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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只有极个别女人似《红楼梦》般可以让人反复玩味,仔细研究,穷尽一生都觉得看不够。

而我,我不知道自己是本什么书,但我知道,对于志谦而言,我根本就是本旧书。

男人谈恋爱的时候,当女人是教科书,尽力研究,全力讨好,一旦考试过关,迅速抛在脑后。

就连男人娶老婆,也像买书,买之前兴致勃勃,一旦翻过,立即兴趣索然,放在书架上,冷落起来。甚至有不少人,连书的内容是什么都没看懂,便束之高阁,另觅新欢了。就连《红楼梦》都免不了有蒙尘的时候。

接下来几天,张静初的病情都比较稳定。

但是却一点进步都没有,甚至随时有再次生命垂危的可能。

一个人的心没力了,也就等同于接近死神了。

就像哀莫大于心死。

但是张静初十分得平静,永远一副从容淡定的神色,似乎觉得,有了这样一位痴情的男友,自己随时都能坦然接受这一切。

而可恶的骆子俊,还是依旧红着眼睛,一脸憔悴的样子日日守在她身边,似乎患病的是他,而不是她。

现在整个医院都知道这个爱情神话了!

常常有其他科的小护士们偷偷溜来看他一眼,似乎在看一只已经绝迹的恐龙。

我终于开始明白,神话是怎么造就的了。

如此推断,就连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可信度都等于零。

也许祝英台钟情于马文才,把梁山伯活活气死。

人们总是看到爱情的一个假面,便津津乐道。

就像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一曲《凤求凰》,多么浪漫,缠绵悱恻、轰轰烈烈、电光火石……

其实,到头来,卓文君还不是险些沦为弃妇,不,根本已经成为弃妇。

更让我气愤的是,那个束马尾巴的女孩,天天下午都到医院来接骆子俊。

等出了医院,两人就牵着手,依偎在一起,亲密得似连体婴儿。

我胸中如同堵了一口浊气,呼出的怒气,都可以见火花了。

回到家中,我发现,那本《小王子》还是放在原来的位置上,丝毫也没挪动过。

我忍不住问志谦:“你看了《小王子》吗?”

志谦双眼紧紧盯着电脑屏幕:“哦,还没呢。”

“那打算什么时候看啊?”

“等有时间了再说吧。”

我把书递到他面前:“那你现在有时间吗?”

他不耐烦地把书推开:“你没看我忙吗?别挡着我,一边儿玩去!该干什么干什么,别碍手碍脚的!”

我眼眶一下红了,委屈极了:“是你自己答应要看的,都好几天了,你正眼都还没看一下!”

志谦望也不望我一眼:“你那些弱智的书,我可不感兴趣,你留着自己消磨时间吧!”

“你怎么说话不算数啊,看完这本书,最多半个钟头,你当为了我,你也不肯?”我声音都抖了。

可他丝毫没察觉:“我不想浪费时间。梁锦诗,你干吗老强迫别人做不想做的事情啊?”

我最恨志谦连名带姓地称呼我,一点感情都不带,如同称呼一个陌生人。

眼泪刷地流下来,我固执地把书伸到他面前。

突然,志谦一把抓过我的书,用力扔到沙发上:“梁锦诗,你闹够了没有,真无聊!”

我愣住了,耳朵“嗡”一声响,脑子一片空白,连眼泪都吓得忘记了流淌。

我直直地僵在那里,背脊像被人用钉子固定住,似乎竭力维持自己最后一点残存的尊严,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以为我的腰再也不会弯了。

志谦再也不看我一眼,埋头继续捣鼓他的电脑,似乎我根本没有站在他面前,似乎他的旁边只是一团透明的空气。

好久,好久,直到感觉到腰酸痛难忍了,我才慢慢地、轻轻地转过身。

是的,我觉得我的动作一定很轻,很轻,我不过是一片空气,哪里有任何分量。

也许在志谦心中,我连空气都不如。

他可以对空气视若无睹,但是他离不开空气。

我拾起那本《小王子》,透过眼泪,我似乎看见小王子脸上也有一串昏黄的、无助的眼泪。

他为什么哭呢?

是为他的玫瑰死了吗?

翻开书,那些熟悉的字又跳到我的面前,尽管眼泪婆娑。

小王子所在的星球上,只有一朵玫瑰,她骗他,她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朵玫瑰,于是他对她呵护备至。

直到有一天,他看见了地球上成片的玫瑰花园,那里有千万朵一模一样的玫瑰。

那些玫瑰花全都嘲笑他,他失望极了,离开玫瑰园,觉得自己受到欺骗。

狐狸对小王子说:“再去看看那些玫瑰花吧。你一定会明白,你的那朵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于是小王子又去看那些玫瑰。“你们一点也不像我的那朵玫瑰,你们还什么都不是呢!”小王子对她们说。“没有人驯服过你们,你们也没有驯服过任何人。你们就像我的狐狸过去那样,它那时只是和千万只别的狐狸一样的一只狐狸。但是,我现在已经把它当成了我的朋友,于是它现在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这时,那些玫瑰花显得十分难堪。“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仍然在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喽,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狐狸说:“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这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人们已经忘记了这个道理”,狐狸说,“可是,你不应该忘记它。你现在要对你驯服过的一切负责到底。你要对你的玫瑰负责。”

哦,志谦,你忘记了吗?

我是你的玫瑰,曾经在你眼中,我也是独一无二,无人可取代的至宝。

你驯养了我,可是你却要离开我,不再爱我,不再对我负责了吗?

你知道,小王子离开了他的玫瑰,当他明白玫瑰的重要时,玫瑰已经枯萎、凋谢了吗?

你忍心让你的锦诗也成为那朵带着遗憾的玫瑰吗?

哭累了,蒙眬中竟然睡着了。再醒来,已经是半夜了。

习惯性,我伸手摸了摸身畔,志谦居然不在!

我摸到手机,看了看时间,居然是半夜3点了!

志谦怎么还不睡?还在生气,抑或工作还没完?

我有点沉不住起,虽然理智让我不去理他,但是我的感情还是将我从温暖的被窝中拖了起来。

我轻轻打开门,赤着脚走到书房,书房门虚掩着,有悄悄的一线光透出来。

我偷偷望进去,志谦没有在电脑前,他正躺在沙发上,一盏灯将柔和的光线投到他脸上,他闭着眼睛,睫毛的阴影安详而平静。

哦,他睡着了!

我走进去,他手中,还握着我那本翻开的《小王子》,我轻轻将书自他手中取出,已经看了有三分之二了。想必是太累了,看得时候竟然睡着了。

哦,我倔强的,不会表达自己感情的志谦,你还是为我看了这本书。

我心中最柔软的那一块,被轻轻牵动,刹那泪盈于睫。

他太累了,我不想唤醒他,把书房的空调打开,然后抱了一床厚而软的被子盖在他身上。

关了灯,黑暗中,我把脸埋在他的身上,静静坐在地上,守着我的倔强的、不善言谈的小王子……

天,我竟然坐在地上,伏在志谦身上睡着了,害得他醒了也不敢动。

直到天空泛出鱼肚白,志谦才把我轻轻唤醒。

我想揉揉眼睛,才发现手臂已经麻木,如万蚁噬心,根本动弹不得。

双腿也麻痹了,无法站起来。

我怪叫起来,神情夸张,挤眉弄眼,龇牙咧嘴:“完了,完了,我的手脚都不能动了。”

志谦吓坏了,一边笑,一边给我揉手臂,让血液畅通。

我嗔怪地叫:“再睡下去,我的手臂就废掉啦!”

我们都避开,没有去提那引起纷争的《小王子》,似乎昨夜,我们从未争执过。

吵嚷着,吃过早饭,我们各自离家开工。

和夜班医生办理交接手续时,我知道张静初昨晚病情又恶化了,经过抢救,暂时又挺过来。

查房的时候,我看见骆子俊眼睛红红的,十分憔悴,演技恁地好。

张静初闭着眼睛,脸色白得吓人,但是神态却十分平静。

我发现骆子俊偷偷抬眼看我,样子有点窘迫,我没有理他。

这个人,我多看一眼,也怕倒了胃口。

下班的时候,余绍明约我,我们约在门口见。

刚从办公室出来,我竟看见那个梳着马尾巴的女孩在病房门口站着,过片刻,骆子俊从病房里出来,出门时他还恋恋不舍地吻了吻张静初的额头。

然后,一出门,那马尾巴便迎上去,两人立即亲密地站在一起。

竟然登堂入室!

居然走到病房门口来了!

他们分明是欺负张静初躺在床上,下不了床!

我顿时恨得牙痒。

情不自禁,我决定为张静初讨个公道,痛骂负心人。我走上去:“骆子俊,请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骆子俊愣一下,但很快对马尾巴说:“你等我一下。”然后跟我进了办公室。

夜班医生查房去了,正好没人。

我瞪着他:“我知道我有点管闲事,但是骆子俊,请你不要刺激张静初,她的日子,扳着手指都能数得出来!”

骆子俊狡辩:“我并没刺激她!”

“纸包不住火!”我提高声线。

“不会,我会瞒着她!”

“你这样骗一个如此爱你、信任你的女孩,她跟了你8年,你竟然如此对她?”我声音里都是不屑。

骆子俊神情瞬间暗淡下来,但随即他抬起头看着我:“我觉得我没错!”

“我是很爱静初,从8年前到8年后的今天,我一直爱着她。可是你知道吗?再相爱的人也有矛盾。8年来,因为她的心脏,我从来不敢发火,对她不满也不敢轻易流露,一旦吵架,她发病,不管谁错,所有人都会指责我。此外,随时还得担心她会发病突然入院,她外出也要牵挂着,怕她突然晕倒在路上。渐渐,我的性格也变得十分压抑,我本是粗枝大叶的男人,如今也学会细致体贴。你知道我多么渴望可以与女友吵架,可以生气时扔下她不管,由她来哄我。我多么渴望不提心吊胆牵挂人,不用怕女友会随时离开这个世界。我渴望与健康的女人恋爱、结婚,渴望有自己的小孩。静初是不能做母亲的。去年,我终于找到一个可以与我争执,吵完架我可以负气而走的女孩,我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我并不想瞒着静初,可是她的心脏,让我不得不隐瞒,我不想她发病,我还是爱她的。本来前段时间,我做好准备,要把事情真相告诉静初,告诉她,我要离开她了,但我依然愿意照顾她。可是,她突然感冒病重。我知道她这次可能真挺不过来了,我不能在这种时候把残忍的真相告诉她。我说服女友,让我陪伴她度过生命最后的时光,我想让她一直认为自己是被我深深爱着的,不带任何遗憾和怨恨地离开。”

骆子俊一口气说完,眼圈又红了。

看,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而且还能博得同情。如果不是认识张静初,我也会同情他。

想到病床上,苍白的张静初,我的心变得很硬。

难怪人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原来爱情也怕病来磨。

说穿了,8年前他便知道张静初的身体状况,当时他想必也是信誓旦旦,承诺照顾她一生,重话也不说她一句,绝不惹她生气,对她不离不弃。不过是8年,他厌倦了这种生活方式,他不爱她了,他发现他做不到当初承诺的,并且发现比她更好的女孩,更省心。于是他移情别恋,将所有罪过都推到她的病上。

看,多么狡诈!

其实一切都只是借口,最私底下的原因,不过是他不爱她了。

但是8年了,毕竟也有感情,虽然不是爱,但他还是不愿在最后关头放弃她。

又或许,他想反正也瞒了这么久,再拖一拖,连真相也不用告诉她了,省去很多麻烦。不过是戏再作久一点,反正他也习惯扮演痴情角色。

我冷冷地想。

“我知道你看不起我,我知道自己对不起静初,但请你为我保密。我不想刺激静初!”骆子俊看着我,眼睛里是祈求。

我撇过脸不去看他:“我不管这种闲事!”

他松一口气,见我不作声,只得悻悻离去。

我想,那个马尾巴,不知道她抢了一个生命垂危女人的男友,会否有负疚感?会否良心不安呢?

也许有吧,不然怎能眼睁睁看着男友脚踏两只船,把大半时间耗在另一个女人的床前?

说到底,最自私的人,便是骆子俊。

不管他怎样说他是为了静初好,我也鄙视他。

和余绍明吃晚饭时,我也打不起精神,一点胃口都没有。

草草吃过饭,我便与他分开。

打电话给志谦,他说约了朋友聊天。

我愣一愣,不想回家。

想到很久没有约忻怡和玺彤,便打电话给他们。

忻怡声音无精打采:“好冷,不想出门,在家看书呢!”

唉,自从暗恋失败后,忻怡整个人都萎靡了,瘦了好大一圈,冬天穿着厚厚的棉衣,还是掩饰不住的单薄。

倒是玺彤挺爽快,一口答应。

我便到玺彤家去,外面太冷,还是开足了暖气的家里,最适合久待。

一进门,我便脱掉手套去冰她的脖子。

玺彤一边躲闪,一边倒了一杯热橙汁给我。

“怎么不出去?你的范舟没约你?”捧着橙汁,我笑着缩进她的沙发里。

玺彤瘪瘪嘴巴:“别提了,提他就扫兴!”

刚说了没几句,玺彤的手机就响起来。她拿过电话看了看,也不挂断,扔到一边。

可是电话断了,又继续响,一直响了10多分钟,简直锲而不舍,吵得我们根本没法说话。

玺彤干脆把手机调成了静音,扔到一边。

“范舟?”我看着玺彤。

“除了他,还有谁这么丧心病狂地找我?”玺彤叹口气。

话还没说完,家中座机又开始疯狂地响起来,静静的房间里,那铃声显得分外刺耳。

玺彤万分无奈,只得把座机也调成了静音。

座机、手机上开始轮流闪烁着红灯,无声地鸣叫。

“他又惹你啦?又吵架不理他啦?”我把头凑到玺彤面孔下看她。

她长长吁一口气:“唉,说来话长,反正我不准备和他耗了,寂寞至死也不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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