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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上卷二(2)

“写什么都行。对她谈谈你的表姐妹们,谈谈雅迪尼埃家你那些小朋友。”

“可是,奶奶并不认识他们。”

“告诉她你在做什么。”

“你知道,讲这些不会使她开心。”

“总之,孩子,事情很简单:这封信你不写,就休想出这个房间(即克罗斯纳街家里的学习室)。”

“可是……”

“行啦,孩子,我不想再和你费口舌了。”

母亲说罢,不再吭声。我又犹豫了一段时间,最后开始俯在白纸上绞尽脑汁。

事实上,似乎任何事情都再也不能引起祖母的兴趣。每次我们在于泽斯小住,母亲大概为了表示亲切,手里拿块绒绣或一本书,坐在她身边。祖母都在费力气地回忆,老半天才终于想起诺曼底我们一位表亲的名字,问道:

“维德梅兄弟呢,他们怎样了?”

母亲非常耐心地给她介绍维德梅兄弟的情况,介绍完了又看自己的书。十来分钟过后,祖母又问道:

“莫里斯·德马勒斯特呢,他一直没结婚?”

“结啦,妈。还没结婚的是阿尔贝。莫里斯已是三个孩子的父亲啦——是三个闺女。”

“哦!告诉我,朱丽叶特……”

这个感叹词没有任何问话的意思,仅仅是适于一切情形的一种感叹。祖母通过这种感叹表示惊讶、同意、赞赏,等等。因此,你可以把它当作她对你所说的任何话的反应。这句话说过之后,祖母呆在那里,一副沉思的样子,又是摇头,又是点头。只见她像在反复考虑所听到的什么消息,嘴里并没有东西而仿佛在咀嚼,松弛的、皱巴的面颊随着吞咽一鼓一鼓的。一切吞咽完了之后,好一段时间她不再问什么,拿起搁在膝头的毛线活儿。

祖母织长统袜,这是我所知道的她唯一的操劳。她一天到晚织个不停,像只蜘蛛。但她经常起身去厨房里看罗丝在做什么,而把正织的袜子遗忘在每件家具上。我想谁也没见到她织完过一只袜子。所有抽屉里都放着刚开了个头的袜子,是罗丝每天早上打扫房间时放进去的。至于编织针,祖母耳朵背后总是晃动着一把,插在带飘带的绢网小帽和拢住灰黄色头发的薄头带之间。

我婶婶安娜,即祖母的新儿媳,完全不像妈妈,对祖母丝毫不抱有亲切和尊敬的宽容态度。凡是她不赞同的事情,凡是我叔叔令她生气的事情,她统统归咎到婆婆身上。记得我和母亲只见她去过于泽斯一次,却立刻发现她把那些袜子搜刮一空。

“八只,我一共找到八只。”她得意忘形,又高兴又恼火地对母亲说。晚上,她禁不住问祖母,为什么她从来没有织完过一只袜子,一次也没有?

可怜的老太太起初还是尽量露出微笑,不一会儿不安地转向我母亲问道:

“朱丽叶特,她想干什么,这个安娜?”

但母亲采取不介入态度,婶婶更大声说:

“婆婆,我问你为什么没有一次织完过一只袜子,许多只都仅仅开了个头?”

老太太有点生气了,紧闭着嘴,随后突然回击道:

“织完,织完……哼!你说得轻松,安娜!得有时间!”

祖母时时担心我们没吃饱。她自己几乎什么都不吃。母亲很难让她相信,每顿饭四个菜就够我们吃的了。祖母通常什么话也听不进去,常常躲开母亲,神秘地与罗丝商谈。母亲等祖母一离开厨房,就立即跑进去,趁罗丝还没去菜市场,和她一块修改菜单,取消四分之三的菜。

“喂,罗丝!那盘松鸡呢?”午餐时祖母大声问道。

“妈,咱们今天中饭有排骨,松鸡嘛,我叫罗丝留了明天吃。”

可怜的老太太一副绝望的神色。

“排骨,排骨!”祖母嘟囔着,一边强露笑容,“这些小羊排,一口能吃六块……”

为了表示抗议,她终于站起来,去餐厅里端找来一个神秘的罐头。那是她专为我们的到来预备的,避免菜不够吃而扫兴。通常是一罐配茭白的猪肉丸子,用鲜美的油脂腌渍。我们管它叫“猪油浸肉丸”。母亲自然拒绝。

“啊!孩子肯定爱吃。”

“妈,我向你保证,这类东西他吃够啦。”

“可是,你总不至于让他饿死吧。”

(在祖母看来,任何孩子不撑死就会饿死。后来,有人问她觉得她的孙子们即我的堂兄弟们怎么样,她总是嘴一撇说:“太瘦啦!”)

有一个好办法可逃避我母亲的检查,就是去贝夏尔饭店订一份橄榄牛里脊,或去法布雷加糕点店订一份“风中舞”肉丸子、一份絮状奶油烙鳕鱼片,或者一份传统的猪油酥皮包。即使这样母亲也不放弃斗争,往往以卫生原则为借口,反对祖母的爱好,尤其当祖母切“风中舞”把最里面的一块留给自己时。

“可是,妈,你挑的恰恰是最肥的那块!”

“哎!”祖母对卫生原则嗤之以鼻,“是里面那块皮。”

“还是让我来服侍你吧。”

可怜的老太太顺从地垂下眼睛,只见她最喜欢的那一块从她盘子里给夹走了。

法布雷加店也送来一些值得称赞但花色不多的甜食。说实话,做来做去总是苏丹色拉之类,我们谁也不特别爱吃。苏丹色拉形状像座金字塔,有时为了美观,上面用什么白色的东西做个小天使,那是不能吃的。金字塔由拌奶油的小片白菜做成,白菜上缘有一层很有韧性的焦糖,将一片片白菜粘在一起,所以匙子只能将金字塔挖开,而不能把一片片白菜分开。整个金字塔外面裹一层雾状焦糖,虽然好看,但不怎么馋人,而且把一切弄得黏糊糊的。

祖母着意让我们感觉到,她只是没有更好的办法,才给我们订一份苏丹色拉。

她撇一撇嘴说:

“咳!法布雷加!法布雷加!它的花色品种太少啦。”

或者说:

“它不注意保持自己的声誉。”

我总是急不可耐地想出去玩,觉得这些午餐持续的时间太长。我非常喜欢于泽斯附近的田野、瓯泉峡谷,尤其喜欢咖里哥宇群落。头几年,我出去漫步总有保姆玛丽陪同。我带着她爬向“萨波内山”,那其实是一座石灰岩小丘,就在小城边上。那里挺有趣的事情,是在液汁呈白色的高大的大戟上面,可以找到天蛾的幼虫。它们像一条条散开的头帕,屁股上有一个角状物;或者是在松树荫蔽的茴香上面,找到另一类幼虫,即金凤蝶和鸢尾蝶幼虫。这类幼虫,只要触一下它们,颈子上就会伸出一个非常香、颜色出乎意料的分叉喇叭。绕过萨波内继续往前走,就到了瓯泉流经的绿色草地,最潮湿的地方,每到春季,绿草之上便点缀了诗人们笔下那种美丽洁白的那喀索斯那喀索斯为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他对自己水中的倒影发生爱情,结果憔悴而死,死后变成水仙花。这里即指水仙花。,当地人称为库巴多纳。这种花,没有任何于泽斯人去采摘,也没有任何于泽斯人去观赏,所以在僻静的草地上开得很多,在周围的地方都可以闻到它们的清香。有些俯向水面,就像我在神话里读到的那样,我不愿意采摘它们;另一些半隐藏在茂密的草丛里,但通常高高地亭立于深绿色的草丛之上。每朵水仙花都像一颗璀璨的星星。玛丽是一个地道的瑞士女人,喜欢鲜花,我们常常一把一把地带回家。

瓯泉即那条奔流不息的河。罗马人曾通过著名的加尔渡槽,把它的水一直引到尼姆。流淌这条河的山谷,半隐蔽在桤木林中,延伸到于泽斯附近变得窄窄的。啊,小城于泽斯!你像是位于翁布里亚意大利一个以风景秀丽著称的地区。地区,旅游者纷纷从巴黎跑来一睹你的芳颜。你坐落在一块岩石边缘,这块突然滚落下来的岩石,部分被伯爵领地花木成荫的花园所占住,脚下参天的树木交错缠绕的根部,藏有许多河虾。伫立于散步的台地或公园里,透过伯爵领地高大的朴树望去,只见狭窄的河谷对岸,另有一块更陡峭的岩石,上面布满裂缝、岩洞、拱顶、石笋,还有类似海边的悬崖峭壁,顶上是乱蓬蓬的灌木丛,被烈日烤晒得干枯了。

沿着被人踩得光溜溜的岩石边缘走一段,踏着石壁上开凿的石级下到河边,在Fondibiau(这几个词不知我写得对不对,在南方方言里意为“牛饮泉”)涉水过河。傍晚时分,洗衣妇们洗完衣服正要上岸,一双双赤足提起又插进水里,身子挺得笔直,按古老的方式,把洗得洁白的衣服顶在头上,袅袅婷婷,真个好美!瓯泉是这条河的名字,因此我不能肯定,Fondibiau是否正好是一个泉名。我眼前又浮现出一座水磨,一栋细户房舍,全都荫蔽在高大的梧桐树下;在自由流淌的水和推动水磨的水之间,有一个小岛,上面有鸭子嬉戏。我常常走到小岛后头,栖在一棵老柳树上胡思乱想或看书,一边注意鸭子们冒险的嬉戏。水磨发出轰鸣,轮子转动,水哗啦啦响,流动的河水像千百个人在窃窃私语,鸭子的鸣叫听起来不那么响了,还蛮悦耳哩!稍远处,还有洗衣妇在洗衣服,捣衣杵有节奏地捶着。

通常我总是一刻不停地涉过牛饮泉,向灌木丛跑去。对人迹罕至的荒野的奇特爱好,驱使我向那里跑去;这种爱好,使我在很长时间喜欢沙漠甚于喜欢绿洲。干燥的大风、光秃秃的岩石反射的阳光,像酒一样醉人。攀登岩石,捕捉螳螂,多么让我开心。螳螂这种昆虫,当地人叫做“跪凳”。它们呈胶囊状的卵,一团团挂在细枝上。还有哩,掀开卵石,往往会发现蝎子、千足虫和蜈蚣!这一切令我惊奇不已。

下雨天我就呆在家里打蚊子,或者把祖母家的几座钟全部拆开。这些钟我们上次来祖母家小住时就都坏了。拆钟的工作挺细致,比什么事情都更要求我全神贯注。这些钟终于又走起来了,我说不出有多自豪。祖母又看见钟点了,嚷道:

“啊!朱丽叶特,你看这小家伙……”

下雨天在顶楼里度过的时光是最惬意的。罗丝把顶楼的钥匙借给我(后来我在那里阅读了《斯泰诺》《斯泰诺》(Stello)是法国诗人、小说家、剧作家阿尔弗雷德·德·维尼1832年出版的小说,描写三种不同政治制度下诗人的厄运。)。站在顶楼的窗前,可以俯瞰邻近的屋顶;窗户旁边有一个大木笼子,上面盖个口袋,祖母在里面喂养着几只小鸡,以备做餐桌佳肴。对小鸡我并不很感兴趣,但只要静静地呆一会儿,就会看到罗丝喂养的几只小猫,从横七竖八的箱子、叫不上名称的废物品、尘封的破烂和柴火垛及枯枝后面探出头来。这些小猫还太小,不可能像它们的母亲,不肯呆在它们出生地,即这堆放杂物的顶楼,而更喜欢跑到厨房里去。那里温暖舒适,有罗丝抚摩,还有炉膛和在炉火上转动的烤肉的香味。

你要是没见到我祖母,多半会想世界上是否还有比罗丝更年老的人。罗丝还能帮佣,真可谓奇迹。不过,祖母也不要求她做多少事,我们在这里小住时,家务活儿有玛丽帮着做。后来罗丝终于告老回家去了。在祖母不得不同意去蒙彼利埃夏尔叔叔家生活之前,我们在她家里见到的几个女佣人,都是令人伤脑筋的典型。一个骗钱,另一个酗酒,第三个放荡。这第三个我还记得,是救世军成员。说实话,我们对她本来开始感到满意了。可是有天夜里,祖母睡不着,便想去客厅里找她永远织不完的那只袜子。她穿着内衣内裤,大概觉察到气氛有点异常,轻手轻脚将客厅门推开一点,发现客厅里灯火通明。那个救世军成员每周两次在这里“接待客人”。在祖母家里的这类感化人的聚会颇受欢迎,因为在唱完《雅歌》之后,救世军成员还请客人们喝茶。你可以想见,祖母穿着内衣闯进这样的场合该多么尴尬。就在这之后不久,她永远离开了于泽斯。

在随祖母一道离开于泽斯之前,我还想谈谈餐厅里端那间贮藏室的门。在这扇厚厚的门上,有一个所谓的树疙瘩,或者更确切地说,我想是长在边材里的一根小树枝的下端。树枝的下端掉了,门扉上便现出一个小指般大小的圆洞,从上到下向里延伸,里面隐约看得见一个灰色、光滑的东西,引起我极大的好奇。

“你想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吗?”罗丝在餐桌上摆餐具时,见我全神贯注把小指头伸进洞里,想摸到那东西,便说道,“那是你爸爸在你这样大时塞进去的一颗弹子,塞进去就永远掏不出来啦。”

这个说明既满足了但也更刺激了我的好奇心。我不断把小指头伸进洞里,想把弹子抠出来,却只能碰得它在里面自身转动,指甲在弹子光溜溜的表面滑动,发出气人的轻微哧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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