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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绯幽山

绯幽山山下,灵月将车停在了山下的停车棚里,显然她并不想开车上去,比起开车她更喜欢走路,她觉得走路可以慢慢的欣赏风景,这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无奈。

绯幽山是L市的著名景点,因山顶大片的薰衣草花田闻名,两年前灵月和恒夜曾经来过这里,仅一眼灵月就爱上了这一片紫色的花海,后来恒夜将整座山买了下来,将这里作为她和灵月的私人空间,不许任何人再靠近。因此两年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敢靠近绯幽山,因为靠近它的人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

走到车的尾部,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吉他,背着上山去了,她的背影有些落寞,两年了她从不曾真正的放下过。

灵月爱吉他,爱舞蹈,也爱篮球,她喜欢街舞,那种具有爆发力的舞蹈,劲爆的音乐和大幅度的舞蹈动作,会让她变得快乐,让她暂时忘掉悲伤,打篮球亦是一种运动,也是一种发泄,这正是灵月所需要的,她需要发泄心中的不满。

她虽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可只有吉他,街舞和篮球是她自愿学习的,因为她是真的喜爱。灵月出生在沐家,有着傲人的身世,令人羡慕的的家庭背景让她身不由己,因此她从小便被迫学习各种东西,也正是因为她天资聪颖,所以各种各样的东西都学的很快,年仅十岁便被冠上了L市第一才女的称号。

得到了第一才女的灵月并没有感到快乐,她知道人们称她为第一才女并不仅仅是因为她的聪明,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她的家庭。

她整天没日没夜的练习各种各样的乐器,舞蹈,为了让自己变得强大,她选择了学习散打,那一年她只有五岁。

灵月深知她只有变得强大了才可以脱离家族,,妈妈当年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就动了胎气,所以生下了灵月,当时的灵月只有八个月,因此她有着先天性心脏病,由于当时妈妈是从楼梯上摔下去的,所以导致了妈妈失血过多,妈妈的血型是罕见的AB型RH阴性血,就是人们俗称的熊猫血,当时父亲找遍了L市附近的城市,都没有找到血源,最后妈妈因为没有及时输血而去世了。因此她从小就没有妈妈的疼爱,原以为爸爸会因此更加的宠爱自己,可是她错了,而且错的很离谱,爸爸从小就不喜欢灵月,他觉得如果没有灵月她的夫人便不会死,所以他讨厌灵月。

当灵月因为学习散打而遍体鳞伤时,没有人会关心她,安慰她,只有哥哥,只有他会照顾灵月,爱护她,保护她,宠爱她。

灵月受到父亲的关注是她十岁那年,也就是她被称为L市第一才女的那一年,父亲发现了她的才能,从而开始在乎她。

在得到父亲的关注后灵月放弃了逃离家族的计划,然后她在十四岁那年遇到了恒夜,并与他相知,相爱,可终究没有相守。

就在灵月刚刚上山没有多久,一辆紫白相间的跑车也出现在了绯幽山山下,那人也将车停在了停车棚里,跟在灵月后面上了山。

看他的穿着,可以看的出来他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他应该是两年来第一个出现在绯幽山的外人。(我说大哥,你不知道这里不能来的吗?会死人的,祝你好运啊!!!飘走。)

山路并不难走,因为绯幽山是L市著名的旅游景点,所以L市的市长早就派人修好了公路。很快灵月就到达了山顶,而她也一直没有发现后面有人跟随。

她很快就找到了她和恒夜经常坐的地方,在那里坐了下来,吹着微风,问着薰衣草散发出的味道,心情瞬间好了许多,天色已经微微暗了下来,时间大概是六点半。

此时一男子出现在了不远处的一棵树后,他就是刚才一直跟随灵月的人。

“夜,我又回来了,你是否一直都在这里呢?在这里我们拥有了太多的回忆,你留给我的回忆太过美好,让我有点不敢触碰,我想要将它封存在内心的深处,永远不要想起,可是我无论如何也做不到,我根本就忘不了你,夜,你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办,我不想再过着没有你的日子,他真的太难熬了。”

“你知道吗?你不在的这些日子里,我在不知不觉中将自己活成了你的模样,那时我才发现,原来没有你我真的会活不下去,所以我才会努力的将自己活成你的模样,这样我才会感到心安,我就会觉得你一直都在我的身边,从来不曾离去,夜,你知道吗?我要回去上学了,你说过,灵月在认真学习的时候是最美的小公主。可是灵月已经长大了,所以不再是小公主了,灵月现在是大公主。夜,你看到了吗?灵月今天把吉他带来了,灵月今天要唱歌给你听哦,呵呵呵。”

将吉他拿出来,弹着那一首灵月深爱的曲子,‘如果下辈子我还记得你’,灵月也不知为何会爱上它,应该是因为它的歌词吧,‘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我们死也要在一起’,正是这一句歌词深深的影响着灵月。

信箱出现一张美丽的明信片

翠绿的山脚木屋袅袅的烟

但我惊讶的却是背面

你熟悉的字迹竟已相隔多年

那一句话是你离开的玩笑话

搁在我心里灰尘堆成了塔

你就这样的拨开了它

在信箱前我已就是那个木偶

线等着你来拉

你说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

我们死也要在一起

像是陷入催眠的距离

我已开始昏迷不醒

好吧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

你的誓言可别忘记

不过一张明信片而已

我已随它走入下个轮回里

那一句话是你离开的玩笑话

搁在我心里灰尘堆成了塔

你就这样的拨开了它

在信箱前我已就是那个木偶

线等着你来拉

你说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

我们死也要在一起

像是陷入催眠的距离

我已开始昏迷不醒

好吧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

你的誓言可别忘记

不过一张明信片而已

我已随它走入下个轮回里

迷失在我模糊的空气里

我在你字里行间寻找一线生机

你说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

我们死也要在一起

像是陷入催眠的距离

我已开始昏迷不醒

好吧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

你的誓言可别忘记

不过一张明信片而已

我已随它走入下个轮回里

灵月的歌声中有着不属于她这个年纪的悲伤,但是不得不说灵月的歌声特别的好听,她的声音清亮,婉转,像一股潺潺的溪水,深入人心,使人不禁陶醉在那美妙的声音里。

突然身后传来一阵声音,灵月的第一反应是有人在这里,而声音的来源人就是跟随灵月上来的那个男孩,问他为什么会穿出声音来,那是因为他刚才听灵月唱歌,听的陶醉其中,所以摔了一跤,呃.。是挺倒霉的!

“谁,谁在那里,出来,不然别怪我不客气了。”灵月很快就反应过来了,便马上警觉了起来。

那个少年知道自己被发现了,就转身拔腿就跑,当然灵月也不是吃素的,一个箭步就追了上去。眼看着马上就要跑到山下了,灵月这才着急了。

“没想到,你跑的还挺快的嘛。不过再快也没有我快,我初中时可是我们学校的长跑冠军,就你也想和我比速度,找死。”说完又提高了跑步的速度,很快就追上了他。

将手放在了那人的肩上,用力往后一掰,因为惯性,那人就转过了身子。

在看清那人的脸后,灵月整个人都定住了,那人长着一张和恒夜一样的脸,她以为是恒夜回来了,于是激动的一把抱住了男孩。

“夜,你回来了,我就知道你没有死,两年了你终于肯回来看我了,你知道这两年我有多想你吗?呜呜呜~”她太激动了,甚至没有看到男孩眼里露出的一丝厌恶。

而男孩也在听到灵月的一声‘夜’后彻底愣住了,她居然知道我的名字?看来游戏开始有点意思了。呵!嘴角微微的扬起一丝莫名的弧度。(好了,这个少年呢,就是我们的亲亲男主角南宫辰夜了,显然我们亲爱的男主把灵月口中的夜认为是他自己了,我说你也太自恋了吧!飘走…)

如果不是因为天很暗的话,灵月也许会发现那人不是恒夜,即使长得很像,但还是有着些许不同之处,可是现在的天太暗了,视线有些不清楚,所以她看不出那些许的不同之处。唉!悲哀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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