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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不过,她就要买那车,真不知道是不是比亚迪的老总给了她什么好处,一颗心偏向了比亚迪。

买了比亚迪后,季璃昕倒是开车渐渐熟练起来,没了先前的龟速,闻人臻有一回从车里出来,被小姚撞了个正着。

小姚当场瞠目结舌的模样,回想起来,还挺搞笑的。

闻人臻苦笑,也没别的表情了。

冷氏的总公司迁移,是A市接下来一年最大的新闻,这可能是冷天澈走之前从未想过的。

冷氏是上市的盈利公司,A市的纳税大户,他这撤走,对A市政府而言,损失不小,政府不少人员听说努力劝说试图挽留,但是冷天澈不为所动。

反正版本是五花八门,不知道远在美国的他,有没再关注国内的新闻。

季璃昕在他离开那天打过他手机关机后,又断断续续打了几回,每次都是关机,隔了两个月,那号码直接成了空号。

她明白了,天澈是想要断的干干净净,于是也没有再试图从别人口中打听任何有关他的消息。

闻人臻还是绞尽脑汁,想要弄个嚼头十足的求婚出来,可惜履行屡败。

秋去冬来,这个冬天,竟然下了雪,要知道A市的冬天虽然很寒冷,但极少下雪。

窗外纷纷扬扬的雪花漫天而下,闻人臻忽然有了个主意。

这一天雪下得很大,灏灏骑在闻人臻的肩膀上看雪,他胖乎乎的指头,在玻璃窗上比划着,想要伸手去抓那些雪,可惜抓到的只有空气。

他刚开始看得兴奋,渐渐地,变成了不安分,想要出去,迫切地想要出去。

灏灏一岁多了,还是一个小调皮,一点也不知道爸爸此刻脑中进行的大计。

屋内的暖气很足,再过几天就要过年了,闻人臻跟季璃昕的公司都放了假。

本计划着要出国的,但是范菊花回了家,灏灏需要他们照顾,他们没打算走远。“灏灏小宝贝,明天爸爸需要你出动,你一定要给爸爸表现好点。”

季璃昕出去买菜了,本来也是想要跟去的,但是她不想将儿子也给带出去,外头很冷,下雪了地面又滑,小家伙又调皮,她不放心带儿子出去,于是便让闻人臻在家带孩子,她自己出去了。

其实家里有不少储备物了,都是为过年准备的,范菊花离开之前买了不少囤积,怕他们两夫妻懒得出去,可是季璃昕心血来潮说要猪脚炖粉条,家里没猪脚,她犟着要出去买。

他想,现在他跟小昕的生活,已经跟普通夫妻一个模样了,除了她始终不让他同床。

儿子都能够享受那权利,自己却一直没能够突破,无所不用,她都能够坚守最后一道防线。

就是想要给灏灏生个妹妹,也难。

季璃昕回来的时候,披肩的黑发都沾上了雪花,灏灏很激动,非要妈妈抱抱,觉得很新奇,他虽然才一岁多,但是对任何事物都极具好奇心,碰上没瞧过的东西,非要摸上一摸。

韩悠过完年估计也快要生了,沈童最近听说忙得不可开交,又要照顾韩悠,还要照顾沈修。

还好,阿修年纪不小了,不用沈童时刻盯着,灏灏要是跟阿修那么大,就好了。

若是灏灏跟阿修这么大,生个妹妹给灏灏,灏灏肯定是个很好的哥哥。

听沈童说,阿修已经准备了无数礼物是送给未来的妹妹的,比父母还要来得积极期待这个妹妹的出世。

沈童也是,提及宝宝,整个人就像换了个人似的,都还不出生,那对父子就早已认定韩悠肚子里的那位是个女孩。

吃完猪脚炖粉条,他靠在厨房门口,静静地看着她洗碗的动作。

厨房里的光线不怎么亮堂,浅浅地照在她身上,有种朦胧的美态。

就这样看着,他觉得是一种幸福,幸福其实真的很简单。

不由自主踏了进去,靠近她,低低地问,“要帮忙吗?”

她本是背对着他,洗的专注,听到他这么说,倒是有些纳闷起来,他甚少提议帮忙的,显然厨房并不是他所乐意踏足的。

说实话,她其实也不怎么喜欢洗碗,总觉得油腻,虽然事后用洗手液再冲洗,但总觉得这个过程,无论怎样也不喜欢。

不过,不喜欢,并不代表一定不去做。

平日里,都是范菊花整理的,这下范菊花走了,总要有个人出来做的,以前记得她刚嫁给闻人臻的时候,还不是洗手做羹,学了做饭,成为一个全职的太太。

其实,能够为自己所喜欢的人,做他爱吃的,她其实也是反感下厨的。

晚上猪脚炖粉条刚上桌的时候,还很烫。

他平日里的吃相都是慢文斯理的,这一回,吃的速度比起慢文斯理还要来得慢。

他不喜欢吃猪脚,但是喜欢吃粉条,粉条炖得烂烂的,他尤爱吃。

他吃得极慢,一根一根的,仿佛在数粉条的根数似的,一点一点地吞下去。

他那个样子,就像是小孩子吃自己珍藏的零食一般,一小口一小口的,再三回味,生怕一下子就给吃光了。

餐厅的光线迷离,看他吃粉条的模样,她觉得很满足。

甚至一度在他身上找到了灏灏长大些的样子,调皮捣蛋的灏灏也会跟他爸爸一样,这样吃,一大一小这样坐在餐桌上,吃着自己做的东西,那感觉,会比今日更温馨。

而此刻,灏灏在桌边玩耍,转悠个不停,小小的身子跟肉团似的,圆滚滚的,不知是否营养太好,越来越肥了。

再大些,真要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胖子了,哪里还能见到当初他早产儿的孱弱影子呢?

这一天,不知道是不是雪的缘故,还是猪脚炖粉条太过美味的缘故,闻人臻失眠了,今晚灏灏本来是跟妈妈睡的,闻人臻却给他抢了过来,非要跟儿子一起睡,灏灏没抗议,屁颠屁颠地跟在爸爸身后,他今天穿了一套老虎装,愈发显得他整个人虎头虎脑,可爱得不得了。

灏灏挺有童星风范的,前些天闻人臻带他出去的时候,还有个广告公司的人上前跟自己客套,看中了灏灏,想要灏灏拍一个奶粉广告。

闻人臻自然是不乐意,他可不想将儿子往娱乐圈那么复杂的地方送,他的儿子,童年还是不要染上颜色,无忧无虑来得好。

那广告公司的使命抬价,想要哄他答应,被自己一口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自己又不缺钱,相反,钱还多的没处花,干嘛将儿子往狼窝中送。

再说,就算自己答应,小昕也不可能会答应的,这是一种典型的护犊心态,平日里虽然不反感娱乐圈之类的,但是身边的亲人要是牵扯上,那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果然,那回回去跟小昕说这事的时候,她也表示自己做的对。

说以后若是灏灏真有这方面的兴趣,她不反对,现在孩子还那么小,绝对不赞同他过早接触这社会。

求婚这一天,闻人臻虽然失眠了,但是还是起来的很早,灏灏也被他给精心打扮了下。

他刚开始伺候小家伙,确实是笨手笨脚的,如今娴熟得不比季璃昕差,灏灏被换上一件漂亮的粉蓝色棉袄,下身是黑色的灯芯绒裤子,头上戴了一顶特质夹绒的棒球帽,整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美男。

“灏灏,今天要看你的表现了,昨天爸爸跟你排练的,没忘记吧?”

灏灏点了点头,他最近很喜欢点头,闻人臻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见他点头,立马高兴上了,俨然忘记了他家儿子,只知道点头不知道摇头。

季璃昕起来的时候,闻人臻跟灏灏早已下楼去了,她从落地窗看下去,看到下面有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在跑步,又不像。

她皱着眉头,不高兴地瞪那个根本不知道人家在看他的男人,竟然在天寒地冻的日子里抱着自己娇弱的儿子去受冻。

她是怒气冲冲下去的,儿子不知道何时也被放下来了,儿子身边还有个雪人,不知道是谁堆起来的,周边还有不少小区里的小朋友,在玩雪,玩的不亦乐乎,令她不禁想起她乏味的童年,她印象中的童年,她是个安安静静的丫头,不贪玩,也不跟别人凑热闹,一个人静静地待在房间里看书。

有时候,从沉浸的书本中抬头,会看到院子里有不少同龄的小朋友结伴玩耍,但是没她的份,她不参与,因为怕妈妈担心,因为同龄那帮小朋友经常天黑了还不回来,他们的爸妈天天头痛不已。

爸爸早早没了,童年的自己,一直是个乖小孩,刚开始不习惯,后来发现扮演一个乖小孩的角色,并不难,就适应上了,甚至认定了自己就该是乖小孩,听话乖顺。

走近的时候,看到闻人臻在雪地上踩出了“I–LOVE—YOU”的字母,来回用力地踩,不然也不会有这样的效果,一眼就看出了那几个清晰的字母。

她怔怔地看着那一排字母,早已忘记自己下来的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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