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斐吐了一口浓烟,来到费尔斯面前:“费尔斯,你一点也不了解我呢,我只会要那些由自己凭本事弄到手的东西,对于别人奉送的,我一点兴趣也没有。
还有,在很多方面你都做得不够聪明,黑暗议会里早就有高层人物想要你消失了。你还不是一个合格的地下世界的统治者,也不是一名合格的教父。你的那一套通过创造自己的秩序来统治世界的理论还是交给我来带到另外一个国度去发扬光大会比较好。另外,你的那些收藏品,我也会好好的为你保管,并让它们发挥出最大的功用的。你,就放心的去吧。”
唐斐用手上那根溢满了真力的雪茄,轻轻的在费尔斯的身上点了一点,后者随即发出一声惨厉之极的尖叫,一点一点的化成粉末消散在轻微的海风之中……
在这一瞬间,就连唐斐本人并没有注意到的是,当他的雪茄碰触到费尔斯的巫灵之体的时候,费尔斯体内的核心处飞出数十道小小的蓝光,蓝光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颗小小的光粒,光粒沿着雪茄直接涌入了唐斐的体内。
唐斐回过头来,看了一眼自己的那个“尸体”:“从此以后,全世界都会认为‘李’已经被干掉了吧,这真是再好不过了。”
一阵海风吹过,日出的阳光再次撒满了宁静的海面……
PS:第一卷已经结束了,其实这一卷只是个开头而已,大概的介绍一下背景,入戏很慢,有点慢热把,真正精彩的从第二卷开始,希望大家能够给我一些鼓励,谢谢!
唐斐坐在一间密室里,姿势是正统的道家打坐,但凡是修真的人,每隔一段时间就必须完成这样的业习,否则,就永远无法迈入真正的修真的大门。
送走了德尼后,唐斐便来到了这里,进行着今天基本的修行作业。
一般来说,修道的人,修行的大致阶段无非分为“炼精”、“炼气”、“炼神”和最后的“炼虚”。
这四种境界每项又可以再分为三个小的阶段,而唐斐目前的水平则属于刚刚进入炼气阶段中的“引气”的入门境界。
在遥远的东方,正魔所有的修士都必须遵守大概四百年前,仙魔大战后所签订的一个条约,也就是所谓的暗世法则。
暗世法则里对东方修士有一个最基本的规定,就是达到炼气阶段的修士不能随意的在普通人面前展示自己的能力,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唐斐才不停、反复的提醒德尼,自己是不能随便光明正大的对那些帮派份子出手的。
唐斐的家族,大概是两千多年前,起源于中国的春秋战国时代,后来随着战争移民一起迁入了巴蜀,并在那里扎根。
唐斐的家族,以练武为基,辅以各种暗器,曾经是响彻武林的门派。只是到了后来,迁入四川巴蜀之地后,和当地的少数民族相融合,发展的方向逐渐偏向了用毒,从而逐渐的变成了以暗器和用毒而闻名于武林的世家门派,也就是后世广为武侠小说家所流传记载的四川唐门。
直到一千年前,唐家的毒术达到大成,名传武林的《毒经》问世,使得唐家的机关用毒之术都已经达到了巅峰。
随后,唐家一位不世出的奇才,通过用毒之道悟通武学之大道,终于摆脱了“炼精”的修武阶段,正式迈入了“炼气”的修真境界。
从此之后,唐家的后人都逐渐开始向修真的方向发展,在武林上的地位和名声也因此而逐渐没落。
“炼精”之人,到了晚期,武功出神入化,甚至可以借由天道,以苍生万物之变化,顺势借力,竟至可掌神鬼莫测之能。
但是“炼气”,则是和“炼精”完全不同的一个阶段,炼气之人,便犹如仙侠传说中的人物,自身不必借力便可掌控天地之道,以万物之变化繁衍天地万物之变化,拥有远超常人所能想象之能。
从“炼精”晋入“炼气”之境,便犹如传说中的由武入道,以自身之精力以通天地之威能。
至于“炼神”,那已是地仙一流,即便整个东土,达到这种境界的也不过寥寥数百人,能够修道“炼虚”境界的就更少了,只有寥寥数十人,而“炼虚”后期则是已臻羽化飞升之境,数百年难出一个。
修真发展到现代,最重要的早已不是什么高深的修行功法,但凡有上千年沉淀的大小修真门派,都拥有极多的修真法门,昔年三清仙迹惊现,流出世外的修行功法,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高深修行功法,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之物。
真正决定一个修真者,又或是一个修真门派发展前途的,是仙灵之脉,天地之灵宝,又或是上古之法宝。
数千年后,天地间的仙灵之气早已稀疏,许多上古修行的宝地也都沦为了凡土,修真之人,如果能找到一个自身具有先天之仙灵之气的修行场所,那么修真的速度便会比在尘世凡俗中要快上十倍不止。天地间仙灵之气的稀疏,是现代修真者越来越少的最主要原因。
现代人自行修真,由于缺乏仙灵之气的蓄积,最多只能达到“炼精”中的“蓄精”初期,顶多只能算是一个普通的武术高手,在修真上则远远没有真正入门。
现代小至各大修真门派,大到道家、佛宗和魔门乃至整个神州仙魔道,全都为了能争取到一块聚集先天仙灵之气的宝地而绞尽脑汁,甚至是大打出手,由此可见,修行的上佳宝地,对于现代修真之人,有多么的重要。
天地之灵宝,顾名思义,便是用来炼制仙家之宝物的材料。阵法、炼丹、炼符、炼剑这都是修真之人不能不学的基本功课,但是,仅仅是掌握了炼制的法门,而没有修行的上好材料,也只能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说,即便从仙家之书上学到了许多炼器之法,但是没有实际的操作和实践,也不能算是完全真正掌握了的。
可是,炼器的材料,到了现代这个资源远远不如古代丰富的世界里,已经非常难以寻找了。比如用来炼制仙剑的上古玄铁,到了现代社会基本上已经属于绝迹的事物。一块重达三十斤的上好的普通玄铁,就可以用来炼制一把不错的仙剑,但是如果换作是用凡铁来炼,那所需之钢铁,大概需要万吨以上,而且炼制出来的仙剑品质也肯定不如前者。
至于上古之法宝,对于99.9%的修真者而言,肯定都是属于可望而不可求的东西了,哪怕是一名刚刚“炼气”入门的修真者,在得到一件上古灵宝,并且完成初期的融合后,都可以越级向“炼气”后期的高手挑战,这些上古仙宝的威能,决不是一般的修真者所能够抵抗的。
唐家作为修真的世家真正进入仙魔界的时间,已经算是比较晚的了,因此实力也算不上强,最多也不过是中下之流。
但是唐家上一代的门主,也就是唐斐的父亲唐云松,于几十年前,在蜀山飘渺之峰上,无意发现一处上古仙家遗留下来的仙灵之地,虽然里面没有留下什么宝贝,但是本身所聚集的浓厚仙灵之气就已经是现代修真者眼中的至宝了。唐云松在惊喜之余,立刻想到以此地为基,把整个唐门都搬过来,从此在这仙家洞府修行。
唐斐小的时候,就是在那犹如仙境的地方长大的,自身修行速度自然是远超常人。
可是,好景不长,唐家得到仙家洞府的消息,在几年前传了出去,西南一带的几个名门大派,立刻开始打起了唐家的主意。
经过一段明争暗斗之后,西南最大的门派蜀山派成功的得到了这块宝地。
至于唐家,则早在一次群斗之中死伤惨重,就连家主唐云松也是身负重伤,从此一病不起。
此事之后,唐家在修真界中受尽排挤,再也无法得到修真所需之物资,从而愈发的没落。
面对这样的窘境,唐家家主唐云松一怒之下,决定放弃修真之路,让唐家重回世俗界,从此去过正常人的普通家族的生活。
唐斐也在那个时候被送进了校园,以修真之人的慧根,他毫不费力的获得了极其优异的成绩,18岁结束中学生涯后就被送到英国去留学。
在大学时期,父亲病逝,唐斐正式接替了家主的位置。
也就是在正式成为家主以后,唐斐才从家族长老那里得知了小时候的那些往事的详细过程。
唐斐的性格与生性淡薄的父亲大不相同,在得知了前后所有的事情后,唐斐发誓要为家族夺回被抢走的那些东西,并且要让那些虚伪的名门大派为之付出十倍的代价。
只不过,神州修真界里的运行规则早已形成了数百年,绝不是像唐家这么一个没落之极的小家族所能够撼动的,在连续几次吃瘪以后,唐斐毅然决定,把家族带到海外散修之地去发展。
在现代社会,真正主宰这个世界的,无非是三种人,政客、商人和黑社会,前两种人,唐斐并不具备其条件,因此就只有去走最后一条道路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后他终于认识到了这个社会运转的本质。
之后辗转流离,先在欧洲待了两年,最后才终于来到了美国。
往事一点一点的从脑海里一晃而过,唐斐的心中也不禁生出了一些感慨。
在这几年复杂的经历中,唐斐终于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这个世界,无论是在哪里,无论是在世俗有或是仙魔鬼怪的世界中,都有着一套完整的,支撑其正常运转的规则和秩序,制定这一套规则和秩序的人,则是从中获得利益和好处的人,而像自己和自己身后的家族这样的外来者,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会遭到这种秩序和规则的排斥的。
受到正常秩序的排挤和打压的,自然就是所谓的弱势群体,唐斐并不甘心居于这样的地位,他发誓,一定会让自己的家族站在修真界的顶端,成为这个星球上任何一种秩序的支配者和受益者。
所以,唐斐决定,建立一个由自己来制定规则的秩序,形成一个属于自己的王国,就像电影《教父》里面的唐·;科莱昂那样,藐视任何由他人所制定的法规,只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控制和自己有关的全部事情的发展。
而现在,唐斐心目中所想要做的,就是利用东方那些修真界的名门大派无法把自己的手伸到遥远的西方这一个机会来壮大自己在世俗社会中的实力,通过这种方法提升自己的势力,直到有一天……
伟人并非天生就伟大,在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后,唐斐的思想得到了升华,在无意中吸收并炼化了费尔斯的灵魂以后,唐斐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堪称伟人或智者的高度,他从费尔斯那里得到的,不仅仅是对黑暗能量的一些本质认识,还包括对人性的深刻认识,对社会制度的完整分析,以及如何利用人性和社会制度上的漏洞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的方法……
从那以后,唐斐才真正的开始成长为日后被无数人膜拜的人物,尽管个人的实力还远远没有达到那一步,但是一切都开始上路了,心中的目标也变得不再遥远。
一道淡白色的光芒在唐斐的身上闪了一下,展开眼睛,唐斐直到经过127天的连续修行,自己的修为又精进了一层,他满意的点了点头。
“家主,德尼先生来了,他说一切的事情都已经准备妥当,就等您出关了。”幽暗的角落里,突然闪出一道人影,他像潜藏在黑夜中的影子般,恭敬的对唐斐说道。
唐斐睁开眼,站起身来,微微的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
“几个月的布置,终于到了要开始的时候吗,教廷、黑暗议会,你们可千万不要让我失望啊!”
唐斐的身影就像夜幕来临前那最后一丝的光明,瞬间消失在封闭的密室里……
公元2009年4月1日·美国洛杉矶南大街·夜
宽阔的街道上几个零零散散角落里分布着三两个穿着硬皮靴的警察,他们来回走动,像是在搜寻着什么,又或是只是想打发无聊而空虚的时间。
现在这个时候,只有这条街上还有在执勤的警察,因为这里是南大街,洛杉矶的南大街,全市最疯狂,最充满暴力的一条街道。
人行道上聚集着一些身形颓废,衣着怪异的人士,他们聚集在一起,脸上满是刚刚磕完******后的痴呆表情。
酒吧里不时传来阵阵粗野中饱含激情的叫喊声,再加上牛仔式的激情音乐,构成了这条街道的主旋律。
街道两旁的大街上,隔三差五的散落着一些从纽约来的,留着长发,疲惫不堪的嬉皮士,他们的懒散传播到了这条大街的各个角落,使得几乎每一个刚刚来到这里的行人,都感觉到自己的骨头像是突然软了一般,即使有脱guang衣服的性感美女站在面前,也无法使自己振奋起来。
一些脸上涂着浓浓的厚粉,刺眼的唇膏,身上穿着尽可能少的布料所制成的衣服的妖艳女人分散在街道边上的公园的板凳上,她们脸上的神情大多麻木,但眉宇间却有那么一丝的焦急,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事情的来临。
颓废、懒散和麻木的气息穿过五颜六色的灯光,遍布整个街道,使得这里弥漫着堕落、yu望和黑暗的因子。
这就是洛杉矶的南大街。
巨大的引擎声突然从街道一端的尽头处响起,整条空旷的大街上的宁静顿时被打破。
所有的人,除了那些刚刚磕完******的人以外,全都不由自主的把目光投向了那个传来引擎声的方向。
街道的一端,两辆悍马后跟着一辆限量版的凯迪拉克,丝毫不准备减速的进入了这里。
当这三辆车停在街道的一端时,整条街上出奇的静了下来,就连那些不断发出呓语的瘾君子,也不敢再制造出丝毫的声响。
在这条街上待的时间超过一个星期的,都不会不认识那辆悍马和它的主人。
格力萨·道格拉斯,这条街上最大的帮派老大,整条街上,合法的交易必须给他20%的提成,不合法的交易所带来的利润则有50%进入了他的腰包。
格力萨从自己的悍马上走了下来,带着他的手下,走进了一家由他自己经营的酒吧里。
后面的那辆凯迪拉克上,则走下来了两位年轻人,其中左边一个皮肤淡白,那是一种不健康的呈病态的白,六十年前的时候,这被认为是西西里移民身上最鲜明的标志。
右边一个,是个黄皮肤的亚裔,他中等身高,五官端正,身上的衣服剪裁合体,走动时姿态优雅,给人一种英国绅士般的感觉,这种气质,在美国则被认为是只有在社会的上层人物身上所才会具备的一种特质。
这个中国人的名字,叫做唐斐。
两个年轻人一起跟随着格力萨的步伐,进入了那家生意还算是不错的酒吧。
走进一间近乎于密室的房间里,格力萨坐在了一张大桌子的主位上,两名年轻人,则坐在了他的对面,格力萨的那些手下,全部站在了他的身后。
“德尼,说吧,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对于两年前的那件事,我一直都感到很抱歉,还有六年前……不过人死不能复生,希望你不要太过伤心才好。”格力萨嘴上含着一支从古巴走私过来的MONTECRISTO牌雪茄,口里含糊不清的说道。
白种年轻人看了看身边的同伴,然后向格力萨开口说道:“格力萨叔叔,我希望能够重新召开这一带的黑手党聚会,我希望能够收回当年我父亲留在这里的一些产业,你知道,那是我们家族近百年积攒下来的产业,我有义务收回。”
格力萨听后一惊,蛤蟆般肥厚的嘴唇一时之间无法合拢,嘴巴里的雪茄顺势掉了下来。
他连忙用手接住掉下来的雪茄,惊讶和颇感有趣的说道:“噢!我的上帝,我没有听错吧。”
为了确认这一点,他连忙回过头看了看身后的那些手下,脸上满是经过夸张化处理的疑惑和询问的表情。
他的那些手下们则是接连发出了一阵阵小声的嗤笑,笑声中尽是嘲讽和轻蔑。
“德尼,噢!不!应该称你为德尼·克莱昂,还是唐呢?唐——一个多么老掉牙的名词啊!”格力萨夸张的叫道。
德尼并没有生气,他的态度仍然谨慎而恭敬:“格力萨,我并不奢望我能够赢得像我父亲和家族前几代所获得的那种荣誉和称呼,我现在所想的,只是收回一点家族的祖产,四栋洛杉矶的房子,那里是我出生并从小成长的地方,还有旧金山附近的一个橄榄油加工工厂,那是我曾祖父开办的,我应该让他回到克莱昂的名义之下。”
格力萨笑的全身每一个部位都在颤抖:“德尼,听说你到英国去留学了,难道多读了几年书让你的脑袋念傻了吗?你们家的那些东西,早在两年前就被各个家族和帮派的人瓜分完毕了。你现在说你想拿回去?噢!我的上帝啊,那就是说,你想从洛杉矶400多个大大小小的帮派手上拿回一些在他们眼里很珍贵的东西,你有没有想过,这是在向大洛杉矶地区的12万黑帮份子挑衅。就连尊敬的总统阁下,恐怕也帮不了你。”
德尼听后,看了身边的那个亚裔年轻人一眼,从他那悠然的眼神里得到了某种潜在的鼓励,然后才向格力萨说道:“不,我只是想拿回一些基本的东西,至于那些其他的生意,我一点都不想要。格力萨叔叔,请你看在我父亲当年对你的提携的份上,帮……”
德尼的话还没有说完,格力萨突然一阵怒吼:“德尼,你这个小东西不要拿当年的那些事情来教训我。你们克莱昂家族早就已经完了,几年前,你的父亲,克莱昂家族的最后一位唐,维尔托,那个老家伙不知变通,拒绝了南美毒枭们的提议,坚持不肯沾手毒品生意,结果被纽约五大家族的人联手打成了马蜂窝,你们全家人,都被扔进圣佩德罗湾去喂鱼了。
那个时候,你这个胆小鬼,为什么躲在欧洲不敢回来?
最后是我站出来和他们那些嗜血的疯子完成的和平谈判,所以,今天的一切,包括克莱昂家族所留下来的那些遗产的主要部分,理所当然的应该由我来继承。
两年前你不是已经死在英国了吗?既然你幸运的捡回了一条小命,就应该好好珍惜。”
说到这里,格力萨脸上的神情突然变的凶狠了起来:“当年我派去的杀手告诉我你已经死了,结果你还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真是太令人感到惊讶了。”
德尼脸色微变,但是脸上并没有太多的惊讶:“果然是你……”
格力萨丝毫不作掩饰的笑道:“不错,当年派人去杀你的人是我,你当初如果知道今天就不应该会再回来找我了吧。那样的话我也不用在今天浪费宝贵的时间在你身上。不过,现在知道也不算是太晚。看在你父亲的份上,我今天不想动你。但你必须做出保证,今后不会再出现在我的面前,要不然,我的弟兄们是不会介意在宵夜之前增添点其他的乐趣的。”
格力萨身后的几名大汉同时发出了刺耳的笑声。
德尼站了起来,面庞微低,声音低沉的说道:“是的,格力萨,我保证,我们今后不会再见面了。”
格力萨感觉到德尼的语气有点不对劲,那并不像是弱者在屈服时所应该有的语气,而是一种极度的压抑和兴奋以及激动相混合的语气。
不过,这时他已经不太在意这些了,只要把德尼赶出洛杉矶,这里一样还是自己的地盘,美妙而快乐的日子将会继续的伴随着自己。
德尼站了起来,毫不停留的走了出去。
而那位亚裔的年轻人,则只是站了起来,眼睛仍然紧紧盯着格力萨,双脚没有半点想要移动的意思。
“黄种猪,待在这干嘛?还不快滚!”格力萨身后的大汉已经抢先骂了起来。
年轻人笑了笑,笑容中有七分优雅,两分平淡和一分的不屑。
“格力萨先生,请问您今年多少岁?”虽然遭到了对方的辱骂,但年轻人丝毫不动怒,反而越发有礼和恭敬了起来。
“四十……四十三。”不明白年轻人为什么突然要问这个不相干的问题,格力萨犹豫的回答道。
不知为什么,格力萨突然感到有些害怕年轻人看着自己的那种眼神,眼神中有种犀利的光芒,就好像屠夫看着躺在自己面前待宰的肥猪一样。
格力萨突然紧张了起来,他有种预感,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是个冷血的杀手,他将从怀里拿出一把手枪,向自己打出冰冷的子弹。
——年轻人的右手确实伸进了自己的怀里。
格力萨条件反射般的站了起来,取出了放在腰间的手枪,枪口指住了年轻人。
他的这一动作,很快便传染到了他身后的那些手下们身上,一连七八个人,全都做出了和他一样的动作。
年轻人的行动,并没有受到他们的干扰,就好像那八九道枪口不是指着自己一样。
他迅速的从怀里取出了一个东西,一个看上去有点大的东西,可以肯定的是,只看影子,就知道那绝对不是一件武器。
格力萨等人顿时松了口气,年轻人从怀里拿出的是一个钟。
钟的样式比较复古,像是纯手工制作的,做工比较精美。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是唐斐,如果愿意,你们可以叫我唐。按照中国人的传统,在第一次拜访的时候必须送点礼物,这个钟就是我的礼物。
在中国人来,钟是送给年龄超过四十岁的长者最好的礼物。
今后我和我的家人将会移民到洛杉矶,做点小生意,有什么事,希望格力萨老大能够关照一下。”
唐斐的态度非常恭敬,就像是忠诚的中世纪骑士面对自己的国王。
这种态度让格力萨非常得意和高兴,他欣然的接受了唐斐的礼物,得到一个异国人的尊敬毕竟是件让人感到很有面子,也很愉快的事情。
至少,这能证明自己在洛杉矶的名声、势力和地位。
临走之前,唐斐还不忘对格力萨提醒道:“这个钟,每到夜晚十二点的时候就会自动的发出鸣声,希望到时候不会吵到您的休息。”
格力萨全然没有当回事,像他这样的人,是绝对不会在夜晚十二点之前就去睡的,所以,这根本就不值得他去注意。
唐斐在礼节性了说了两客套的话后便走了出去。
“唐斐,唐?嘿!唐……又是一个古怪的家伙,唐……这个称呼早就已经过时了。”看着唐斐走出去的身影,格力萨嘴里开始发出嘀咕。
“老大,这个钟……我们应该怎么处置?您认为……这钟里会不会装有炸弹?”一名手下看着桌子上的钟,向格力萨问道。
格力萨漫不经心的说道:“炸弹?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他们来过这里,如果这是炸弹,并且干掉了我,那么他们在洛杉矶也绝对活不过三天,这个道理他们还是应该懂的。好了,给我拿回总部吧,放在我的房间里,这可是我第一次收到中国人的礼物啊。唐……嘿嘿!我才是现在洛杉矶的唐啊!”
唐斐走进一直停在外面的凯迪拉克里,看了看坐在自己身边一脸木然的德尼,直接向司机示意开车。
“怎么样,现在还接受不了这个现实?”唐斐向德尼问道。
德尼摇了摇头:“不!我只是在想,人的变化真是太快了,小的时候,格力萨叔叔还曾经抱过我一起骑马,现在却……”
唐斐拍了拍他的肩膀:“没办法,这就是现实。”
德尼脸上的木然逐渐消散:“嗯,唐,你分析的果然是对的,向我下手的那些杀手果然是格力萨叔叔派去的。按照我们之间的约定,我输了,今后一切都按照你的意思去办吧。”
唐斐轻轻的放下了搭在德尼肩膀上的手:“嗯,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凌风,叫人打个电话到格力萨那里,告诉他今晚有几个帮派要冲他的老巢,让他把他的那些手下全都召集回去,如果他不信,你可以派人送个死亡炸弹又或是威胁信之类的东西,总之,想办法让他的心腹的那些手下全部聚集到他的那个狗窝,明白吗?”
唐斐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以一副命令的口吻说道。
“是!”手机那边传来了简单而实用的答复。
德尼看着唐斐,轻声问道:“我们接下来应该做些什么呢?”
“我们?找个好一点的地方看戏吧。今晚上映的,可是百年难得一遇的血腥魔幻大片呢。”唐斐淡淡的笑道。
一阵海风吹过,天上的圆月,再度被漂浮不定的云层掩盖了起来……
深夜,对于黑帮份子而言,夜晚越到夜深才越有魅力。
格力萨带着自己的一群手下,把自己的住所,一幢矗立在市郊的豪华别墅给团团围了起来。
两个小时之前,他们收到了一份恐吓信,信上的内容是威胁要在今晚炸掉他们的总部,也就是格力萨的那幢别墅。
刚开始的时候格力萨不以为然的认为是有人在搞恶作剧之类的把戏,但是半个小时后寄到他手上并且当着他的面爆炸的一枚微型炸弹把他的注意力从女人和赌博上拉了回来。
这是另外一方势力的挑衅!
格力萨想也不用想就这么判断道。
一定是洛杉矶的某个新兴的帮派不服自己在黑道上的地位,想来挑战一下自己的地位和权威了。
如果是原来的那些强大黑手党家族想要对付自己,一定会在某个恰当的时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于自己激烈的打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事先还来个实质等同于提醒的威胁。
如此拙劣的手法,只有那些新兴的,还不太成熟的青年帮派的人才会这么做,因为他们想立即出名。
打倒比自己更有名的人,无疑是最快的一种成名方法,作为过来人,格力萨对这一点有着非常深刻的体会。
对于这些新兴的青年势力,格力萨一点都不放在心上,这些年轻人,空有一身的热血,但是没有真正的黑道头脑,他们不懂得混黑道所必须明白的一些地下规则,不懂如何与其他的势力瓜分自己的利益,更不懂珍惜自己的生命,就连如何搞到火力大一点的机枪,他们恐怕都不是很懂。
对于这些年轻人,格力萨只把他们当作又一个可以用来向道上的其他人炫耀自己势力的陪衬品,用这些年轻人的血,可以增添自己在黑帮家族之间的威信,而且这些年轻人又是非常好对付的,所以,在格力萨的眼里,这只不过是一个可以用来增加自己一些名声和威信的游戏而已,也许只要自己的手下拿出几架5.56mm口径的HK23,就能够把他们吓的皮滚尿流了。
在幻想着自己待会应该摆出一副什么样的姿态和模样,来教训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才能最好的显出自己的威风,并且更大程度的增添自己的声望的威信的同时,格力萨心里有些焦躁和迫不及待的等着那些扬言要炸平自己总部的年轻人出现。
时间以秒为单位,一点一滴的流逝,而那些扬言要来炸平格力萨总部的人,却仍然没有出现。
暴风雨来临前的时刻总是宁静的,但格力萨和他的手下们都觉得,这未免也太平静了一点,多次参加帮派斗争的他们都知道,这绝不像是即将要展开一场拼斗的前兆,突然间,他们都觉得自己被愚弄了。
房间里一片宁静,只有唐斐送来的礼物——那个看上去有点像是古董的小钟还在嘀嗒嘀嗒的延续着自己的使命。
钟上的时间,离12点只有不到两分钟。
“老大,该不会是谁跟我们开的一个玩笑吧,今天好像是愚人节,这一定是个无聊的把戏。”
说话的是格力萨最亲信的一名手下,他的想法几乎和格力萨完全一致。
格力萨点了点头,准备告诉大家,今天这是一个狗娘养的恶作剧,让大家全都回去休息。
就在格力萨那肥大的嘴唇刚刚张开一点缝隙的时候,一阵嘻哈乐的铃声让每个人刚刚有些松懈的神经再度为之一紧。
格力萨拿起自己的手机,示意大家没事,然后按了一下接听的按钮,唐斐的声音在他耳边响了起来。
“亲爱的格力萨先生,好久不见。刚才真是失礼,给你开了一个愚人节的玩笑,我走的时候没有对你说真话。其实,在中国,送人钟是一件非常不礼貌的事情,送钟就暗示着给对方带去死亡。我送给你的那个钟,会在十二点的时候响一次,那意味着你的死神将在那一刻来临。至于克莱昂先生,他以后就真的再也不会出现在你的面前了,他要我帮他向你说声再见,感谢你在他小的时候,曾经抱过他去骑马。祝你在地狱里能做个好梦,亲爱的格力萨,晚安。”
格力萨的怒火开始从头部向全身每一个部位漫延,他正准备用俚语骂出一长段的近乎于说唱乐的歌词的粗话时,唐斐送给他的那个钟,响了。
十二点,正式来临。
惨叫!门外不断的传出惨叫声。
从这些声音中,格力萨几乎能够听出自己的安排在门外的手下,正在遭到经常出现在警匪片上的那种屠杀。
只不过,他完全没有听到枪声。
没有枪,是什么让自己的手下发出那样的惨叫?
——很可惜,格力萨的头脑还没有进化到能够在心中提出这个疑问,他兴冲冲的,怒不可抑的,完全失去了全部理智的冲了出去。
门刚打开,格力萨看到了这一生中最可怕的场面,就连电影上也从来没有过这样血腥,并且让人感到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在颤栗的画面。
十几个脑袋,杂乱无章的散落在外面的庭院里,其中的一个则刚刚滚到了格力萨的脚下,像是足球场上刚刚由后卫回传给守门员的回传球。
与首级分开后的尸体也没有一句能够保持单独的完整,有的身体上缺少胳膊,有的则是缺少大腿,总之,没有一个身体是完整的。
七八道洋溢着邪恶的黑色身影正全身心的扑在那些被分散的器官上,用自己那夸张的大嘴和锋利的牙齿尽情的享受着他们眼里的法国大餐。
格力萨突然感到自己的胃部发出了一阵痉挛,以前,在被仇家逼的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也曾经吃过老鼠,但是眼前的这一幕幕景象,却能够让他吐出这辈子所吃过的任何美食。
恐惧、反胃、咬牙,然后是开枪。
格力萨和他的那些手下们疯狂的扣动着扳机,似乎是想把心中所有的恐惧融入手上机枪的子弹里,一颗一颗的发泄出去。
子弹的速度毋庸置疑,但是,比子弹更快的是黑暗,是死亡!
格力萨那随着机枪而颤抖的身体并没有持续多久,随着一阵凉意从他的后颈传开,麻木的神经让他感到眼前一片黑暗。
在自己罪恶的一生结束之前,格力萨所看到的最后一副画面是一只传说中的吸血鬼,从侧面抱住自己的身子,嘴唇和牙齿紧紧的贴合在自己的后颈上。
疼痛的反应还没有沿着颈部神经传送到脑子里,格力萨就已经死了,和他一起倒下的还有他的那些手下。
清理完眼前的这些战利品后,夏尔子爵恢复了原型,他的那些跟班们,也一个个的恢复了原型。
接受到黑暗议会的命令,来到这里的夏尔是一名血族里的低等贵族,他带人来所想要做的,只是带走一口钟,一口样式复古的小钟。
很快,夏尔子爵的一名手下毫不费力的从格力萨房间里的桌子上找到了那个钟。
令他们感到意外的是,对方获得了这么重要的宝贝竟然一点也没有想藏起来的意思,这的确很让人感到费解。
“嘎嘎嘎嘎!把这个东西带回去,古雷斯亲王一定会奖励我们的。”夏尔咧开自己的大嘴,得意的笑道。
“你们的奖励,恐怕只能到地狱里去领取了。”冰冷、不带丝毫感情的声音背后是两道洁白色的巨大十字圣光。
被圣光劈中的血族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已经被分解,只有夏尔勉强的还留了一口气,按照他目前的状况,即使没有人再对其施以攻击,最多,生命只能再维持半个小时。