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是人类在不同的生态文化环境和心理背景下创造出来的并在独特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累、传递,演变成为不同类型和模式的文化。它不仅构筑了不同民族的文化心理,而且还构成了各民族独特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国长期处在农业社会,因此乡村民俗文化,包括节日活动、婚俗、民间工艺等,最能反映中国人的文化心理。
泸沽湖:神奇的东方女儿国
距云南丽江市中心200公里的泸沽湖像一颗晶莹的宝石,镶嵌在滇西北高原的万山丛中。在美妙绝伦的湖光山色之间,生活着国内外罕见的延续着母系氏族特点的摩梭人,其独特的“阿注”婚姻、自然而原始的民俗风情,为这片古老的土地涂上了一层神秘浪漫的色彩,泸沽湖因此被称为“神奇的东方女儿国”。关于泸沽湖的由来,当地民间流行着这样一个古老、神奇的传说:格姆女神是一个聪慧美丽的姑娘,她不仅与周围的许多男山神有“阿注”(情侣)关系,而且与远方的男山神也有交往。有一次,一个远方的男山神来和她相会,但她正与附近一个男山神幽会,远方来的山神急忙调转马头,马嘶鸣三声。格姆女神听到马的嘶叫声,便立即追赶远方男神,而远方男神走远了,只见山下踩出一个很大的马蹄印。女神赶到马蹄印边,天已启明,就站在马蹄印边动情地哭泣,泪水流满了马蹄印,变成现在的泸沽湖。远方的男神听到哭声,回头一望,万分留恋地撒了几颗珍珠和花种在马蹄洼的泪水里,于是变成了湖中的小岛。花种漂到边上,发芽生长,葱郁茂盛,年年开出杜鹃等数十种鲜花。其实泸沽湖是由断层陷落形成的,其面积约50余平方公里,湖水平均深度约45米。整个湖泊,状若马蹄,南北长而东西窄,形如曲颈葫芦,故名泸沽湖。泸沽湖的景色在一天中变幻无穷,四周山岭冈峦、洲湾堤岛或隐或现,湖岸曲折婀娜,逶迤伸延,无数大大小小冲积而成的扇形开阔沙滩,为游客提供了休息游玩的天然处所。泸沽湖畔是人类母系氏族的最后遗迹。湖畔摩梭人中盛行男不娶、女不嫁的“阿注婚”,建立阿注关系的男女双方在生产、生活、财产上没有必然联系。“阿注”为摩梭语,意为“亲密的情侣”。“阿注婚”以情为主,结合自由,离散随意。摩梭人现行的婚姻形态有三种:
阿注异居婚
所谓阿注异居婚,就是男不娶、女不嫁,男女终身各在各的母亲家,男子只是在夜晚到女阿夏家居住,清晨返回母亲家生产生活,这叫“走婚”。阿注异居婚所生子女属于女方家庭成员,随母姓,由女方抚养。生父与子女不在一个家庭生活,但有抚养子女的责任,也经常去看望和关心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并在逢年过节时捎去衣物和生活用品,子女也会到生父家去拜年。
阿注同居婚
阿注同居婚与异居婚不同之处在于,已结交成为阿注的男女双方不再是各居自己父母家的“早出晚归者”,而是同居在女方或男方家,共同生产生活,抚养孩子。这种情形是由于男女双方在长期异居走婚过程中,建立了较为深厚的感情,进而在各自的年龄已接近中年或因各自的母亲已去世而尽到了赡养老人的天职,了却了心愿才自愿组合而成的,因而其婚姻关系较为固定。如果双方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后,感情或脾气不适合再在一起,仍可以各自回母家生活。因为男女同居后并非自立门户、自谋生计、自行生产,而是共同生活在母系家庭内,财产也属家庭所有,所以无论男女,离异后都不能分走财产,孩子随父随母都一样。离异后的男女各自都有一个大家庭作经济后盾,因而没有后顾之忧,不会担心离异后的生活出路问题。
一夫一妻制婚姻
在摩梭人中有20%的人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13世纪中叶忽必烈率蒙古大军南下进入泸沽湖一带之后,在当地建立了封建政权,设有土官,驻扎军队,同时也传入了喇嘛教,在永宁和泸沽湖等地实行政教合一的统治,官吏则继续沿袭他们传统的一夫一妻制。还有加泽、托甸以及县城附近的堰口坝、瓦开等地的摩梭人,由于历史上造成与其他民族杂居并受其一夫一妻制的影响,也渐渐走向了一夫一妻制婚姻生活,但在其家庭中,仍保留着崇母尊舅的习俗,特别是母亲仍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
“抢婚”在彝乡
彝族在中国50多个少数民族中,是一个人口众多、分布很广的民族,主要聚居地有四川凉山、云南楚雄和红河等地区。彝族因支系多,且居住地分散,青年男女结婚因地区差异而形式多样,但一般来说,都要经历相好、说亲、合婚、定婚、娶亲、结婚等几个过程。彝族青年的婚龄一般在17岁以上。结婚时,男子须是双岁,女子为单岁。婚期大多选在五谷入仓、羊羔落地、大雁南飞的秋冬农闲季节或新春佳节时举行。婚礼娘家用新毡银饰精心打扮新娘。
举行之前,新娘要禁食一两天乃至数日,最后一天还要禁水,以免新娘去婆家途中要上厕所。娶亲之前,新郎家先派两名称为“侠木”的男青年(一般是新郎的堂弟或表弟)送酒到新娘家,以示如期娶亲。新娘到婆家村寨后,不直接进入婆家居室,而是先到事先用新竹、松枝和竹帘搭成的“迎亲棚”内,寓新婚夫妇松竹长青、白头偕老之意。入夜(以天上出星星为准),新娘进婆家房门之前,人们用白蓝两色碎布串起的彩布条在新娘头上转一转,而后将布埋在桃李树下。新娘进入婆家房屋之后,由新郎的姐妹陪同,开始吃禁食以来的第一餐“过门饭”。这时新郎不能露面,甚至吃饭时也不能点灯。第二天(有的地区是当天),新娘与送亲者一道返回娘家。新娘返回娘家的第二天,新郎在同寨青年的陪同下,背着酒肉,赶着猪羊到新娘家回拜。再过数日,新郎家派人来接新娘,从此新婚夫妇开始夫妻的正常生活。彝族认为,清水能驱恶除邪,送走妖魔,带来幸福。因此,彝族新婚时一定要泼水,为能经受住这个考验,在迎亲时,男家选派去接亲的未婚小伙子,既要身体强壮,又要精明能干,既能招架泼水的受寒之苦,又能完成“抢走”新娘的艰巨任务。所谓抢,其实都是男女双方愿意、父母同意、媒人说好了的,抢婚只是一种娶嫁的形式。一般是男方家派出的人一边给女方家送彩礼,一边用毡子强行把姑娘裹走。这时女方家的人用假打的方式对付男方来抢婚的人,并把黑黑的锅灰抹在抢婚者的脸上。在滇南等地,抢婚的地点、时间都是事先约定了的,往往姑娘在田里劳动、在村边割草或背柴回 家的路上就被抢走了。抢到的姑娘被直接领到男方家的堂屋。按当地彝族的风俗,女子到了男方家堂屋,就意味着正式缔结婚姻关系了,就不能再跑了。
陕北:朴素而又讲究的乡村婚礼
陕北的姑娘未出嫁之前叫女子,出嫁之后叫婆姨。陕北的小伙子结婚之前叫后生,结婚之后叫汉子。一般女子长到十七八岁,娘家人就要给她找个人家(找对象)。找人家的时候,首先看重的并不是他家有多少钱,有多少房产,而看其是否诚实,是否有上进心。后生看女子的时候就比较简单,长相说得过去就行,能不能操持家务也不重要,就看这个女子能不能跟自己一心一意生活。订婚仪式在男方家里举行。仪式比较简单,女方会派出一个长辈,一般是女子的父亲,和女子一起到男方家里参加。男方也不会大张旗鼓,只是请几个特别近的亲戚来参加,比如后生的舅舅、姑姑、姐姐或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大家聚在一起,双方互相引见,然后在中午时分摆下筵席,吃一顿饭,男方给女方彩礼,就算结束。陕北婚礼一般在冬天举行。冬季,地里的农活结束了,大家比较闲;另外,一些地方交通不便、经济落后,蔬菜、鱼肉、鸡鸭等在冬天不易坏掉,可以放上好长时间。整个婚礼的过程需要三天,分为女子出嫁和后生娶亲两个部分。婚礼的规格以吃饭的顿数为准,一般情况下要吃四顿饭。婚礼之前,男方先要到女方家里去商量,向女子的家长正式提出迎娶女子要求。有时是女方提出让男方来迎娶,理由一般是女子大了,为避免一些麻烦的事情发生,就让对方把她娶走。双方商量妥了,男方就回去看日子,选一个黄道吉日,作好一切准备,正式迎娶女子。在后生一方看好的日子之前两天,女子出嫁就要开始了。这一天,女子先要到离自己家较远的人家去住,不能再回到自己家中,吃饭也要别人给送去,在陕北叫“离门”,即离开自己的家门。到了晚上,后生家娶亲的人到了,会给女子带来穿的衣服、戴的首饰以及一些生活日用品。第二天,女子会穿上那些衣服、戴上那些首饰,将自己里里外外打扮一番,等着娶亲的人将自己娶走。
后生家娶亲的成员一般要四人或六人。一个是老主家,一般是后生的叔伯,代表着后生家的意见,主要负责钱物的交代,和一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一个是打前站的,一般是后生的舅舅,负责向后生的家人报喜。有时候,后生家还会雇用一班鼓手到女子家里吹吹打打,渲染气氛。娶亲的场面非常热闹,唢呐吹得热烈,鞭炮的声音劈劈啪啪,人们的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娶亲的人向女子的亲戚朋友发着喜糖和香烟。以前,交通不太发达,娶亲一般是男方赶一头驴,让女子骑驴,其他人步行。后来改为用四人抬的轿子迎亲。现在经济条件好了,大多数人娶亲都用婚礼车,修饰得很喜庆,而且车的档次也越来越高。
南方各地:五月端午赛龙舟
赛龙舟,是南方端午节的主要习俗,相传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楚国人因贤臣屈原(前340—前278)投江,划船追赶相救,争先恐后,追至洞庭湖时不见踪迹。此后每年五月五日人们都要借划龙舟驱散江中之鱼,防止鱼吃掉屈原的身体。竞渡之习,因此盛行于吴、越、楚。关于赛龙舟的起源,还有另一种说法。在原始图腾社会,人们尊奉想象中的具有威力的龙作为自己的祖先兼保护神(即图腾),而居住在水乡部落的人民,屈原故里——湖北秭归每年端午节都举行大规模的龙舟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