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1809~1865
主要政绩
.美国第十六任总统
.废除奴隶制
.领导南北战争,维护国家统一
林肯具有独特的精神力量和伟大的人格,他的地位相当于音乐中的贝多芬、诗歌中的但丁、绘画中的拉斐尔和人生哲学中的基督。即使他不曾当选为总统,也将无可争辩地和现在一样伟大,但是这恐怕只有上帝知道。
——托尔斯泰
拓荒者之子
1809年2月12日,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于肯塔基州哈丁县诺林溪畔一个农场的小木屋内,这一年他的父亲托马斯·林肯31岁,母亲南希25岁。作为这个家庭的第一个男孩,托马斯用自己父亲的名字亚伯拉罕为儿子命名。
在林肯8岁的时候,托马斯将家迁到了印第安纳,经过长途跋涉,他们终于在印第安纳的鸽子溪畔定居下来。这次迁徙对于年幼的林肯来说,无疑使他眼界大开,见到了许多从未见到过的东西。可惜好景不长,在林肯9岁那年,他的母亲南希因患乳毒症去世,童年的快乐时光就这样流逝了,林肯和姐姐萨拉分担了家庭的重担。
不久,父亲托马斯与寡妇萨拉·布什成亲,家里也增添了一些人口,一下子显得热闹起来。母亲去世后,林肯断断续续地上过几天学,但并没有学到多少东西。即使如此,林肯还是对书产生了浓厚兴趣,在拓荒的间隙,林肯陆续阅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伊索寓言》、《圣经》、《辛巴特水手》、《天路历程》等书。这其中,他尤其喜爱《圣经》,看了一遍又一遍,对《圣经》内容极为熟悉。然而大多数时候,林肯还是要为生计奔忙。
涉足政治
林肯15岁时就经常站在树桩和围栏上做政治演说。他喜欢听律师们辩论,并且听在耳里,记在心里。在伊利诺伊大草原上,对于林肯来说,最大的机会莫过于当牧师、从事法律或投身政治。他虽读过潘恩和沃尔尼的著作,但由于在神学上太缺乏正统思想,做牧师很不适合,结果就只有选择法律和政治了。19岁时,林肯第一次行使选举权,他投的是亨利·克莱。后来,23岁时,林肯迁移到伊利诺伊州的小镇新塞勒姆,才到这里的7个月,他就参与竞选了州议员,可惜没有获选。此前,他零星干过渡船工、测量员、邮政所长、店员、劈围栏横木工、农场雇工等。两年之后,25岁的林肯顺利选上桑加蒙县的众议员,从此进入政治圈。在任期届满的时候,他获得了州法院所认可的律师资格。
虽然林肯担任了众议员,并且取得了律师资格,但是他的处境并没有得到多少改善,生活依然拮据,爱情之花迟迟未开,直到34岁时,他才和玛丽·托德成亲。在那个奴隶制猖獗的年代,林肯在他的政治生涯中,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他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本性反感奴隶制,在私下里表达过这种感情。作为一个民主制度的政治家,林肯的一举一动却必然服从政治温度计。在州议会讨论废除《逃奴法》时,林肯虽然认为《逃奴法》不公正,却拒绝投票赞成废除。他在私下里说:“我承认,我痛恨看到这些可怜的人被追捕,可是我却不得不闭嘴,保持沉默。”
林肯—道格拉斯大辩论
在堪萨斯内战爆发以前,林肯就已经在西北部崭露头角,奴隶制的存废问题已经进入了他的视野。当国会通过《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的时候,林肯开始了坚决反对奴隶制的斗争。1854年10月16日,林肯在皮奥里亚的演说,明确表达了他对奴隶制的深恶痛绝,这个演说使他在西北部名声大振。他说:“奴隶制是建立在人性中的自私自利上面的,是与人热爱正义的天性相违背的。这两个原则永远处在对抗状态,当它们像奴隶制的扩展所造成的那样猛烈冲突起来,种种震撼、剧痛和激动就必定会无休止地随之而至。”
四年以后,在伊利诺斯州的参议员选举中,他成为斯蒂芬·道格拉斯的竞争对手。他在竞选运动开始时,他情绪饱满地进行了开场演说:“我相信这个政府不能永远保持半奴隶和半自由状态。我不期望联邦解散,我不期望房子崩塌,但我的确期望它停止分裂。它或者将全部变成一种东西,或者将全部变成另外一 种东西。不是反对奴隶制的人制止奴隶制度的进一步扩展,并使公众相信它正处于最后消亡的过程中,就是拥护奴隶制的人把它向前推进,直到它在所有的州里——不论是老州还是新州,不论是北部还是南部——都同样成为合法时为止。”
1858年的整个夏季和秋季,林肯和道格拉斯两人走遍了全州每一地区,进行了七次当面辩论。在辩论场上,与衣着华丽、护卫森严的参议员道格拉斯不同的是,林肯经常徒步走到会场,他那满布皱纹的面容和瘦长的身躯在人群中十分突出。上讲台时,他步履蹒跚,身上穿的礼服老是皱巴巴的,也不是那么合体。他面向着观众时,脸上始终带着固定不变的忧郁表情。
在辩论中,道格拉斯指责林肯所倡导的废奴主义势必导致兄弟相残,林肯则用德雷德·斯科特案的判决来反驳道格拉斯的人民主权论。在弗里波特,林肯质问道格拉斯:“一个领地上的人民是否能够通过合法的途径,将奴隶制排除于他们的地界之外?”道格拉斯说:“奴隶制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存在一天或一小时,除非它得到当地治安条例的支持……一个领地议会如果没有通过一部黑人法典,它就实际排除了奴隶制,因为没有一个奴隶主会在确信已有保障之前,把他的可贵财产带往一个领地。”道格拉斯由于这一所谓的“弗里波特主义”,在参议员选举中最后获胜。
并且,道格拉斯在答辩中坚称,奴隶制的存在正当与否,与蓄奴各州以外任何人无关。“只要每一个州都同意专心于自己的事务,不去过问邻居的事,……这个共和国就可以像我们的先辈所创建、和每一个州的人民所决定的那样,划分为自由州和蓄奴州两部分而永远存在下去。”林肯在进行反驳时,感谢对方公然承认奴隶制应在美国永远存在。
1860年大选
早在大选开始之前,共和党人已在芝加哥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并特地建造了一所会场,可容代表1000人和观众9000人。1858年国会议员选举中的胜利,使共和党人有理由期望在1860年大选中取胜。这时的共和党已不再是一个具有单纯主义的政党,而是一个纯属于北部的政党。林肯是在共和党人的第三轮投票中获得总统侯选人提名的。同时参选的还有北部民主党候选人斯蒂芬·道格拉斯、南部民主党候选人约翰·布雷肯里奇以及立宪联邦党候选人约翰·贝尔。
林肯在这次竞选中大获胜利,获得了除新泽西外所有自由州的选票。但是,南部十个州里没有一张他的选票。布雷肯里奇则获得了每一个植棉州以及北卡罗莱纳、特拉华和马里兰的选票。道格拉斯所得普选票总数仅次于林肯,却仅赢得三张选举人票。弗吉尼亚、肯塔基和田纳西的普选票都被贝尔收入囊中。
就职与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