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六日,是齐老太爷二十岁的寿辰。整个寿诞晚会由香港一手包办,因为齐老爷子是香港年纪最大的人,他见证了香港多年来从英国的殖民统治到对日抗战的沦陷区,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崛起期到世纪末东南亚金融风暴的历史。这位终生平淡的老人,不是因为财富,也不是因为事业的成就,而是靠着老大一把年纪成了香港人心目中的明星,只不过,他这个明星成名得太晚了一点而已。现代人,一辈子真是有无数机会成名的。
寿诞那夜,去了各界要人,人们就是喜欢这样的热闹,当晚爆了一个大新闻,龙逍遥和凤雪舞受邀,目睹当场。
半癫道士是不请自来,没人知道他是怎样进来的,就好像空气凭白地这么一晃就出现了,这样的言语当然是事后媒体为渲染当时神秘、诡异的气氛而加上的。
半癫道士三滑两滑挤进人群,来到人们簇拥的中心,坐在轮椅上的齐老太爷身旁,张口就一句“小强,你还没死啊。”
话一出,差点没噎死周围的人。众人心中纷纷责怪这疯道士没大没小,不想齐老太爷迷糊的眼睛瞬间点亮,瘦得像鸡爪一般的手立时向老道拱道:“道士老哥,你怎么一点都不见老啊。”
齐老太爷叫道士老哥,自然老哥的年纪比他还要大,这可是人们一直所不知的,这可是猛料,一向敏感的记者立时来了兴趣,可眼前这位老道横看竖看怎么也就六十郎当岁啊。
第二天,就有一小报报道说实际上那老道比齐老太爷还要老,并附上那晚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玩起古董级的儿童游戏的照片,可谓言之凿凿,如此推算的话,半癫道士恐要有一百三四十岁了,别人半信半疑,我却相信。
这个小报大大出名了一把,其他报刊也不示弱,立即跟进,一时间,关于老道、养生之道的报道高温热报中。
说实话,和凤雪舞谈恋爱,多少有些无味。与赵晓琳相比,虽地点同在校园,但二人的心态都要比那在校的学生老上七、八岁,且凤雪舞在校只上上午的课,下午搭上晚上的时间都在处理凤氏企业内部的事宜,而龙逍遥就惨了,属于全日制,还要装出乖乖生的模样。
虽有地利,却天时、人和不够,龙逍遥开始反省追求凤雪舞。
爱情在瞬间有种迷失的感觉。她飞速成长,自己还有必要执着于过去吗?龙逍遥有种放弃就心疼,继续执着却迷茫的感觉。在这种精神状态下,龙逍遥偷偷找半癫道士次数就多了起来。
龙逍遥和半癫道士彼此的说话,可以非常深入而没有限制,很久没有这种感觉。
龙逍遥问:“疯道士,你爱过人吗?”
“我爱过。”道士喃喃道。
龙逍遥跳了起来,说道:“道士你也可以谈恋爱啊。”
半癫神情迷醉,好像回忆着许久之前的事情,一时间无语。
“她那时候很可爱!”过了许久,半癫道士突然道。
龙逍遥张开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说道:“难得大师也有这样陶醉的时刻。”
半癫道士回到现实,对我说道:“我是人,不是他们所说的老妖物,当然有七情六欲了,彻底的清醒是一种刀锋般的寒冷,而迷醉却是一种淳厚的酒香。”老道后面富有哲学意义的话说得很是动听。
“她是谁?”
“我不告诉你!”半癫道士忽然跳起来,双手举天,唱起“啦啦”歌。望着孩童一般纵情高歌的他,龙逍遥不禁有一丝羡慕,龙逍遥想也许百岁之后自己也就成了他。
龙逍遥忧郁了,似乎是晚熟综合症,陷入了原本是十六、七岁的花季一般年龄才有的症状。别人觉得奇怪,特别是上官嫣然,觉得周围突然一下子静了许多。一直以来,新身份的他和她依然有着“深仇大恨”,上官嫣然似乎有种对优秀男子阶级般的刻苦仇恨,他们见面不到三分钟就会开始语言上的交锋。而现在,她的多次主动进攻他都表现退让了。
一天,龙逍遥从图书馆出来,灵魂半离躯体之际,撞上一温软的躯体,是徐丽霞,庆幸的是并不重,只是各自抱的书散落一地,龙逍遥忽地想起许久之前,她与自己认识的情况,心里不禁一揪。
“你怎么呢?不舒服?”徐丽霞拾起书,看龙逍遥表情不对关切地问道。
“没什么,只是间歇性忧郁症状。”
“你也会忧郁?”徐丽霞惊讶道。
龙逍遥正色道:“每个人都有可能在某一天,某一个时间情绪莫名其妙的低落,我想也许是看到凤雪舞那么努力,人生那么有方向,而我,整个就是原始丛林的迷鹿,全无方向,因而感触吧。”
徐丽霞幽幽说道:“你忧郁起来真像我过去那位朋友。”
龙逍遥掩饰心惊,问道:“跟我说说你那位朋友。”
“啊,没时间,以后再跟你说吧。”徐丽霞眼神有些慌乱。
望着她匆匆而去的背影,龙逍遥感叹命运的捉弄,让他再看到她,不知道换作别人,多年后看到自己曾经朝思暮想的恋人,心情又是怎样?
又一次与疯道士闲谈。
“臭老道,你不说你去过许多地方,说说这世上还有没有世外桃源?”龙逍遥心里烦闷而不知因随口问道。
半癫道士仔细想了一会,说道:“还真这么一个地方,我五十年前去过,在我心里,那就是世外桃源,不知现在如何呢?”
龙逍遥问道:“那你给说说。”
那夜,龙逍遥坐在大殿门口的石级上,出神地听着老道士讲很久以前游历四方的故事。
那是在华南的一片山区,群山绵延,望不到边,老道士挥汗如雨沿着山脊,顶着烈日行走,十几日都没走出这片山区,走到这个时分,已是非常困乏,忽然下了一个山梁,只那么轻轻一转,就仿佛转了个人间,一个异样的村落出现在眼前。
半癫道士说道:“村落的房子都是圆形高大的建筑,现在人叫土楼。土楼就地取材,用当地黄土堆成,周围挖好水渠,一幢土楼小的有几十间房,大的有几百间,往往是一个家族的人都住在一起。这样的土楼我也曾见过,是客家人的建筑,但这么大规模的却从未见过,而且尤让我惊奇的是那里人穿着,年代不知。我在那住了一个星期,感觉生活在人间天堂一般,那种自给自足,与世不争的生活现在想起来还是很让人向往。”
龙逍遥问道:“那后来你就没有再去?”
“哎,说来惭愧,第二次去寻的时候我竟然没找到,这对我来说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半癫老道摇摇头道。
有这样的地方,真是心神向往之。
上海市,一间普通却又温馨的公寓。
周末,夏侯婴还在床上懒睡,他昨晚深夜出差回来,现在的他,已是上海市一家网络安全公司的技术总监,连续十天的上海之行让他身心疲惫,一回家,倒床就睡。
一觉睡到上午十点,夏侯婴感觉有人动被子,是秋素英在掀他被子了,果然,不多时,就清晰地听到秋素英喊着:“懒鬼,快起来!”
他们俩自毕业后就同居在一起,没结婚,觉得这样对双方都无拘无束,相爱并非需要一纸证书来证明。
“你也太残忍了吧,没看昨晚我什么时候回来的,人家累啊。”
“快起来用早餐!”
折腾到了十一点夏侯婴终于来,用过早餐,趁着秋素英进厨房的机会立即打开心爱的笔记本电脑,这台体态轻盈、泛着乌黑光泽,被自己爱称为“黑美人”的笔记本电脑,各方面配置都是最新的,夏侯婴一边开着一边口里小声兴奋地喊道:“quick!quick!”
突然显示屏上网络安全程序报警,那是夏侯婴自己编的,与此同时,夏侯婴耳朵被身后人揪了起来,夏侯婴呼疼道:“别这么用力啊,电脑有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