,然而无效。历史仍旧进行着,直至秦汉统一,变革的过程完毕了,这才需要暂时休息一下。趁着这个当儿,孔子的后学们,以董仲舒为代表,便将孔子的理想,略加修正,居然给实现了。在长时期变革过程的疲惫后,这是一帖理想的安眠药,因为这安眠药的魔力,中国社会便一觉睡了两千年,直到孙中山先生才醒转一次。孔子的理想即是恢复奴隶社会的秩序,而董仲舒是将这理想略加修正后,正式实现了,那么,中国社会,从董仲舒到中山先生这段悠长的期间,便无妨称为一个变相的奴隶社会。

董仲舒的安眠药何以有这大的魔力呢?要回答这问题,还得从头说起。相传殷周的兴亡是仁暴之差的结果,这所谓仁与暴分明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奴隶管理政策。大概殷人对于奴隶榨取过度,以至奴隶们“离心离德”而造成“前途倒戈”的后果,反之,周人的榨取比较温和,所以能一方面赢得自己奴隶的“同心同德”,一方面又能给太公以施行“阴谋”的机会,教对方的奴隶叛变他们自己的主人。仁与暴是漂亮的名词,实际只是管理奴隶的方法有的高明点,有的笨点罢了。周人还有个高明的地方,那便是让胜国的贵族管理胜国的奴隶。《左传》定四年说:“周公相王室,分鲁公以……殷民六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使之职事于鲁,……分之土田陪敦(附庸,即仆庸),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分康叔以……殷民七族。……”这些殷民六族与七族便是胜国投降的贵族,那些“备物典策,官司彝器”的“祝宗卜史”便是后来所谓“儒”——寄食于贵族的智识分子。让贵族和智识分子分掌政教,共同管理自己的奴隶(附庸),这对奴隶们和奴隶占有者(周人)双方都有利的,因为以居间的方式他们可以缓和主奴间的矛盾,他们实在做了当时社会机构中的一种缓冲阶层。后来胜国贵族们渐趋没落,而儒士们因有特殊智识和技能,日渐发展成一种宗教文化的行帮企业,兼理着下级行政干部的事务,于是缓冲阶层便为儒士们所独占了。(当然也有一部分没落的胜国贵族,改业为儒,加入行帮的。)

明白了这种历史背景,我们就可以明白儒家的中心思想。因为儒家是一个居于矛盾的两极之间的缓冲阶层的后备军,所以他们最忌矛盾的统一,矛盾统一了,没有主奴之分,便没有缓冲阶层存在的余地。他们也不能偏袒某一方面,偏袒了一方,使一方太强,有压倒对方的能力,缓冲者也无事可做。所谓“君子和而不同”,便是要使上下在势均力敌的局面中和平相处,而切忌“同”于某一方面,以致动摇均势。因为动摇了均势,便动摇自己的地位啊!儒家之所以不能不讲中庸之道,正因他是站在中间的一种人。中庸之道,对上说,爱惜奴隶,便是爱惜自己的生产工具,也便是爱惜自己,所以是有利的;对下说,反正奴隶是做定了,苦也就吃定了,只要能少吃点苦就是幸福,所以也是有利的。然而中庸之道,最有利的,恐怕还是那站在中间,两边玩弄,两边镇压,两边劝谕,做人又做鬼的人吧!孔子之所以宪章文武,尤其梦想周公,无非是初期统治阶级的奴隶管理政策,符合了缓冲阶层的利益,所谓道统者,还是有其社会经济意义的。

可是切莫误会,中庸决不是公平。公平是从是非观点出发的,而中庸只是在利害上打算盘。主奴之间还讲什么是非呢?如果是要追究是非,势必牵涉到奴隶制度的本身,如果这制度本身发生了问题,哪里还有什么缓冲阶层呢?

显然的,是非问题是和儒家的社会地位根本相抵触的。他只能一面主张“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一面用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理论,维持现有的秩序(既成事实),然后再苦口婆心的劝两面息事宁人,马马虎虎,得过且过。我疑心“中庸”之庸字,也就是“附庸”之庸字,换言之,“中庸”便是中层或中间之佣。自身既也是一种佣役(奴隶),天下哪有奴隶支配主人的道理,所以缓冲阶层的真正任务,也不过是恳求主子刀下留情,劝令奴才忍重负辱,“执中无权,犹执一也”,天秤上的码子老是向重的一头移动着,其结果,“中庸”恰恰是“不中庸”,可不是吗?“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果然你辞了爵禄,蹈了白刃,那于主人更方便(因为把劝架的人解决了,奴才失去了掩蔽,主人可以更自由的下毒手),何况爵禄并不容易辞,白刃更不容易蹈呢?实际上缓冲阶层还是做了帮凶,“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冉求的作风实在是缓冲阶层的惟一出路。孔子喝令“小子鸣鼓而攻之”是冤枉了冉求,因为孔子自己也是“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的,冉求又怎能饿着肚子不吃饭呢!

但是,有了一个建筑在奴隶生产关系上的社会,季氏便必然要富于周公,冉求也必然要为之聚敛,这是历史发展的一定的法则。这法则的意义是什么呢?

恰恰是奴隶社会的发展促成了奴隶社会的崩溃。缓冲阶层既依存于奴隶社会,那么冉求之辈替主人聚敛,也就等于替缓冲阶层自掘坟墓。所以毕竟是孔子有远见,“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冉求是自己给自己毁坏青山啊!

然而即令是孔子的远见也没有挽回历史。这是命运的作剧吧?做了缓冲阶层,其势不能帮助上头聚敛,不聚敛,阶层的地位便无法保持,但是聚敛得来使整个奴隶社会的机构都要垮台,还谈得到什么缓冲阶层呢?所以孔子的呼吁如果有效,青山不过是晚坏一天,自己便多烧一天的柴,如果无效,青山便坏得更早点,自己烧柴的日子也就有限了,孔子的见地远是远点,但比起冉求,也不过是“以五十步笑百步”而已。结果,历史大概是沿着冉求的路线走的,连比较远见的路线都不会蒙它采纳,于是春秋便以高速度的发展转入了战国,儒家的理想,非等到董仲舒是不能死灰复燃的。

话又说回来了,儒家思想虽然必需等到另一时代,客观条件成熟,才能复活,但它本身也得有其可能复活的主观条件,才能真正复活,否则便有千百个董仲舒,恐怕也是枉然。儒家思想,正如上文所说,是奴隶社会的产物,而它本身又是拥护奴隶社会的。我们都知道,奴隶社会是历史必须通过的阶级,它本身是社会进步的果,也是促使社会进步的因。既然必须通过,当然最好是能过得平稳点,舒服点。文武周公所安排的,孔子所表彰的奴隶社会,因为有了那样缓和的榨取政策,和为执行这政策而设的缓冲阶层,它确乎是一比较舒服的社会,因为舒服,所以自从董仲舒把它恢复了,二千年的历史在它的怀抱中睡着了。诚然,董仲舒的儒家不是孔子的儒家,而董仲舒以后的儒家也不是董仲舒的儒家,但其为儒家则一,换言之,他们的中心思想是一贯的。二千年来士大夫没有不读儒家经典的,在思想上,他们多多少少都是儒家,因此,我们了解了儒家,便了解了中国士大夫的意识观念。

如上文所说,儒家思想是奴隶社会的产物,然则中国士大夫的意识观念是什么,也就值得深长思之了!最后一次的讲演

这几天,大家晓得,在昆明出现了历史上最卑劣,最无耻的事情!李先生究竟犯了什么罪?竟遭此毒手,他只不过用笔写写文章,用嘴说说话,而他所写的,所说的,都无非是一个没有失掉良心的中国人的话!大家都有一支笔,有一张嘴,有什么理由拿出来讲啊!有事实拿出来说啊!为什么要打要杀,而且又不敢光明正大的来打来杀,而偷偷摸摸的来暗杀!(鼓掌)这成什么话?(鼓掌)

今天,这里有没有特务?站出来,是好汉的站出来!你出来讲!凭什么要杀死李先生?(厉声,热烈的鼓掌)杀死了人,又不敢承认,还要诬蔑人,说什么“桃色案件”,说什么共产党杀共产党,无耻啊!无耻啊!(热烈的鼓掌)这是某集团的无耻,恰是李先生的光荣!李先生在昆明被暗杀,是李先生留给昆明的光荣!也是昆明人的光荣!

去年“一二?一”昆明青年学生为了反对内战,遭受屠杀,那算是年青一代,献出了他们的血,献出了他们最宝贵的生命!现在李先生为了争取民主和平,而遭受了反动派的暗杀,我们骄傲一点说,这算是像我这样大年纪的一代,我们的老战友,献出了最宝贵的生命。这两桩事发生在昆明,这算是昆明无限的光荣!(热烈的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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